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诊断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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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1.4 绿色诊断的发展

绿色诊断重点从节能诊断及潜力分析、绿色制造体系诊断及提升分析、清洁生产诊断及改造分析三方面入手开展绿色诊断,以节能低碳、清洁生产、绿色设计、资源利用、绿色管理等为主要内容架构,分析企业发展现状,针对性查找企业节能、绿色制造体系及清洁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提升路径和方案。因此,我们分别从节能、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体系三方面阐述绿色诊断的发展历程。

1.4.1 节能方面

出于成本的考虑,人们开始关注节能,随着能源和资源的日益紧缺和温室效应等环境问题的出现,人们逐渐认识到自然资源的有限,各个国家和地区纷纷出台节能政策和法律法规。20世纪70年代中末期,以命令控制型政策为主,经济激励政策为辅,目的是减少能源使用量;1992年之后,以经济激励政策为主,信息宣传手段为辅,目的是减少能源消费、提高能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21世纪初期,以基于市场的政策手段为主,综合使用多种手段,通过发挥市场机制,控制能源消耗,节能政策更加注重环境因素。

美国是最早制定能源法律的国家之一,法律内容广泛,涵盖范围全面。1975年颁布了《能源政策与节能法》,其核心是能源安全、节能及提高能效;1978年颁布了《国家节能政策法》《能源税法》《公用事业管制政策法》等一系列法律;1987年颁布了《国家电器产品节能法》;1992年颁布了《国家能源法》,这是能源供应和使用的综合性法律文本,也是美国史上第一部能源基本法;2005年颁布了《国家能源法》的修订版本。在美国政府的推动下,美国节能服务产业得以不断扩张、发展,对节能服务企业而言,美国政府是推动者,设定节能改进目标,强制推行最低能效标准,提供财政补贴、税收优惠机理政策;美国政府是引导者,积极促进节能技术研发和应用;美国政府是市场的参与者,提供节能服务企业大约三分之一以上的收益。

日本经过多年的发展,形成了具有权责明确的节能管理机构和健全的节能法律法规体系,在政府“规范、引导、服务、支持”四位一体的管理支持下,日本的节能服务产业形成了相当的市场规模。20世纪70年代末期,日本成立了面向公众的节能专业服务机构,即日本节能中心;2000年后,又成立了多家机构服务不同对象,在核心任务上各有侧重。

我国制定和实施了多项节能政策,明确提出了节能服务产业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工作重点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工业节能“十二五”规划》等。同时,我国制定了多项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专项政策,2010年和2011年,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促进节能服务产业的政策措施,如《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等。2019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同时,结合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工作要求,编制了《工业企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鼓励地方开展自主诊断服务,鼓励行业协会、大型企业开展专项诊断服务,鼓励绿色园区、产业聚集区为区域内企业提供全覆盖节能诊断服务,鼓励节能服务机构、节能技术装备生产企业等市场化组织参照节能诊断服务模式,为特定工序环节或工艺装备提供节能诊断分析服务。

1.4.2 清洁生产方面

清洁生产的概念最早可追溯到1976年,欧洲共同体在巴黎举行了“无废工艺和无废生产国际研讨会”,会上提出了“消除造成污染的根源”的思想;1979年4月,欧洲共同体理事会宣布推行清洁生产政策。清洁生产是全方位、多角度地实现“清洁的生产”,与末端治理相比,它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主要表现如下。

(1)用无污染、少污染的产品替代毒性大、污染重的产品。

(2)用无污染、少污染的能源和原料替代毒性大、污染重的能源和原料。

(3)用消耗少、效率高、无污染、少污染的工艺和设备替代消耗高、效率低、毒性大、污染重的工艺和设备。

(4)最大限度地利用能源和原料,实现物料最大限度的厂内循环。

(5)强化组织管理,减少跑、冒、滴、漏和物料流失。

(6)对必须排放的污染物,采用综合利用措施进行最终处理和处置。

各国由于自身特点开展清洁生产的方法各有不同。

美国国会在1990年10月通过了《污染预防法》,正式把污染预防作为美国的国家政策,取代了长期采用的末端处理污染控制政策,要求工业企业通过源头削减,包括设备与技术改造、工艺流程改进、产品重新设计、原料替代,以及促进生产各环节的内部管理,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并在组织、技术、宏观政策资金方面做了具体的安排。

荷兰吸收了美国的经验,在经济部和环境部的大力支持下,实行了“污染预防项目”,取得了令人瞩目的结果。1988年秋,荷兰技术评价组织对荷兰企业进行了防止废物产生和排放的大规模清查研究,制定了防止废物产生和排放的政策及采用的技术和方法,并在10个企业中进行了预防污染的实践,将其实践结果编制成《防止废物产生和排放手册》,于1990年4月出版。荷兰将污染预防计划纳入排污许可证制度,鼓励企业选择清洁生产技术,使用污染预防计划,开展清洁生产审计和污染物排放登记。

丹麦注重清洁生产技术的实施,通过原料和物质在社会大生产中的循环利用,将社会生产对环境的总压力降到最低。1991年6月,丹麦颁布了新的丹麦环境保护法,自1992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这一法律的目标是努力预防对大气、水、土壤和亚土壤的污染,以及振动和噪声带来的危害;减少对原料和其他资源的消耗和浪费;促进清洁生产的推行和物料的循环利用,减少废物处理中出现的问题。对待污染严重的企业,如果需要新建和扩建项目,则必须向环保主管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

法国政府为防止或减少废物的产生制定了采用“清洁工艺”生产生态产品及回收利用和综合利用等一系列政策。法国环境部还设立了专门机构从事这一工作,给清洁生产示范工程补贴10%的投资,给科研的投资高达50%。法国从1980年起设立了奖金,奖励在无废工艺方面做出成绩的企业。

加拿大联邦环境部长政务会于1991年建立全国污染预防办公室,与工业企业共同推进从源头削减污染物的产生与排放的创新行动,为污染物的产生与排放管理确定了新的方向。他们制定了资源和能源保护技术的开发和示范规则,目的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与排放,以及废物的循环利用,以促进清洁生产工作的开展。加拿大还开展了“3R”(Reduce,Reuse,Recycle)运动。

我国清洁生产工作最早可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第一次全国工业污染防治会议。1983年,国务院发布了技术改造结合工业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提出要把工业污染防治作为技术改造的重要内容,通过先进技术,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避免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环境保护部门多年来积极推进工业企业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强化内部环境管理,减少生产过程中的物料流失和污染物的产生,通过物料衡算实现污染物流失总量控制等。1995年以来,清洁生产陆续被写入我国有关的环保法律,一些地方政府和环境保护部门也制定了关于清洁生产的条例和政策,如太原市政府拟定的《太原市清洁生产条例》。经过多年的推进工作,我国清洁生产工作已取得显著成果,制定和发布的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多达50个。

1.4.3 绿色制造体系方面

1.4.3.1 国外绿色制造体系发展现状

当前,世界各国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把发展绿色制造作为赢得未来产业竞争的关键领域,纷纷出台国家战略和计划,强化实施手段。

1.欧盟实施绿色工业发展计划

欧盟是绿色经济的先行者和倡导者,无论是政策法规领域,还是绿色产业发展实践,欧盟在全球都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力。2004年,欧盟通过了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法律,并以该法律为依据制定了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建设计划,自2005年起,欧盟范围内的重点用能企业必须拥有碳排放许可证才能排放二氧化碳,或者开展二氧化碳排放权的交易行为,自此,欧盟正式启动“欧盟碳排放交易机制”(EUETS)。

2006年3月,欧盟委员会正式发布了题目为《获得可持续发展、有竞争力和安全能源的欧洲战略》的能源政策绿皮书,该绿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欧洲能源进口依存度上升、相关产业投资需求迫切、全球能源需求持续增长、资源和能源分布集中趋势、应对气候变化、油气价格持续上涨六个方面,呼吁欧盟各国政府和消费者对清洁能源消费加强重视,并提出加大对能效提升、清洁和可再生能源的研究和开发投入等措施建议。

2008年年底,欧盟通过了《欧盟能源气候一揽子计划》,根据该计划,2020年欧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将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少20%以上,同时,可再生清洁能源的消费比例提高到占总体能耗的20%以上。

2009年3月,欧盟委员会对外宣布,将在2013年前投入1050亿欧元用于支持绿色产业的发展,带动和促进经济和就业增长,继续保持欧盟在绿色产业的全球领导地位,同年10月,欧盟委员会又提出在10年内增加500亿欧元用于发展绿色低碳技术的建议。

2010年10月,欧盟委员会对外发布了《未来十年能源绿色战略》(又称《欧盟2020战略》),明确了欧盟发展绿色产业和提升能源利用效率的路线图,计划向能源消费结构优化和能源设备改造升级等重点领域投资1万亿欧元。

2012年4月,为应对欧盟的经济危机,提振经济发展态势,欧盟委员会环境总司与能源总司在非正式会议后公开表示:“两部门将加强合作,全力支持欧盟发展绿色产业,促进经济增长,缓解就业难题,提高欧盟的国际竞争力,引领欧盟走出经济危机。”

2.美国立法助推绿色工业发展

奥巴马政府上台执政后,围绕能效提升、新能源开发利用、应对气候变化等重点领域,加快推出“绿色发展新政”,强化助推绿色工业发展的立法,以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推进绿色制造为重点突破口,谋求在全球新兴产业的竞争中抢占制高点。

2009年,奥巴马政府按照竞选时的承诺,推出了《美国复兴和再投资计划》,提出了总额为7800亿美元的经济刺激方案,同时,彻底改变了布什政府时期美国的能源及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将发展清洁能源作为重要战略方向,计划在未来10年内投入1500亿美元,加大清洁、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应用力度,3年内让美国可再生能源产量倍增,创造500万个新工作岗位,满足美国600万户居民的用电需求,实现减少50亿吨二氧化碳排放的目标。同时,奥巴马政府计划通过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立法,采取抵税等措施鼓励消费者购买节能环保的新能源汽车,计划到2015年新增100万辆油电混合的动力汽车,并用3亿美元支持各州县采购新能源汽车,力争到2050年之前,使美国温室气体排放量比1990年减少80%以上,实现应对气候变化挑战和克服金融危机双赢。

2011年、2012年,美国总统科技顾问委员会(PCAST)先后发表了《保障美国在先进制造行业的领导地位》,以及第一份“先进制造伙伴计划”(AMP)报告《获取先进制造行业国内竞争优势》。该报告主要提出了以下观点和建议。

一是先进制造行业在未来国际经济竞争中将起到基础性作用。

二是在培育和发展先进制造行业的过程中,保持技术上的领先是关乎国家安全的关键问题。

三是美国在全球经济领域中的主要竞争对手已经意识到发展先进制造行业的重要意义,都在出台各类措施鼓励对先进制造行业的投资,美国需要尽快采取应对措施。

2014年10月,PCAST又发布了题目为《提速美国先进制造行业》的报告(俗称“先进制造伙伴计划2.0”),该计划与“德国工业4.0”等量齐观,是由美国政府主导的国家级制造行业发展战略。在“先进制造伙伴计划2.0”中,将“可持续制造”列为第11项振兴制造行业的关键技术,利用技术优势谋求绿色发展新模式。

3.日本推进绿色经济与社会变革

先进制造行业是日本经济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在绿色经济变革的大潮中,日本政府高度重视绿色制造水平的提升和绿色低碳产业的发展,通过建设低碳社会,实施绿色发展战略,打造绿色制造竞争力。

2008年6月,日本福田康夫政府推出了一项新的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提出到2050年使温室气体排放量较当前减少60%~80%的目标,这一目标被称为“福田愿景”。为确保这一目标的实现,同年,日本内阁会议通过了《建设低碳社会的行动计划》,为实现“福田愿景”确定了量化指标和时间表。该计划包括八方面内容:一是在2020年之前实现二氧化碳捕捉及封存技术(CCS)的应用,将当前4200日元/吨的二氧化碳捕捉回收成本降低到2000日元/吨以下;二是力争在2030年之前,将新能源汽车用燃料电池系统的价格降至当前价格的1/10;三是到2020年,将光伏发电规模扩大到当前的10倍,到2030年扩大到当前的40倍;四是在2009年,研究提出降低可循环能源成本的路线图,并配套有效的鼓励政策;五是到2020年,电动汽车等新一代节能环保汽车占新销售汽车消费比例超过一半,并配套建设快速充电设备;六是在2008年10月,开展全国范围内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七是抓紧推进“环境税”等重大项目的研究工作;八是在2009年,实施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碳标签制度。

2012年7月,日本召开国家发展战略大会,会议通过并发布了《绿色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将新型装备制造、机械加工等作为发展重点,围绕制造过程中可再生能源的应用和能源利用效率的提升,实施战略规划。计划通过5~10年的努力,节能环保汽车、大型蓄电池、海洋风力发电培育和发展成为落实绿色发展战略的三大支柱性产业。

4.韩国实施绿色增长战略

韩国作为后起之秀,已成为后发国家建设制造强国的典范。目前,韩国也紧跟发展潮流,实施绿色增长战略,把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EPRS)作为重要着力点,推进绿色循环型社会建设。韩国提出的“国家绿色增长战略”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一是将绿色科技创新打造成经济增长的新动力;二是逐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加快适应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实现保障能源安全的战略目标;三是加快推广绿色生活方式,提升国际影响力。

为了贯彻落实绿色增长战略,2009年7月,韩国政府制定并发布了《绿色增长国家战略5年计划》,在2009—2013年,将国民生产总值(GDP)的2%作为绿色投资基金。2010年4月,韩国政府颁布了《促进绿色低碳增长基本法》,该法律规定的减排目标是,2020年全国温室气体排放量比当前降低30%。同时,韩国政府成立了直属总统管理的专门机构,即“绿色增长委员会”,由该机构统筹落实绿色增长战略的各项政策措施。

韩国早在2003年就更新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相关法律,强化生产者的环境责任和义务。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又称为扩大生产者责任制度,由瑞典环境经济学家托马斯在1990年最先提出,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进一步完善其定义。该制度指将生产者的责任延伸到其制造产品的全生命周期,特别是产品报废后的回收、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阶段,通过促进生产者承担报废产品的回收利用等义务,降低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资源环境影响。为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韩国政府对《资源节约及回收利用促进法》进行了全面修订,责令生产者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进行回收、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报废产品,同时不断扩大产品范围,提高回收数量和质量要求,促进经济绿色、循环发展。

5.印度国家计划统领低碳经济发展

印度的土地、水、能源、矿产、林业等资源相对有限,经济快速发展对资源约束和环境压力越来越大,面对世界绿色发展大潮,印度政府结合自身特点,于2008年6月制定并出台了《气候变化国家行动计划》,用国家计划统领低碳经济发展。

该计划提出了太阳能发电、能源效率改善、可持续的生活环境、可持续的水资源供给等八大任务,其中,以大力发展太阳能发电作为所有任务的重中之重。印度在地理上处于热带地区,具有明显的太阳能资源优势,印度政府计划在20~25年内,大幅提升太阳能发电行业的竞争力,探索将目前极为分散的千瓦级光伏发电或太阳能发电系统集中发展,逐步成为兆瓦级、可配送的“聚光发电系统”。此外,印度政府把促进可再生能源使用与《全国农村就业保障法案》的落实、《节能灯推广计划》等社会发展规划的实施结合起来,把适应气候变化的需求与经济增长目标结合起来,有力地促进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

印度政府采取的具体配套措施主要包括:一是要求国家电网系统必须购买可再生能源电厂的产品,并以累进目标制度保障可再生能源的持续发展;二是强制关停高耗能、低效率、污染重的火电厂,重点支持“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和“超临界发电技术”的研发应用;三是对重点用能企业进行能源审计,加强节能技术改造;四是对电器电子等终端用能产品试行节能产品标识制度。

在世界经济复苏比预期缓慢的大背景下,包括中国、印度在内的新兴市场国家应该对传统的发展方式进行反思,只有通过发展绿色经济、切实提高绿色制造水平实现增长方式转型,才能避免在未来的国际竞争中陷入被动。

1.4.3.2 国内绿色制造体系发展现状

我国在工业化进程中一直高度重视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战略措施和要求:20世纪80年代初期,我国把保护生态环境定为基本国策,“九五”计划决定实施可持续战略;“十五”计划首次提出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目标;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把节约资源定为基本国策;“十一五”规划纲要将减少能源消耗强度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约束性指标;党的十七大强调,到2020年要基本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继续把节能减排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实施能源消耗强度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双控;党的十八大明确要求,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1997—2005年,我国高校和科研院所将绿色理念引入国内,并开始进行绿色制造理论及国际学术前沿技术跟踪研究,主要开展了绿色制造的理论框架和技术体系的研究。2006—2015年,科学技术部实施了“绿色制造关键技术于装备”重大科技项目和《绿色制造科技发展专项规划》,通过连续10年的科技项目支持,初步构建了绿色制造技术创新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推进了节能低碳、清洁生产和综合利用工作。随着《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等一系列文件的发布,明确了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目标,主要在机械制造、电子、化工、食品、纺织、大型成套装备等领域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项目和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从绿色设计、关键工艺突破和绿色供应链的三个主攻方向,推动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及绿色供应链的建设,形成推动行业绿色发展的绿色制造标准、评价体系、可推广可复制的绿色制造典型模式,最终实现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目标。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经推动实施了三批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的实施。2016—2019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分四批共遴选了1402家绿色工厂、119家绿色园区、90家绿色供应链示范企业,以及1192种绿色产品,发布了《绿色工厂评价通则》《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绿色供应链评价指标体系》等多项绿色制造评价标准和体系。

2016年12月,环境保护部发布了《环境保护部推进绿色制造工程工作方案》,从制度、技术、产品、示范四个方向提出了重点任务,突出了“领跑者”“清洁”“环境标志产品”“绿色”等一系列特色任务,引导环境保护部及地方人民政府把绿色发展和清洁生产理念作为推进绿色制造工程和文明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019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以项目形式向全国招标“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招标”项目,引导绿色制造向全产业链方向拓展,扶持和推动节能环保产业的快速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