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熊通开创楚国以法治国历史
纵观古今历史,凡是弑君而自立的,大多是强悍的牛人。我们故事的主人公熊通,那绝对是牛气指数超一流的强悍国君!
而且,熊通弑君自立,貌似得到了楚国朝中绝大多数卿大夫们的拥护!
为什么能这样?
偏隅边陲的楚人,受够了周围如邓国、随国、黄国等强国的欺负,他们渴望楚国的强大,渴望有一位能够带领他们走上强盛之路的领导。
熊通,正是他们心目中理想的领导。
熊通坐在楚国的第一把交椅上,感慨万千。
是啊,如果自己不夺位,那自己就如同那个若敖氏家族一样,作为父亲楚霄敖的儿子,以父亲谥号为氏,大不了成为楚国另外一个大家族霄敖氏家族宗主,大不了在楚国历史上留下一个霄敖氏家族。
于是,自己的子孙后代便永远以楚国小宗的身份去演绎楚国的春秋历史,就象自己的那位小叔叔斗伯比的若敖氏家族一样。
不谷弑侄自立为国君,你们若敖氏不服?不服也得服,你若敖氏家族对不谷有意见,不谷对你们还有意见哩。
楚国,当然得能者为君,带领荆楚人民崛起于江汉诸侯众国,扬咱芈姓熊氏于天下姓氏之林!
这是先祖的愿望,不能象哥哥那样无所作为。但没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一切都是空谈。
空谈要误国,知道不?你们若敖氏难道非得守着那死气沉沉的周礼宗法制?楚国人民强国富国的宏愿由谁去实现?
给不谷五十年,不谷许你们一个强大的楚国!
历史,给了熊通五十一年的在位时间,即公元前741年至公元前690年!
这是一个相当长久的在位时间,熊通同志,你撸起袖子加油干吧,楚国需要你!
楚国人民相信,你熊通同志,会把楚国带向一条国强兵壮民富的阳光大道!
不谷,是当时楚国国君的自称。在春秋时期,关于君主的自称有一定的规矩。
周天子往往自称为予一人,向祖先祭祀有时要降低一下自己的身份,则自称为不谷。
大国诸侯一般自称为寡人,小国诸侯自称为孤。楚国国君则自称为不谷。
当时,中国历史已经进入到周天子已无力制止诸侯国之间互相抢掠互相吞并攻伐的时代。
列国诸侯中稍稍灵活一点的,开始不再把周礼放在眼里,强大诸侯国吞并弱小诸侯国已经是司空见惯了。
熊通当上楚国国君的时候,华夏中原,正是春秋新贵郑国开始崛起的时候。
那时,正是郑庄公打宋国,灭戴国,退卫国,与周天子交战,威风凛凛,霸气侧漏!
齐、曹、鲁、陈、蔡等有点名气的诸侯国,不是今天你打我,就是明天我打你,中原一片混乱。
郑国,正是在这种局势下,在郑庄公的领导下,崛起于中原诸侯,史称春秋小霸!
与郑庄公差不多同时即位的熊通,在千里之外远远看着中原列国诸侯们的纷争。
他很清楚,这个世界没有什么道理,没有什么公理,谁的拳头硬,谁就是老大。
你看那郑伯,兵强马壮,谁不服他?
好吧,郑伯,你是榜样,不谷向你学习。
郑国的爵位是伯爵,所以称郑伯。春秋时期,关于对其他诸侯国的称呼,往往是其国名加上爵位。
如宋国、虞国、虢国这些公爵诸侯,称某公;秦国、齐国、鲁国、卫国、邓国、随国等侯爵,称某侯;郑国、曹国等伯爵,称某伯。
楚国、许国、莒国、鄫国、滕国、巴国等子、男爵位的,一律称某子。
称呼是很重要的,不能乱来,否则便是严重违纪违法,要受到周王室重重惩处。
但当一个诸侯国国君去世后,会被后人提级尊称。如齐桓公,本只是侯爵,在位时称齐侯,去世后可以称齐公,其谥号为桓,故称齐桓公。
当时,春秋时期,中原列国一般称楚国国君为楚子。哪怕后来你楚国自称为王,人家内心深处,就认定你仅仅是楚子而已。
楚子?太难听了,总有一天,不谷要称楚侯,甚至楚公!
熊通早就对楚国仅仅是一个子爵不满了,但现在他没有办法,因为楚国还太弱小。
总有一天,楚国会强盛起来,到时便向周天子要求提升爵位。
要让楚国强盛起来,对内必须加强治理,富国强民;对外必须征伐,扩大地盘。
一个强大的国家,当然应该是一个地域概念上的大国!
那些个国土面积过小、资源不足的国家,再怎么折腾,大不了有可能是富国,但不可能成为强大的国家。
但现在,楚国是搞不过人家的,在楚国的周边,大大小小几十个诸侯国,有很多不比楚国弱。
那,不谷就先推行国内治理政策吧。
要治理好国家,一是要有人办事;二是要有钱干事;三是要有法理事。
先用人吧。史料告诉我们,楚国就是自熊通开始,才有任用良才的历史记录!
什么意思呢?就是以前貌似治理楚国是国君一个人的事,没有什么能人贤良。
但能人贤良总是存在的啊,为什么没有记录?因为没被发现,或者发现了没被使用,或者使用了没尽其用。
当然,也有史料缺失的问题。但不管怎样,熊通确实使用了大量人才。
熊通担任楚国国君后,广用人才,斗伯比、斗廉、斗缗、斗祁、蒍章、屈重等后来都得到了重用。
在这些楚国早期牛人的辅佐下,熊通采取了一系列安抚楚国公族大夫以及百姓的政策,统一思想,安定人心,发展经济。
熊通最令后人称道的是他强化了法治建设。
在熊通之前,楚国最早实施的是巫神治理,就是靠巫师来判定,由巫师代表神明来决定重大事项。
这当然不符合国君熊通的利益,熊通下令制定一系列法律,这意味着楚国开始走上以法治理的道路。
这种法治虽然不同于现代意义上的法治,不象后来秦国那样干脆彻底,并非不近人情,人人平等,有罪必法,有功必赏。
楚国的法治只能说是从熊通开始实施了伟大的探索,相对灵活,是人治、巫治与法治的融合。
这对于周朝这样的奴隶制国家来说,楚国的法治社会更加贴合奴隶制社会实情,为后来各诸侯国治理国家提供了宝贵的法治经验。
其中应用于军事上的便是著名的“出师大败主帅自裁制度”。
在楚国部队里当主帅还真的是相当有风险的,主帅吃的可是尖刀米饭。
什么意思?
如果出师不利遇大败,则主帅必须自裁!
相配套的,是群将自囚以听刑制度。这也是一个责任追究制度,兵败除了主帅自裁外,其他的副职将帅,都要自囚听候处置。
这两项制度,是典型的战败责任追究制度,以此来把主体责任明确,而且自主帅始,责任层层传导。
所以,楚国的军队强悍,首先是统帅及各将军敢玩命,必须玩命,在战场上从来不喊“弟兄们上啊”之样的话,而往往是将刀戟一挥:“兄弟们,跟着老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