第3节 军事艺术或军事科学
用词尚未统一——能力与知识。科学是单纯地以探讨知识为目的,而技术是以培养能力为目的
人们至今还没有考虑好,究竟是采用军事艺术还是采用军事科学来当作术语,而且也不知道应该怎样来解决这个问题,尽管这非常容易。我们在其他地方曾经讲过,知识与能力是不同的。两者的差别非常明显,原本就不易混淆。能力不是写在书本上的,因此技术也不应作为书名。然而,人们已经习惯于将掌握某种技术所需要的知识称为技术理论,或者干脆地称为技术,因此势必会采用这种方式加以区分:技术是指以培养创造能力为目的,如建筑术;科学是指单纯地以探讨知识为目的,如数学、天文学。在任何一种技术理论中,都会包含某种独立的科学,这是显而易见、不容怀疑的。值得注意的是,任何一门科学都会包含技术因素,比如在数学中,算术与代数的应用就是技术,不过这并不是两者之间的界限。因为,从人类知识的总和来看,知识与能力的差别虽然非常明显,但体现在每一个人身上时却很难将他们完全分开。
很难将认识与判断分开——军事艺术
思维是一种能力。当逻辑学者画出一条横线,表示前提,也就是认识的结果已经结束,而判断开始时,能力也就开始发挥作用了。除此之外,通过智力的认识也应该算作判断,也是一种能力,同样,通过感觉的认识也是这样。总而言之,一个人倘若只有判断力而没有认识力,或者只有认识力而没有判断力,那都是无法想象的。因为,能力与知识是有一定关联的。越是具体地体现于世界外部形态上,能力与知识的区别就会越明显。我们再讲一遍,技术领域包括以创作和制造为目的的活动,而科学领域则是以研究和求知为目的的活动。由此可见,军事艺术比军事科学这一术语更为恰当、贴切。
我们之所以对这个问题谈论了这么多,是因为这些概念非常重要,必不可少。我们认为,战争既不能称为真正的技术,也不能称为真正的科学,人们往往因为意识不到这一点,才误入歧途,不知不觉中把战争与其他领域中的技术或科学联系起来,因此还进行了许多不正确的推理。
人们感觉到了这一点,于是又把战争说成是一种手艺。这种做法是弊多利少,因为手艺不过是一种初级的技术,它所服从的是固定而狭隘的规律。实际上,在某个时期内军事艺术确实具有手艺的特性,比如在佣兵队长时期;然而,之所以产生这种倾向不是因为其内在的原因,而是由于外在的因素。战史能够证明这一点。
我们认为,战争既不属于技术领域,也不属于科学领域,它应该属于社会生活的领域。战争来源于一种巨大的利害关系的冲突,这种冲突是用流血的方式来解决的,它与其他冲突的不同之处正是这个原因。与其说战争像某种技术,还不如说更像某种贸易,贸易也属于人类利害关系的冲突。然而,政治是最接近战争的,我们可以把政治看作是一种更大规模的贸易。除此之外,政治是孕育战争的母体,在政治活动中战争的轮廓就已经隐隐形成,犹如生物的属性是在胚胎中形成的一样。
战争同技术或艺术的本质区别在于:战争这种意志活动与技术不同,只研究毫无生气的对象,也不像艺术那样,研究的是人的精神与感情这一类有生命力的、抽象的,但却是任人摆布的对象,战争所研究的是活跃的、有生机的对象。所以,很容易看出,在技术与科学上所使用的机械式的思维方式是不适用于战争的;力图从战争中找出类似于物质世界所具有的某种固定的规律,将不可避免地会导致错误。然而,在过去当人们确立军事艺术时,正是以技术作为标准的。以艺术做榜样也行不通,由于艺术本身缺乏一定的法规和原则,而现有的几条法规和原则常常又是不完善的或片面的,它们在各种意见、感觉和习惯的巨流下不断地被冲击被淹没。
至于战争中出现或消失的这种活的对象之间的冲突能否遵循一般法则,这些法则是否可以作为行动的有价值的准绳,我们会在本篇中作一些探讨。但是有一点非常清楚,像那些没有超出我们认识能力范围的其他对象一样,用研究精神也是能够阐明战争这个对象的。其内在联系或多或少都能够弄清楚,而且做到了这一点,理论就变成名副其实的理论了,就可以发挥其指导作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