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人格的一致性
儿童的精神生活是一个非常奇妙的领域,只要接触到它,其中的每一点都会令人为之着迷。或许,其中最值得注意的一个事实就是,我们必须展开孩子人生的整个画卷,理解孩子的整个人生,才能理解孩子人生当中的单个事件。每一种行为,似乎都表达出了一个儿童的整个人生与人格。因此,倘若不了解这种看不见的背景,我们就不可能理解儿童的行为。对于这种现象,我们称之为人格的一致性。
这种一致性的培养,即把行为与表达协调成一种单一的模式,在一个人很小的时候就开始了。人生提出的种种要求,迫使儿童用一种统一的方式做出回应。而回应此种情况时的那种统一的方式,非但是儿童性格的构成因素,同时也给儿童的每一种行为都赋予了个性,使得它们能够与其他儿童的类似行为区分开来。
人格具有一致性的这一事实,通常都被绝大多数心理学流派所忽视了。或者说,就算不是完全忽视,这些心理学流派也没有对这一事实给予应有的关注。结果,我们常常会发现,在心理学理论与精神病治疗技术中,人们经常都会单独挑出一种特定的姿态,或者挑出一种特定的表达来进行考虑,仿佛它们都属于一种独立存在的实体似的。有的时候,这样一种表征被我们称为一种情结。而其前提条件就是,我们可以把它与一个人的其他行为分隔开来。不过,此种做法可以比作从一整首曲子当中单独挑出某一个音符,并且试图撇开组成这首曲子的其他音符,去理解这个单一音符的意义。这种做法是不正确的,但可惜的是,这种做法却很普遍。
个体心理学必须反对这种普遍的错误做法,因为把这种做法应用到儿童教育中去尤其有害。在儿童教育中,这种错误做法会用惩罚理论的形式表达出来。若是一个儿童做了某种招致惩罚的事情,通常会出现什么样的后果呢?诚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人们通常都会考虑到儿童人格给我们留下的总体印象。可这一点,通常却是一种弊端而不是有利条件,原因在于,倘若孩子不断地重犯某种错误,那么老师或者家长在对待孩子时,往往就会产生成见,认为孩子屡教不改。而根据一种总体印象,在对待一个其他方面表现相当良好的孩子犯下错误的时候,我们常常不会那么严厉,这也是事实。尽管如此,在上述两种情况当中,我们都没有找出问题的真正根源来。不过,如果整体理解了儿童人格的一致性,并且据此来看待的话,我们就会找出问题的真正根源来。就算是从整首曲子的背景中抽取出数个单一的音符,我们也能够尽力去理解它们的意义。
当询问一个孩子为什么那么懒的时候,我们是不能指望孩子会明白我们应当了解的那种根本联系的。我们也不能指望,孩子会将他们撒谎的原因明确地说出来。对人性有着深刻理解的苏格拉底有句名言,数千年来一直在我们的耳边回响:“认识自己,艰难无比!”那么,我们又有什么权利,要求一个儿童去回答如此复杂的问题呢?即使是对一位哲学家来说,解决这个问题也是相当困难的。能否理解个性化地表达出来的意义,是以我们拥有理解整个人格的方法为前提的。这并不是指描述一个人的动作与行为方式,而是指我们应当去理解儿童对待摆在他们面前的种种任务时的态度。
下面这个例子,说就明我们了解一个儿童整个生活背景的必要性。有一个13岁的小男孩,他是家里两个孩子中的老大。在5岁之前,他一直都是父母的独子,日子过得轻松自在。接下来,家里又添了一个妹妹。以前,身边的每一个人都非常乐意去满足这个小男孩的所有心愿。母亲无疑非常宠爱他。他的父亲是一个脾气很好、冷静稳重的人,很喜欢儿子依赖自己的那种感觉。儿子自然与母亲更为亲近,因为他的父亲是一名军官,经常不在家里。注意,他的母亲是一位聪明而用心良苦的女性。对这个依赖性很强,态度却又急切坚持的儿子,她会尽力满足他的每一个突发奇想。尽管如此,对儿子表现出来的那种没有教养、带有威胁性的姿态,她还是经常感到恼火。于是,母子之间开始出现一种紧张状态,而这种紧张,主要表现在儿子不停地想在母亲面前横行霸道,比如对母亲呼来喝去、戏弄母亲。总而言之就是,无论何时何地,只要做得到,他就会让自己显得了不起,很是令人讨厌。
这个男孩的行为,令母亲非常苦恼。可是,由于孩子身上并没有其他什么特别坏的毛病,所以她便让了步,把他的衣服叠得整整齐齐,帮助他写家庭作业。这个男孩始终都很自信,认为不管碰到了什么问题,母亲都会帮助他摆脱困境。他无疑是个聪明的孩子,像普通孩子一样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并且成绩相当优异地读完了小学。直到8岁那年,他的情况变了。当时,发生了一件重大的变故,使得这个孩子与父母之间的关系变得令人无法忍受了。他非但一点都不讲究,在个人所有的生理官能方面也都粗心大意,令母亲气得发狂,而且不管在什么时候,只要母亲没有把他想要的东西给他,他都会去扯母亲的头发。他从来都不让母亲安静地待着,总是捏着母亲的耳朵或者拽着她的手。他不愿放弃自己的这些手段,因此随着妹妹逐渐长大,他也越发坚持自己想出的那种行为模式。妹妹很快就变成了他耍花招的靶子,虽然他并没有做得太过分,没有去伤害妹妹的身体,但是他对妹妹的忌妒之心,却表现得非常明显。他的表现严重变坏的情况,始于妹妹出生并且开始在家庭系统排列当中扮演其角色的那一刻。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在这种情况下,倘若一个儿童的行为变坏,或者儿童身上出现了某些令人不快的新症状,那么我们不但必须考虑到这种情况开始的时间,还须考虑到导致这种状况的原因。“原因”一词,我们必须是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使用,因为我们不明白,妹妹出生为什么会是哥哥变成问题儿童的原因。尽管如此,这种情况却经常出现。而这种关系,我们也只能看成是儿童自身一种错误的态度。这并不是一个严格属于物理科学意义上的因果关系问题,因为我们不能说,由于弟弟或妹妹出生了,所以哥哥或姐姐必然会变坏。我们可以肯定地说,如果一块石头掉向地面,它必然会沿着某种方向、带着某种速度掉落。不过,个体心理学所做的研究,却使得我们完全可以坚称,在一种心理“掉落”的过程中,严格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并不会发挥作用,而是只有较大或较小的错误会发挥作用。犯下错误之后,这些错误就会影响到个人未来的成长。
人类的心灵在成长过程中会出现错误,而这些错误及其后果又会同时存在,并且会在某种失败或错误的方向上自行暴露出来。对于这一点,我们不用感到奇怪。这一切,全都起因于精神的那种目标设定活动。可这种目标设定又涉及判断,也就是说,涉及犯下错误的可能性。这种设定或者确定目标的活动,在一个人刚生下来的那几年里就开始了。通常来说,在两三岁的时候,孩子便会开始为自己设定一个优势目标,这个目标始终会摆在孩子面前,而孩子也会用自己的方式,朝着这个目标努力。注意,确定目标通常都会涉及不正确的判断。但尽管如此,对孩子而言,这个目标多少还是具有约束力的。儿童会在具体行为当中把自己的目标具体化,并且筹划好自己的整个人生,从而使得他的整个人生变成对这个目标的不懈追求。
那么,我们就会明白,牢记一个儿童的成长是由儿童对事物的个人化和个性化理解所决定的,这一点极为重要。我们也会明白,认识到不管什么时候,儿童在面对一种新的困难情形时的一举一动,始终都不会位于自己的个人错误范围之外,这一点极为重要。我们都知道,形势究竟会对儿童产生多大的影响,或者会给儿童带来何种性质的影响,并非取决于客观现实或者环境(比如说,家里生了第二个孩子),而是取决于儿童如何去看待客观现实。这就有了充足的理由,来驳斥因果关系论了:客观现实及其绝对意义之间,存在必然的联系。但我们看待客观现实的错误观点之间,却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
我们精神生活当中真正值得注意的一点,就是我们的观点决定了我们前进的方向,而不是客观事实本身决定了我们前进的方向。这是一个异常重要的事实,因为我们的所有活动都是根据这一事实来进行规范的,而我们的人格也是根据这一事实来进行构造的。人类活动当中,这种根据主观观念来行事的一个经典范例,就是恺撒登陆埃及时的做法。恺撒跳到岸上的时候,曾经绊了一跤,摔到了地上,罗马士兵都把这事当成一种不好的预兆。虽说他们一个个都勇敢无畏,但要不是恺撒把自己的武器一丢,大声叫道:“我得到你了,非洲!”这些士兵们原本就会掉转船头,打道回府了。从这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出,现实的结构当中几乎没有什么因果逻辑,因此其效果也可以受到人为塑造,由一种有条有理、整合和谐的人格所决定。同一道理,也适用于暴民心理及此种心理与其成因之间的关系:就算导致暴民心理的一种条件为常识所替代,那也不是因为暴民心理或者常识性的思维是由形势根据因果逻辑来决定的,而是因为二者都代表了那些自发性的观点。通常来说,只有在错误的观点经过了考验之后,常识才会呈现出来。
回到那个男孩的经历上来,我们可以说,他很快就发现,自己陷入了一种艰难的处境当中,没有人再喜欢他了。他在学校里没有进步,可他还是继续表现得跟以前一样。他的行为不断地干扰别人,已经变成了其人格的一种完整表达。那么,结果怎样呢?每当干扰到了别人,他马上就会受到惩罚,他的成绩单上的评语很差。如若不然,老师就会给他的家长写上一封投诉信。情况一直这样持续下去,最终学校建议家长把这个男孩子从学校领回去,因为他似乎并不适合学校的生活。
很有可能,对于这样一种解决办法,没人会比那个男孩子更加高兴了。他别的什么都不想要。其行为模式当中的逻辑一致性,再一次在他的态度当中暴露出来了。这是一种错误的态度,但一旦采取了此种态度,它就会始终一贯地表达出来。为自己设定一个始终处于关注重心的目标之时,他就已经犯下了自己的那种根本性错误。假如他因为犯了错误而必须受到惩罚的话,那么,这个根本性错误,才是他应当接受惩罚的原因。他之所以总是让妈妈去伺候他,就是这种错误导致的结果。他的一举一动之所以像个国王,之所以像在掌握了8年之久的绝对权力之后,突然被人赶下了王位似的,也是这种错误导致的结果。在失势的那一刻之前,他一直都是唯一的孩子,是为了母亲而存在的,而母亲也是为了这个孩子而存在的。接下来,妹妹降生了,于是他便开始激烈地抗争,想要重新夺回已经失去了的王位。这种做法,是他犯下的又一个错误。但我们必须承认,这种错误并未涉及任何与生俱来的道德败坏或者邪恶。倘若一个儿童被放到一个他完全没有准备的处境当中,并且允许他在没有任何引导的情况下进行抗争的话,那么他首先就会培养出邪恶的品性来。例如,假设有一个儿童,他只是对这样一种情况做好了心理准备:在此情况下,有个人会把自己的全部心血都倾注在他的身上,可突然之间,情况却完全相反了。在学校里,老师必须分心去照看许多孩子,若是哪个孩子的要求过分了,老师就会很生气。对于娇惯坏了的孩子来说,这种情况充满了危险。可尽管如此,起初的时候,孩子却根本谈不上品性不端或者无可救药。
我们可以理解,在那个男孩子所处的情况下,他个人的生存结构与学校要求的生存结构之间,应该是产生了一种冲突。通过描述儿童人格的方向与目标,以及学校生活确定的目标,我们就可以概略地呈现出此种冲突来。这两种目标,指向的是不同的方向。不过,儿童一生中发生的任何事情,都是由他的个人目标决定的。因此,我们可以说,他的整个人身上,除了朝着这一目标前进的方向,其他方向上都不会存在任何行动。另一方面,学校却期待每一个孩子身上都具有一种正常的生存结构。这种冲突是必然会出现的,只是学校没能充分意识到此种情况下的心理事实,并且既没有考虑到此种冲突,也没有试图去消除此种冲突产生的根源。
我们都知道,激励这个儿童人生的,就是让母亲服侍他,并且只能服侍他一个人的这种非常明显的渴望。在他的心理生存结构中,可以说一切都是朝着下述想法汇集的:我必须掌控住母亲,我必须是唯一拥有她的人。不过,人们对他还有其他诸多的期望。人们期待他能够独立学习,希望他能够照管好自己的课本与作业,能够把自己的东西归置得井然有序。这种情况,就好比是我们要把一匹烈马拴到一辆大车上去似的。
当然,这个孩子在这样一种情况下的表现还不是最厉害的。不过,待了解到了真正的情况之后,我们往往就会更能够体谅他了。在学校里惩罚这个孩子是没有用处的,因为那样做的话,无疑会让他确信,学校并不是一个适合他容身的地方。倘若被开除出校,或者要求父母把他领走,那么这个小男孩就会更加接近于实现他的目标。他那种错误的认知图式发挥出来的作用,就像是一个陷阱。他以为自己已经获得了胜利,因为此时他的确是把母亲掌控在自己手里了。母亲必须再一次把心思全部放在他的身上。而这一点,也正是他所希望的。
待认识到了实情之后,我们必须承认,挑这样或那样的毛病,并且因此来惩罚孩子,是没有任何作用的。例如,假设孩子忘掉了某一本书。他要没忘掉,那才是怪事,因为倘若忘掉了,他就是给母亲找了件事情去做。这并不是一种孤立的个人行为,而是整个人格体系当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如果牢记住,一种人格的所有表达,都是一个整体当中贯穿一致的组成部分,那么我们就会看出,这个小男孩完全是在按照自己的生活方式去行事。他的行为始终一贯,并且与他自身人格的逻辑保持一致。这一事实,同时也反驳了任何关于他无力完成学业是因为智力低下的推断。一个智力低下的人,是无法去按照自己的生活方式来做事的。
这种极其复杂的情形,还引发出了另一个观点。我们所有的人,情况都与这个男孩有点儿类似。我们自己的结构、我们自己对于生活的阐释,从来都不会与公认的社会传统完全保持一致。以前,人们都把社会传统奉若神明。然而,如今我们却开始认识到,人类的社会制度当中,并不存在什么神圣或者不可更改的东西。它们全都处于发展当中,而这一过程中的动力,就是个人在社会内部做出的努力。社会制度是为了个人的利益而存在的,而不是说个人是为了社会制度而存在的。个人的救赎之道,的确在于培养出关心社会公益的那种社会感来,可社会感却并不意味着像削足适履一般,把个人强行压进一种社会模具里去。
对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进行的这些思考,就是个体心理学的理论基础。它们特别适用于学校教育制度,特别适合学校在对待那些不适应学校生活的孩子时去加以运用。学校必须学会把孩子视为一种人格,视为一种需要加以栽培和培养的价值观,同时必须学会用心理洞察力去判断孩子特定的行为。正如我们已经指出的那样,学校不能把这些特定的行为当成是单个的音符,而应当把它们放到整首曲子的背景之下,即放到人格的一致性当中,去加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