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战略支撑与保障
2.5.1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国家政策支持,是加速技术突破与产业发展的重要前提。智能机器人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多项前沿技术融合和综合实力的体现,国家应在资金、税收等各个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中国智能机器人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发展。同时,借鉴先进发达国家发展智能机器人的经验,结合中国产业特点及面临问题,加强顶层设计,成立国家层面的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全国各方优势资源与力量,在智能机器人技术路线图框架下共同发力,推动中国智能机器人产业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下去。
2.5.2 加快提升创新能力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导向,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国家机器人创新中心、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的作用,加强智能机器人基础理论与前沿技术研究,不断提升技术创新及服务能力。支持重点企业建设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研发机构,增强企业原始创新能力。建立多方联动协同创新机制,引导智能机器人、人工智能、5G通信等跨领域协作,提升协同创新能力。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依托“智能机器人”重点专项、“智能制造和机器人”重大工程等,加快核心技术的突破。建设智能机器人重点产业园区和应用示范区,推进智能机器人试点示范,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步伐。
2.5.3 加快标准、检测认证体系建设
进一步加强国家机器人检测与评定中心能力建设,满足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需求。加强智能机器人设计、制造标准及重点应用标准的研究,优化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布局,加强团体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推动企业标准化工作,建立合理的智能机器人标准体系;积极参加国际标准制定,提升中国在国际标准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2.5.4 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在标准制定、知识产权、检测认证、科技合作等方面,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拓展合作领域。支持国内外企业及行业间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交流与合作,做到“引资、引智、引技”相结合。鼓励国外企业与机构在中国设立机器人研发机构、教育培训中心等,鼓励国内企业在欧美等发达国家设立研发机构,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和行业组织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合力攻克智能机器人关键共性技术,共同推动智能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发展。
2.5.5 加强人才培养
建立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通过“产、学、研”结合或“科、教、产”联合等方式,培养各类高素质人才。通过建立智能机器人领域科研人才专家库,建立健全智能机器人科技人才激励机制,优化创新人才成长环境,着力培养一批高水平科研带头人,培养能够承担智能机器人技术及产业发展重大项目的高层次创新队伍。根据需求,在高校设置与智能机器人技术相关的专业,培养研究生以上的高学历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