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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旱灾害】
历史上,漳卫南运河洪涝灾害频发,据文献资料记载,1607—1911年的305年中,漳河发生洪水约55次,平均5~6年一次;卫河发生大洪水约106次,平均3年一次;卫运河发生大洪水约60次,平均5年一次。新中国成立后,1956年、1963年、1996年漳卫南运河发生大洪水。1961年、1964年、1977年流域内出现大范围涝灾。
商汤时期,即有“汤有七年大旱”之说(商汤十八年至二十四年,公元前1766—前1760年)。其后,由商、周至春秋、战国和秦,史料中时有“大饥”“大旱”的记载,旱灾屡有发生,但所记情况均极简略。汉代至元代(公元前206—1367年),史料对旱灾的记载较多,但由于漳卫南运河历史变迁等原因,难以对流域旱灾做出统计。明清时期(1368—1911年)旱灾史料记载较连续,且记述详略程度大致具备可比性。明代平均百年2.9次,清代平均百年2.6次。民国时期(1912—1948年)发生大旱灾2次,分别是1920年和1942年。
新中国成立后至1995年前,漳卫南运河流域几乎年年有旱灾,有些河道甚至出现断流。典型干旱年有1965年、1978—1982年等。1996年洪水之后至2015年,未出现较大旱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