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目标ET的制定原则
工业、农业要发展,动物、植物要生存,人类还要维持日常生活,这都需要水。生活用水涉及千家万户,工业用水则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石,它们对供水水质和保证率的要求比较高;农业用水以灌溉为主,对水质和保证率的要求相对较低。目标ET的制定和高效管理必须以当地的水资源现状为基础,以生态经济系统为依托,坚持可持续性、高效性、公平性的原则。
2.3.1 水资源利用现状原则
区域的水资源利用现状是确定目标ET的基础。水资源利用现状的集中反映是现状ET分布。通过细致的分析可以发现,通常情况下,区域内的相同作物在产量水平相近的条件下,ET值仍有较大差别。这种差别是由当地的自然环境条件、灌溉工程措施、农业发展水平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代表了水资源的现状利用效率和利用水平,目标ET的制定要以此为基础,逐步调整,不可能一蹴而就,不能制定不切实际的目标。
2.3.2 可持续性原则
可持续性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要实现区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二是要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区域目标ET必须适应当地的水资源条件,保持区域的水土平衡、水盐平衡、水沙平衡、水化学平衡和水生态平衡,在没有区外补水或区外补水较少的条件下,净耗水量要尽可能小于或等于多年平均降水量。在当地水资源利用水平达到承载能力上限而仍然不能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时,需要考虑实施跨区域调水措施,避免过度引用本地地表水、超采本地地下水。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观,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切实进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2.3.3 高效性原则
进行水资源管理或者水资源配置的重要目的之一是实现水资源的高效利用,因此,在制定目标ET时,对可持续发展体现在水资源五个层次上的需求,即饮水安全需求、防洪安全需求、粮食生产用水需求、经济发展用水需求和生态环境用水需求。要统筹兼顾,通过各种措施提高参与生活、生产和生态过程的水量及其有效利用程度,增加对降水的直接利用,减少水资源转化过程和用水过程中的无效蒸发,推广一水多用和综合利用,增加单位供水量对农作物、工业产值和GDP的产出,减少水污染,增加有效蒸发。同时遵循市场规律和经济法则,按边际成本最小的原则来安排各类水源的开发利用模式和各类节水措施,力求在各项节流措施、开源措施、开源和节流之间的边际成本大体接近。
具体到黄河流域,因为自然、地理、气候、社会等诸多影响因素的显著不同,上中下游不同地区的灌溉耕地ET和城乡居工地ET可因地制宜地采用不同的节水标准,陆生植被ET和水生植被ET考虑上游与下游的需求差异,进而在流域尺度范围上统一调配不同区域的目标ET,这样可以鼓励地方积极发展节水产业和进行节水改造,使黄河流域内宝贵的水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
2.3.4 公平性原则
公平性是水资源社会属性的首要特征,公平公正原则的具体实施表现在地区之间、近期和远期之间、用水目标之间、用水人群之间的目标ET的公平分配。水是具有生命性的特殊资源,水资源的利用关系到整个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公平地保障每个区域的用水权益是十分重要的基本原则。
公平不是平均主义,更应尊重历史与现状。在各地区之间,要统筹全局,合理分配过境水量;近期原则上要不断减少乃至停止对深层承压水的开采,以利用其作为未来的应急水源地;在ET目标上,要优先保证最为必要的生态用水项,在此基础上兼顾经济用水和一般生态用水;在用水人群中,要注意提高农村饮水保障程度和保护城市低收入人群的用水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