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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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4 地下防水工程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使高层建筑像雨后春笋般在各大城市拔地而起,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在高层建筑建设的同时,在建筑物的本身,注定了建筑的基础为深基础,基础埋深通常在地下水位以下,为了土地的充分利用,建筑物下面几乎全部设计成停车场、储物间、设备间等房间,这就决定了地下室必须进行防水设计,才能保证地下室的充分利用,及建筑物本身的使用寿命。由于地下室防水为隐蔽工程,这就在施工过程中注定要对防水作业加强管理,控制质量方面显得尤为重要。目前施工的建筑物,地下室防水大多以结构自防水与卷材防水相结合方式加以运用。

1.质量控制要点

(1)地下防水工程必须由持有资质等级证书的防水专业队伍进行施工,主要施工人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指定单位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或防水专业岗位证书。

(2)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前,应通过图纸会审,掌握结构主体及细部构造的防水要求,施工单位应编制防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后执行。

(3)地下防水工程的施工,应建立各道工序的自检、交接检和专职人员检查的制度,并有完整的检查记录。工程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未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代表对上道工序的检查确认,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4)地下防水工程施工期间,必须保持地下水位稳定在工程底部最低高程0.5m以下,必要时应采取降水措施。对采用明沟排水的基坑,应保持基坑干燥。

(5)地下防水工程不得在雨天、雪天和五级风及其以上时施工;防水材料施工环境气温条件宜符合表2.23的规定。

表2.23 防水材料施工环境气温条件

(6)地下防水工程是一个子分部工程,其分项工程的划分应符合表2.24的要求。

(7)地下防水工程的分项工程检验批和抽样检验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①主体结构防水工程和细部构造防水工程应按结构层、变形缝或后浇带等施工段划分检验批;②特殊施工法结构防水工程应按隧道区间、变形缝等施工段划分检验批;③排水工程和注浆工程应各为一个检验批;④各检验批的抽样检验数量,细部构造应为全数检查,其他均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表2.24 地下防水工程的分项工程

2.常见质量通病及防治措施

(1)混凝土构件引起的渗漏。

1)混凝土蜂窝、麻面、露筋、孔洞等造成地下室渗水,主要原因是配合比不准,坍落度过小,长距离运输和自由入模高度过大,造成混凝土离析;局部钢筋密集或预留洞口的下部混凝土无法进入,振捣不实或漏振,跑模漏浆等。针对以上情况对混凝土应严格计量,搅拌均匀,长距离运输后要进行二次搅拌。对于自由入模高度过高者,应采用串筒或滑槽,浇筑应按施工方案分层进行,振捣密实。对于钢筋密集处,可调整石子级配,较大的预留洞下,应预留浇筑口。模板应支设牢固,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指派专人值班“看模”。

2)混凝土结构的施工缝也是极易发生渗水的位置,其渗水主要原因为施工缝留设位置不当;施工缝清理不净,新旧混凝土未能很好结合;钢筋过密,混凝土捣实有困难等。防止施工缝部位渗水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施工缝应按规定位置留设,防水薄弱部位及底板上不应留设施工缝,墙板上如必须留设垂直施工缝时,应与变形缝相一致;其次施工缝的留设、清理及新旧混凝土的接浆等应有统一部署,由专人认真细致地做好。再者设计人员在确定钢筋布置位置和墙体厚度时,应考虑方便施工,以保证工程质量。如发现施工缝渗水,可采用防水堵漏技术进行修补。

3)混凝土裂缝产生渗漏。混凝土裂缝产生的原因很多,可由于干缩、温度、水泥用量过大或水泥安定性不好等因素引起。防水混凝土所用水泥必须经过检测,杜绝使用安定性不合格的产品,混凝土配合比由试验室提供,并严格控制水泥用量。对于地下室底板等厚大体积的混凝土,应遵守大体积混凝土施工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温度差。设计时应综合考虑诸多不利因素,使结构具有足够的安全度,并合理设置变形缝,以适应结构变形。

4)预埋件部位产生渗漏。产生渗漏的原因有预埋件过密,埋件周围混凝土振捣不密实;在混凝土终凝前碰撞预埋件,使预埋件松动;预埋件铁脚过长,穿透混凝土层,又没按规定焊好止水环;预埋管道自身有裂缝、砂眼等病,地下水通过管壁渗漏等。为防止预埋件部位产生渗漏,可采取以下方法:预埋件应有固定措施,预埋件密集处应有施工技术措施,预埋件铁脚应按规定焊好止水环。地下室的管线应尽量设计在地下水位以上,穿墙管道一律设置止水套管,管道与套管采用柔性连接。

(2)防水工程引起的渗漏。

地下室防水,常规设计做法为采用柔性防水材料,连续整体外防水设防施工设计方案。外防水主要防水机理为:在防水的同时,对建筑结构混凝土进行保护。使其免受地下水的侵蚀,造成对地下室室内的污染,增加建筑物的耐久性,延长建筑物的使用寿命。

地下室防水一般采用刚柔-复合防水层。即刚性防水材料和柔性高分子防水涂料的有机结合。刚性防水材料与地下室混凝土结构的牢固有机结合,渗透其内部,堵塞毛细渗水通道,因其同是水泥基材料,自成一体,互溶互补。柔性防水高弹、密封、整体,真正发挥材料自身的特性,充分利用材料各自的互补性能,达到其永久防水的目的。

1)地下室底板防水。

在很多的土建工程中,都取消了附加防水层。认为地下室底板较厚,靠混凝土自身的抗渗防水就行,无需附加防水层,节省了一大笔资金。且不知这样一来,整个地下室底板常年受到地下水的侵蚀,难免有渗漏点,从而由点及面,全面突破,造成很多地下工程遭到弃用。当然,地下室底板有渗漏点,以现有技术,完全可以进行局部堵漏处理,但由于底板受水侵蚀,其寿命缩短这一事实已是无法挽回的了。

根据大量工程的实际经验,底板防水设防,最佳设计为:垫层上设二道三元乙丙卷材或采用焊接的PVC卷材,再在防水层设置隔离保护层,然后再扎钢筋浇筑混凝土地下室底板。施工时应严格按照规范及设计要求对防水卷材的接缝进行处理。

2)地下室外墙。

地下室外墙侧壁防水应与底板的防水整体密封连接,外侧墙上部防水应做至±0.000以下位置,或室外散水以下,或室外地坪以上500mm处。为了方便外墙面的后道工序装饰施工,在室外地坪以上部分不宜采用卷材防水,宜采用聚合物防水材料进行设防。

外墙防水,如在潮湿的环境中,宜采用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材料类进行防水。在能确保基面干燥的情况下,宜采用非水性防水材料或自粘型的防水卷材进行防水。

任务2.4.1 常用防水材料的质量要求

1.防水材料的质量控制要点

(1)地下防水工程所使用防水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2)防水材料必须经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抽样检验,并出具产品性能检测报告。

(3)防水材料的进场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材料的外观、品种、规格、包装、尺寸和数量等进行检查验收,并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代表检查确认,形成相应验收记录。

2)对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检查,并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代表检查确认,纳入工程技术档案。

3)材料进场后应按《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2011)的规定抽样检验,检验应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并出具材料进场检验报告。

4)材料的物理性能检验项目全部指标达到标准规定时,即为合格;若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应在受检产品中重新取样进行该项指标复验,复验结果符合标准规定,则判定该批材料为合格。

(4)地下工程使用的防水材料及其配套材料,应符合《建筑防水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JC 1066—2008)的规定,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2.防水材料常见质量通病及防治措施

防水材料常见质量通病:防水混凝土结构裂缝、渗水。防治措施:①应优先选用水化热低的水泥;②泵送剂和膨胀剂应选用优质高效,经建设部认证并发有证书的产品,按照试验室的试配资料,严格控制用量;③所有原材料必须是合格材料。

任务2.4.2 防水工程

2.4.2.1 防水混凝土

1.质量控制要点

(1)防水混凝土适用于抗渗等级不低于P6的地下混凝土结构。不适用于环境温度高于80℃的地下工程。处于侵蚀性介质中,防水混凝土的耐侵蚀性要求应符合《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 50046—2008)和《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 50476—2008)的有关规定。

(2)水泥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硅酸盐水泥,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应经试验确定。

2)在受侵蚀性介质作用时,应按介质的性质选用相应的水泥品种。

3)不得使用过期或受潮结块的水泥,并不得将不同品种或强度等级的水泥混合使用。

(3)砂、石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砂宜选用中粗砂,含泥量不应大于3.0%,泥块含量不宜大于1.0%。

2)不宜使用海砂;在没有使用河砂的的条件时,应对海砂进行处理后才能使用,且控制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0.06%。

3)碎石或卵石的粒径宜为5~40mm,含泥量不应大于1.0%,泥块含量不应大于0.5%。

4)对长期处于潮湿环境的重要结构混凝土用砂、石,应进行碱活性检验。

(4)矿物掺和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粉煤灰的级别不应低于二级,烧失量不应大于5%。

2)硅粉的比表面积不应小于15000m2/kg,SiO2含量不应小于85%。

3)粒化高炉矿渣粉的品质要求应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 18046—2008)的有关规定。

(5)混凝土拌合用水应符合《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2006)的有关规定。

(6)外加剂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外加剂的品种和用量应经试验确定,所用外加剂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50119—2013)的质量规定。

2)掺加引气剂或引气型减水剂的混凝土,其含气量宜控制在3%~5%。

3)考虑外加剂对硬化混凝土收缩性能的影响。

4)严禁使用对人体产生危害、对环境产生污染的外加剂。

(7)防水混凝土的配合比应经试验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试配要求的抗渗水压值应比设计值提高0.2MPa。

2)混凝土胶凝材料总量不宜小于320kg/m3,其中水泥用量不宜少于260kg/m3;粉煤灰掺量宜为胶凝材料总量的20%~30%,硅粉的掺量宜为胶凝材料总量的2%~5%。

3)水胶比不得大于0.50,有侵蚀性介质时水胶比不宜大于0.45。

4)砂率宜为35%~40%,泵送时可增加到45%。

5)灰砂比宜为1∶1.5~1∶2.5。

6)混凝土拌和物的氯离子含量不应超过胶凝材料总量的0.1%;混凝土中各类材料的总碱量即Na2O当量不得大于3kg/m3

(8)防水混凝土采用预拌混凝土时,入泵坍落度宜控制在120~140mm,坍落度每小时损失应不大于20mm,坍落度总损失值应不大于40mm。

(9)混凝土拌制和浇筑过程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拌制混凝土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用量,每工作班检查应不少于两次。每盘混凝土各组成材料计量结果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25的规定。

表2.25 混凝土组成材料计量结果的允许偏差

注 累计计量仅适用于微机控制计量的搅拌站。

2)混凝土在浇筑地点的坍落度,每工作班至少检查两次。混凝土的坍落度试验应符合《普通混凝土拌和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0—2002)的有关规定。混凝土坍落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26的规定。

表2.26 混凝土坍落度允许偏差

3)泵送混凝土拌和物在运输后出现离析,必须进行二次搅拌。当坍落度损失后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应加入原水胶比的水泥浆或掺加同品种的减水剂进行搅拌,严禁直接加水。

(10)防水混凝土抗压强度试件,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后制作,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频率和试件留置组数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的有关规定。

2)抗压强度试验应符合《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1—2002)的有关规定。

3)结构构件的混凝土强度评定应符合《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082—2010)的有关规定。

(11)防水混凝土抗渗性能应采用标准条件下养护混凝土抗渗试件的试验结果评定,试件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后制作,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m3应留置一组6个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采用预拌混凝土的抗渗试件,留置组数应视结构的规模和要求而定。

2)抗渗性能试验应符合《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GB/T 50082—2009)的有关规定。

(12)大体积防水混凝土的施工应采取材料选择、温度控制、保温保湿等技术措施。在设计许可的情况下,掺粉煤灰混凝土设计强度的龄期宜为60天或90天。

(13)防水混凝土分项工程检验批的抽样检验数量,应按混凝土外露面积每100m2抽查1处,每处10m2,且不得少于3处。

2.主控项目

(1)防水混凝土的原材料、配合比及坍落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产品性能检测报告、计量措施和材料进场检验报告。

(2)防水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和抗渗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混凝土抗压强度、抗渗性能检验报告。

(3)防水混凝土结构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埋设件等设置和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一般项目

(1)防水混凝土结构表面应坚实、平整,不得有露筋、蜂窝等缺陷;埋设件位置应准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防水混凝土结构表面的裂缝宽度不应大于0.2mm,且不得贯通。

检验方法:用刻度放大镜检查。

(3)防水混凝土结构厚度不应小于250mm,其允许偏差应为+8mm、-5mm;主体结构迎水面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其允许偏差为±5mm。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4.2.2 水泥砂浆防水层

1.质量控制要点

(1)水泥砂浆防水层适用于地下工程主体结构的迎水面或背水面。不适用于受持续振动或环境温度高于80℃的地下工程。

(2)水泥砂浆防水层应采用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掺外加剂或掺和料的防水砂浆。

(3)水泥砂浆防水层所用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泥应使用普通硅酸盐水泥、硅酸盐水泥或特种水泥,不得使用过期或受潮结块的水泥。

2)砂宜采用中砂,含泥量不应大于1%,硫化物和硫酸盐含量不得大于1%。

3)用于拌制水泥砂浆的水应采用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

4)聚合物乳液的外观为均匀液体,无杂质、无沉淀、不分层。

5)外加剂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的质量要求。

(4)水泥砂浆防水层的基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层表面应平整、坚实、清洁,并应充分湿润,无明水。

2)基层表面的孔洞、缝隙应采用与防水层相同的水泥砂浆填塞并抹平。

3)施工前应将埋设件、穿墙管预留凹槽内嵌填密封材料后,再进行水泥砂浆防水层施工。

(5)水泥砂浆防水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泥砂浆的配制、应按所掺材料的技术要求准确计量。

2)分层铺抹或喷涂,铺抹时应压实、抹平,最后一层表面应提浆压光。

3)防水层各层应紧密黏合,每层宜连续施工;必须留设施工缝时,应采用阶梯坡形槎,但与阴阳角的距离不得小于200mm。

4)水泥砂浆终凝后应及时进行养护,养护温度不宜低于5℃,并应保持砂浆表面湿润,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天。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未达到硬化状态时,不得浇水养护或直接受雨水冲刷,硬化后应采用干湿交替的养护方法。潮湿环境中,可在自然条件下养护。

(6)水泥砂浆防水层分项工程检验批的抽样检验数量,应按施工面积每100m2抽查1处,每处10m2,且不得少于3处。

2.主控项目

(1)防水砂浆的原材料及配合比必须符合设计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产品性能检测报告、计量措施和材料进场检验报告。

(2)防水砂浆的黏结强度和抗渗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砂浆黏结强度、抗渗性能检测报告。

(3)水泥砂浆防水层与基层之间应结合牢固,无空鼓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小锤轻击检查。

3.一般项目

(1)水泥砂浆防水层表面应密实、平整,不得有裂纹、起砂、麻面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水泥砂浆防水层施工缝留槎位置应正确,接槎应按层次顺序操作,层层搭接紧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水泥砂浆防水层的平均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最小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值的85%。

检验方法:用针测法检查。

(4)水泥砂浆防水层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应为5mm。

检验方法: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2.4.2.3 卷材防水层

1.质量控制要点

(1)卷材防水层适用于受侵蚀性介质作用或受振动作用的地下工程;卷材防水层应铺设在主体结构的迎水面。

(2)卷材防水层应采用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和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所选用的基层处理剂、胶黏剂、密封材料等均应与铺贴的卷材相匹配。

(3)在进场材料检验的同时,防水卷材接缝黏结质量检验应按《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2011)执行。

(4)铺贴防水卷材前,清扫应干净、干燥,并应涂刷基层处理剂;当基面潮湿时,应涂刷湿固化型胶黏剂或潮湿界面隔离剂。

(5)基层阴阳角应做成圆弧或45°坡角,其尺寸应根据卷材品种确定;在转角处、变形缝、施工缝,穿墙管等部位应铺贴卷材加强层,加强层宽度应不小于500mm。

(6)防水卷材的搭接宽度应符合表2.27的要求。铺贴双层卷材时,上下两层和相邻两幅卷材的接缝应错开1/3~1/2幅宽,且两层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铺贴。

表2.27 防水卷材的搭接宽度

(7)冷粘法铺贴卷材应符合下列规定:①胶黏剂涂刷应均匀,不得露底,不堆积;②根据胶黏剂的性能,应控制胶结剂涂刷与卷材铺贴的间隔时间;③铺贴时不得用力拉伸卷材,排除卷材下面的空气,辊压粘结牢固;④铺贴卷材应平整、顺直,搭接尺寸准确,不得有扭曲、皱折;⑤卷材接缝部位应采用专用黏结剂或胶结带满粘,接缝口应用密封材料封严,其宽度不应小于10mm。

(8)热熔法铺贴卷材应符合下列规定:①火焰加热器加热卷材应均匀,不得加热不足或烧穿卷材;②卷材表面热熔后应立即滚铺,排除卷材下面的空气,并粘结牢固;③铺贴卷材应平整、顺直,搭接尺寸准确,不得有扭曲、皱折;④卷材接缝部位应溢出热熔的改性沥青胶料,并粘结牢固,封闭严密。

(9)自粘法铺巾卷材卷材应符合下列规定:①铺贴卷材时,应将有黏性的一面朝向主体结构;②外墙、顶板铺贴时,排除卷材下面的空气,并粘结牢固;③铺贴卷材应平整、顺直,搭接尺寸准确,不得有扭曲、皱折;④立面卷材铺贴完成后,应将卷材端头固定,并应用密封材料封严;⑤低温施工时,宜对卷材和基面采用热风适当加热,然后铺贴卷材。

(10)卷材接缝采用焊接法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①焊接前卷材应铺放平整,搭接尺寸准确,焊接缝的结合面应清扫干净;②焊接前应先焊长边搭接缝,后焊短边搭接缝;③控制热风加热温度和时间,焊接处不得漏焊、跳焊或焊接不牢;④焊接时不得损害非焊接部位的卷材。

(11)铺贴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应采用配套的聚合物水泥防水黏结材料;②卷材与基层粘贴应采用满粘法,粘结面积不应小于90%,刮涂黏结料应均匀,不得露底、堆积、流淌;③固化后的黏结料厚度不应小于1.3mm;④卷材接缝部位应挤出黏结料,接缝表面处应刮1.3mm厚50mm宽聚合物水泥黏结料封边;⑤聚合物水泥黏结料固化前,不得在其上行走或进行后续作业。

(12)高分子自粘胶膜防水卷材宜采用预铺反粘法施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卷材宜单层铺设;②在潮湿基面铺设时,基面应平整坚固、无明水;③卷材长边应采用自粘边搭接,短边应采用胶结带搭接,卷材端部搭接区应相互错开;④立面施工时,在自粘边位置距离卷材边缘10~20mm内,每隔400~600mm应进行机械固定,并应保证固定位置被卷材完全覆盖;⑤浇筑结构混凝土时不得损伤防水层。

(13)卷材防水层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做保护层。保护层应符合下列规定:①顶板的细石混凝土保护层与防水层之间宜设置隔离层。细石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机械回填时不宜小于70mm,人工回填时不宜小于50mm;②底板的细石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③侧墙宜采用软质保护材料或铺抹20mm厚1∶2.5水泥砂浆。

(14)卷材防水层分项工程检验批的抽检数量,应按铺贴面积每100m2抽查1处,每处10m2,且不得少于3处。

2.主控项目

(1)卷材防水层所用卷材及其配套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和材料进场检验报告。

(2)卷材防水层在转角处、变形缝、施工缝、穿墙管等部位做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一般项目

(1)卷材防水层的搭接缝应粘贴或焊接牢固,密封严密,不得有扭曲、皱折、翘边和起泡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采用外防外贴法铺贴卷材防水层时,立面卷材接槎的搭接宽度,高聚物改性沥青类卷材应为150mm,合成高分子类卷材应为100mm,且上层卷材应盖过下层卷材。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3)侧墙卷材防水层的保护层与防水层应结合紧密、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4)卷材搭接宽度的允许偏差应为-10mm。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2.4.2.4 涂料防水层

1.质量控制要点

(1)涂料防水层适用于受侵蚀性介质作用或受振动作用的地下工程;有机防水涂料宜用于主体结构的迎水面,无机防水涂料宜用于主体结构的迎水面或背水面。

(2)有机防水涂料应采用反应型、水乳型、聚合物水泥等涂料;无机防水涂料应采用掺外加剂、掺和料的水泥基防水涂料或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

(3)有机防水涂料基面应干燥。当基面较潮湿时,应涂刷湿固化型胶结剂或潮湿界面隔离剂;无机防水涂料施工前,基面应充分润湿,但不得有明水。

(4)涂料防水层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多组分涂料应按配合比准确计量,搅拌均匀,并应根据有效时间确定每次配制的用量。

2)涂料应分层涂刷或喷涂,涂层应均匀,涂刷应待前遍涂层干燥成膜后进行;每遍涂刷时应交替改变涂层的涂刷方向,同层涂膜的先后搭压宽度宜为30~50mm。

3)涂料防水层的甩槎处接缝宽度不应小于100mm,接涂前应将其甩槎表面处理干净。

4)采用有机防水涂料时,基层阴阳角处应做成圆弧;在转角处、变形缝、施工缝、穿墙管等部位应增加胎体增强材料和增涂防水涂料,宽度应不小于50mm。

5)胎体增强材料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上下两层和相邻两幅胎体的接缝应错开1/3幅宽,且上下两层胎体不得相互垂直铺贴。

(5)涂料防水层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做保护层。保护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顶板的细石混凝土保护层与防水层之间宜设置隔离层。细石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机械回填时不宜小于70mm,人工回填时不宜小于50mm。

2)底板的细石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不小于50mm。

3)侧墙宜采用软质保护材料或铺抹20mm厚1∶2.5水泥砂浆。

(6)涂料防水层分项工程检验批的抽检数量,应按铺贴面积每100m2抽查1处,每处10m2,且不得少于3处。

2.主控项目

(1)涂料防水层所用的材料及配合比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产品性能检测报告、计量措施和材料进场检验报告。

(2)涂料防水层的平均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最小厚度不得低于设计厚度的90%。

检验方法:用针测法检查。

(3)涂料防水层在转角处、变形缝、施工缝、穿墙管等部位做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一般项目

(1)涂料防水层应与基层黏结牢固、涂刷均匀,不得流淌、鼓泡、露槎。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涂层间夹铺胎体增强材料时,应使防水涂料浸透胎体覆盖完全,不得有胎体外露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侧墙涂料防水层的保护层与防水层应结合紧密,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4.2.5 塑料防水板防水层

1.质量控制要点

(1)塑料防水板防水层适用于经常承受水压、侵蚀性介质或有振动作用的地下工程;塑料防水板宜铺设在复合式衬砌的初期支护与二次衬砌之间。

(2)塑料防水板防水层的基面应平整,无尖锐突出物,基面平整度D/L不应大于1/6。(D为初期支护基面相邻两凸面间凹进去的深度;L为初期支护基面相邻两凸面间的距离。)

(3)初期支护的渗漏水,应在塑料防水板防水层铺设前封堵或引排。

(4)塑料板防水板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铺设塑料防水板前应先铺缓冲层,缓冲层应用暗钉圈固定在基面上;缓冲层搭接宽度不应小于50mm;铺设塑料防水板时,应边铺边用压焊机将塑料防水板与暗钉圈焊接。

2)两幅塑料防水板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下部塑料防水板应压住上部塑料防水板。接缝焊接时,塑料防水板的搭接层数不得超过3层。

3)塑料防水板的搭接缝应采用双焊缝,每条焊缝的有效宽度不应小于10mm。

4)塑料防水板铺设时宜设置分区预埋注浆系统。

5)分段设置塑料防水板防水层时,两端应采取封闭措施。

(5)塑料防水板的铺设应超前二次衬砌混凝土施工,超前距离宜为5~20m。

(6)塑料防水板应牢固地固定在基面上,固定点间距应根据基面平整情况确定,拱部宜为0.5~0.8m,边墙宜为1~1.5m,底部宜为1.5~2.0m;局部凹凸较大时,应在凹处加密固定点。

(7)塑料防水板防水层分项工程检验批的抽样检验数量,应按铺设面积每100m2抽查1处,每处10m2,但不得少于3处。焊缝检验应按焊缝条数抽查5%,每条焊缝为1处,但不得少于3处。

2.主控项目

(1)塑料防水板及其配套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和材料进场检验报告。

(2)塑料防水板的搭接缝必须采用双缝热熔焊接,每条焊缝的有效宽度应不小于10mm。

检验方法:双焊缝间空腔内充气检查和尺量检查。

3.一般项目

(1)塑料防水板应采用无钉孔铺设,其固定点的间距应符合《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2011)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2)塑料防水板与暗钉圈应焊接牢靠,不得漏焊、假焊和焊穿。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塑料防水板的铺设应平顺,不得有下垂、绷紧和破损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塑料防水板搭接宽度的允许偏差为-10mm。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2.4.2.6 金属板防水层

1.质量控制要点

(1)金属防水板适用于抗渗性能要求较高的地下工程,金属板应铺设在主体结构迎水面。

(2)金属板防水层所采用的金属材料和保护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板及其焊接材料的规格、外观质量和主要物理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金属板的拼接及金属板与工程结构的锚固件连接应采用焊接。金属板的拼接焊缝应进行外观检查和无损检验。

(4)金属板表面有锈蚀、麻点或划痕等缺陷时,其深度不得大于该板材厚度的负偏差值。

(5)金属板防水层分项工程检验批的抽样检验数量,应按铺设面积每10m2抽查1处,每处1m2,且不得少于3处。焊缝表面缺陷检验应按焊缝的条数抽查5%,且不得少于1条焊缝;每条焊缝检查1处,总抽查数不得少于10处。

2.主控项目

(1)金属板和焊接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和材料进场检验报告。

(2)焊工应持有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

检验方法:检查焊工执业资格证书和考核日期。

3.一般项目

(1)金属板表面不得有明显凹面和损伤。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焊缝不得有裂纹、未熔合、夹渣、焊瘤、咬边、烧穿、弧坑、针状气孔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使用放大镜、焊缝量规及钢尺检查,必要时采用渗透或磁粉探伤检查。

(3)焊缝的焊波应均匀,焊渣和飞溅物应清除干净;保护涂层不得有漏涂、脱皮和反锈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4.2.7 膨润土防水材料防水层

1.质量控制要点

(1)膨润土防水材料防水层适用于pH值为4~10的地下环境中;膨润土防水材料防水层应用于复合式衬砌的初期支护与二次衬砌之间以及明挖法地下工程主体结构迎水面,防水层两侧应具有一定的夹持力。

(2)膨润土防水材料中的膨润土颗粒应采用钠基膨润土,不应采用钙基膨润土。

(3)膨润土防水材料防水层基面应坚实、清洁,不得有明水,基面平整度应符合规范规定;基层阴阳角应做成圆弧或坡角。

(4)膨润土防水毯的织布面与膨润土防水板的膨润土面,均应与结构外表面密贴。

(5)膨润土防水材料应采用水泥钉和垫片固定;立面和斜面上的固定间距宜为400~500mm,平面上应在搭接缝处固定。

(6)膨润土防水材料的搭接宽度应大于100mm;搭接部位的固定间距宜为200~300mm,固定点与搭接边缘的距离宜为25~30mm,搭接处应涂抺膨润土密封膏。平面搭接缝处可干撒膨润土颗粒,其用量宜为0.3~0.5kg/m。

(7)膨润土防水材料的收口部位应采用金属压条与水泥钉固定,并用膨润土密封膏覆盖。

(8)转角处和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等部位均应设置宽度不小于500mm加强层,加强层应设置在防水层与结构外表面之间。穿墙管件宜采用膨润土橡胶止水条、膨润土密封膏进行加强处理。

(9)膨润土防水材料分段铺设时,应采取临时遮挡防护措施。

(10)膨润土防水材料防水层分项工程检验批的抽检数量,应按铺贴面积每100m2抽查1处,每处10m2,且不得少于3处。

2.主控项目

(1)膨润土防水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产品性能检测报告、计量措施和材料进场检验报告。

(2)膨润土防水材料防水层在转角处和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等部位做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一般项目

(1)膨润土防水毯的织布面或防水板的膨润土面,应朝向工程主体结构的迎水面。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立面或斜面铺设的膨润土防水材料应上层压住下层,防水层与基层、防水层与防水层之间应密贴,并应平整无折皱。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膨润土防水材料的搭接和收口部位应符合《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2011)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膨润土防水材料搭接宽度的允许偏差应为-10mm。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