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管理体制与机构设置
第一节 运行管理体制
一、工程运行管理体制的形成
2002年9月,国务院批复的《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中明确,南水北调主体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要遵循“五个有利于”原则,即:有利于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利于建立“还贷、保本、微利”的水价形成机制,确保工程的良性运营,促进建立节水防污型社会;有利于建立产权明晰的现代企业制度,依法协调各方的利益关系;有利于建立民主协商和用水户广泛参与的制度,逐步完善“准市场”的水资源配置机制;有利于贯彻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的法规和政策的原则。
南水北调主体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按照“政府宏观调控、准市场机制运作、现代企业管理、用水户参与”的思路进行规划,并确定了“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组建南水北调项目法人,由项目法人对工程建设、运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保值增值全过程负责”的总体框架。
2008年10月,国务院批复的《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总报告》中提出,“对于主体工程组建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水源有限责任公司和南水北调山东干线公司,作为项目法人分别负责各自境内工程的建设、管理、运营,并保证向北方供水的水量和质量。”
关于山东、江苏省界工程管理问题,国务院批复的《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总报告》明确,“东线一期工程中涉及苏鲁两省交接水的工程和两省取水、用水区域的工程为省界(际)工程”,“省界(际)工程包括南四湖水资源控制和水质监测工程、骆马湖水资源控制工程、台儿庄泵站、蔺家坝泵站和二级坝泵站”,“省界(际)工程建成后,由淮委组建南水北调东线省界(际)工程管理局,受江苏水源有限责任公司和南水北调东线山东干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干线公司’)委托,负责省界(际)调水工程的运行管理。”
2011年8月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在《关于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山东境内工程管理设施专项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国调办投计〔2011〕221号)中明确:“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山东境内工程组织管理体系按三级管理构建。济南设立一级机构山东干线公司,设立济南管理局和济南应急抢险分中心,在济宁设立济宁管理局和济宁应急抢险分中心,在聊城设立聊城管理局和聊城应急抢险分中心,分别在枣庄、泰安、德州、胶东设立4个管理局。管理局下设5个泵站管理处、3个水库管理处、19个河道管理处及穿黄工程管理处。”
批复的初步设计报告中明确,根据《南水北调工程项目法人组建方案》、《关于南水北调东线山东干线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的批复》,已经组建南水北调东线山东干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干线公司),负责山东省内工程的建设、管理、运营。已设立的山东干线公司,待将来设立东线工程国家总公司后,改为东线工程国家总公司山东分公司,服从东线国家总公司的领导。在国家尚未最终确定东线运营管理体制前,由山东干线公司负责南水北调东线山东省内干线工程供水计划、调度计划和运营管理;负责偿还贷款、供水成本核算、供水计量,水费征收、结算、使用和管理;负责主体工程资产管理。截污导流工程是东线治污工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单项工程竣工后,由地方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负责运营管理。
南水北调干线一期山东段主体工程于2013年6月27日试通水成功。2013年8月15日,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通过全线试通水验收,国务院南水北调办组织的验收委员会认为,试通水期间运行正常,工程满足通水要求,下一步将转入正常运行管理。2013年10月22日—11月15日,南水北调东线全线试通水运行获得成功;11月15日,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宣布全线进入正式通水阶段。12月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宣布南水北调通水成功,标志着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正式建成通水。
2013年11月18日,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原则同意国务院南水北调办汇报的东线一期工程运行管理组建方案,即成立南水北调东线总公司,负责东线一期工程的运行管理和偿还贷款,承担东线一期工程新增国有资产的综合经营,保值增值。南水北调东线总公司办公地点设在北京市,暂直属于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待工程竣工验收后,运行管理移交水利部,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代表职责。南水北调东线总公司统一管理东线一期新增工程,将与地方事权关系密切的部分工程委托相关省(直辖市)实施运行管理。会议还原则同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汇报的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运行初期水价方案;原则同意水利部汇报的东线一期工程水量调度方案。
二、工程维修养护管理模式的探索
从2006年开始,济平干渠输水工程、韩庄运河段工程陆续进入待运行管理期。为了精简管理机构,提高养护水平,降低运行成本,探索管理经验,搞好南水北调工程山东段已经进入待运行管理期工程的维修养护,因地制宜地实行了直接管理与管养分离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先期完工的济平干渠输水工程的维修养护,委托山东润鲁水利工程养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鲁公司)实施,由山东干线公司下设的济平干渠输水工程管理局进行考核和合同管理。后期进入待运行管理阶段的韩庄运河段工程,因泵站管理技术要求高,采取了直接管理模式,由山东干线公司招聘泵站运行工,进行了岗位技术培训,对泵站进行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
济平干渠输水工程2006年开始进入待运行管理期。2007年3月山东干线公司成立了济平干渠工程管理局,负责工程管理和维修养护。济平干渠工程管理局依据有关定额和养护工程数量对济平干渠输水工程的养护经费进行了测算,并将测算结果上报山东干线公司批准,再由济平干渠工程管理局选定维修养护单位,由维修养护单位实施工程维修养护,济平干渠工程管理局对养护情况负责监管和验收评定。2009年3月28日,济平干渠工程管理局与润鲁公司在济南市签订了《济平干渠工程维修养护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明确了润鲁公司的具体任务:负责济平干渠全段的维修养护,包括渠道堤防、管理道路、沿线防护网、跨渠桥梁、沿线所有水工建筑物及其闸室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的维修养护、沿线管理区建筑物及庭院维修养护;树木草皮浇水、打药、修剪等养护;济平干渠输水工程征地范围内建筑物、设施、设备以及林木的看管等。实行这种管理模式后,管理、养护职责明确,秩序井然有序,养护成效明显,济平干渠输水工程的效益得到了充分发挥,取得了较好的管理和养护效果。
润鲁公司于2009年3月5日成立。润鲁公司人员由以下三部分组成:①工程设施设备维修养护人员,负责济平干渠全段的维修养护,其中包括渠道堤防、管理道路、沿线防护网、跨渠桥梁、沿线所有水工建筑物及其闸室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的维修养护、沿线管理区建筑物及庭院维修养护。②绿化及水土保持工程养护人员,负责树木草皮浇水、打药、修剪等水土保持护渠林养护、苗木培育、绿化等。③工程看管人员,负责征地范围内建筑物、设施、设备以及水土保持护渠林的看管等。
由于济平干渠输水工程完工时间早,在与润鲁公司签订维修养护合同之前,工程处于无人养护阶段。有些工程损坏、失修;树木被盗、被伐、水土流失现象严重;闸室及管理房内丢失东西现象时有发生。为确保该段工程顺利运行,针对当时的现状,在国家尚无明确规定规范的情况下,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山东省南水北调局)、山东干线公司主动调研、大胆创新,决定试行“管养分离”,组建并委托润鲁公司负责工程的维修养护。尔后,润鲁公司安排工程设施、设备维修养护人员对水毁受损等工程及时进行维修养护,绿化及水土保持工程养护人员对树木进行补植,工程看管人员对闸室及管理房进行看管,极大地改善了工程面貌。经过几年的努力,工程设施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存在工程隐患;绿化效果显著;闸室及管理区看管得力,杜绝了偷盗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