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这时,一股宗教热席卷学校。污言秽语再也听不到了,男孩儿调皮捣蛋也会被严惩。那些大一点的男孩儿,如果想模仿中世纪勋爵那样恃强凌弱,就要给送去上行为管教课。
菲利普本就热衷于接受新事物,因此变得更加虔诚。他很快听说可以加入《圣经》学习团队,就写信去伦敦询问。他被告知要填一个表,包括申请人的名字、年龄和学校,还要郑重签字同意他每天晚上读一段《圣经》。时间持续一年,需要交半克朗会费。据解释,会费一部分用作管理费,同时也表明申请人的确希望成为团队一员。菲利普认真地填了表格,和费用一起寄出。很快收到了一个日历,大概只值一便士,上面记录着每天指定要读的段落,还有一张纸,纸的一面画着基督耶稣和羊羔,另一面在红色线条画着的框子里写着简短的话,那是每天开读之前的祈祷词。
每天晚上菲利普都以最快的速度脱衣就寝,好能够及时在熄灯之前做完诵读。他很努力就像他平时阅读书籍一样,不加评判。残忍的故事也好,欺骗、背叛、不忠诚,以及卑鄙狡猾的故事也罢,如果是在其他地方读到这样的故事,也许会引起对生活的恐惧。但是《圣经》里所有的行为都是上帝启示的结果,他便不做评判。《圣经》学习团队是以《新约》代替《旧约》,所以一天晚上,菲利普终于读到了耶稣下面这段话:
若你们心怀诚念,不存疑惑,不但能行无花果树上所行之事,就是对这山说,你挪开此地,投在海里,也必成就。你们祷告,无论求什么,只要信,就必得着。
这段话给他留下了特别深刻的印象。两三天后正好是星期天,驻校主教做布道时又选择了这一段话。当时皇家公学的男生们正坐在台上唱诗班的位置,所以菲利普即使想听清楚,也不可能。因为布道讲台靠近舞台角落,主教几乎背对着他们。再加上距离远,布道者要有极洪亮的声音和演讲技能,才能让他们听到。而坎特伯雷选择主教一向以才识为主,将来哪天在大教堂里可以有用武之地的其他什么本领从来不会考虑。所以,主教的声音根本听不清。但是也许因为他不久前刚读过,这段话的每一个词语都清晰地传到了菲利普的耳朵里。他很容易就听清楚了,而且突然间这段话似乎对他个人有一种特别的意义。整个布道中,他一直在想那段话。到了晚上睡觉时,也是在翻福音书的时候,正好又看到这一段。虽然他对所有读物深信不疑,却明白《圣经》里所说的一件事情通常很神秘地意指其他事情。他也不想同学校里哪个人谈起。直到圣诞假期的时候,才找到机会。那天吃完晚饭,晚祷刚结束。凯里夫人跟往常一样正在数玛丽安拿进来的鸡蛋,给每个鸡蛋记上日期。菲利普站在桌子旁,假装随意地翻着《圣经》。
“哦,威廉伯父,我想问这段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他手指着那段话,好像碰巧看到。
凯里先生从眼镜片上方望过来。他正举着《黑马郡时报》在烤火,报纸晚上刚到,油墨还没全干,牧师总要在火炉旁烤上十分钟才读。
“哪一段?”牧师问道。
“就是那段如果你有信念,可以移动大山。”
“如果《圣经》里那样说,那就是没错。”凯里夫人提着装盘子的篮子温柔地说。
菲利普看着伯父,想看他怎么回答。
“就看你信不信。”
“你是说如果你真的相信你可以移动山,你就能够移动山?”
“是呀,上帝的旨意就是这个意思。”牧师说。
“菲利普,跟伯父道晚安吧,”路易莎伯母说道,“你今晚不会去移山,是不是?”
菲利普等伯父在他额头上亲了一下,便跟着凯里夫人一起上楼。他已经知道了想要的答案。他的小房间十分冰冷。他颤抖着换上睡衣,觉得如果他在有点儿受苦的情景下祈祷,上帝会倍感荣耀。他冰冷的手脚是对神明上帝的供奉。这个晚上他跪在床上,手捂着脸,全身心地跟上帝祈祷,求上帝让自己的畸形脚变好。这跟移动大山比起来是件很小的事情,上帝如果愿意是可以做到的,而他是百分百地心诚。第二天早晨他又祈祷同一个心愿,定下奇迹发生的日子。
“啊,上帝,仁慈怜悯的上帝,请让我的脚在开学的前一天完好无缺吧。”
他很高兴自己把祈祷变成一种形式,每天晚上在餐厅吃完饭后,伯父做完祷告后总要停留片刻。菲利普就趁此机会重复一遍自己的祷告,然后才起身离开。那天晚上,他又祈祷了一遍,依旧是穿着睡衣冻得发抖,之后才上床。这一次他充满期待地盼望着假期结束,他一想到伯父看到自己一溜烟从楼梯上跑下来时大吃一惊的样子,就忍不住笑了。然后吃完早餐,他会和路易莎伯母一起去买一双新靴子回来。在学校,所有人也会震惊的。
“嘿,凯里,你的脚怎么了?”
“哦,现在没事儿了。”他可以随意回答,就好像这是世界上最自然的事情一样。
他可以踢足球。他的心猛跳了一下,仿佛看到自己跑呀跑,比所有的男孩儿跑得都快。等到复活节过后的运动会,他也可以参加比赛了。他想象着自己飞跃跨栏,跟其他人一样,简直太棒了。新来的男孩儿再也不会因为知道他的畸形脚,而好奇地盯着看。也不会在夏天洗澡的时候,特别格外小心了——每次脱衣服的时候,先要把脚藏在水里。
他全身心地祈祷着,心无旁骛。他对上帝的话语深信不疑。到了返校的前一天晚上,他心情激动地上了床。外面下雪了,路易莎伯母也一反常态地在卧室里生起火炉。但是菲利普的小屋子还是那么冷,他的手指冻僵了,解开衣领都很难。他冷得上牙打下牙。突然间他想到一个主意,他要做点儿比平常更努力的事情来引起上帝的注意。于是他把床前的地毯掀起来,直接跪在光秃秃的地板上,然后他又想睡衣也许太柔软了,可能会惹上帝不高兴,于是把睡衣也脱了,光着身子祈祷。等他上床睡觉的时候,已经冷得不行,过了好久才睡着。但是等到真的睡着了,就睡得无比香甜。第二天早上玛丽安给他端来洗脸水时,不得不把他摇醒。她一边拉开窗帘一边跟他说话,但他没有回答。他一下想起来,今天早晨就是奇迹发生的时候。他的心里充满了快乐和感激。他本能地想伸手去摸索那只完整的脚,但是这样做似乎是怀疑上帝的伟大。他知道自己的脚是好的了。但是最后他决定用右脚的脚趾踩到地上,然后用手去摸。
等到玛丽安进厨房做晨祷的时候,他正一瘸一拐地走下楼,而后坐下来吃早餐。
“菲利普,你今早怎么这么安静呢?”路易莎伯母很快就注意到了。
“他是在想明天早晨回学校可以吃到多么好的早餐。”牧师说。
菲利普的回答总是令牧师伯父不高兴,不管怎样都是答非所问。牧师把这叫作心不在焉,是一种坏毛病。
“假设你跟上帝祈祷一件事情,”菲利普道,“而且真的相信可以发生,比如说想移动一座山。我的意思,是你真的有信念,而事情并没有如愿以偿。那表明什么呢?”
“你可真是个好玩的孩子,”路易莎伯母道,“两三个星期前你就问过移山的问题了。”
“那就意味着你的心不诚。”威廉伯父答道。
菲利普接受了这种解释,如果上帝没有治好他,只能说明他心不够诚。但是他不明白,他还能如何比现在更诚心。也许他没有给予上帝足够的时间,他只祈祷了十九天。于是一两天后他又开始祈祷了,这次他要把时间定在复活节,也就是上帝的儿子耶稣光荣复活的时候,也许上帝在快乐的时候,会更心存怜悯而答应他的请求。现在菲利普又增加了一些新花样,看到新月初升,他会祈祷;看到一匹花色马,也会祈祷。他寻找流星可以祈祷。回家短暂的几天,牧师家烤了一只鸡,他和路易莎伯母一起扯断鸡脖子上那块幸运骨头,这可是大好的祈祷机会。他每次都祈祷自己的脚康复。他向那些比以色列信奉的神还要古老的神祈祷。不论什么时候,只要他想起来,就会向万能的上帝祈祷。祈祷的话语总是相同的,因为他觉得每次用同样的祷词很重要。但是不久,他就想到自己这次也许还是不够真诚。他不得不怀疑,并根据自己的经验得出一条结论。
“我想,没人会心诚到灵的地步。”他说。
就像他的保姆曾经跟他讲过的有关盐的故事一样:如果你能够把盐放在小鸟的尾巴上,你就可以抓到小鸟。有一次他带了一小袋盐去肯辛顿公园,但是根本就走不近小鸟,更别说在小鸟的尾巴上放盐了。所以还不到复活节,他就放弃了这个念头。他心里不免对伯父的话语有种隐隐的憎恨。那段移山的经文也不过说的是一回事,指的又是另一回事罢了。他想,伯父只不过跟他开了个认真的玩笑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