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国水利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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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强化 “井电双控”建立水量交易平台 实现多方共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 (以下简称 “昌吉州”) 干旱缺水,人均水资源量仅为1597m3 ,低于全疆人均3827m3 的水平。近年来,随着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全州用水总量达32亿m3 ,大大超过了自治区下达昌吉州2020年25亿m3、2030年21.6亿m3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总量控制指标。

为了解决水资源制约经济发展的难题,昌吉州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三条红线” 控制指标作为经济布局、产业发展、结构调整的约束性、控制性、先导性指标,建立了覆盖各县市的 “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和州、县、乡三级水资源管理新体制。同时,州域内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全部分解到了各县市、乡镇、地块。各县市政府成立了农村水资源管理总会,县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会长;各乡镇成立了水资源管理分会,分会长由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自治州党委、政府还将 “三条红线” 控制指标的分解落实和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各县市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目标管理体系当中,由此建立了有效的用水总量控制管理体系。

昌吉州以农民二轮承包土地为基础,以分解确定到各县市、乡镇、地块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依据,建立健全了农业初始水权登记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农业差异化水价新机制。分解指标的同时,昌吉州还不断加大对非法开采地下水、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取水机井的排查整治力度,扫清推进水权水价改革工作的障碍。全州通过执行差异化水价,大幅度提高非二轮土地用水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运用价格杠杆,实现退地还水。

目前,1万余眼农业机电井已全部安装智能取水装置,实现了实时远程监测控制。同时,强化“井电双控”,严控新打、更新机井指标。除了必要的生活用水以外,禁止新增取用地下水灌溉;严格控制机井更新,除农村二轮承包地外,经营性土地的灌溉机井原则上不予更新;强化地下水开发利用审批监督,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通过全面落实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2016年,昌吉州压减地下水4亿m3,呼图壁县、昌吉市等四县市部分区域地下水位31年来首次回升。

昌吉州还通过搭建农业节余水量收储交易平台,借市场之力,激发各方参与水权水价改革的积极性。目前,昌吉州已建成30个水量收储交易平台,农业节约水量向非农业转移水量达2913万m3。据了解,各县市政府回购农户初始水权份额内的节余水量价格在执行水价的6~10倍。昌吉州为保障农户节水积极性,通过水管单位统一回购,将农户节余水量转向种植大户或农业企业,全自治州节水村村交易、户户交易和跨行交易已成常态。

同时,昌吉州还按照市有总会、乡有分会、村有协会的总要求,建立了农村水利服务联动机制,将水利管理和服务延伸到田间地头。各县市将收取的水资源费、水资源补偿费按比例返还协会,建立奖返 (补) 机制,提升了农村涉水事务管理的积极性,解决了资金难题。

雷小牛 执笔

席晶 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