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物体的受力分析
§1.1 静力学基本概念
1.力的概念
力是物体间相互的机械作用,这种作用能使物体的机械运动状态发生改变,同时还能使物体产生变形。力使物体的机械运动状态发生改变,称力的运动效应或外效应;力使物体的形状发生改变,称力的变形效应或内效应。
就力对物体的外效应来说,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即力的移动效应和转动效应。例如,人沿直线轨道推小车使小车产生移动,这是力的移动效应;人作用于绞车手柄上的力使鼓轮转动,这是力的转动效应。在一般情况下,一个力对物体作用时,既有移动效应,又有转动效应。如打乒乓球时,如果球拍作用于乒乓球的力恰好通过球心,只有移动效应;如果此力不通过球心,则不仅有移动效应,还有绕球心的转动效应。
实践证明,力对物体的作用效应取决于力的大小、方向和作用点。这三者称为力的三要素。
(1)力的大小。力的大小表示物体间机械作用的强弱程度,力的国际单位制是牛顿(N),千牛顿(kN),1kN=103N。
(2)力的方向。力的方向表示物体间的机械作用具有方向性,它包含方位和指向。如重力“铅直向下”,“铅直”是指力的作用线在空间的方位,“向下”是指力沿作用线的指向。
图1.1
(3)力的作用点。力的作用点是力作用在物体上的位置。实际上,当两个物体直接接触时,力总是分布地作用在一定的面积上。如手推车时,力作用在手与车厢接触的面积上。当力作用的面积很小以至可以忽略其大小时,就可以近似地将力看成作用在一个点上。
力是一个定位矢量,可用一个带箭头的线段表示,如图1.1所示。线段AB的始端A或末端B表示力的作用点,线段AB的长度表示力的大小,用线段的方位角和箭头表示力的方向。
2.刚体的概念
由于结构或构件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产生的变形很小,例如,桥梁在车辆、人群等荷载作用下的最大竖向位移一般不超过桥梁跨度的1/900~1/700。物体的微小变形对于研究物体的平衡问题影响很小,忽略微小变形可使所研究的问题得以简化,因而,可以将物体视为不变形的理想体——刚体,即在任何外力的作用下,大小和形状始终保持不变的物体称为刚体。
显然,现实中刚体是不存在的。任何物体在力的作用下,总是或多或少地发生一些变形。在材料力学中,主要是研究物体在力作用下的变形和破坏,所以必须将物体看成变形体。在静力学中,主要研究的是物体的平衡问题,为研究问题的方便,则将所有的物体均视为刚体。
3.力系的概念
作用在物体上的一群力称为一个力系。按照力系中各力作用线分布的情况,力系可分为:平面力系(力系中各力的作用线共面)和空间力系(力系中各力的作用线不完全共面)。本书主要研究平面力系,平面力系一般又可分为以下四种:
(1)平面汇交力系:力系中各力作用线汇交于一点。
(2)平面力偶系:力系中各力组成若干个力偶。
(3)平面平行力系:力系中各力作用线相互平行。
(4)平面一般力系:力系中各力作用线既不完全交于一点,也不完全平行。
4.平衡的概念
所谓平衡,是指物体相对于地球表面保持静止或作匀速直线运动的状态。平衡状态的物体上作用的力系,称为平衡力系。将平衡力系必须满足的条件称力系的平衡条件。力系的平衡条件是静力学研究的主要问题之一。
在刚体静力学中,所研究的对象(物体或物体系统)被抽象为刚体,故暂不考虑物体的变形;所讨论的状态是平衡状态,所以也不考虑物体运动状态的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