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皮肤与心
一个豆粒大的疙瘩,突然出现在左乳房下。仔细一看,这个疙瘩的周围,还有很多小小的红疙瘩像喷雾一样散布在周围。还好,并不觉得痒。但因为觉得很讨厌,洗澡的时候用毛巾拼命搓洗乳房下面,皮都要磨破了。可是无济于事。回到家,坐在梳妆台前,袒露胸部,一照镜子,心情更糟了。从澡堂走到家,不过五分钟的时间,就这么一会儿,疙瘩已经从乳房下面蔓延到腹部,扩展两个手掌那么大,如同熟透了的草莓那样红。我感觉就像看到了一幅地狱图,周围一下昏暗下来。从这时起,我再也不是之前的我了。再也不是个正常人了。一种头晕目眩的状态。我久久地茫然地坐着。从这一刻开始,感觉身体四周是灰暗的厚厚的积雨云。我远离了以前所处的世界,只能听到幽微的声音从地底传来。
打量了好久自己镜中的裸身,只见身上就像淅淅沥沥下了一阵小雨一样,从这里到那里,红色的小粒粒出现在脖子周围,从前胸、腹部,到后背,就像在绕弯子一样,用两个镜子对着映出白色脊背的斜坡上像红色的冰霰撒得到处都是的疙瘩,我不禁捂住了脸。
“身上怎么长了这种东西。”我让那个人看。
这是在六月初。他穿着短袖白衬衣与短裤。他今天的工作似乎已经完成,坐在工作台前默默抽着烟。听到我的话他起身走过来,紧皱眉头左看看右瞅瞅,不时用指头按压一下。
“痒不痒?”
“不痒。”我回答。“一点都不痒。”
那个人歪着头,让我来到走廊,站在对着夕阳的地方,让裸身的我转了个圈,又仔细看了一下。那个人对我的身体,一直很仔细地留意。虽说沉默寡言,但是从心底里关心我。对此我心知肚明,因此在走廊里这明亮的地方,以羞耻的裸体姿态,向西又转向,转着圈圈,非但不觉得难为情,反而有一种向神明祈祷的镇定的心情,很安心。我站着,轻轻闭上眼,真想到死都不再睁眼看到这些疙瘩。
“不明白怎么回事。荨麻疹的话,是应该觉得痒的。莫非是麻疹?”
我苦笑起来,重新穿上衣服。“可能是米糠过敏[12]起斑疹吧。我每次去澡堂时,都在脖子和胸上咯吱咯吱地用力搓好久。”
“可能吧。”他说完后就去药店买了白色的膏药,默默地用指头帮我在身上涂抹了,身体有清凉之感,轻松了好多。
“会传染吗?”
“不用担心吧。”
虽是这么说,我觉得那人的忧虑是一种对我的同情。这种同情,从那人的指尖传到我腐烂的心里,有一种苦涩的回音。我从心底里希望:赶快好起来吧。
那个人对我丑陋的容貌总是格外体贴,不但从未取笑我脸上那些可笑之处,甚至压根就没有提到过。说到这上面,总是带着晴空万里的神色说:“你很美啊,我就喜欢这样。”他常常这么说,让我感到困惑:自己真的美吗?
我们是今年三月结婚的。说到“结婚”这个词,自己没法装模作样地故作镇静,心里实在是躁动不安的。说起我的情况,实在难以启齿,又软弱,又贫穷。最要命的是,我已经二十八岁了。又是丑女,不会再有什么好姻缘。二十四五岁前,我还有过两三次姻缘的机会,但好不容易以为要定下,很快希望又破灭了。我们家又没钱,只有母亲和我跟妹妹三个女人的家庭,想要找一门好亲事,是没指望的。不过是欲望深沉的梦想罢了。
过了二十五岁,我觉悟了。就算一辈子不结婚,我也要帮助母亲抚育妹妹,这是我活着的意义。妹妹比我小七岁,今年二十一岁了,相貌出众,也不再像以前那么任性,是个好姑娘,将来会找一个出色的夫婿的,我把这当作自己生活的目标。在妹妹出嫁前,我要操持家计、人际来往,全都是我张罗,守护好这个家。有了这样的决心,内心的烦闷全都烟消雾散了。苦痛、落寞也离我远去。除了做家务,我也在练习服装裁剪,渐渐试着为附近的孩子定做衣服,将来可以独立生活。就在我朝着这条路迈进之时,有人来提亲了。
来提亲的是亡父的恩人,因为有情分,没法当面断然拒绝。试着谈了一下,说对方是小学毕业,没有父母兄弟,是被这位亡父的恩人捡到后养大成人的。对方当然也没什么财产,今年三十五岁,是个手艺还不错的图案工,有时一个月能拿到两百元,也有时候整个月分文没有。平均的话,每月七八十元。此外,对方不是初婚,曾与喜欢的女子在一起生活过六年。前年因为什么原因分手了。此后,因为自己只是小学毕业,学历低,没有钱,年龄也大了,对结婚一事彻底死心了,本打算一辈子不再娶妻,一个人悠闲地过日子。亡父的恩人说,太随性了,会被人当成怪人看待,只有赶快给他结亲,我才可以稍稍心安。听了这些话,我跟母亲面面相觑,都觉得很为难。
总之,不算是特别好的亲事。就算我是个嫁不出去的丑姑娘,但也没犯过什么错,难道就要非跟这样的人不可吗?我一开始觉得很生气,后来就觉得很凄凉。本来想着一口回绝,但来提亲的是亡父的恩人,无论是母亲还是我,都要照顾情面,没法斩钉截铁地说不,都在迟疑不定中,我突然之间可怜起那个人来。我觉得他肯定是个温柔的人吧。我也不过是女校毕业,没什么特别的学问。财产也没有。父亲已经去世,算是无依无靠。再看看外表,实在其貌不扬,年纪也不小了,没什么值得一提的优点,跟对方说不定是般配的夫妇呢。反正我也不指望自己会有多幸福。回绝对方,势必让亡父的恩人难过,这样一想,心情就缓和下来,进而感到两颊火烧火燎的难为情了。
母亲担心地问:“真的觉得可以吗?”
我再没有跟母亲说别的,直接向那位恩人明确表示了允诺的意思。
结婚后,我是幸福的。不,应该说,至少目前是幸福的。说不定以后会有什么惩罚呢。他可以说是无微不至地照顾我。也许是被之前的女人抛弃的缘故,他老是唯唯诺诺的,看上去软弱得受不了。他没有自信,身材瘦小,脸上也一副寒酸相。他对工作很上心。看过他设计的图案后,大为赞叹,总觉得在哪里见到过。真是奇缘。当初试着见面、确认婚事时,那时才有了与人恋爱的那种怦然心动的感觉。原来银座那家有名的化妆品店,其蔷薇藤蔓的商标,就是出自他之手。不仅如此,那个化妆品店所卖的香水、肥皂、香粉,从商标图案,到报纸上的广告,全都是他设计的。从十年前开始,他就已经是那家店的商标、海报、报纸广告的专属设计者。就连外国人,不管是谁,哪怕不知道那家店的名字,只要见过一次那个蔷薇藤蔓缠绕的典雅图案,就会记得它。
我也被这奇妙的图案所吸引。女校毕业后,我的化妆品,全部的化妆品,都是来自这家店,我是他们的忠实顾客。然而我从没想过那个蔷薇藤蔓图案的设计者是谁,一次也没有。看起来是我太粗心大意,但不仅仅是我,大概世间一般人在看到报纸上美丽的广告时,都不会想到那个图案工的吧。图案工真的是为他人作嫁衣裳的人。这些是我嫁给那个人之后,过了好久才知道的,发觉的时候,我兴奋地说:“我从女校的时候就喜欢那个图案纹样了,原来是你画的。真开心啊。好幸福。十年前就远远地与你结缘了。嫁给你原来是命中定数啊。”
他脸红了:“别取笑我了。这就是普通的技工活儿。”他由衷地感到不好意思,眨眨眼,无力地苦笑着,表情悲伤的样子。
他是很自卑的,虽然我从没介意过,他对自己学历低、二婚、贫穷,这些都耿耿于怀。我想自己也是个丑女,又该如何是好,夫妇两个都没有自信,未免蔫蔫的,脸上都有了羞涩的皱纹。我已经是二十八岁的老阿姨了,又加上其貌不扬,如果再看到那个人自卑的样子,也会被这种状态所感染,总觉得不自在。他有时会对我撒撒娇,可是我心里虽然有爱慕,却反而只能严肃、冷淡地回应他。至于我自己,更没法天真可爱地跟他撒娇。结果那人为此不怎么开心。我也明白这种感觉,越发倍感压力,最后变成了一种相敬如宾的疏远感。
那人也明白我没有自信,经常笨拙地夸赞我的容貌、和服的花样,我知道这是他刻意为之,一点也不觉得开心,胸口堵堵的,很想哭。他是个好人,没有留下以前那个女人的任何痕迹,因为这个,我几乎不去想她。这个房子是我们结婚以后租的。他以前在赤坂的公寓一个人住,一则不想留下不愉快的记忆,二则也是对我的温柔体贴吧,他把以前家里的用具都处理掉了。只留下工作的用具,搬到筑地的房子。我用妈妈给的一些钱,陆续买了一点家具,被褥、橱柜什么的是我从老家带过来的,家里完全没有映出一点前面那个女人的影子。那个人之前曾与别的女人一起生活过六年的事,现在都觉得难以置信。
说真的,要是他没有这样不必要的自卑,对我凶暴一点,哪怕谩骂几句,折磨我一下,我反而会天真地唱唱歌,毫无顾忌地尽情跟他撒娇,家里的氛围会更明亮一些。两个人都自觉丑陋,总觉得疙疙瘩瘩的。我也就算了,他大可不必那么自卑。虽说只是小学毕业,但在教养方面,与大学生也没有什么区别。工作之余,他会搜集一些趣味高雅的唱片,读一些我连名字都没听说过的外国新锐作家的作品。还有他闻名世界的蔷薇藤蔓图案。他老是说自己穷,可最近的工作挺多的,一百元的,二百元的,也挣了不少钱,前一阵子还说带我去伊豆温泉游玩。可是他对于我用妈妈的钱买了被褥、橱柜这些家具什么的,仍然不能释怀,让我很是难为情,好像自己做了什么坏事似的。这都是些便宜货,可怜到让人想哭。果然,为了同情与怜悯结婚是错误的。我还是一个人过比较好。在夜里,脑子里甚至有过想要追求更坚强有力的人这种可恶的不贞想法。我真是个坏人!
结婚以来,初次感觉到美丽的青春已成灰色的过去,这种悔恨就像咬到了舌头一样剧烈疼痛。现在如何补偿呢?与他两个人吃饭的时候,对着碗筷,哭丧着脸,真是寂寞。还是自己的欲望太多了吧?这样的丑女的青春,真是没趣。只是笑柄而已。只有现在这样的生活,才是和自己身份相称的幸福,不可有非分之想。结果呢,由于太任性,这次长了这些可怕的疙瘩。涂了药以后,疙瘩没有再继续扩散。向神灵祈祷,明天就好起来吧。那天晚上早早躺下睡了。
躺在床上,仔细想想,觉得真是不可思议。我什么病都不怕,最怕的就是皮肤病,一得这个病,就觉得万事休矣。当然我也知道少了一只手、缺了一只脚,比起皮肤病要严重得多。可总觉得无论何等辛苦、何等贫穷,我都可以承受,只有皮肤病我无论如何受不了。在女校的生理课上,老师教了我们许多关于皮肤病的病原菌的知识,让我全身发痒,恨不得把教科书里有虫子和细菌照片的那一页撕得粉碎。老师教这些的时候看上去神经麻木。不,老师也不见得就能心平气和教这些东西,只是由于职务原因,就努力克制,做出理所当然的样子来教我们。我想这是肯定的。这么一想,更觉得老师简直厚颜无耻,让我难以忍耐。
下课后我在休息时间与朋友们在一起讨论。有人提问:疼痛、瘙痒与发痒这三者中间,哪一个最难忍受呢?对于这个问题,我斩钉截铁地回答:发痒是最难忍受、最可怕的。我这样解释说:“难道不是吗?疼痛、瘙痒都有个知觉的限度,被打也好,被砍也好,或是被搔痒,过了那个难受的限度,人就失去知觉了,之后便是梦幻境界。可以说是升天了。从难受中干净地解脱出来了。只要一死,什么都无所谓了。可是发痒呢,就像潮水一样,涨了又退,退了又涨,没完没了,就像蛇在身上缓缓蠕动,其难受程度不会一下到达顶点,也不会让人丧失知觉。人不会因为发痒而死去,永远都有感觉,让人烦躁不休。所以说,没有比发痒更难忍受的了。要是我在从前白洲[13]那里被拷问,刀割斧砍也好,拳打脚踢也好,胳肢搔痒也好,我都不会招供。顶多失去知觉两三次以后,我就一命呜呼了。怎么会招供呢?为了保住仁人志士的藏身之所,我会不惜生命的。然而,要是说把跳蚤、虱子或是疥癣之类的虫子,装满一竹筒,撒在我背上,我全身的寒毛都要竖起来了,肯定会瑟瑟发抖,也不做烈女了,双手合十哀求饶过自己。哪怕只是想想这个场景,都要厌恶得跳脚了。真是讨厌!”我的朋友对我的说法都表示赞成。
还有一次,老师带着全班同学去上野的科学博物馆参观。在三楼的标本室,我不禁大放悲声,真后悔不该来这里。架子上一排排陈列的都是皮肤寄生虫放大到螃蟹那么大做成的模型,真是笨蛋!我想哇呀乱叫着抡起大棒把这些都打得稀巴烂。之后接连三天我都没睡好觉,总觉得痒,吃饭也不香了。我为此甚至讨厌菊花,小小的花瓣总让我觉得像那些东西。还有树干,如果仔细去看,也会全身发痒。我可没法像别人那样平心静气地吃盐渍鱼子。牡蛎贝壳、南瓜皮、沙砾路、被虫咬过的树叶、鸡冠、芝麻、绞染图案、章鱼脚、茶叶渣、虾、蜂巢、草莓、蚂蚁、莲蓬、苍蝇、鳞片,所有这些我都讨厌。就连汉字旁边标注的假名也讨厌。小小的假名就像虱子一样。茱萸果、桑果,都讨厌。月亮放大后的照片,也让我想吐。触摸刺绣的图案也让我难以忍受。我如此讨厌皮肤病,自然特别小心,在此之前还没有过长疹子的经历。结婚后每天去洗澡,我都使劲用米糠擦洗,估计是用力过头了。这样地长疙瘩,真是让我悔恨交加。我到底做了什么坏事,神灵要这么惩罚我啊,太过分了。我最讨厌这个,就用这个来对付我。简直像给我量身定做的一样。我掉入了自己最害怕的洞穴里,太奇怪了。
次日一早,天刚蒙蒙亮,我悄悄起床,来到梳妆台前,啊啊,可不得了,我变成妖怪了。这不是我的身体。全身都像烂了的西红柿那样红肿,脖子、胸部、腹部,都起了一层难看至极的豆粒大小的疙瘩,就仿佛全身长角,又仿佛全身都在生出香菇,布满整个皮肤表面,宛如一个张开嘴奸笑的怪物。疙瘩已经扩展到了两条腿。这是厉鬼,是恶魔。我已经不是人了。这样子干脆死掉算了。可是我不能哭,身体变得如此丑恶,渐渐地全身就会像柿子熟了一样溃烂,再一哭,一点都不可爱,只是一派凄凉、无奈又滑稽的悲惨光景。不能哭,只想藏起来。那个人还不知道。不能让他看,本来就丑陋的我,肌肤又糜烂成这样,再也没有可取之处了。只是渣滓,垃圾。这样子,那个人不会对我有安慰的话语的。果真安慰我的话,也会觉得讨厌。这样的身体也要宠爱,我会轻蔑那个人。讨厌。我要与他分手。不能让他爱抚。不能让他看到我这样。不能让他在我身边。我想要一个更大更大的房子,一辈子都远远地隔开生活。但愿没结婚才好。只活到二十八岁才好。十九岁时得了肺炎,当时要是没康复,就这么死了倒好。那时要是死了,现在也不至于这么难受,这么不体面,这么惨不忍睹。
我紧紧闭着眼,身体一动不动坐着,只是急促地呼吸着。心里就像进了恶鬼一样的感觉。世界悄然无声。昨日之我已经不复存在。我像一头野兽一样缓缓站起来穿好衣服。难得还有衣服啊,不管多么可怕的胴体,也能隐藏起来。我打起精神,来到晒衣场,迎着炫目的太阳,长出了一口气。广播体操的号令声传来,我开始一个人寂寞地做体操,一、二、三、四,小声说着,竭力振作精神,如果忍耐不住老是可怜自己,就会哭出来。然而,不知是不是剧烈运动的关系,颈部、腋下、淋巴腺都有了钝痛之感,轻轻摸一下,都是硬硬的肿块。一发现这个,我再也站立不住,崩溃了似的一屁股坐下来。我知道自己丑,以前一直都小心低调地忍耐,为什么还要这样折磨我,一种无以复加的愤怒涌上心头。
这时,从身后传来那人温柔的低语:“原来你在这里啊?不要太灰心丧气吧。怎么样?好点了吗?”
我本想回答说“好了”,却轻轻拿开他搭在我肩上的手,站起来说:“回去吧。”这句话一出口,自己都不明白自己了。现在对自己无论说什么、做什么,都不负责任了吗?无论自己还是世界,都不再相信了吗?
“让我看看。”那人有些困惑地说,他沙哑的声音仿佛从远处传来。
“不行,”我退后一步,用两手指了指腋下,“就连这里也都一粒一粒地长起来了。”我放下手,再也忍耐不住,放声大哭起来。二十八岁的丑女,这样子娇娇气气地哭,是何等可悲啊。虽自知很丑陋,眼泪还是止不住地流淌,连口水都流出来了。我真是一点出息都没有。
“好啦,不哭了。我带你去看医生。”那人的声音里带着前所未有的坚决与果断。
他停下手头的工作,查了报纸上的广告,决定与我去看皮肤科专家,医生的名字以前听说过一两次。
我换上出门的和服,问:“必须给人看身体吗?”
“对,”他脸上带着优雅的微笑,“不必把医生当成男人。”
我的脸一红,心里轻松了。
一出门,耀眼的阳光下,感觉自己就像一只丑陋的毛毛虫。在治好病之前,我但愿整个世界都处于黑暗的深渊中。
“我不想坐电车。”
结婚以来,还是第一次提这种奢侈任性的要求。疙瘩已经扩展到了手背。以前我在电车上看到过有这样可怕的手的女人,从那以后,就连电车上的皮吊环我都觉得不干净,害怕被传染,现在我的手却跟之前那个女人的手成了一个样子。我想起“厄运上身”这句俗话,现在真是理解透彻了。
“我明白。”那人以明朗的表情回答。我们坐着出租车从筑地,过日本桥,来到高岛屋后面的医院。很短的一段路程,可我的心情就像坐在殡仪车上一样。我全身只有眼睛是活的,茫然望着街巷上初夏的风景,那些走在路上的男男女女,谁也不像我长了一身疙瘩,真是难以想象。
来到医院,跟他一同进了候诊室。这里与外面是完全不一样的景象,让我想起了之前在筑地小剧场所看的话剧《深渊》[14]的舞台布景。外面是明亮的深绿色,而在这里虽然也有阳光,整体却是微暗的,阴冷潮湿,酸气扑鼻而来。来到这里就像成了盲人,垂头丧气地挪动着步子。虽说没有盲人,但总觉得不大对劲,实在没想到这里有这么多阿公阿婆。我在入口处附近的长凳坐下,像死了一般闭上眼。一瞬间,我想,在这些病人中,也许只有我得了如此严重的皮肤病吧。想到这个,一下睁开眼,抬起脸,偷偷地一个一个观察周围的病人,果然没发现像我这样乱长疙瘩的人,一个也没有。
我从医院的广告牌第一次得知原来皮肤科也会诊治另外一种我没法坦然说出的病症,这么说,在那边坐着的像电影演员一样英俊的年轻男子,并不太像哪里长疙瘩,也就是说不是来看皮肤病,而是看那种病的。这么一想,就觉得候诊室里呆呆坐着的就如亡灵一般灰头土脸的人,都是来看那种病的吧。
“你出去散会儿步吧。这里好闷的。”
“再等会儿,好像就……”那个人一直站在我旁边,闲得发慌的样子。
“要轮到我大概得中午了,这里挺脏的。别待在这里了。”我说出这么严厉的话,自己也觉得讶异。那人慢慢点点头,老实地接受了。
“你也跟着出来吗?”
“不了,我在这儿就好,挺放松的。”我微笑着说。
把那人推出了候诊室,我稍稍镇静了些,又坐在长凳上,酸痛似的闭上眼睛。旁人看来,也许会觉得我装模作样,就像是陷入冥想的老宫女。不过我这个样子,对自己来说最觉得轻松。装死。想到这个词,觉得可笑。然而,渐渐担忧起来。谁都有秘密。感觉像是有人在我耳边低语,不停地说一些讨厌的话。也许我身上的疙瘩也是……一时间寒毛倒竖。那个人的温柔,缺乏自信,难道是因为这个吗?虽说我是第一次想到这个,显得有些可笑,可是我确实是第一次深刻意识到对那个人来说,我不是他的第一个女人。我开始坐立不安了。
受骗上当!欺诈婚姻!突然想到这些严厉的词语,想追出去赶上那个人,揍他一顿。我真是笨蛋!虽说最初就接受了这一点、嫁给了他,可现在突然意识到自己不是他第一个,觉得后悔得不得了、恨得不得了。已经无法挽回了。他之前那个女人,第一次色彩鲜明地在我心头涌现。对于那个女人,我又觉得怕,又觉得恨。之前一直心安理得地什么都没想,从没怎么想过那个女人,现在觉得真是遗憾啊,好难受,这就是嫉妒吗?如果是的话,嫉妒真是一种无可救药的狂乱,一点都不美,丑陋到极点。世界上原来还有我所不知道的可恶的地狱啊。真讨厌继续活着。
我慌忙解开膝盖上的包袱,拿出我的小说,随意翻着书页,翻到什么地方就从那里开始读。《包法利夫人》。爱玛苦涩的生涯,对我一直都是个安慰。爱玛的沉沦,我觉得再自然不过了,太像女人了。就像水往低处流,身体会衰老松弛一样的自然、真实。女人就是这样。女人有无法说出的秘密。这是女人“从娘胎里带来”的东西。女人一定会守着每一个泥沼。这再清楚不过。对女人来说,每一个今天就是全部。这一点与男人不同。我们不考虑死后的事。
我们不会思前想后。只要能完成这一刻的美,就满足了。我们溺爱着生活,溺爱着生活的感触。女人喜欢精致的瓷碗,喜欢和服上美丽的纹样。这些就是她全部生活意义所在。每一刻的行动就是此刻生活的目的。别的还要什么呢?对现实功利的考虑,抑制了女人的放肆与轻浮,若能将这些解放出来,我们的身体会何等地放松啊。女人深不见底的内心的恶魔,谁也不曾触及,谁都装作没看到,就因为这个,才引发了很多很多悲剧。
就因为对现实功利的考虑,也许才真正拯救了我们。女人的心,老实说吧,在结婚第二天就会平静地思慕别的男人。人心是不可轻忽的。古训说“七岁分男女”,说得再正确不过。我吃惊地发现日本这些伦理格言也是极其写实的,简直让我蒙了,原来大家什么都知道,自古以来,泥沼就已经明确划分了。这么一想,反而心里稍稍轻松、愉快、安稳了。哪怕身上长着丑陋的疙瘩,我仍然是个有情欲的老阿姨嘛。心里有了这份余裕,有了自嘲的心情,就又继续看书了。
现在是鲁道夫轻轻抚摸着爱玛的身体,嘴里呢喃着甜言蜜语,我读到这里,想到了全然不同的奇妙的事上,不自觉地笑出来。爱玛这时如果身上也长疙瘩会怎样呢?这种异想天开的念头……不,这是重大问题,我严肃地想。爱玛肯定会拒绝鲁道夫的诱惑。这样,爱玛接下来的命运就会截然不同。这是必然的。她必然坚持拒绝到底,没别的办法。这样的身体怎么可能见人呢?这可不是喜剧。女人的生活中,发型、和服的纹样、睡姿,这些细微的身体状况,都会起决定性的作用。曾经有一个保姆,因为没能好好睡觉,就将背上吵闹的孩子给勒死了。而像疙瘩这样的事,又将如何逆转女人的命运啊,如何歪曲那些浪漫情景啊,对之我难以马上得出结论。假设在婚礼的前夜,身上意外地出现了这样的疙瘩,吃惊地眼睁睁看着它扩展到了胸部、四肢,该怎么办?我想会有这种事的。疙瘩这种东西,真的不是用心防范就能阻止得了的。完全要看天意。这种时候就感觉到老天的恶意了。
五年不见的丈夫终于要回来了,在横滨码头惴惴不安地等待着,眼看着脸上最重要的地方出现了紫色的肿包,用手一摸,刚才还喜笑颜开的年轻的夫人一下就变成了岩石。这种悲剧也是有的。
男人也许会坦然对待疙瘩这种事,但女人是靠肌肤生活的动物,否定这点的女人都是在撒谎。我不太了解福楼拜,好像他是个精细严密的写实主义者。书里写道,当查理要亲吻爱玛的肩膀时,爱玛拒绝了:“别,衣裙会皱起来。”[15]书里既然有这样细致入微的观察,对女性的皮肤病之苦怎么就没有提及呢?这也许是男人不太理解的一种苦恼。可能福楼拜这样的人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却觉得过于污秽,丝毫不浪漫,就佯装不知,敬而远之吧?这种敬而远之,也太圆滑、太狡猾了。结婚的前夜,五年不见的丈夫就要到来之际,意想不到的丑陋疙瘩出现了,要是我的话肯定要完蛋。宁可离家出走,就此堕落。要么自杀。女人就是为了一瞬间又一瞬间的美的喜悦而生的啊。哪管明天如何——门开了,那个人伸着花栗鼠一样的小脸,用眼神询问我:轮到了吗?我轻佻地向他招了招手,又用粗俗的腔调,高亢的嗓门,叫了一声:“这里!”我耸了耸肩,接下来又尽可能低声说道:“那个,不管明天怎样都好,女人这么想的时候,是最像女人的。你不觉得吗?”
“什么?”
我看到他一脸茫然,笑了。
“不好意思,我不善言辞,没说明白。好啦,刚才我在这里坐着的这段时间,觉得人好奇怪,我再也不想待在深渊里了。我太软弱,容易受周围气氛的影响,为其驯化。我已经变得粗俗了,我的心飞快地变得无聊、堕落,简直就像个……算了。”我本想说就像个prostitute(妓女),但说到一半,闭上了嘴,女人总有些说不出口的字眼,必有一次为之烦恼的字眼,在失去自尊后,肯定会想到的字眼。
发现自己长了疙瘩之后,心里便为魔鬼所占据。我以前一直说自己是丑女、丑女,摆出完全没有自信的姿态,其实,我唯一暗自为之骄傲的就是自己的肌肤,因此才一直最爱惜它。我所自负的谦让、谨慎、顺从这些美德,都是不值得信赖的假货。我实际上是一个因知觉、感触而时而欢喜时而忧愁、像个盲人一样摸索着生活的可怜的女子。知觉、感触,无论何等敏锐,都只是动物性的本能,与智慧一点关系都没有。可以说我就是个完全愚钝的白痴。我终于彻底看清了自己。
我错了,我把自身知觉的微妙之处想得特别高雅,误以为这是头脑聪敏的体现,对自身呵护备至。归根究底,我只是个蠢笨的没头脑的女人而已。
“我刚刚想了很多。我真是个笨蛋。我是从心底里疯了。”
“别勉强自己,我理解的。”那人好像真的明白了似的,带着聪慧的笑回答,“轮到我们了。”
护士领着我们进了诊察室。我开始宽衣解带,裸露肌肤。快速瞥了自己的乳房一眼,如同看到了石榴。比起眼前坐着的医生,背后的护士更让我倍感不自在。我把医生当作没有人的感觉的生物,对他的脸没留下一点清楚的印象。医生也不把我当作人来看待,触摸着这里、那里,平静地说:
“食物过敏了。吃了什么不好的东西吧。”
“能治好吗?”那人代替我询问。
“能。”
我呆呆地站着,感觉自己是在另外一个房间里听这番对话。
“自己在那里抽抽噎噎地哭,实在看不下去了。”
“很快就能好。要打针。”
医生站了起来。
“只是普通的病是吧?”
“对。”
打完针,我们出了医院。“手这里,已经好了。”我在阳光底下伸出手来看着。
“高兴了吧?”
被这么一问,我不好意思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