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5 小流域洪水考证
大多数小流域缺少站点设施,没有准确记录的历史洪水,需要从相关的档案、实录、史书、水利河道专著、地方志、建筑物及其附近保留的碑文刻记、地区性的历史档案等资料中查找所需信息。
资料收集的范围应该大于调查区,包括上下游和相邻流域的市(区、县),有关雨情、水情和灾情及与洪水有关的城镇、建筑物的变迁、河道的变化等。资料收集过程中应做好记录,对资料的来源、出处、版本、编纂年代应详细注明,对原文献的词句、年号、地名应按照原文保留记录。
历史考证资料的审查应包括对不同版本记载、不同资料来源的对比,行政区划、地名的考证,流域内地势地貌、植被、开荒、水土流失等变化的考证,水利工程的兴建、毁坏、重建等信息的考证,河流的决口、改道、分流、冲淤变化的考证,调查过程中不同时段的计量单位的考证和换算。
大洪水发生时,河道的大部分河段过水断面一般会发生较大的冲淤变化,而冲淤变化对洪峰、洪量的计算影响很大。因此,调查河段应尽量选择冲淤变化较小的河段。确无条件时,应详细了解、测量、记录洪水发生时的过水断面,并对现场实测断面进行必要的修正。当调查河段上下游附近没有水文站时,应找当地群众了解洪水期河床的变化情况,综合分析本区域河流冲淤变化规律,对调查断面的实测数据进行修正。
对记录的洪峰流量、洪水总量的量级和重现期进行分析,当定量分析有困难时,可参考流域内其他站点的记录定性划分洪水等级。按洪水的大小或量级顺序排,估算其重现期。
洪水调查成果应进行合理性检查,主要从洪痕、上下游流量关系、相应场次暴雨等方法入手。
(1)分析洪痕的代表性,如果是指认人亲眼所见,印象深刻,讲述情况具体逼真,且旁证确凿,则代表性较强,否则次之;标志物和洪痕线位置固定、具体,痕迹清晰完整,则代表性较强;多个洪痕相互比较,检查洪痕突出偏高和偏低产生的原因,确定洪痕的可信程度。
(2)与邻近地区水系上下游、干支流的洪峰流量、洪水总量进行对照。
(3)编制同次暴雨洪峰模数分布图,对照暴雨分布,检查上下游和区间洪峰模数合理性。
(4)建立同频率洪峰流量与流域面积关系进行分析。
建立流域产汇流模型或者上下游洪水相关关系,从而检查成果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