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家语通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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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诛

题解

本篇讲述了两件事。第一件是孔子诛杀少正卯的事情,第二件事记载孔子在处理一对父子之间的诉讼时所发表的言论。这两件事情是相互关联的,因为他们都与孔子的刑罚思想有关,因此这两件事合为一篇。因为前一件事当中有“父子为政而始诛之”之语,故名“始诛”。

孔子诛杀少正卯之后,在向子贡解释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的时候,阐述了他“天下有大恶者五”的观点。孔子认为,对于那些心术不正、妖言惑众却又有知识有地位的人更要坚决地予以惩罚,因为正是他们的知识和地位会引导百姓走向歧途,这是和孔子礼乐教化的思想相违背的。

孔子在处理一对父子之间的诉讼案件的时候,并没有按照常规的办法去审理,而是将他们关押在同一间牢房中。孔子的目的是使他们二人认识到自己的过失,而不必加以刑罚。孔子认为管理一个国家,最重要的是礼乐教化,而非刑罚。如果没有用适当的方法教化百姓,而直接用刑罚来管理国家,孔子认为这样的做法是“上失其道而杀其下”,并不能彻底地解决问题的根本,只能使国家越来越趋于混乱。先用礼乐教化百姓,使民心向善,如果这样不行,才能施以刑罚,这才是孔子心中正确的治国之法。

此篇主要讲述了孔子的政治教化思想。孔子的礼乐教化和刑罚思想是孔子教化思想的两极,不可偏废。但是总的来说,孔子的政治思想可以概括为“德主刑辅”,即以礼乐教化为主,以刑罚为辅。

孔子为鲁司寇,摄行相事,有喜色。仲由问曰:“由闻君子祸至不惧,福至不喜,今夫子得位而喜,何也?”孔子曰:“然,有是言也。不曰‘乐以贵下人’乎?”于是朝政,七日而诛乱政大夫少正卯,戮之于两观之下,尸于朝三日。

子贡进曰:“夫少正卯,鲁之闻人也,今夫子为政而始诛之,或者为失乎?”

孔子曰:“居,吾语汝以其故。天下有大恶者五,而窃盗不与焉。一曰心逆而险,二曰行僻而坚,三曰言伪而辩[11],四曰记丑而博[12],五曰顺非而泽[13]。此五者有一于人,则不免君子之诛,而少正卯皆兼有之。其居处足以撮徒成党[14],其谈说足以饰褒荣众[15],其强御足以反是独立[16],此乃人之奸雄者也,不可以不除!夫殷汤诛尹谐[17],文王诛潘正[18],周公诛管蔡[19],太公诛华士[20],管仲诛付乙[21],子产诛史何[22],是此七子皆异世而同诛者,以七子异世而同恶,故不可赦也。诗云:‘忧心悄悄,愠于群小。[23]’小人成群,斯足忧矣。”

注释

①乐以贵下人:以谦虚对待下人为乐。

②少正卯:鲁国大夫,据《论衡·讲瑞》篇记载,少正卯曾在鲁国讲学,与孔子并肩,导致孔子之门“三盈三虚”。

③戮之于两观之下:戮,杀戮,诛杀。两观,宫门外的两座高台。

④尸:陈尸。

⑤朝:朝廷,庙堂。

⑥闻人:著名、知名的人物。

⑦居:坐下。

⑧不与:不在其中。

⑨心逆而险:心思乖违而为人险恶。

⑩行僻而坚:行为古怪而固执。

[11]言伪而辩:言论不实却又有诡辩之才。

[12]记丑而博:对怪异的事情知道得很多。

[13]顺非而泽:顺从不端的言行却又广施恩泽。

泽,动词,施加恩泽于他人。

[14]撮徒成党:聚集徒众,结党营私。

[15]饰褒荣众:指粉饰褒扬自己的不端言行以迷惑众人。

荣,迷惑。

[16]其强御足以反是独立:他强大的能力足以违犯法度而自成一派。强御,强大而有能力。反是,违犯法度。独立,自成一派。

[17]殷汤诛尹谐:殷汤,指商朝的建立者商汤,又名天乙。

尹谐,人名,事迹不详。

[18]文王诛潘正:文王,周文王,名姬昌,武王之父,生前励精图治,为诸侯所拥戴,称西伯,奠定了歼灭殷商的基础。潘正,人名,事迹不详。

[19]周公诛管蔡:周公,即周公旦,文王第三子,武王之弟,曾辅佐武王灭商,摄政成王,功勋卓著。

管蔡,指文王庶子管叔、蔡叔,周公摄政时,管叔、蔡叔出于对周公的不满,联合商纣之子武庚叛乱,后被周公击败,管叔、武庚被杀,蔡叔被流放,周公此举使得周朝的局势得到了稳定。

[20]太公诛华士:太公,即姜太公、姜子牙、吕尚、姜尚,辅佐文王、武王,极富军事才能,被后世称为“武成王”。华士,人名,事迹不详。

[21]管仲诛付乙:管仲,名夷吾,春秋时期齐国人,辅佐齐桓公成为春秋首霸。付乙,人名,事迹不详。

[22]子产诛史何:子产,姓公孙,名侨,春秋时期著名的政治家,曾长期执政郑国。史何,人名,事迹不详。

[23]忧心悄悄,愠于群小:语出《诗经·邶风·柏舟》。

忧虑重重难除掉,小人成群太可恼。

译文

孔子做了鲁国的大司寇,还兼任为国君相礼的职务,脸上显现出喜悦的颜色。子路问孔子说:“我听说对于君子来说祸患来了不应该害怕,福禄来了也不欢喜,但是老师您现在得到了高官厚禄却十分的高兴,这是为什么呢?”

孔子回答道:“是的,是有这样的话。但是大家不也经常说‘以谦虚对待下人为乐事’吗?”

孔子当政七天就诛杀了扰乱鲁国朝政的大夫少正卯,在宫门前行刑,并陈尸于朝廷三天。

子贡向孔子进言道:“少正卯是鲁国非常著名的人物,您刚当政就将其诛杀,是不是于理不当?”

孔子说:“坐下来,我告诉你这样做的原因。天下有最不可宽恕的五大罪行,而盗窃并不包含其中。第一种是心思乖违而为人险恶,第二种是行为古怪而固执,第三种是言论不实却又有诡辩之才,第四种是对于怪异的事情很是精通,第五种是顺从不端的言行却又能广施恩惠。一个人有这五大恶行之一就免不了受君子的诛杀,但是少正卯却每一种都有。在他活动的地方就有足够的力量聚集徒众,结党营私。他的不当言论足以粉饰自己,迷惑众人。他的强大足以自成一派,与国家分庭抗礼。这就是人中之奸雄,所以不能不把他除掉!当初商汤诛杀尹谐,周文王诛杀潘正,周公旦诛杀管叔、蔡叔,太公诛杀华士,管仲诛杀付乙,子产诛杀史何,这七个人虽然处在不同的时代,但是同样都当杀。因为这七个人的言行都与当时的世道相违背,都罪无可赦,所以不能宽恕他们。《诗经》上说:‘忧虑重重难除掉,小人成群真可恼。’小人成群,很令人担忧的。”

孔子为鲁大司寇,有父子讼者,夫子同狴执之,三月不别。其父请止,夫子赦之焉。季孙闻之,不悦,曰:“司寇欺余,曩告余曰:‘国家必先以孝。’余今戮一不孝以教民孝,不亦可乎?而又赦,何哉?”冉有以告孔子。

子喟然叹曰:“呜呼!上失其道而杀其下,非理也。不教以孝而听其狱,是杀不辜。三军大败,不可斩也;狱犴不治,不可刑也。何者?上教之不行,罪不在民故也。夫慢令谨诛,贼也;征敛无时,暴也;不试责成,虐也。政无此三者,然后刑可即也。《书》云:‘义刑义杀,勿庸以即汝心,惟曰未有慎事。[11]’言必教而后刑也。既陈道德,以先服之[12];而犹不可,尚贤以劝之;又不可,即废之;又不可,而后以威惮之。若是三年,而百姓正矣。其有邪民不从化者,然后待之以刑,则民咸知罪矣。诗云:‘天子是毗,俾民不迷。[13]’是以威厉而不试,刑错而不用[14]。今世则不然,乱其教,繁其刑,使民迷惑而陷焉[15],又从而制之,故刑弥繁,而盗不胜也。夫三尺之限[16],空车不能登者,何哉?峻[17]故也。百仞之山,重载陟焉[18],何哉?陵迟[19]故也。今世俗之陵迟久矣,虽有刑法,民能勿踰乎?”

注释

①讼:诉讼,打官司。

②同狴bì执之:将他们关押在同一间牢房里。

狴,监狱,本来是一种神兽的名字,因为常常图画在牢狱的大门上,故作为监狱的代称。执,关押。

③别:审判,审理。

④曩:以往,过去。

⑤冉有:即冉求,字子有,孔子弟子,擅长政事,当时是季氏家臣。

⑥听:听讼,审理。

⑦狱犴àn:乡间的牢狱,此处代指牢狱之事。

⑧慢令谨诛:法度松弛但处罚严厉。慢,怠慢,此处是松弛之意。谨,严谨,这里是严厉的意思。

⑨贼:残害,虐待。

⑩不试责成:法令不经实行却希望百姓能严格遵守之。

[11]义刑义杀,勿庸以即汝心,惟曰未有慎事:出自《尚书·康诰》,原文为“用其义刑义杀,勿庸以次汝封。乃汝尽逊曰时叙,惟曰未有逊事”。意思是刑罚要以适当为准,不能随心所欲,不是什么事都会顺自己的心意的。

义,宜,适宜,适当。庸,用。即,就。慎,通“顺”。

[12]既陈道德,以先服之:先将道德教化陈说明白,自己首先身体力行之以使百姓信服。

[13]天子是毗pí,俾bǐ民不迷:此句出自《诗经·小雅·节南山》。尽力辅佐天子,使百姓心里不迷惑。毗,辅佐,辅助。俾,使。

[14]刑错而不用:虽有刑法,却闲置而不用。

错,通“厝”。放置,闲置。

[15]陷:本义为陷落,掉进,此处指违反法度而陷入牢狱之灾。

[16]限:本义是阻隔,门槛,此处引申为高地,险阻。

[17]峻:险峻,陡峭。

[18]重载陟焉:重载,指装满货物的车。陟,从下往上走,攀登。

[19]陵迟:斜坡的坡度比较和缓,慢慢上升。下文“陵迟”的意思是事物慢慢地发生变化,尤其是指向坏的方向发展。

译文

孔子做了鲁国的大司寇之后,有一次有父子二人前来打官司,孔子把他们关押在同一间牢房里,连续三个月不予审理。后来,那个父亲请求停止诉讼,孔子就将他们释放了。季孙氏听说这件事之后,非常不高兴,说:“司寇是在欺骗我吧,他从前对我说过:‘治理国家首要的大事就是提倡孝道。’现在我杀掉一个不孝之人以教导臣民恪尽孝道,不也是可以的吗?但是司寇却把他们赦免了,这是为什么呢?”冉有把季孙氏说的话告诉了孔子。

孔子感叹地说:“唉!身居高位的执政者没有践行治国之道,却把有过失的老百姓杀掉,这是不合道理的。不教导民众遵循孝道,却审理他们违反孝道的案件,这是在屠杀无辜的人。三军打了败仗,是不能靠诛杀将士就能取得胜利的;狱讼案件屡禁不止,靠刑罚老百姓是徒劳无功的。为什么呢?在上位的人推行道德教化不力,罪责就不在老百姓一方。那种法度松弛刑罚严苛的行为,是在荼毒生灵;过度征收赋税,也是暴虐百姓的行为;凡是法令不经实行却责令其成功,这也是在残害百姓。政治上没有上面提到的三种情况,才能使用刑罚。《尚书》上说:‘刑罚要恰如其分,以义为本,不能随心所欲,出现不顺心的事情是难免的。’说的就是先行教化、后施刑罚的道理。先把道德教化向民众解释明白,统治者自己首先要身体力行作为模范,以使百姓信服;如果这样还是行不通的话,就要以尊尚贤人的办法劝勉民众;如果还是不行,则罢免无能之辈;这样仍然不行,才可以以刑罚威慑百姓。按照这样的办法行之三年,那么百姓就自然会走上正道。如果还有刁邪之民不服教化,再以刑罚待之,那么百姓都会明白什么是犯罪的行为了。《诗经》中说:‘尽力辅佐天子,使百姓不惶惑。’这样就无需用威势惮压百姓,刑罚也可以闲置不用。但是,当今之世却不是这样,教化纷乱芜杂,刑罚繁多,这只能使百姓更加迷惑而陷入牢狱之灾。(牢狱之事多了)这样就需要更多的刑罚加以遏止,这就会使刑罚越来越繁多而盗贼却不见减少。三尺高的限阻,空车子却不能逾越,为什么呢?这是因为陡峭的缘故。高达百仞的山岭,装满货物的车子也能翻越,为什么呢?这是因为山岭坡度缓和的缘故。当今的社会风俗败坏已久,即使有刑罚,百姓又怎能不违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