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优秀公文范例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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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南水北调中线郑州焦作段直管(代建)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改善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和卫生状况,切实减少工程建设对周围群众造成的影响,树立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文明施工形象,经研究,我部决定开展工地文明施工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着集中整治、阶段提升、持续改善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监管、健全机制”的工作方针,贯彻落实国务院南水北调办、中线建管局关于文明施工的各项要求,认真开展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工作,提高企业文明施工意识,树立施工环境良好、工程建设秩序井然的南水北调形象。

二、工作目标

文明施工专项整治活动以“创造和谐文明建设环境,树立南水北调形象”为主题,查摆目前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以提高文明施工水平,实现施工现场管理规范化、安全标准化、场容场貌秩序化、职工生产生活环境亲情化、施工现场氛围和谐化为目标,促进南水北调中线郑州焦作段直管(代建)项目又快又好建设。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工作富有成效地开展,郑焦项目成立郑州焦作段直管(代建)项目文明施工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略)

副组长:(略)

成 员:(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管处,办公室主任由马××兼任。

四、整治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为施工单位区域布置、围挡、标示牌、施工临时道路及焦作市城区段工程临街部位、丰收路等七座桥梁以及渠道与城市道路交叉部位。

五、主要内容

(一)施工区域布置及管理

1.要对办公、生活区围墙重新粉刷,保持围墙上的宣传标语清晰、醒目;要对办公、生活区绿化带内杂草进行休整、清理,保持办公、生活区的布置美观、整洁。

2.施工现场的各种建筑材料、设备器材、现场制品、构配件等物料应按总平面布局堆放整齐并做好标识,不得随意侵占场内道路、红线外场地及安全防护设施,尤其是紧急通道、消防通道和出入口处。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与存放应按危险物品存放要求进行存放,并有专人看管。

3.办公区、加工区和生活区场地和道路应做硬化处理,地坪应保持基本平整;场内合理设置排水网络,确保排水畅通。

4.应对施工现场的各类建筑垃圾进行全面清理,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遮盖,并及时清运,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二)施工现场围挡设置

1.施工现场边界均应设置围挡并实施封闭,围挡设置应整齐、挺直、稳固,外观应与周围环境协调。

2.应对封闭用水泥桩重新进行刷漆处理,水泥桩地面以上50cm涂刷蓝色,蓝色以上至桩顶部涂刷白色,以保持围栏清洁美观。同时,要及时对已经损坏的围挡进行更换。

3.采用金属板材作围挡的,应设置可移动式或固定式基础。采用砖墙作围挡的,墙体厚度应不小于24cm,其基础砌筑要求应按相关技术规定设计;砌筑砖墙或砖砌裙基以及表面抹平粉刷。

4.围挡内侧不得堆放料具、土石方及建筑垃圾等物料,围挡及其内外侧要保持清洁。禁用围挡墙做挡土墙和作为广告牌和机械设备等的支撑。

5.占用道路施工的围挡应在道路交叉路口视距5m范围内,设置具有刚性强度的金属网板围挡,做到不遮挡车辆司机和行人的视线,保证交通通行安全。5m视距围挡范围内禁止堆放各类物品。

6.围挡距离居民住宅不大于5m或施工作业点距离住宅、医院、学校等建筑物不大于15m的,应采取增高围挡或设置隔声屏障等措施,隔声屏障应设置牢固。

7.焦作市区段桥梁工程及临时道路临街围挡要结合环境,设置仿古、园林造型,设置绿化、灯光、墙面绘画等点缀措施。

8.施工中若确需扩大施工边界的,经获得批准后,应先在扩大施工的边界搭设围挡封闭,再撤除原围挡封闭。

(三)施工标示牌设置

1.要在施工现场适当位置按要求设置“六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举报监督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其中举报监督牌要按照国务院南水北调办的有关规定设置。

2.各作业区域要有规范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标牌、标语及宣传栏。建筑物入口处、施工起重机、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或液体存放处等施工区域和危险区域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3.各类标牌应稳固、整齐,更换已损坏的标示牌,重新设置已丢失标示牌。应及时清理各类标示牌上的附着物,保持美观、醒目。

4.焦作市区段桥梁工程和渠道、临时道路等临街部位应设置施工铭牌和举报监督牌。施工铭牌固定式注明内容为:工程名称、工程类别、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及联系电话、文明施工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工程监督单位、监督单位投诉电话;举报监督牌内容按照国务院南水北调办有关要求执行填写。

5.使用施工路栏的工地,其铭牌固定注明内容:工程名称、掘路计划编号、掘路执照编号、施工路名及路段、开竣工日期、作业时间、建设单位名称、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文明施工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监督电话。

(四)施工道路及运输车辆管理

1.应对现场施工道路进行平整,保证路面平整,无坑洼、严重积水现象;应对施工现场排水沟进行疏通,保证排水系统通畅。

2.应定期、定时对施工道路继续洒水,确保施工现场无尘土飞扬。

3.施工现场运输材料、预拌混凝土、渣土、垃圾等的车辆应有遮盖和防护措施。运输渣土、垃圾的车辆必须按照规定办理除渣车辆准运证,并按规定线路运输,在指定渣场弃放。

4.焦作市区段各标段施工现场车辆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及沉沙井、排水沟,并派专人冲洗,保持出场车辆清洁,避免行驶途中污染道路。

(五)焦作市区占路施工警示标志设置

1.占路施工工程均应按规定在施工路段的两端点或路段的交叉路口设置车辆禁行或限行标志、车辆绕道标志。警示标志应设置在不妨碍行人和车辆通行的醒目处。

2.占路施工工程,施工单位应在每个施工路段两端的围挡或施工路栏端点上,设置夜间通行警示灯和具有反光功能的警示设施;使用施工路栏的应在通行道路一侧加设警示灯,确保行人和车辆通行安全。

3.占路搭设的防护棚架、防护架或脚手架,施工单位应当在其搭设物的两端,以及行人和车辆通道醒目处设置通行警示、防火警示标志。

4.警示标志设置必须符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相关法规或规定,并确保稳固和抗风力达到7级以上,警示标志所用图案应规范。

5.占用道路施工的,施工单位应每天对警示标志和设施进行检查、清洁和维护。

6.重点区域占用道路施工的,施工单位应日夜24小时派人进行现场值班巡逻。在交通繁忙路口施工的,施工单位应派员或委托交通协管人员负责指挥、引导行人或车辆安全通行,确保路口通行畅通。

7.占路施工工程,上下道工序施工单位若更替的,上道工序完工的施工单位不得提前撤除围挡或施工路栏、警示标志,必须经下道工序施工单位接替更换后,方可撤除。

8.占路施工工程,施工现场未实施交付验收使用前,不得拆撤围挡或施工路栏,不得撤除施工铭牌和各类警示标志、导向标志。

(六)脚手架围网与网布设置

1.施工单位应对脚手架表面油漆进行检查和涂刷,金属脚手架杆件应实施除锈措施,表面应涂刷警示漆。要对绿色安全密目网或浅绿色不透尘网布进行检查、清洗和维修,保持其整洁、无破损、掉角。

2.桥梁工程桥板面施工的临边防护栏,应使用金属杆件搭设,禁止使用竹、木材搭设。桥梁工程的盖梁及桥板作业面临边的脚手架和安全防护架外侧,应当包裹绿色安全密目网或浅绿色不透尘网布。

3.凡按规定应当搭设的各类脚手架或外露性临边安全防护构架的,其外立面均应使用绿色密目安全网,亦可采用浅绿色不透尘网布。密目安全网或不透尘网布,其质量必须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禁止使用劣质产品。

4.使用密目安全网(布)作围网封闭的,应做到封闭严密、牢固、平整、美观;封闭高度应保持高出作业面1.5m。禁止使用彩条布作施工工程外立面围网。

(七)办公生活区设置和现场生活设施

1.现场生活区应布局合理,办公、生活区与施工作业区划分明显;要有专人负责办公、生活区卫生清扫,道路冲洗工作,保证办公、生活区干净整洁。

2.要有职工文化活动和学习场所,文体活动室应配备电视机、书报、杂志等文体活动设施、用品。

3.要设立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等各类宣传教育窗口,营造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

4.按照卫生标准和环境卫生作业要求,设置宿舍、食堂、厕所、医务室(医药急救箱)等生活“四有”设施。其中:

(1)宿舍应牢固结实,整洁通风,宿舍内不得设通铺,不得乱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各类电加热器。

(2)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证件须张贴上墙;食堂应设置在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地方,并应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

(3)施工现场应设置水冲式或移动式厕所,并保证水量供应,厕所地面应硬化贴瓷砖,门窗应齐全并建立卫生保洁制度。厕所应设专人管理,及时冲刷、清理,喷洒药物消毒,无蚊蝇孳生。

(4)施工现场要制定医疗保健措施,并设置有专职或兼职卫生员。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9月1—7日)

代建部、各现场办要根据工地文明施工专项整治活动的要求,结合各标段实际情况,认真进行动员和工作部署,及时将本次专项整治活动指导思想、目标及各项要求传达到施工单位,充分调动积极性,营造良好的氛围,为深入开展工地文明施工专项整治活动打下良好基础。

(二)自查自纠和摸底排查阶段(9月7—17日)

各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本单位在建工程项目逐一进行检查,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各施工单位须于9月14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送代建部、各现场办。监理单位要对施工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三)集中检查阶段(9月20—25日)

代建部、各现场办在施工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监理单位对所辖标段工地文明施工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并不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的督查,确保施工单位各项问题整改到位。代建部、各现场须于9月22日前将检查情况报送文明施工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办公室。

(四)复查处理阶段(9月23—30日)

工地文明施工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将根据前期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组织一次全面检查,重点对前期检查中存在问题较多的工程现场进行复查,切实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到位。对检查中工作落实到位、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检查过程中发现不认真落实相关工作要求、现场问题较多或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扣除文明施工措施费;对需停工整改的工地要坚决停工整改。

(五)长效管理阶段(8月1日至12月31日)

施工单位应根据复查情况,对未整改落实的问题再次进行整改;代建部、各现场办应结合日常工作,继续加大检查力度,并及时组织施工单位总结经验成果,分析发现的问题,制定针对性的管理措施,督促施工单位进一步完善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施工单位应充分认识文明施工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统筹安排,精心策划,周密部署,以高度的责任感把此项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务求实效。

(二)落实责任

各施工单位应把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综合整治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的责任体系,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和措施,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整改落实到位;代建部、各现场办要明确专人负责检查和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情况,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确保投入

施工单位应加大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措施费投入力度,做到专款专用;应制定文明施工专项措施费使用计划,并报监理单位审核,建管单位审批。我部将实时监控各节点专项费用使用情况。

(四)实现长效管理

各单位应以文明施工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进一步制定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深化治理和巩固专项整治活动成果,做到施工作业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有序化,长期持续地开展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南水北调中线建管局

河南直管建管局郑焦项目部

××××年×月×日

选送部门:河南直管建管局

作 者:赵宝印

【例文评析】

该文属于规定性通知。时值工程建设高峰期,现场文明施工显得尤为重要。通知结合现场建设特点,围绕施工区域文明施工方面普遍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通知内容全面完整,具有工作方案的特点,首先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其次建立了组织管理机构,强调了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核心部分结合工程实际,提出了内容详尽、具体的文明施工的具体要求,最后对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予以明确。文件可操作性强,充分体现规定性通知的约束性、权威性。行文结构层次完整、逻辑清晰,值得学习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