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自《企业会计准则(2006)》发布以来,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建设取得了很大成就。截至2021年2月底,财政部发布了1个基本准则、42个具体企业会计准则、14个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其中,部分准则已经被修订过,如2019年修订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和债务重组准则。从2021年开始,全面执行收入准则(2017)、金融准则(2017)和租赁准则(2018)。
与此同时,税法也在不断地制定和修订,成绩斐然。2007年和2018年,出台和修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和2019年,发布和修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查账征收的企业,实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2020年修订)。这一系列税制改革,体现了我国税收政策和纳税申报日臻完善。
会计准则和税法存在差异。小企业自2013年1月开始执行的《小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较少,因此小企业在日常会计处理中很少存在税会差异中的暂时性差异。而《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税法存在的差异较多,因此大中型企业在日常会计处理中会出现税会差异。本书的主旨是分析企业主要经济业务的税会差异,介绍这些差异的纳税调整及其纳税申报表的填制,探究它们的纳税筹划之法。这些主要业务包括存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职工薪酬、债务重组、收入、政府补助、借款费用、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企业合并、租赁等,涉及的会计准则包括第1~4号、第6~24号、第28~30号、第37号、第39号、第40号等。
为了完成本书的撰写,保证图书质量,我们凝聚众人心智,参阅诸多文献,请专家指导,尤其感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余恕莲教授和王秀丽教授的悉心指导。
本书的撰写参阅了大量的文献资料,在此向相关作者表示感谢!
由于作者水平有限,书中难免存在疏漏之处,恳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
著 者
202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