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1.4 材料的力学性质
材料在外力作用下抵抗破坏和产生变形的性质,称为材料的力学性质。
1.4.1 材料的强度
材料在外力作用下抵抗破坏的能力,称为材料的强度。
1.4.1.1 理论强度
从材料的微观结构进行分析,材料的质点间(离子、原子)都存在相互间的吸引力与排斥力,并与质点间的距离有关。设两质点间的距离为S,材料处于自然状态时两质间的距离为S0(称为平衡距离),则当S=S0时,吸引力与排斥力相等,合力f=0;当材料受压,两质点间距离缩短(S<S0)时,排斥力和吸引力均增大,但排斥力增长幅度较大,排斥力使材料具有抵抗压缩的能力(抗压强度);反之,当材料受拉时,两质点间距离增大(S>S0)时,排斥力和吸引力均减小,但排斥力减小幅度较大,吸引力使材料具有抵抗拉伸的能力(抗拉强度)。当拉力继续增大,S达到某一值,吸引力与排斥力的合力达到最大时,此时材料的强度即为材料的理论抗拉极限强度。
1.4.1.2 实际强度
由于实际材料的结构及构造往往存在许多缺陷,如晶体缺陷、裂缝,特别是材料内部的细小裂缝,受力时在其边缘出现应力集中,使材料的实际强度远小于其理论强度。
1.静力强度
材料在外力作用下抵抗破坏的能力,称为材料的强度。根据外力作用形式的不同,材料的强度有抗压强度、抗拉强度、抗剪强度及抗弯强度等,均以材料受外力破坏时单位面积上所承受的力的大小来表示。材料的这些强度是通过静力试验来测定的,故总称为静力强度。材料的静力强度是通过标准试件的破坏试验测得,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试验方法进行。大部分材料以强度作为划分材料等级的主要依据。表1.5列出了材料的抗压、抗拉、抗剪和抗弯强度的计算公式。
表1.5 材料的抗压、抗拉、抗剪、抗弯强度计算公式
2.材料的等级
大部分建筑材料根据其极限强度的标准值,可划分为若干不同的强度等级。如:
(1)烧结普通砖按抗压强度分为6个等级:MU30、MU25、MU20、MU15、MU10、MU7.5。
(2)硅酸盐水泥按抗压和抗折强度分为4个等级:32.5、42.5、52.5、62.5。
(3)混凝土按其抗压强度分为14个等级:C15、C20、C25、C30、C35、C40、C45、C50、C55、C60、C65、C70、C75、C80。
(4)碳素结构钢按抗拉(屈服)强度分为5个等级:Q195、Q215、Q235、Q255、Q275。
建筑材料按强度划分为若干个强度等级,对生产者和使用者均有重要的意义,它可使生产者在生产中控制产品质量时有依据,从而确保产品的质量;对使用者而言,则有利于掌握材料的性能指标,便于合理选用材料、正确进行设计和控制工程施工质量。常用建筑材料的强度见表1.6。
表1.6 常用建筑材料的强度 单位:MPa
3.材料的比强度
比强度是按单位体积质量计算的材料强度,其值等于材料强度与其表观密度之比。对于不同强度的材料进行比较,可采用比强度这个指标。比强度是衡量材料轻质高强性能的重要指标。优质的结构材料,必须具有较高的比强度。几种主要材料的比强度见表1.7。
表1.7 钢材、木材和混凝土的比强度
由表1.7可知,低碳钢和木材是轻质高强的高效能材料,而普通混凝土为质量大而强度较低的材料,所以努力促进普通混凝土这一当代最重要的结构材料向轻质、高强方向发展,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4.影响材料强度的因素
材料的组成和结构是决定材料强度的内在因素。材料强度除受内在因素的影响外,还受到外在因素的影响,外在因素主要包括材料的表观密度、孔隙率、含水率、环境温度等。
试件强度还与试件形状、大小和试验条件密切相关。受试件与承压板表面摩擦的影响,棱柱体形状等长试件的抗压强度较立方体等短试件的抗压强度低;大试件由于材料内部缺陷出现几率增大,强度比小试件低;表面凹凸不平的试件受力面受力不均,强度也会降低;试件的含水率增大,环境湿度升高,都会使材料强度降低;由于材料破坏是其变形达到极限变形而破坏,而应变的发展总是滞后于应力发展,故加荷速度越快,所测得的强度值也越高。为使材料试验结果具有可比性,材料试验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试验规程的规定进行。
1.4.1.3 其他强度
1.材料的脆性与冲击韧性
材料在外力作用下,当外力达到一定限度后,材料发生突然破坏,且破坏时无明显的塑性变形,这种性质称为脆性,具有这种性质的材料称脆性材料。
脆性材料抵抗冲击荷载或振动荷载作用的能力很差,其抗压强度远大于抗拉强度,可高达数倍甚至数十倍。所以,脆性材料不能承受振动和冲击荷载,也不宜用作受拉构件,只适于用作承压构件。建筑材料中大部分无机非金属材料均为脆性材料,如天然岩石、陶瓷、玻璃、普通混凝土等。
材料抵抗冲击或振动荷载作用而不破坏的能力,称为冲击韧性。材料的韧性大小用冲击韧性指标αk表示,以标准试件破坏时消耗于试件单位面积上的功表示。其计算公式为:
韧性大的材料能吸收较大的能量,产生一定的变形而不破坏,抗震性能好,如建筑钢材、木材等。在建筑工程中,对于要求承受冲击荷载和有抗震要求的结构,如吊车梁、桥梁、桩等,其所用的材料均应具有较高的韧性。
2.硬度
硬度是材料表面能抵抗其他较硬物体压入或刻划的能力。不同材料的硬度测定方法不同,通常采用的有刻划法和压入法两种。刻划法常用于测定天然矿物的硬度。矿物硬度分为10级(莫氏硬度),其递增的顺序为:滑石1级;石膏2级;方解石3级;萤石4级;磷灰石5级;正长石6级;石英7级;黄玉8级;刚玉9级;金刚石10级。钢材、木材及混凝土等的硬度常用钢球压入法测定(布氏硬度HB)。
硬度与强度有关,硬度较大的材料,其强度也较高。因此,有些材料因条件所限,不能直接测强度时,可间接用硬度推算其强度值。如测定混凝土强度时,可采用回弹硬度值推算其强度,而不必进行破坏试验。材料的硬度越大,其耐磨性越好,但不易加工。
3.耐磨性
耐磨性是材料表面抵抗磨损的能力。材料的耐磨性用磨损率K表示,其计算公式为:
材料的耐磨性与材料的组成成分、结构、强度、硬度等有关。一般来说,强度高、硬度大、构造均匀、致密、表面光滑的材料,耐磨性高。
水工建筑物中用于溢流坝面、输水隧洞、溢洪道等部位的材料,经常受高速挟砂水流的冲刷作用,因此应采用耐磨性高的材料,建筑工程中用作踏步、台阶、地面、路面等的材料也应具有较高的耐磨性。
1.4.2 变形
1.4.2.1 弹性变形
材料在外力作用下产生变形(形状、体积发生改变),当外力去除后,材料变形即消失并能完全恢复原来形状的性质,称为弹性,这种变形称为弹性变形。弹性变形是由于外力改变了材料内部质点间的平衡位置,当外力尚未超过一定限度时,外力做功仅能改变质点间的位置而转变成内能暂时储存,当外力去除后,内能释放,使质点恢复至原有平衡位置,变形消失。
弹性变形属可逆变形,其数值大小与外力成正比,其比例系数E称为材料的弹性模量。材料在弹性变形范围内,弹性模量E为常数,其值等于应力σ与应变ε的比值,即:
弹性模量是衡量材料抵抗变形能力的一个指标。E值越大,材料越不易变形,亦即刚度好。弹性模量是结构设计时的重要参数。
1.4.2.2 塑性变形
材料在外力作用下产生变形(形状、体积发生改变),如果取消外力,仍保持变形后的形状尺寸,并且不产生裂缝的性质,称为塑性。这种不能恢复的变形称为塑性变形。塑性变形是由于作用于材料的外力超过一定限度时,造成材料内部结构发生破坏,外力做功并未转变为内能,而是消耗于部分结构的破坏,因而塑性变形是不可逆的,属永久变形。
实际上纯弹性变形的材料是没有的,通常一些材料在受力不大时,仅产生弹性变形;受力超过一定极限后,即产生塑性变形。有些材料在受力时,如建筑钢材,当所受外力小于弹性极限时,仅产生弹性变形;而外力大于弹性极限后,则除了弹性变形外,还产生塑性变形。有些材料在受力后,弹性变形和塑性变形同时产生,当外力取消后,弹性变形会恢复,而塑性变形不能消失,这种材料称为弹塑性材料,如混凝土。
弹塑性材料的变形曲线见图1.6,图中ab为可恢复的弹性变形,bo为不可恢复的塑性变形。
根据材料在破坏前塑性变形是否显著,将材料分为塑性材料和脆性材料两类。塑性材料是指在破坏前有显著变形的材料,如低碳钢、有色金属及沥青等。在破坏前无明显变形的材料称为脆性材料,如石料、混凝土、砖瓦及生铁等。脆性材料的抗拉强度远小于抗压强度,常用于受压构件。
图1.6 弹塑性材料的变形曲线
1.4.2.3 徐变与应力松弛
固体材料在恒定外力长期作用下,变形随时间的延续而逐渐增大的现象,称为徐变。
徐变开始增长很快,以后渐慢。若总变形不变,其中塑性变形随时间延续逐渐增大,弹性变形逐渐减小,因而引起材料中弹性应力随时间的延续而逐渐降低的现象,称为应力松弛。
产生徐变与应力松弛的原因,对于晶体材料,是由于长期荷载作用下产生晶格错动和滑移;非晶体材料则是由于黏性物质产生流动的结果。
徐变与应力松弛除与材料本身的性质有关外,还与材料所受外力的大小有关。当应力未超过某一限值时,徐变会随时间延长逐渐减小,最后停止发展;当应力超过某一极限值时,徐变会随时间延长而逐渐加大,直至材料破坏。徐变与应力松弛还与温度有关,一般情况下,温度越高,则其徐变越大,如金属材料、沥青材料等在较高温度下,将会产生显著徐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