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水资源总量分析
3.1.1 水资源评价概述
水资源评价通常指水资源的数量、质量、时空分布特征、开发利用条件及可控性的分析评定,是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的基础,也是国家或地区水资源有关问题的决策依据。
水资源在地区上和时间上分布都不均匀。为了满足各部门用水需要,必须根据水资源时、空分布特点,修建必要的蓄水、引水、提水和调水工程,对天然水资源进行时空再分配。由于兴建各种水利、水电工程受到自然、经济和技术条件的制约,可利用水资源的数量及其保证程度有一定限制。因此,在水资源评价中,不仅要研究天然水资源的数量而且要研究各种保证率的可利用水资源的数量,同时,还要科学地预测社会经济不同发展阶段的用水需要量和供需矛盾;通过供需平衡分析,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科学管理指出方向,这是水资源评价的最终目的。
水资源评价的重点对象一般是在现实经济技术条件下便于开发利用的淡水资源,特别是能迅速恢复补充的淡水资源,包括地表水资源和地下水资源两部分。地表水与地下水处在统一的水文循环之中,它们密切联系、相互转化,构成了完整的水资源体系。因此,必须统一评价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以免水量的重复估算。水资源的使用价值取决于水的质量,在评价水资源数量的同时,还应根据用水的要求,对水质做出评价。
水资源评价主要包括三个阶段:①基础评价,即收集并整理已有的水文、气象、水文地质资料以及为进行插补用的其他有关辅助性资料,如地形地貌、地理环境等资料;②进一步改进及扩充水文站网,进行细部调查以取得更详细的资料及信息;③对为适应水的供需要求,而提引地表及地下水的管理和控制措施的建议及其评价,包括对评价范围内全部水资源数量、质量及其变化的幅度、时空分布特征和可利用量的估计,各类用水的现状及其前景,评价全区及分区水资源供需状况,预测可能解决水的供需矛盾的途径,为控制水所采取工程措施的正负两方面效益评价及政策性建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