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绪论
1.1 流域水环境污染形势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家针对“三河三湖”(淮河、辽河、海河、太湖、巢湖、滇池)等重点流域,采取了一系列的水污染防治措施。经过近30年的不懈努力,流域水污染恶化的趋势基本得到遏制,水环境质量逐渐得到了改善。《2016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在1940个地表水国家考核、评价断面中,水质为Ⅰ~Ⅲ类的断面比例为67.8%,比2015年增加了1.8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同比减少了1.1个百分点。从各流域水质来看,长江、珠江流域水质良好,黄河、淮河、辽河、松花江流域水质轻度污染,海河流域水质重度污染。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897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监测断面中,有811个全年均达标,占90.4%。但我国的水环境形势依然不容乐观,水环境质量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干流水质较好,支流水质相对较差。黄河、松花江、淮河主要支流为轻度污染,辽河主要支流为中度污染,海河水系主要支流为重度污染。同时,部分流域劣Ⅴ类断面不降反升,松花江流域、海河流域、辽河流域劣Ⅴ类断面比例分别上升2.8、3.1、4.7个百分点。
湖库富营养化情况不容忽视,总磷为首要污染物,其中太湖、巢湖为轻度污染,滇池为中度污染。《2016年中国水资源公报》显示,开展监测的118个重要湖库中,全年总体水质为Ⅳ~Ⅴ类湖泊69个,劣Ⅴ类湖泊21个,分别占评价湖泊总数的58.5%和17.8%,仍处于较高的占比水平。主要污染项目为总磷、COD和氨氮。湖泊营养状况评价结果显示,中营养湖泊占21.4%,富营养湖泊占78.6%。在富营养湖泊中,轻度富营养湖泊占62%,中度富营养湖泊占38%。与2015年同比,Ⅰ~Ⅲ类水质湖泊的个数比例下降0.9个百分点,富营养湖泊比例持平。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水利部、三峡办、南水北调办等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淮河、海河、辽河、松花江、巢湖、滇池、黄河中上游、三峡库区及其上游、长江中下游等重点流域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和《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以下合并简称《规划》)情况进行考核。结果显示,实际考核断面415个(共确定428个考核断面,有13个断面因断流不计入考核),其中102个断面不达标,占实际考核断面总数的24.6%。辽河、淮河、松花江、长江中下游、三峡库区及其上游、黄河中上游、海河、滇池和巢湖流域不达标断面比例分别为4%、15.9%、17.1%、21.3%、24.5%、27.5%、36%、36.4%和50%。《规划》共安排6844个水污染防治项目,截至2015年底,有1859个项目未完成,占项目总数的27.2%。淮河、巢湖、海河流域项目进展较快,松花江、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项目进展较慢。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仍然很大,超过流域所能承受的水环境容量。《2015年全国环境统计公报》显示,全国废水排放总量为735.3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为199.5亿吨、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为535.2亿吨。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223.5万吨,其中工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293.5万吨、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068.6万吨、城镇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846.9万吨。废水中氨氮排放量为229.9万吨,其中工业源氨氮排放量为21.7万吨、农业源氨氮排放量为72.6万吨、城镇生活氨氮排放量为134.1万吨。与2014年同比,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3.1个百分点、氨氮排放量下降3.6个百分点。虽然完成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任务,但是面对接下来的减排目标,任务依然很艰巨。
严峻的流域水环境污染形势,不仅加剧了水资源短缺的情况,破坏了水生态系统平衡,还影响到人们的正常生活,已经较严重地威胁到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水污染暴发时期,滇池、太湖、淮河、海河等原本丰富的水资源无法使用,这种水质型缺水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瓶颈;国际公认的流域水资源利用率为30%~40%,我国大部分河流的水资源利用率均已超过了这个警戒线,如淮河的水资源利用率为60%、黄河为62%、辽河为65%、海河甚至超过了90%。过度的水资源开发利用以及河流系统的渠道化、破碎化,造成了水生生物的生产能力、水污染物自然净化能力的不断下降,致使我国的水生态系统逐渐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水环境污染给人们的饮水安全和健康造成了威胁,我国近90%的城镇饮用水源已受到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农业灌溉排水的污染威胁,并且已经有很多地方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如贵州、云南等地就出现了铅中毒、镉中毒、汞中毒等公害病,淮河流域很多地区的癌症发病率比正常地区高出十几倍到上百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