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基本建设概述
1926年4月,基本建设一词由斯大林在报告中首次提出,其含义是资本建设或资金建设。英美等国称为固定资本投资或资本支出,日本称为建设投资。1950年,我国正式使用基本建设一词,其含义是以扩大生产能力(或增加工程效益)为目的的综合经济活动。
1.2.1 基本建设的概念
基本建设是国民经济各部门固定资产的再生产,即是人们使用各种施工机具对各种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等进行建造和安装,使之成为固定资产的过程。实质上,基本建设是形成新的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过程,即把一定的物质资料如建筑材料、机器设备等,通过购置、建造和安装等活动转化为固定资产,形成新的生产能力或使用效益的过程。具体的讲,就是建造、购置和安装固定资产的活动以及与之相联系的工作。如征用土地、勘察设计、筹建机构、培训员工等。例如建设一个工厂即为基本建设,包括厂房的建造,机器设备的购置和安装以及土地征用、勘察设计、筹建机构、培训职工等工作。
基本建设实质上就是一系列的投资活动。投资是指投资主体为了特定的目的预先进行资金的垫付,以达到预期效果的一系列经济行为。按投资在再生产过程中周转方式不同,可分为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产投资;按投资方式划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按投资主体不同划分为政府投资、企业投资、个人投资。
基本建设是固定资产再生产的重要手段,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从建设性质、投资作用、项目规模、行业性质特点和投资来源的不同角度进行分类。
1.2.1.1 按建设性质划分
建设项目按建设性质不同,可划分为基本建设项目和更新改造项目。基本建设项目是指投资建设用于进行扩大生产能力或增加工程效益为主要目的的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恢复工程及有关工作。更新改造项目是指建设资金用于对企事业单位原有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或固定资产更新,以及相应配套的辅助性生产、生活福利等工程和有关工作。更新改造项目包括挖潜工程、节能工程、安全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等,其措施应掌握专款专用,少搞土建,不搞外延原则进行。
基本建设项目可分为五个方面的内容:
(1)新建项目指的是从无到有,“平地起家”,全新建设的项目,或对原有的建设项目重新进行总体设计的扩建,并使其新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全部固定资产价值3倍以上的建设项目。
(2)原建设单位为了扩大原有产品的生产能力或使用效益,或增加新产品的生产能力和效益而进行的固定资产的增建项目称为扩建项目。
(3)原建设单位为了提高生产效益,改进产品质量或调整产品结构,对原有设备工艺流程进行技术改造的项目;或为了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增加一些附属和辅助车间或非生产性工程的项目的改建项目。
(4)迁建项目。指原建设单位由于各种原因进行单位搬迁建设,不论规模是维持原状还是扩大建设的建设项目。
(5)恢复项目。指固定资产因受自然灾害、战争或人为灾害等原因已全部或部分报废,需投资重新建设的项目,具体包括新建项目、扩建项目、迁建项目、恢复项目。
1.2.1.2 按投资作用划分
工程建设项目按其投资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中的作用,可分为生产性建设项目和非生产性建设项目。生产性建设项目指直接用于物质资料生产或直接为物质资料生产服务的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工业建设项目、农业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和商业建设。非生产性建设项目(消费性建设)是指用于满足人民物质和文化、福利需要的建设和非物质资料生产部门的建设,主要包括办公用房、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其他建设。
1.2.1.3 按项目规模划分
为适应对工程建设项目分级管理的需要,国家规定基本建设项目分为大型、中型、小型三类;更新改造项目分为限额以上和限额以下两类。不同等级标准的工程建设项目,国家规定的审批机关和报建程序也不尽相同。
1.2.1.4 按行业性质特点划分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市场需求等基本特性,可将其划分为竞争性项目、基础性项目和公益性项目三种。竞争性项目指投资效益比较高、竞争性比较强的一般性建设项目,应以企业作为基本投资主体,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投资风险;基础性项目指具有自然垄断性、建设周期长、投资额大而收益低的基础设施和需要政府重点扶持的一部分基础工业项目,以及直接增强国力的符合经济规模的支柱产业项目;公益性项目包括科技、文教、卫生、体育和环保等设施,公、检、法等政权机关以及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办公设施,国防建设等。公益性项目的投资主要由政府用财政资金安排的项目。
1.2.1.5 按投资来源划分
项目可划分为非政府投资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非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企业、集体单位、外商和私人投资兴建的工程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在国外也称为公共工程,是指为了适应和推动国民经济或区域经济的发展,满足社会的文化、生活需要,以及出于政治、国防等因素的考虑,由政府通过财政投资、发行国债或地方财政债券、利用外国政府赠款以及国家财政担保的国内外金融组织的贷款等方式独资或合资兴建的工程项目。
按照其盈利性不同,政府投资项目又可分为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具有盈利性质的政府投资项目,政府投资的水利、电力、铁路等项目基本都属于经营性项目。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一般是指非盈利性的、主要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的公益性项目。学校、医院以及各行政、司法机关的办公楼等项目都是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
1.2.2 基本建设程序
建设程序是指工程项目从策划、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工作次序。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工程建设过程客观规律的反映,是工程项目科学决策和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工程建设程序流程主要分为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与终结阶段,如图1.1所示。
图1.1 工程建设程序示意图
建设项目从前期准备到建设、投产或使用需要经历以下几个主要阶段:根据国民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结合行业和地区发展规划的要求,提出项目建议书;在勘察、研究及详细技术经济论证的基础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设计文件;初步设计经批后,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已批准的设计文件实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组织工程施工安装,并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做好生产准备;项目按批准的设计内容建完,交付使用;对生产性建设项目,经投料试车验收合格后正式投产,交付生产使用;使用一段时间或生产运营一段时间后(一般为两年),进行项目后评价。具体如下。
1.2.2.1 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是根据区域发展和行业发展规划的要求,结合与该项目相关的自然资源、生产力状况和市场预测等信息,经过调查研究分析,说明拟建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条件的可行性、获利的可能性,进而向国家和省、市、地区主管部门提出的立项建议书。要求建设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建设程序中的最初阶段工作,是对拟建项目的初步设想,也是有关建设管理部门选择计划建设的工程项目的依据。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可以进行详细的可行性研究工作,但并不表明项目非上不可。项目建议书不是项目的最终决策。
项目建议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建设项目提出的依据和必要性;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引进技术和设备等方面的初步分析;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的设想;项目的总体进度安排;经济效果和投资效益的分析和估计。项目建议书根据拟建项目规模大小报送有关部门审批。
1.2.2.2 可行性研究
可行性研究是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地区和行业经济发展规划以及批准的项目建议书,运用多种科学研究方法,对建设项目投资决策前进行的技术、经济和环境等各方面进行系统的分析论证,进行方案优选,并得出项目可行与否的研究结论,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
按照有关规定,不同行业的建设项目,其可行性研究内容可以有不同的侧重点,但一般要求具备总论、市场需求预测和拟建规模、资源、原材料、燃料及公用设施情况、建厂条件和厂址选择方案、设计方案、环境保护与劳动安全、企业组织、劳动定员和人员培训、项目施工计划和资金筹备、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项目社会经济效果综合评价与结论及建议。
1.2.2.3 项目评估
我国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一般由有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或设计单位承担,为确保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科学性与可靠性,对于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要经主管部门授权的工程咨询机构对其进行评估;需银行贷款项目,贷款银行一般也要对项目进行评估。项目评估的内容就是可行性研究的内容。经评估认可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才能作为编制项目设计任务书的依据。
1.2.2.4 编制设计任务书
设计任务书是工程建设项目编制设计文件的主要依据。设计任务书是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设计任务书主要内容,就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它是项目决策的依据。设计任务书批准后,就要着手编制设计文件。根据建设项目的不同情况,我国的工程设计过程对一般工程项目分为两个阶段,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对重大项目和技术复杂项目,可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和需要分为三个阶段,即增加技术设计(扩大初步设计)阶段。
1.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是设计的第一阶段。如果初步设计提出的总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总投资估算10%以上,要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是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基础资料,对工程进行系统研究,概略计算,作出总体安排,拿出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具体实施方案。
初步设计的主要内容包括:设计依据,设计指导思想,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工艺流程,设备选型,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占地面积,征地数量,生产组织,劳动定员,建设工期,总概算等文字说明和图纸。
2.技术设计
为了进一步解决初步设计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如工艺流程、建筑结构、设备选型等,根据初步设计和进一步的调查研究资料进行技术设计。
3.施工图设计
在初步设计或技术设计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图设计,使设计达到建设项目施工和安装的要求。施工图设计应结合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表达出建筑物的外形、内部空间的分割、结构体系以及建筑系统的组成和周围环境的协调。按照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未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使用。
施工图设计完成以后,应根据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规定编制施工图预算书。施工图预算书是建设单位筹集建设资金、控制投资合理使用、拨付和结算工程价款的重要依据,是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准备、拟定降低和控制施工成本措施的重要依据。
1.2.2.5 建设准备
项目在开工建设之前,应当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其主要内容包括:组建项目法人、征地和拆迁、完成“三通一平”、修建临时生产和生活设施等工作;组织落实建筑材料、设备和施工机械;准备施工图纸;建设工程报建;委托工程监理;组织施工招投标;办理施工许可证等。
1.2.2.6 工程招投标、签订施工合同
招投标是市场经济中的一种竞争形式,对于缩短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经济效益等均具有重要的作用。建设单位根据已批准的设计文件,对拟建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从中择优选定具有一定的技术、经济实力和管理经验,报价合理,能胜任承包任务且信誉好的施工单位承揽工程建设任务。施工单位中标后,应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1.2.2.7 组织工程施工安装
组织工程施工安装是建设项目付诸实施的重要一步。施工阶段一般包括土建、装饰、给排水、采暖通风、电气照明、工业管道及设备安装等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为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合理施工顺序、施工图纸、施工验收规范等要求进行组织施工,加强工程项目成本核算,努力降低工程造价,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施工中因工程需要变更时,应取得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同意。地下工程和隐蔽工程、基础和结构的关键部位,必须经过检验合格,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要及时采取措施,不留隐患。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工。
1.2.2.8 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完后,便可以组织竣工验收,这是工程建设过程的最后一环,是检验设计和工程质量的重要步骤,是对工程建设成果的全面考核,也是工程项目由建设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凡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建设项目,不论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性质,具备投产条件和使用条件的,都要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办理竣工移交和竣工结算手续,交付建设单位使用。按现行规定,建设项目的验收可视建设规模的大小和复杂程度可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进行。
建设项目全部完成,经过各单项工程的验收,符合要求,由项目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向负责验收的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投资方、监理、设计、施工、质检、消防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组成。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应对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质量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不合格的工程不予验收。对遗留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意见,限期落实完成。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应向主管部门提出验收报告,验收报告的内容包括有:竣工图和竣工工程决算表,工程造价竣工结算书,隐蔽工程记录,工程定位测量记录,设计变更资料,建筑物、构筑物各种实验记录,质量事故处理报告,交付使用财产表等有关资料。
1.2.2.9 建设项目后评价
建设项目后评价是工程项目竣工投产、生产运营或使用一段时间后,再对项目的立项决策、设计施工、竣工投产、生产使用等全过程进行系统的、客观的分析、总结和评价的一种技术经济活动,是固定资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建设项目后评价来确定建设项目目标的达到程度,以此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研究问题、吸取教训、提出建议、改进工作、不断提高项目决策水平和投资效果的目的。
1.2.3 基本建设项目划分
根据工程设计要求以及编审建设预算、制订计划、统计、会计核算的需要,建设项目一般进一步划分为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及分项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的划分如图1.2所示。
图1.2 基本建设项目的划分
1.2.3.1 单项工程
单项工程是指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投资效益的一组 配套齐全的工程项目。单项工程是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一个工程项目有时可以仅包括一 个单项工程,也可以包括多个单项工程。生产性工程项目的单项工程,一般是指能独立生 产的车间,包括厂房建筑、设备安装等工程。
单项工程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的工程,也称为工程项目。如工厂中的生产车间、办公楼、住宅;学校中的教学楼、食堂、宿舍等,它是基建项目的组成部分。
1.2.3.2 单位工程
单位工程是指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从施工的角度看,单位工程就是一个独立的交工系统,有自身的项目管理方案和目标,按业主的投资及质量要求下,如期建成交付生产和使用。
单项工程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并构成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单位工程还具有单独设计和独立施工条件,但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的工程,它是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如生产车间这个单项工程是由厂房建筑工程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等单位工程所组成。建筑工程还可以细分为一般土建工程、水暖卫工程、电器照明工程和工业管道工程等单位工程。与单项工程不同的是,单位工程竣工后不能独立发挥其生产能力或价值。道路,桥梁,水塔,水坝,烟囱通常是一个设施,即称为单位工程。
1.2.3.3 分部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各个组成部分,按建筑工程主要部位或工种工程及安装工程的种类划分。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0300—2001)的规定,建筑工程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装饰装修、屋面工程、给排水及采暖、气、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电梯等分部工程,如土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砌体工程、面工程、装饰工程,管道工程、通风工程,通用设备安装工程、容器工程、自动化仪表安装程、工业炉砌筑工程等。
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将其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例如,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又可细分为无支护土方、有支护土方、地基处理、桩基、地下防水、混凝土基础、砌体基础、劲钢(管)混凝土、钢结构等子分部工程;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又可细分为混凝土结构、劲钢(管)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结构、木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等子分部工程。
1.2.3.4 分项工程
分项工程是指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施工图预算中最基本的计算单位。它是按照不同的施工方法、不同材料的不同规格等,将分部工程进一步划分的。例如,钢筋混凝土分部工程,可分为捣制和预制两种分项工程;预制楼板工程,可分为平板、空心板、槽型板等分项工程;砖墙分部工程,可分为眠墙(实心墙)、空心墙、内墙、外墙、一砖厚墙,一砖半厚墙等分项工程。分项工程既有其作业活动的独立性,又有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整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