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例】工程监理中的常见事件及处理示例
某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承担施工阶段的监理任务,并通过公开招标选定甲施工单位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实施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1:桩基工程开始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甲施工单位未经建设单位同意将桩基工程分包给乙施工单位,为此,项目监理机构要求暂停桩基施工。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分包后,甲施工单位将乙施工单位的相关材料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经审查乙施工单位的资质条件符合要求,可进行桩基施工。
事件2:桩基施工过程中,出现断桩事故。经调查分析,此次断桩事故是因为乙施工单位抢进度,擅自改变施工方案引起。对此,原设计单位提供的事故处理方案为:断桩清除,原位重新施工。乙施工单位按处理方案实施。
事件3:为进一步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指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原监理实施细则中的质量控制措施进行修改,修改后的监理实施细则经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审查批准后实施。
事件4:工程进入竣工验收阶段,建设单位发文要求监理单位和甲施工单位各自邀请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工程档案的验收并直接办理档案移交事宜,同时要求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工程档案质量进行检查。甲施工单位收到建设单位发文后将该文转发给乙施工单位。
事件5:项目监理机构在检查甲施工单位的工程档案时发现,缺少乙施工单位的工程档案,甲施工单位的解释是:按建设单位要求,乙施工单位自行办理工程档案的验收及移交;在检查乙施工单位的工程档案时发现,缺少断桩处理的相关资料,乙施工单位的解释是:断桩清除后原位重新施工,不需列入这部分资料。
问题:
(1)事件1中,项目监理机构对乙施工单位资质审查的程序和内容是什么?
(2)项目监理机构应如何处理事件2中的断桩事故?
(3)事件3中,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做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4)指出事件4中建设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5)分别说明事件5中甲施工单位和乙施工单位的解释有何不妥?对甲施工单位和乙施工单位工程档案中存在的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应如何处理?
解:
(1)审查甲施工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对乙施工单位资格审核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2)公司业绩。
3)乙施工单位承担的桩基工程范围。
4)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2)项目监理机构应如下处理事件2中的断桩事故:
1)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
2)责令甲施工单位报送断桩事故调查报告。
3)审查甲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处理方案、措施。
4)审查同意后签发工程复工令。
5)对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6)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事故的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3)建设单位应做到如下两点:
1)指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修改监理实施细则做法正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可以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这一职责。
2)审批监理实施细则的做法不妥。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4)要求监理单位和甲施工单位各自对工程档案进行验收并移交的做法不妥。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建设工程档案的(预)验收,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统一向城市档案管理部门办理工程档案移交。
(5)不妥在于甲施工单位应汇总乙施工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或乙施工单位不能自行办理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乙施工单位应将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列入工程档案。
项目监理机构应与建设单位沟通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向甲施工单位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尽快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