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运行管理缺乏制度,维修养护缺乏支撑
1.运行维护管理意识淡漠
水利工程抗灾标准低,老化失修严重、不配套,特别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所建的工程,本身带病就多。由于土地承包后,对公共水利设施的管理责任不明确,维护意识淡漠。农民兴办水利和维护水利设施的积极性下降。
2.运行维护管理体制不健全
随着国家加大水利投入,工程建设存在多头投资,水利、农业、开发、财政、国土、农办、扶贫、交通等部门都通过相应渠道加大对三农的投入,从而形成了多头投资的格局,各相关部门都制定了规划,但各自为战,未形成系统的小型水利统筹规划。因此,需要建立综合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机构。县级人民政府应建立综合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机构,统筹水利、农业、开发、财政、国土、农办、扶贫、交通等涉农、涉水部门为成员单位建立综合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机构,制定小型水利农田工程规划的县级审查审批制度,加强对在建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管力度,杜绝重建轻管、只建不管等现象。
3.运行维护管理缺经费及来源
由于许多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尚未形成自我维持、自我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而政府投入又减少,使水利工程长期缺乏维护,带病工作,造成安全隐患。一方面呼吁政府加大投入,另一方面加强管理,制定合理的工程维修养护费标准,根据受益面积和各地的具体情况,向受益者和单位征收一定的费用,用于工程维护;利用水利发展基金等形式对工程进行维修和养护;推行义务工制,接受受益人或者单位的义务工。
4.管理技术落后,技术人员不足
许多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技术落后,基本上还是原始的眼看、脚走、凭感觉,没有安设现代化的监测系统,有的虽然安装了监测系统却无操作人员,造成设备闲置。需要引进专业人才,但是又被编制和人才引进制度限制,导致基层管理单位技术人才严重不足。一方面需要政府制定相关政策确保人才的正常引进,另一方面就是加大对基层水利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和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普及培训,从而满足水利建设与管理维护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