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中国文学史(典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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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简短的文学史也可以有多种不同的写法。本书的宗旨是追求较强的知识性,希望在有限的篇幅中清晰而完整地阐述中国古代文学发展演变的主要脉络和基本情况。也许,正因为篇幅较小,字数有限,写作时必须处处考虑到线索的清楚和文字的干净,读者由此可以更为方便和明快地掌握关于文学史的知识。

文学史是广义的历史的一个分支。如果我们不能认为历史的一切变化都是偶然和无意义的,它只是荒诞现象在时间顺序上的堆积,那么关于历史的描述就必然包含了价值判断。另一方面,如果我们不能认为人类的历史归根结底为神的意志所决定,那么只能说它是人类自我创造的过程。许多现代历史学家从不同角度论述了这一点,马克思、恩格斯亦有一种基于人性立场的理论,依据《资本论》、《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共产党宣言》诸书,它可以最简单地概括为:人的本质是自由,人类历史的理想结果是达到“每个人全面而自由的发展”;虽然不同历史阶段中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制约了自由可能实现的程度,人类终将通过物质与精神的创造实现其自由本质。我想文学史的描述与这种历史观应该是相通的。

说来,“文学”实是个边界模糊、内涵复杂的概念。但就其主要特征来看,可以说它是人类情感在语言形式中的呈现;文学本质上是基于感性的,它的可贵之处就在于它和生命本真密切关联。而人类的情感是一种极其活跃、充满变化的东西,它的本来状态是含混和不稳定的;在人性发展的过程中,当新的情感内容在语言形式中得到呈现时,这实际意味着人对自身情感的一种审视和确认;而文学世界的扩展与丰富,说到底是显示了人类生命形态的扩展与丰富。

所以,我想格外强调的是:文学的根本价值,在于它是人类求证其自由本质、创造其自身生活的一种特殊方式。文学固然源于现实生活,但它绝不会成为后者的镜像;它总是更多地表现了意欲的生活和想象的生活。而这种意欲和想象如果是合理的,便会改变现实生活的内容乃至人自身。进一步说,文学的所谓“合理”又是具有特殊性的。一般的社会意识形态或证明现存秩序的正当性并维护它的继续存在,或意图用另一种预设的秩序来代替前者,文学却是直接从感性、从生命本真的欲求出发,所以优秀的作品总是能够深刻地揭示人性的困境,人性欲求与社会规制的矛盾;文学虽并不承担指导社会改造的责任,却往往以潜在的方式提出了给予人的发展以更大自由空间的要求。正是从上述特点,我们认为文学是人类求证其自由本质、创造其自身生活的“特殊方式”。

在这篇《序》的开头,曾提出“本书的宗旨是追求较强的知识性”,这意味着理论性的讨论在书中将不会得到凸显。但在一部文学史中,基本价值尺度决定了它阐释文学史现象的眼光和态度,所以上面对此作了简要的交代。

对文学史著作而言,如何进行分期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以前的各种文学史大多按照朝代来分阶段,这使许多研究者感到不满意。理由是非常简单的:历史上的朝代更迭是一种政治变化,而文学的变化不可能总是与政治变化相符。这当然很有道理,对文学史应如何分期的问题作深入讨论也非常有必要。但本书仍大体依朝代来划分章节,这是因为:(一)中国历史上各个朝代的更迭,构成了时间单元的自然划分,它早已成为人们获得历史知识的框架。如果在文学史中使用另一系列的时间单元,它难免会同人们久已习惯的历史知识框架发生冲突。就一部强调知识性的文学简史而言,还是稍加避免为好。(二)由于在中国社会中政治对文学的影响极大,尽管文学史的变化不可能总是与政治史的变化相符,但在许多阶段上,这两者的关系又是极为密切的。所以,事实上文学史的章节即时段划分,有时不可避免地与朝代更迭和政治变化相重叠。考虑到以上因素,本书采取了一种折中态度,即一方面仍大体依朝代划分章节以求方便,同时也不为此所囿,充分注意到文学自身的变化规则,尽可能避免以政治为决定因素来阐释文学的历史。

一部《简明中国文学史》,就“题中之义”而言,有两项目标是要努力达到的。一是它必须是“文学”的历史,必须坚持文学本位的立场,强调从文学独特的价值尺度来看问题。所以,通常情形下,一篇写得很出色的思想性论文并不是文学史应该关注的对象;我们赞赏一位诗人,也绝不能只是因为他的诗记录了历史的情形,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这些应该放在别的著作中去评说。另一个目标是如何真正做到“简”而能“明”。这看起来只是个技术性的问题,操作起来却甚费精力。文学发展的基本线索,各时期文学演变的主要特征,重要作家作品在艺术创造上的独特贡献,是本书关注的核心问题。比起多卷本文学史来,某些内容在本书中被省略当然是不可免的,但读者也许会注意到,在某些环节上,本书的论析甚至比一般多卷本文学史更为周详。至于这本书最终是否真正做到了“简”而“明”而“文学”而“史”,则尚待读者的评说和指教。

我有很多年在学校中为本科生讲授中国文学史课程,这也是我自己不断学习提高的过程。文学史涉及的内容极其广泛,我在这里遇到的疑惑也很多。1996年,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了封面署名为“章培恒、骆玉明主编”的三卷本《中国文学史》,这是一本多人合作撰写的著作,最后在章培恒先生的指导下,由我承担了全书的统稿工作。由于多种原因,统稿加上补缀各处缺漏的工作量相当大。但也正因如此,我得以对自己从事文学史教学与研究工作以来遇到的问题、产生的想法进行了一番系统的清理,得以就自己的疑惑不断向章先生请教。那一部文学史出版后引起相当热烈的反响,而我从中获得了一次很好的学习机会。

现在这部《简明中国文学史》是应复旦大学出版社的朋友的建议撰写的。他们认为这样规模的一部文学史较为适合目前高校教学情况的变化,也较能适应一部分读者业余求知的需要。此书与过去复旦版三卷本《中国文学史》难免存在关联。首先,虽然章培恒先生认为他不适宜在此书上署名,但它的完成实离不开章先生过去对我的指导。此外,尽管我已尽可能避免将三卷本文学史其他作者原稿中的内容转移到此书中来,但有些东西已经对我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如葛兆光兄对中晚唐诗的某些分析,恐怕会在此书中留下痕迹。当然,编撰文学史的人总不免要借鉴其他研究者的学术成果,凡是近年新出(包括近年译介)的,已在书中随处注明,而前贤久已为人熟知的观点则或有省略,凡此均一并致谢;倘有不当的疏忽,亦敬请指出,以便改正。

中国文学史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以我学力的浅薄而意外卷入此中竟已有多年。曾经做过的一切除了使我感到不满以外没有什么很想说的,唯一的意愿是期望有一天终究能做得好。

200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