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洪武之治(5)”
太祖惩贪制度
太祖起自布衣,小时候家里穷苦潦倒,父母被饿死,大哥长子被饿死,太祖就在这么一个艰难的环境下长大的,小时候经常看到,元朝的官吏下乡,地主豪绅都是领着官吏,还祸害百姓,底层的百姓犹如猪狗,官吏一瞪眼,百姓魂飞魄散,官吏动动毛笔,百姓家无余粮,所以老百姓敢怒不敢言,恨透了那些脑满肠肥的阶级统治者,这些真实的故事全部发生在太祖家里,太祖起兵之后,从不敢忘,只盼有一天可以,严惩这些恶官,太祖从前站在底层人的视角向上看去,那就是无官不贪,无商不奸,现在坐上了皇位,站在顶端向下看,想要打造的是没有压榨,人人平等的世界,当然除了姓朱,其他人都要平等,于是太祖发现,自己的理想居然和底层百姓是那么的重合,于是太祖联合百姓,共同打压中间阶层,太祖让百姓发现有贪污者,都可绑缚京师,没有通关路引,也放行。
例如;有一个叫陈寿六的与自己的弟弟和外甥三人,捆绑了民怨极大的县吏顾英,然后押送首都告御状。朱元璋表彰陈寿六能干,赏赐了他20锭银子,免除他三年的杂役,其余二人各赏两件衣服。事后朱元璋还感叹道:“这个陈寿六真是很了不起啊。”为了防止有人打击报复,朱元璋专门谕令地方:“若有敢于无事生非扰害陈寿六的,或敢于捏造罪名诬陷陈寿六的,一律杀无赦。
洪武二年,太祖告戒群臣:“不禁贪暴,则民无以遂其生。”“此弊不革,欲成善政,终不可得!”你如果富贵了,千万不要骄奢,要不然你保不了富贵,戒骄奢才能慰民心,就像元朝因为骄奢导致的灭亡,还可以再重来吗?前车之鉴后车之师,切记!
1、带头廉政
太祖对官员,经常教导,要以百姓之心为己任,曾经带兵时也经常对部下说,不可玩物丧志,不可奢靡享乐。太祖用的龙床,原本用金的,太祖一律改为铜代替,太祖的节俭超过历史任何一位帝王,太祖皇帝后院有一片地,太祖于是自己在后院种上了青菜。每日吃的和中产之家没什么两样,一年到头还是那几件衣服换来换去,有一次下雨在皇宫里看到一个太监穿着一双新靴子在雨中奔跑,太祖命人将其拿下送到自己面前,太祖说,一双靴子虽然不值什么钱,但也是;“数口之家、一岁之资也~而尔费其于雨,岂不暴敛”?命人将太监裤子脱下来,打了二十板。宫中不再设立女乐,将所有玩乐主义全部废除,不止自己带头,还要求大臣皇亲国戚都得如此,”每逢地方遇特大灾害,太祖都会带头,吃一餐麦饭和野菜,以表与民共甘苦。
2、管控制度
洪武年间为了,防止腐败,多次修改律法,相继出台了《大诰》、《大诰续编》、《大诰三编》《大诰武臣》《大明律》《醒贪简要录》各种酷刑,是琳琅满目。
例如;《醒贪简要录》对贪官也制定了极为严酷的惩治措施。规定官吏贪赃银六十两以上的斩首示众,并把皮剥下来,填塞以稻草和石灰,挂在官府案桌旁,以警示继任官吏不要重蹈覆辙,人人都说新官上任三把火,可是哪个新官在洪武朝敢三把火的?估计你正准备发火呢,刚到衙门口发现,前任的尸体就挂在府衙内呢。顿时吓的摸摸自己的脖子,心想;一定要警醒自己,不要贪污,不然我也得挂上去。
再例如;《大明律》规定:“受财枉法者,一贯以下杖七十,每五贯加一等,至八十贯绞;受财不枉法者,一贯以下杖六十,每五贯加一等,至一百二十贯杖一百,流三千里;监守自盗仓库钱、粮、物,不分首从,并赃论罪,在右小臂上刺‘盗官钱(粮、物)’三个字,一贯以下杖八十,至四十贯斩。”
朱元璋对监察官员贪污受赃的处刑更重:凡风宪官吏受财及于所按治去处求索、借贷人财物,若卖买多取价利,乃受馈送之类,各加其余官吏罪二等;并规定:“官吏宿娼,罪亚杀人一等,虽遇赦,终身弗叙。”如果在洪武朝,你做官但是嫖娼被抓到了,你以为你能像学外语的陈清泉一样?不...你想都别想。直接按照杀人犯低一等来判刑。如果你侥幸碰到天下大赦了,那你就算出来,以后也只能是平民了。
再再例如;《大诰》翻开大诰,会让你眼睛都看直了,里面记载内容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做不到的,犯罪种类包括,诽谤、结党、抗差、卖官、贪污、扰民、灾情、粮差、包揽、豪强、私吞、逃逸、等等.......另外对这些违法,处以的刑罚有,凌迟、枭首、灭族、刖足、斩趾、去膝、阉割、断手、剁指、挑筋、削膝,等等等等.....看到后你还想贪污?还真有贪的,而且非常多,洪武朝的贪官被杀到,连府衙里都没人办公了,前任刚被杀,后继者又犯贪污案。这些人精神我很佩服,弄得太祖最后连声哀叹~说道;我这般年纪大了,嘴都说干了,也说他们不动。
太祖又规定:《大诰》每家都得备一本,家家都得看。家里面有《大诰》的,如果犯笞、杖、徒、流之罪的可以减一等。要是家里没有《大诰》的,刑罚必须加一等;家里拒绝接收大诰的,迁居化外,永不令归。你现在是不是认为大诰给当时社会造成了,非常恐怖的气氛?那你就错了,以上所有的酷刑只让官员害怕,老百姓是欢呼雀跃,自从规定家里有大诰的可以减罪一等,于是学习《大诰》蔚然成风,出现了十九万师生争先恐后到京师讲读《大诰》的热闹场面。
最后在洪武二十八年的时候,太祖在“皇明祖训”里说到了,自己为什么要在法外加刑的原因,其实是为了让人警惧,不敢轻易的犯法,顿挫奸顽,非守成之君所用常法。子孙以后做皇帝时不许用黥刺、腓、劓、阉割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