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蓄滞洪区
蓄滞洪区主要是指临时储存的洪水低洼地区及湖泊等,我国的蓄滞洪区多数在历史上就是江河洪水淹没和蓄洪的场所。
一、概况
我国大江大河防洪规划安排建设和列入《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2000年5月27日)目录中的国家蓄滞洪区共有97处,分布在长江、黄河、淮河、海河流域中下游平原地区的安徽、湖北、湖南、天津、河北、河南、江西、山东、江苏、北京10个省(市),总面积约3.06万km2,蓄洪容积约1024亿m3。其中由国家调度的蓄滞洪区有12处,分别为长江流域的荆江分洪区,黄河流域的北金堤、大功蓄滞洪区,淮河流域蒙洼、城西湖蓄滞洪区,海河流域的永定河泛区、小清河分洪区、东淀、文安洼、贾口洼、团泊洼和恩县等。
二、蓄滞洪区分类
按照运用性质与作用,可分为行洪区、蓄滞洪区两类。
行洪区即在河道泄洪能力不足时运用以扩大河道的行洪断面,增加河道泄洪能力,主要集中在淮河干堤之间、海河东淀以及黄河下游滩区。行洪区运用时一般在上下游各破一定宽度的分洪口门,或将上下游进退洪闸全部开启,以增加河段的行洪能力。
蓄滞洪区即蓄滞河道超额洪水,削减河道洪峰,以减轻洪水对河道堤防的防洪压力。运用时一般开启分洪闸或破堤蓄洪,滞蓄超额洪水,为河道错峰,待洪峰过后,开启退洪闸或自排退洪。
三、运用情况
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江、黄河、淮河、海河都发生过全流域性大洪水或特大洪水,一些蓄滞洪区在防洪的关键时刻,发挥了削减洪峰、蓄滞超额洪水的重要作用,保护了重要防洪地区的安全。据统计,1950—2001年的51年中,97处蓄滞洪区曾运用445次,蓄滞洪总量为1205亿m3,其中:长江荆江分洪区1954年3次开闸分洪,杜家台分洪区自1956年建成以来启用19次;黄河东平湖老湖1982年分洪1次;海河流域有25处蓄滞洪区曾启用过,其中有3处运用超过10次,这些蓄滞洪区为流域防洪减灾做出了巨大贡献。
长江1954年发生20世纪的最大洪水,荆江分洪区3次开闸分洪,蓄洪总量122.6(125.9)亿m3,有效削减了长江干流的洪峰,降低沙市水位0.96m,保障了荆江大堤和武汉市的安全,使江汉平原避免了毁灭性的灾害,还减轻了洞庭湖的洪水负担,流域的其他蓄滞洪区绝大多数也相继运用,大大缓解了整个长江中下游的防洪压力,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黄河1982年发生1958年以来的最大洪水,花园口洪峰流量15300m3/s,孙口洪峰流量达10100m3/s,由于河道淤积,黄河下游洪水位普遍高于1958年洪水最高水位1~2m,河道全部漫滩,堤防偎水,严重威胁艾山以下窄河道堤防的安全,及时启用东平湖老湖分洪4亿m3,分洪后艾山下泄最大流量减为7430m3/s,削减洪峰流量26.4%,确保了济南市、津浦铁路、胜利油田和沿黄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淮河流域的26个行蓄滞洪区的运用最为频繁,自1950年—2001年的51年中,有30个年份239次运用了行蓄洪区。1991年淮河发生大水,安徽省境内的22个行蓄洪区全部启用,保卫了淮北平原和淮南、蚌埠等重要城市和京沪铁路的安全。2000年6月—7月,沙颍河、洪汝河发生了“75·8”以来的较大洪水,泥河洼滞洪区先后4次分洪,滞洪总量4亿m3;老王坡滞洪区先后2次分洪,滞洪总量1.83亿m3,保证了京广铁路、107国道和漯河、周口两市及沙河南堤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