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理论篇
第一章 职业教育发展论
我国的职业教育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按其性质与功能追溯,我国的职业教育具有悠久的历史。了解我国职业教育发展脉络,以史为鉴,对当代和未来职业教育事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第一节 古代职业教育
我国古代当然没有“职业教育”之名,但当代意义的“职业教育”主要环节,尤其是技术技能的学习、运用、传授等内容古已有之。
一、古代职业教育萌芽期(石器时代)
人与动物的重要区别是:人会使用和制造工具。石器是人类最早制造的工具之一。旧石器时代,打制石器就是一种技能。其过程一般分为三个阶段:采集石料,打击石片,修整石片。每个阶段均需要技术技能,也必须体现技术技能。
以采集打制石器的原料为例,无数次失败使原始先民明白:并不是所有石头都可制成石器,只有既有硬度、锋,又容易打制的石头,才能制成有用的工具。这就使石料选择这一环节汇集着许多经验知识和实践技能。这些经验知识和技术技能不仅被使用,而且被传授与学习。这种授与习,便是古代“职业教育”的一种。
又以修整石片为例,“打下的石片、石核,绝大多数没有一定的器形,是不能马上使用的。为了得到自己所需要的各种各样的工具,人们必须对石料进行进一步加工,即进行必要的修整。这在石器制造工艺上称为第二步加工”①。“第二步加工”,就是运用技术技能修整石片。这说明即使在远古的旧石器时代,技能实际上就已经伴随着人类的生存需要而存在并发展了。
1998年,我国考古工作者在周口店繁昌人字洞发现最早的古人类遗址,发掘出土50多件旧石器,16件骨器和900多件哺乳动物化石。“这批石器以刮削器为主,没有砍砸器,反映了当时人类仍以采集为主,几乎还没有狩猎的能力。同时,这批石器多以锥击法制成,角度很陡,刃口曲折,不稳定,且多为大个的石核石器,石长石器很少,体现的制作工艺比较原始。另一方面,这里的骨器加工比较精细,刃口稳定,说明当时人类侧重于加工骨器。”① 先发明石器,后研制骨器,这不仅表明技术技能在使用和传授,而且证明技术技能在被不断改进,水平在不断提高。
到了新石器时代,石器运用范围进一步扩大。石器加工、使用、授习等方法更加先进。以木料加工为例,其已经出现伐木、劈板、刨平、榫卯四个工序。其中的伐木法现在看来都很科学:
用石斧先往树干下斜砍一斧,出现鱼鳞片,再横砍一斧,将鱼鳞片砍下来。再往四周砍去,剩下树心时,再以人力把树推倒。这种方法延续到当代。劈板使用的楔劈法也很科学:把一根树干放在地上,两侧卡住,防止滑动。接着在树干一端砍一裂缝,安上许多木楔,然后再以斧子敲击每个木楔,最后把树干劈为两半。如果想劈成木板,则按上述方法继续进行楔劈法。②
与当代人使用电锯技术伐木相比,远古先民的伐木、劈板技术当然落后。但这项技术却在民间保留至今。20世纪70年代,笔者高中毕业后在福建省仙游县城关公社龙泉大队劳动时,就经常用铁斧砍伐病残树,所用方法与远古先民的基本相同。
为此,我们不能不佩服原始先民伟大的劳动创造。同时,我们也可由此推断,这些促进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技术技能一定是集体劳动和群体智慧的结晶,也一定很自然地传授给了他人。在尚未有文字记载的漫长时代里,这些技术技能的传授,只能采用口耳相传和手脚模仿的方法进行。到了旧石器时代晚期,原始先民创造了萌芽状态的文字——原始记事方法,包括物件记事法、符号记事法和图画记事法。原始记事方法的发明标志着古代职业教育由以口耳相传与手脚模仿为主转向三种教育方式并存,即记事法传授、口耳传授、手脚模仿。
二、古代职业教育的形成期(夏朝至战国)
夏朝,奴隶社会形成。职业教育的一个重要变化是出现了“专门铸铜、制骨、纺织、制革等的手工艺作坊”③。“作坊”,既是相对固定的生产场所,也是职业教育的载体。中国社科院魏名孔教授把技术技能实践与手工业捆绑在一起:“可以说,人类一出现便同时产生了手工艺,因为根据历史唯物论的观点,人类脱离动物界是从打制哪怕最简单的石头工具开始,而这种打制石质工具的本身以及整个打制过程,无疑是手工业的范畴”④。蔡锋先生明确指出:“不可否认,在夏代的国家体制中,有手工业管理机构,并设置了专门的人员对手工业进行管理。”⑤ 他以制造和管理陶器的“陶正”以及制造和管理车辆的“车正”为例,考证说明从夏朝开始,手工业发展到了有专门生产场地、有一定生产规模、有管理机构、有管理人员的“四有”程度。有了“四有”,就有“五有”,即有手工业技术的传帮带!
更值得重视的是,夏朝开始出现了学校。《孟子·滕文公上》载:“设为庠序学校以教之。庠者,养也;校者,教也;序者,射也。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学则三代共之。”① 但是,当时教育的内容主要是“养”“教”“射”。“养”,即养老;“教”,即宗法、礼乐教育;“射”,即射箭技术。这虽然也有技能的成分,但其主要内容是教人明白人的伦常和事理。随着社会的发展,阶级的区分逐渐明晰,特别是士、农、工、商四个行业的排序明确并固定之后,学校形态的职业教育主要不在学校,而在各种各样的作坊和家庭里。这种现象长期延续,直到近代才有明显的改变。
西周时期,盛行一个十分重要的经济制度,叫工商食官制度。“昔圣王之处士也,使就闲燕;处工,就官府;处商,就市井;处农,就田野。”② 这里的“处工,就官府”,就是在官府手工业作坊中生产,把从民间征调来的有技术专长的工匠安置在政府办的作坊(工场)内,要求他们无偿服役。政府工场管理员将这些工匠聚集在一起,展示技能,切磋技艺,互相观摩,互相学习。渐渐地,技艺高的人被提拔为“工师”,负责组织管理工场的生产,也传授技艺,成为传统教育者。可以说,这些官办手工业作坊是古代公办性质的职业学校。这种古代职业学校的特点是教育与生产劳动紧密结合。艺徒训练制度是该类学校的重大创造。当时的艺徒组织形式,一是具有初步的专业分工,“据《考工记》载:当时的官府手工业建有三十个专门的生产部门,提高了艺徒训练的专业化程度;二是确立了师徒关系,在官营作坊中都设有 ‘工师’,它是各种工业制造的主管人,也是艺徒训练的师傅”③。专业的职业教育与专门的生产部门相互对应,确保专业的职业教育具有明确的生产针对性。技能传授者同时也是技能生产管理者。艺徒训练的内容,“一是生产规范的训练。官营作坊的工师们在生产实践中,总结和积累了各门专业的宝贵经验,逐渐形成了一定的规范。他们据此管理生产和训练艺徒。《周礼·考工记》有一段专门记载金工冶炼技术的生产规范:‘攻金之工,筑氏执下齐,冶氏执上齐’。二是工业技术的传授。《周礼·考工记》载:‘凡铸金之状:金与锡,黑浊之气竭,黄白次之;黄白之气竭,青白次之;青白之气竭,青气次之。然后可铸也。’如此传授,形象、直观,易为艺徒掌握”④。这种训练,包含工艺原理、操作程序、生产观念、劳动纪律、安全意识、职业道德、质量意识等一系列复杂内容。凡生产实践需要的,均纳为训练内容。
工商食官制度虽然对促进手工业发展有积极作用,但也有不足:工匠不但失去了人身自由,而且社会地位低下。到了春秋战国时期,该制度逐渐消失。但职业教育发生了三个明显的变化:
一是进贡制度导致官营作坊规模扩大。地方政府向中央政府按年进献地方特产、工艺品的制度产生于奴隶社会。这种制度的实施促进了地方独特工艺的发展,也促进艺徒训练水平的提高。与之相适应,官营作坊艺徒训练规模和生产规模大幅扩展,手工业进一步发展,各类手工业技能传授、学习的范围和规模逐渐扩大。
二是职业教育在其他行业受到普遍重视。《吕氏春秋·尊师》记述了这种情况:“治唐圃,疾灌浸,务种树……之田野,力耕耘,事五谷;如山林,入川泽,取鱼鳖,求鸟兽。此所以尊师也。”① 这说明当时与民众生活日用有关的行业也都注重并尊崇师教,而尊师不可能仅仅停留在态度上,更必然体现在“师”对相关知识和技能的传授与学习者对相关知识与技能的学习上。
三是出现了一位与孔子齐名的高技能人才、科学家、教育家、哲学家墨翟。“据考证,墨子可能是出生于一个以木工为谋生手段的手工业者家庭。从小就承袭了木工制作技术,并由于他聪明巧思而成为一个技艺高超的木工匠师和机械制造家。墨子在教学中特别注意教导弟子要学用结合。他反对儒家 ‘君子述而不作’的主张。”②在知识与技能的学习上,墨子提出了著名的“三知”理论:一是闻知,即人的知识首先是由传授得到的。二是说知,指由推论而得到的知识。例如,由自己接触到火,知道它是热的,则推论各处的火都是热的。三是亲知,即亲身参加实践获取知识和技能。“三知”理论是墨家与儒家、道家、名家的重大区别之一,对当代职业教育也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三、古代职业教育成型期(秦朝至清朝)
秦代及唐初,手工业因战争频繁而进展趋缓。但在唐朝政权逐渐稳定之后,盛唐气象形成,官营作坊的艺徒制也日趋完备。其重要表现是唐代政府设有“掌百工技巧之政”的少府监和“掌土木工匠之政”的将作监。据沈昫《旧唐书·志第二十四·职官三》载:“监之职,掌供百工伎巧之事,总中尚、左尚、右尚、织染、掌冶五署之官属,庀其工徒,谨其缮作。”少府监总管生产与艺徒训练。这里的艺徒,就如当代学技术的学徒。少府监训练技术工人,已有一套制度:“钿镂之工,教以四年;车路乐器之工,三年;平漫刀鞘之工,二年;矢镞竹漆屈柳之工,半焉;冠冕弁帻之工,九月。教作者传家伎,四季以令丞试之,岁终以监试之。”
判定唐代艺徒制比较完备,其证据之一是有政府职能部门专管并形成一套比较规范的管理制度;证据之二是技工训练也有了基本的标准。《唐语林·贤媛》载:“(玄)宗柳婕妤有才学,上甚重之。婕妤妹适赵氏,性巧慧,因使工镂板为杂花,象之而为夹结。因婕妤生日,献王皇后一匹。上见而赏之,因敕宫中依样制之。当时甚秘,后渐出,遍于天下。”③ 这里的“依样制之”,简化了“立样”的环节。在实际操作中,艺徒学习的教材就是“立样”“程准”。官营作坊的工师,既是生产管理者,也是艺徒训练的教官,一般都由身怀绝技或谙熟生产技术者担任。“立样”、“程准”、工师讲解与示范、干、学、考,这六个环节构成了唐代职业教育的基本模式。
职业教育到了宋代又有了新的发展,即在唐代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创造了以“法式”培养技工的新方法,使艺徒训练更加规范。所谓“法式”,是指在总结生产经验基础上编制的制作技术规范,也包括一些基本技能理论。据《宋史·职官志》记载:少府监“监掌百工使巧之政令,统有文思院、染院、裁造院、文绣院等手工业局院”①。其制定并执行的艺徒训练制度就有“法式”要求:“庀其工徒,察其程课、作止劳逸及寒暑早晚之节,视将作匠法,物勒工名,以法式察其良窳。凡金玉、犀象、羽毛、齿革、胶漆、材竹,辩其各物而考其制度,事当损益,则审其可否,议定以闻。”② 军器监是负责“掌管督缮治兵器什物,以给军国之用”。其训练艺徒的制度也是“凡利器以法式授其徒,其弓矢、干戈、甲胄、剑戟战守之具,因其能而分任之,量用给材,旬会其数以考程课,而输入武库,委遣官诸所录检察。凡用胶漆筋革,材物必以时,课百工造作,劳逸必均,岁终阅其良否多寡之数,以诏赏罚”③。立法式、定标准、严管理、重赏罚,这是宋代职业教育最明显的特点。
宋代以后的元、明、清三代,在宋朝法式的基础上,颁布各自的“法式”,其职业教育水平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四、古代职业教育特点
(一)职业教育与生产实践紧密结合
从石器时代到明清晚期,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职业教育始终以传授、学习、生产实践三者结合的形式进行。石器制造,人工取火,渔猎,游牧,农耕,种植……所有技术创造无一不与授习相联系。职业教育水平伴随技术技能的发展而提高,职业教育的规模伴随技能实践范围的拓展而扩大,职业教育与技术技能实践在相辅相成中发展。
(二)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与经济收入反差较大
远古时代的技术技能人才社会地位相当高,经济收入也应该不错。高技能者往往成为部落的首领,大禹、神农等都是典型的例子。夏朝沿袭前朝体制,部落首领多为经验丰富、技术超人的高技能者,夏朝的陶正、车正就是管理制造陶瓷、制造车辆技术的官员。后来,这部分人渐渐发展为大私营手工业主,经济力量强大。但是,绝大多数工匠的处境就没那么好,普遍的情况是经济收入可使自己的家庭过上小康甚至比较富裕的生活,但社会地位偏低。这主要是国家政策所致,我国古代社会制度以重农抑商为主。在主要的四类平民的排序中,“士”(知识分子)排第一,“农”(农民)排第二,“工”(工匠)排第三,“商”(商人)排第四。士、农、工、商的排序充分说明了工匠的社会地位不如农民,与“士”相比更是地位低下。比如在晋朝,法律规定了工匠低于农民、与士卒相同的卑微身份。“士卒百工履色无过绿青”“士卒百工都得著簪”“士卒百工不得服真珠铛珥”“士卒百工不得服越叠”。④
(三)技能传授与学习具有严格的师承性
在条件落后、信息闭塞的古代,创造一项技术或拥有一种技术的能力很不容易,但人们一旦拥有就能保证小康生活,正所谓“百万家财,不如一技在身”。因此,高技能者特别珍惜自己拥有的技术,往往视之为自己在社会上立足并保持小康生活的看家本领。其对于高技能的传授也特别小心,特别严格。“尽管 ‘不耻相师’是我国历史上工匠的一个优良传统,但是从技术层面上说,我国历史上工匠具有非常严格的师承制度,民间工匠技术只传于家族内是比较普遍的现象,防止技术外传是普遍遵循的一个原则。”① 这种严格的师承制度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其有两种类型,即个体工匠和官营工匠。二是个体工匠的技能传授还要看被传授者的性别与年龄。古代社会以男性为中心,传男不传女。传女,担心技术外泄,对家庭的存在与发展造成冲击。三是传授技术纪律严,要求高。
(四)官府技能培养实行责任连带制度,以此保证产品质量
官府技能传授带有强制性。因为征集到官府里的工匠往往具有较高技能水平,又在官府条件相当优越的环境中切磋技艺,不仅技艺都比较高,而且又都拥有固定户籍,且须世代相传。虽然他们几乎丧失人身自由,但生活有保证,故把自己的技能传授于人也是责任和义务。《国语》卷6《齐语》载:“令夫工,群萃而州处,审其四时,辨其功苦,权节其用,论比协材,旦暮从事,施于四方,以饬其子弟,相语以事,相示以巧,相陈以功。少而习焉,其心安焉,不见异物而迁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肃而成,其子弟之学不劳而能。夫是,故工之子恒为工。”② 从技能培训的角度看,这样的传授方法有效地保证了技能劳动者的数量、质量和技术学习的效率。特别值得重视的是:“秦汉以后对于官府工匠的培训更加成熟,其中如唐代官府工匠根据工种难易程度,师徒传授时间是9个月至4年不等,至于一些简易工种,则是 ‘有三月者,有五十日者,有四十日者’。为了保证当时的师徒培训制度的成效,严格规定:‘教作者传家技,四季以令丞试之,岁终监试之,皆物勒工名’。”③“物勒工名”,就是师徒名字都刻在培训成果——产品上,若质量有问题,师徒共担责任。这是古代官府手工作坊内技能培训责任制的典型表现,这既是对培训质量、产品质量的制度要求,也是保证职业教育质量的重要而有效的措施。
第二节 近代职业教育
按照史学界新的历史划分,我国近代历史从1840年鸦片战争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共110年。近代职业教育的划分时间也应与之相对应,但因经历晚清、中华民国两个政府,故我们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840年始至1911年辛亥革命止,可谓晚清职业教育;第二阶段从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可谓民国职业教育。
一、晚清职业教育
晚清职业教育在我国职业教育历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产生新型职业学校——洋务学堂;二是国家颁布职业教育政策;三是实业家办职业教育。
(一)兴办洋务学堂
洋务学堂因洋务运动而兴起。洋务运动的核心是“师夷长技以制夷”。清政府通过开办洋务学堂,引进和学习西方科学技术,培养本国洋务人才。洋务学堂分为两类:一是语言学校,以京师同文馆、上海广方言馆、广州同文馆等为代表,主要培养翻译人才,学生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外国语。二是实业学堂,以福建船政学堂、福州电报学堂、北洋西医学堂、湖北矿务局工程学堂、山海关铁路学堂等为代表,主要培养造船、兵工、电报、铁路、矿业等实业技术技能人才。这类学校的学生也学外国语,但语言只是工具,核心是学外国先进技术,包括军事、医学、矿业、铁路等专业技术。洋务运动期间,清政府共创设新式学堂30多所,最成功的属福建船政学堂。
福建船政学堂的前身为求是堂艺局。1866年年末,晚清军事家、政治家、洋务派代表人物之一的左宗棠奏请设立船政的附属教育机构,最初命名为“求是堂艺局”,取“实事求是”“求是求实”的寓意。清同治五年十一月初五(1866年12月11日),左宗棠奏请设办艺局及章程,二十四日(1866年12月30日)清廷批准左宗棠所奏的艺局及章程。1867年1月6日,学堂正式开学。若按农历算,可谓当月申办,当月批准,当月开学。1867年,马尾造船厂建成后搬迁至马尾,遂改名为船政学堂。
1.创立国企办校模式
目光长远的左宗棠明确地把学堂性质界定为设厂造船与办校培养造船人才兼而为之:“夫习造轮船,非造轮船也,欲尽其制造驾驶之术耳;非徒求一二人能制造驾驶也,欲广其传,使中国才艺日进;制造、驾驶展转授受,传习无穷耳。故必开艺局,选少年颖悟子弟习其语言,文字,诵其书通其算学,而后西法可衍于中国。”① 即不仅是造船,而是要造、驾并举;不仅是少数人会造、会驾,还要在全国推广造、驾技术。而要实现这些目标,他们就必须在造船厂内设办艺局,国家造船企业设办人才培养机构,把企业与学校办在一起。
2.创立学校结构形态
船政学堂下设四个二级机构,分别是:前学堂,后学堂,绘事院,艺圃,如表1-1所示。前学堂下设两个专业:造舰、造机。后学堂下设两个专业:航海、轮机。绘事院下设两个专业:船图、机器图。艺圃教授制图放样、锯木、冷铁、铸锻、刻模、翻砂、车床、钳床等技术。
表1-1 福建船政学堂机构与专业
前学堂主攻制造技术;后学堂主攻驾驶与轮机技术;绘事院主要培养图纸制作人员;艺圃虽也属于学堂的二级机构,但其性质实为我国第一所技工学校,专门培养技术工人。1897年,艺圃发展为两个层次:艺徒学堂和匠首学堂。艺徒学堂相当于当代的技工学校,匠首学堂相当于当代的技师学院。
3.创新师生来源方式
学堂教师分为两类:一是汉文课教师,二是专业课教师。汉文课类似于当代的公共基础课,教师从当地相关机构择选。专业课教师的来源主要有两种:一是聘请洋教师,二是择优聘请本学堂毕业生。船政学堂前后共聘任洋教师43人。学校招生比较困难,虽面向全国招生,但报读者寥寥,主要以福建人为主,广东人次之。所招学生大都是民间十几岁粗通文义的家庭子弟。原因是国人对新兴的职业学校不认可,为科举制度而设的旧学教育仍被视为就学正途。因此,与当代职业学校一样,存在合格的师资不足和招生难问题。
4.创设课程体系
船政学堂的课程设置与当代职业学校基本相似,分四个类型:一是公共基础课,如汉文(语文)、算术。二是专业基础课,如制造专业学生学法文和造船需要的基础数学、物理、解析几何、微积分、机械学、水力学、材料力学等专业基础课;驾驶专业学生学习驾驶轮船需要的算术、几何、代数;管轮专业学生学习汽理等;艺圃学生学习机械作图等。三是专业课,如制造专业学生要学习制造、制机等课程;驾驶专业学生要学习航海天文、航海理论、地理、驾驶学、御风、测量、演放鱼雷等课程;管轮专业学生要另授行船汽机、机器画法、机器实练、修定鱼雷等课程;艺圃学生要学习制图放样、打铁、铸造、蒸汽机构造等技术技能。四是实习课程。船政学堂非常重视实习。艺圃以及后来分设的艺徒学堂、匠首学堂都实行亦工亦读,甚至半工半读制度,其实操训练时间多于理论学习时间。前后学堂及绘事院更加重视实习,如“学驾驶者在理论学习三年后经考核转入练船,实践科目有航海术、炮术、指挥等航海技能。先后配置 ‘福星’‘建威’‘扬武’号等练船专供学生实习。洋员教其驾驶,由海口、近洋而远洋”①。
这四种课程借鉴于西方国家,体现出了现代职业学校的面貌,与晚清时期的私塾、国学、官学等旧学教育学校的课程设置显然有很大区别。值得重视的是,四种课程构成的福建船政学堂课程体系在当代我国许多职业学校,包括应用本科院校依然使用。这充分说明船政学堂课程体系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影响力。
5.创新学校管理制度
福建船政学堂的管理可以归纳为:宽进与严出结合,体恤与严管结合,学业与就业结合。
(1)宽进与严出结合。宽进,是碍于招生难。不宽,招不到学生。船政学堂虽为朝廷批准,政府主办,但不读“四书五经”,不参加科举考试,要读外国语,要学数理化,影响大不如京师同文馆、天文算学馆等国学、官学机构。这样的教育机构,八旗子弟不屑入读,誓死奔走科举道路的其他家庭子弟也看不起。因此,船政学堂不得不放宽招生标准,只要学生“粗通文义”即可。同时,船政学堂还采取免学费等优惠政策吸引生源。左宗棠离闽赴任陕甘总督后,由其荐举主持福建船政及船政学堂工作的船政大臣沈葆桢以此动员生活穷困的世家旁支子弟报考船政学堂以作表率,产生了积极影响,逐渐吸引大批生计困难的寒门子弟报考。在这样的背景下,入读船政学堂相对容易。但学堂要求严格,淘汰率高。学堂规定:学生每三个月考试一次,三次连考三等者开除。学生淘汰率高达50%。宽进,使一些科举无望的贫穷子弟有机会入读,毕业之后凭一技之长获得就业岗位,这不仅可以解决自身的生存问题,而且可以资助家庭;严出,使学生学到应有的本事,学堂保证了办学质量,很好地解决了办学成效问题。
(2)体恤与严管结合。船政学堂(求是堂艺局)有一个经朝廷批准的高规格的《求是堂艺局章程》,可见学校对学生的关怀和严格管理的情形,其具体如表1-2所示。
表1-2 求是堂艺局章程
体恤的表现:一是生活方面的关怀,“各子弟到局后,饮食及患病医药之费,均由局中给发”,且包住宿,包伙食,包医药费;二是对学生家庭的现金帮助,“各子弟饮食既由艺局供给,仍每名月给银四两,俾赡其家,以昭体恤”;三是学习方面的激励,“其学有进境考列一等者,赏洋银十元”“其三次连考一等者,于照章奖赏外,另赏衣料,以示鼓舞”。
严管的表现:一是假期少,“每逢端午、中秋给假三日,度岁时于封印回家,开印日到局。凡遇外国礼拜日,亦不给假”,且没有寒暑假。二是以考逼学,“开艺局之日起,每三个月考试一次,由教习洋员分别等第。其学有进境考列一等者,赏洋银十元;二等者,无赏无罚;三等者,记惰一次,两次连考三等者,戒责,三次连考三等者斥出”。三是“四不”管理法,“不准在外嬉游,致荒学业;不准侮慢教师,欺凌同学”“限内不得告请长假,不得改习别业,以取专精”。
体恤与严管结合符合职业教育规律。体恤,体现学校的人文关怀;严管,彰显职业学校的价值。
(3)学业与就业结合。学堂对学业要求严格的同时,对学成者又事先明示就业岗位和职务。如“各子弟学成后,准以水师员弁擢用”,这里的“员弁”指低级官员,即学生只要完成学业获得毕业资格,就都有各自岗位,并确定最低官职。又如“各子弟之学成监造者,学成船主者,即令作监工、作船主,每月薪水照外国监工、船主辛银数发给,仍特加优擢,以奖异能”,这不仅明确了就业岗位,还规定了工资待遇和奖励政策。
学业与就业结合体现职业教育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把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及其待遇提前公布,可以很好地激励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综上,第一,晚清时期,洋务运动的兴起催生了我国近代职业教育;第二,晚清时期职业学校的核心内容是学先进技术,这与我国古代职业教育以技术技能培养为核心的本质一脉相承;第三,国企办校模式是晚清时期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核心成果,对后来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第四,晚清时期职业教育学校包括两类,以前学堂、后学堂为主的职业学校和以艺圃为主的技工学校。以前学堂和后学堂为主的职业学校影响了我国近代乃至当代职业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以艺圃为主的技工学校发展为艺徒学堂、匠首学堂。艺徒学堂类似当代的普通技工学校,匠首学堂类似于当代的技师学院。以艺圃为主的技工学校影响了我国近代乃至当代技工院校的建设和发展。
(二)晚清职业教育政策
1866年12月30日,晚清朝廷批准左宗棠所奏的《艺局章程》,其可视为最早一批晚清政府职业教育政策的代表。其意义在于,这是第一次批准适用于一所职业学校并以学习技术技能为核心的章程。《艺局章程》规定了学校的学制、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学生行为规范、奖惩办法、毕业生就业岗位、就业待遇等,既简明,又可操作,有效地促进了船政学堂的发展。
1902年,清政府颁布《钦定学堂章程》。这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由国家颁布的、面向全国的职业教育政策。这个章程的价值在于将实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并列。职业教育作为一个独立的类型教育进入了教育范畴。
1904年开始,清政府陆续公布《奏定学堂章程》《奏定初等农工商实业学堂章程》《奏定艺徒学堂章程》《奏定实业补习普通学堂章程》《奏定中等农工商实业学堂章程》《奏定高等农工商实业学堂章程》《奏定实业教员讲习所章程》等章程,把全国实业学堂分为三个层次:高等实业学堂、中等实业学堂、初等实业学堂。此外,清政府还专门设置培养教学人员的实业师范学堂,即实业教员讲习所。由于国家的倡导,晚清末年,职业教育掀起一个小高潮。晚清末年实业教育情况如表1-3所示。
表1-3 晚清末年实业教育统计
数据来源:夏奇.清末新政时期的职业教育[J].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3(2).
表1-3的数据表明:在国家政策推动下,连续3年,全国实业学校数、实业学生数及相关占比都呈稳步增长趋势。其增长幅度虽然偏小,但意义很大:其积累了政府规划和管理职业教育的经验,创新了一种与传统教育模式截然不同的职业教育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国家完成从以手工作坊为基础的工业制度向农工商多产业制度共同发展转变的历史性任务,对我国当时以及后来的产业革命产生了积极影响。
(三)实业家办职业教育
张骞(1853—1926年),江苏南通人,清末状元。他提倡实业救国,从1895年开始投资实业,创建大成纱厂、通海垦牧公司等新型企业数十家,同时也创办了师范学校、艺徒学堂、南通纺织专门学校、河海工程测绘养成所、商船学校、农业专门学校、银行专修科、商业学校、水产学校、医学专门学校、铁路学校、蚕桑传习所等实业学校近二十所,可谓中国近代历史上实业家兴办实业教育成功的典范之一。张骞是晚清状元、企业家、教育家,有丰厚学识,有救国思想,有实业实践,更有实业教育的理论和实践。
1.创立“教育实业关系论”
第一,“必农工商奋兴,而后教育乃能普及”,阐明教育与经济的关系,即经济决定教育。第二,“有实业而无教育,则业不昌;不广实业,则学又不昌”,阐明实业经济与实业教育二者的辩证关系:没有教育提供人才,实业经济难以昌盛;不把实业经济推向发展,实业教育难以昌盛。第三,“实业、教育,互相孳乳”, “实业、教育,迭相为用”。这里的“孳乳”,即婚配及“繁殖”之意;“迭相为用”即实业与教育二者须叠加组合之意。用当代职业教育的语言表达,即企业与学校二者要形成利益共同体,携手发力,共同发展。①
2.创立校企合作模式
实业家办实业教育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学校因企业需要而办,学校为企业服务。如创办通海垦牧公司,从事垦牧,即附设农学堂;创立大成纱厂,与棉田、棉种、种棉方法有关,于是创设与之相关的农业学校和纺织学校。其他如商业学校、医药学校、商船学校、工人艺徒学校,铁路学校等,均呈企校联姻态势。企业所需人才由学校培养,学校专业设置紧紧围绕企业需要进行。二者相得益彰,互利双赢。
3.创立实业学校体系
张骞所办实业学校分三个层次:女子蚕桑讲习所等各种传习所招收文化起点低的女子,学习时间长短不一,有的似当代的职业培训机构,整体上属于初等实业教育;艺徒学堂、商业学校等学制较长,教学正规,学员需初中以上学历,属于中等实业教育;纺织专门学校招收高中毕业生,起点较高,属于高等实业教育。②
二、民国职业教育
(一)民国时期职业教育政策
民国与晚清,不同时代,不同政府。职业教育虽存在延续的面貌,但变化是明显的,如1912年9月3日,民国教育部公布的《学校系统令》就明确规定,“实业学校分甲乙两种,各三年毕业”,且把晚清的“实业学堂”改为“实业学校”。1915年1月公布的《特定教育纲要》规定,“实业学校,分甲乙二种,又分农业、工业、商业、实业补习、蚕业、森林、兽医、水产、艺徒、女子职业各种类,均属职业教育,为振兴普通实业之主要准备,亟宜即速设立”,且把“实业教育”改为“职业教育”。国家政策导向方面的变化也比较明显。现就宋恩荣、章咸选编,由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年出版的《中华民国教育法规选编》进行介绍,其简介如下:
1.职业学校的基本要求
(1)办学宗旨。1932年12月17日,民国政府公布《职业学校法》。这是中华民国政府颁布的规格最高的职业教育法律。全文仅17条。该法律明确规定职业学校办学宗旨为:“职业学校应遵照中华民国教育宗旨及其实施方针,以培养青年生活之知识,与生产之技能”。“生活知识和生产技能”!这是民国政府把职业学校教育的内容视为办学宗旨,表面看,低了,浅了;实际上,因为其具体明确,所以便于操作,反而具有指导性。
(2)职业学校办学经费。《职业学校法》第十五条规定:职业学校以不征收学费为原则。据此,教育部制定相关规程,明确学校办学资金来源及支配办法。1947年,教育部公布《职业学校规程》,其第十八条规定:“省市立职业学校之开办经费、临时各费,由省市款支给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业学校每年扩充设备费,至少须占经费百分之二十。”上述规定表明,当时的民国政府及教育部门对职业学校比较重视,在经费安排上,凡公立学校均予以保证。
(3)可设补习班。《职业学校法》第五条规定:“职业学校得酌量情形,附设各种补习班”。补习班的作用,一是对已从事职业者,补充其现有职业应具之知识技能或增进其他职业之知识技能;二是对于志愿从事职业者,授以职业之知识技能。实际上,除上述两点之外,补习班的举办还可使学校借此扩大生源渠道,增加生源数量;也可以扩大职业学校功能,提高职业学校的社会贡献度。
(4)鼓励职业训练。1945年7月20日,民国政府公布《短期职业训练班实施办法》,并规定:
(1)短期职业训练班的目的:训练某项业务之技术人才。
(2)短期职业训练班的机构:各种传习所、养成所、讲习所。各高级职业学校及专科学校、地方政府部门、私人或团体均可自行举办。
(3)短期职业训练的限期:3个月至12个月。必要时,可缩短或延长。
短期职业训练就是当代的职业培训,这说明民国政府已经部署社会各界开展职业培训。短期职业训练的限期规定为3个月至12个月,必要时可缩短或延长。这也说明民国政府对职业培训质量已经从时间长度方面提出要求。很明显,这一要求是符合技术技能人才培训规律的。特别是《短期职业训练班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各高级职业学校及专科学校可自行开展短期职业训练,这说明职业学校开展学制教育和职业培训两项职能在民国时期就已经明确了。
(5)校外实习。1936年3月26日,教育部颁发《职业学校与建设机关协作大纲》。这是一个关于职业学校学生校外实习的专门文件。文件内容只有四点,见表1-4:
表1-4 《职业学校与建设机关协作大纲》的内容
第一条规定讲三个内容:一是职业学校负责与实业机构联系学生校外实习事宜;二是双方要商定学生实习详细计划及工作程序;三是校外实习须与学生所学专业对接。第二条规定讲两个内容:高年级学生才开展校外实习;实习时间以集中连续为宜。第三条规定讲三个内容:一是学校及相关部门要制定专人跟踪指导;二是学校应给学生发放校外实习津贴;三是要建立学生校外实习工作机制。第四条规定讲两个内容:一是实习情况要评定分数;二是实习成绩计入学业成绩。上述四条规定,对于当代职业学校的校外实习工作,仍有很高的借鉴价值。
(6)校企合作。1945年12月27日,教育部颁发《工业职业学校学生利用工厂设备实习办法》,并规定:
工业职业学校请求利用所在地工厂设备供给学生实习者,应将工厂主管机关及工厂有关情况,连同实习科目、时期、人数等备文呈报主管教育行政机关,转请主管工厂行政机关核准。学习时,以不妨碍工厂生产工作为范围。学生曾在工厂实习者,毕业时该工厂得优先录用。
1947年4月9日由教育部修正公布的《职业学校规程》中也规定:
由学校与同性质之农场、工厂、商店等联络合作,供给学生实习之场所。
这是政府出面推行校企合作办职业学校,具有鲜明的强制色彩。
(7)设置职业指导机构。1935年11月30日,民国政府发布《各省市教育行政机关设置职业指导组暂行办法》,规定各省市教育行政机关应斟酌实际需要情形,设置职业指导组。指导组下设四股:文书股、介绍股、研究股、推广股。职业指导范围共10项。其中,“实施指导”一项涉及学生的择业、训练、就业、改业、修学、升学六个方面,即在地方教育行政机关设立职业指导机构,指导学生的择业、训练、就业、改业、修学、升学。简言之,教育行政部门要负责所管学校学生的就业工作。
(8)班级编制。1947年4月9日,民国政府《职业学校规程》规定,“职业学校每学级学生人数依实习设备之容量而定,以十五至四十为度”。这里的“学级”,当如当代职业学校的“班级”。值得注意的有两点:一是班级人数依实习设备工位情况而定;二是每班人数最多不得超过四十人。
(二)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
黄炎培,1878年生,上海川沙人,于1965年病逝,享年88岁。他是清光绪年间举人,是我国近现代著名的社会活动家、民主革命家、政治活动家、教育家,中国民主同盟发起人之一,著名爱国民主主义者,中国民主建国会主要创始人之一。1903年,他在家乡创办小学,因鼓吹反清,被当地官府逮捕,经保释后流亡日本。1905年7月,他回国后,由蔡元培介绍加入同盟会。1914年后,黄炎培长期担任江苏省教育司司长、教育会副会长。1917年,黄炎培在上海发起成立中华职业教育社并任董事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黄炎培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政务院副总理兼轻工业部部长、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主建国会中央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常委等职务。他著有《中国教育史》《黄炎培教育考察日记》等。
黄炎培先生的职业教育理论具有深刻的思想价值和指导意义,对我国当代职业教育仍产生广泛的影响。
1.职业教育缘起的界定
这里所谓的“缘起”,指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在中国,“职业教育”这个词最早的提出者是谁?二是在中国,“职业教育制度”最早在哪里创立?在《三十五年来中国之职业教育》一文中,黄炎培先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关于第一个问题,他说:“职业教育一名词之见于官文书,以光绪三十年(1904年)姚文栋《山西农务公牍》为最早。”关于第二个问题,他明确:“吾国新教育制度之创始,作者认为宜断自清同治初元北京及广东之设同文馆与上海之设广方言馆。而职业教育制度之最初成立,乃在同治六年(1867年)。同治六年(1867年)六月,福州船政局设英文法文学堂,继又设绘事院,驾驶学堂、管轮学堂,艺圃。”①
黄炎培先生这两个看法揭示了我国职业教育历史的缘起:1862年创立的京师同文馆虽早于福建船政学堂,但京师同文馆只是新式教育,不是职业教育,职业教育始于福建船政学堂;最早称呼“职业教育”的人,是山西的农林学堂总办姚文栋。
2.职业教育概念的界定
在《抱一日记》中,黄炎培先生界定了职业教育广义和狭义两方面概念:“以广义言之,凡教育皆含职业之意味。……以狭义言,仅以讲求实用之知能者为限。”② 在《职业教育释疑》一文中,他说:“职业教育Vocational education,则凡学成后可以直接谋生者皆是。”③“用教育的方法,使人人一方获得生活之供给与乐趣,一方尽其对群的义务,名曰职业教育。”④ 这里的“群”,指“社会”。黄炎培先生从广义、狭义、效应、受教育者受益与贡献等多角度界定了职业教育内涵,为后人深刻理解职业教育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职业教育目的的界定
黄炎培先生对职业教育目的的认识也有一个不断深入的过程。
1917年,黄炎培先生在《中华职业教育社宣言书》中提出职业教育目的包括两个方面:“一方为人计,曰以供青年谋生之所急也;一方又为事计,曰以供社会分业之所需也。”① 即第一是解决青年的就业问题,第二是为社会服务。其可谓“二元目的论”。
1917年,黄炎培先生在《教育与职业》杂志发表文章,对职业教育目的提出修改意见:“为个人谋生之准备,一也;为个人服务社会之准备,二也;为世界、国家增进生产力之准备,三也。”② 这就使职业教育目的涉及个人就业、服务社会、促进生产力三个层面。其可谓“三元目的论”。
1931年,黄炎培先生在《三十五年来中国之职业教育》一文中,对职业教育目的进行调整:“为个人谋生之准备——使无业者有业,使有业者乐业;为个人服务社会之准备;为国家及世界增进生产力之准备。”③ 他将“使无业者有业,使有业者乐业”这个自己所说的职业教育终极目标纳入个人就业的目的之中。
1938年,黄炎培先生在《我之人生观与吾人从事职业教育之基本理论》一文末,进一步明确职业教育目的:(1)谋个性之发展;(2)为个人谋生之准备;(3)为个人服务社会之准备;(4)为国家及世界增进生产力之准备。④ 其可谓“四元目的论”。但无论如何变化,其核心在于促进就业和奉献社会两个方面;其关键词在于“准备”而并不是“直接”。
4.职业教育办学导向的界定
在《职业教育机关惟一的生命是怎么》一文中,黄炎培先生认为,“职业学校设哪一科,乃至一科中办哪一种,完全须根据那时候当地的状况。完全筑于社会的需要上。……职业教育机关惟一的生命是怎么?就是社会化”⑤。“人才的培养与地方的需求须极端配合。”⑥这里的“科”如同当代的“专业”;这里的“职业教育机关”,即职业学校。黄炎培先生认为职业学校的人才培养须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作者所用之词烈度很高,如“完全”“惟一”“须”“极端”。如果说,上述两种意见比较抽象,那么,下面这段话更加具体深刻:“办职业学校最大的难关就是学生出路。无论学校办得多么好,要是第一班毕业生没有出路,以后招生就困难了。万一第二班再没有出路,从此没有人上门了。怎样才使学生有出路呢?说几句联络职业界的空话是不够的。设什么科,要看看职业界的需要;定什么课程,用什么教材,要问问职业界的意见。就是训练学生,也要体察职业界的习惯。有时聘请教员,还要利用职业界的人才。不只是参观啦,实习啦,请人演讲啦,都要职业界帮忙哩。最好使得职业界认做为我们而设的学校,是我们自家的学校,那就打成一片了。所以只从教育界做功夫是不行的。”⑦5.职业教育通则的意见
“通则”,即“法则”。黄炎培先生认为办职业学校要遵循三个通则:“第一,办职业教育,万不可专靠想,专靠说,专靠写,必须切切实实地去做。……比如学游泳,是要真会游泳,单说一大篇游泳的理论,哪里行呢?第二,办职业教育,必须把试验业已有效的授给人家。……职业教育,不惟着重在 ‘知’,尤着重在 ‘能’,在 ‘先知觉后知’以外,还须郑重地补充一句—— ‘先能授后能’。第三,办职业教育,不但着重职业知能,而且还要养成他们适于这种生活的习惯。”① 第一条通则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特别强调实践,以游泳举例,意即教师具备游泳能力要摆在第一位。第二条进一步强调“能力”的作用,“先知觉后知”固然重要,“先能授后能”更重要。第三条强调职业环境的适应,包括学生顶岗实习。总之,三个通则都是黄炎培先生办学实践的经验总结,至今仍具有很强的指导价值。
6.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的意见
黄炎培先生眼里的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可以归纳为“厂校合作,做学合一”模式。
(1)厂校合作。在《中等教育上必须改革的几点》一文中,黄炎培先生说:“必须尽量和当地同类工厂密切联系,凡教师、课程、设备、实习种种问题,都宜在厂校合作之下解决。”② 这里的“厂校合作”即当代职业教育界盛行的“校企合作”。
(2)做学合一。在《河车记》一文中,黄炎培先生阐明了他对职业教育模式的意见:“职业教育应 ‘做学合一’,理论与实习并行,知识与技能并重。如只注重书本知识而不去参加工作,是职而不能行。不是真知。职业教育目的乃在养成实际的、有效的生产能力。欲达到此种境界,须手脑并用。”③ 黄炎培先生的“手脑并用”、“做学合一”、理论与实习并行,知识与技能并重的观点至今依然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厂校合作,做学合一”办学模式,如同当代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工学一体”办学模式。其表达方式虽有所区别,但内容实质一样。
7.职业学校实习的看法
黄炎培先生十分重视实习。
(1)在《河车记》一文中,他结合中华职业学校实践,谈实习的重要性:
另有需注意者,即实习制度。今人每多忽略。实则凡是关于“术”的,均要靠“习”。习之制度要分三种:
1.先学后习。
2.先习后学。
3.同时学习。
中国向来是采用第一种方法,如师范学校往往“学”到末期,仅有短时期之实习。又如工业学校先学种种方法与理论而后实习。此种办法收效甚微。中华职业教育社所办职业学校从前采同时学习方法,后请七位工业专家会议,改革职业学校办法,初级工科,每周上课时间四分之一,工作时间四分之三。如是者三年,至高级工科第四、五年级始学“工作法”,上课时间加多,成效大著。是即先习后学之事实。
先实习,后再参考理论与方法,其效率更大,所谓“由做而学”。知识与技能完全两事,只有先学会技能,而后求得理论知识,以证明之。如陆上学游泳,对于游泳术及游泳理论均非常透彻。迨一入水中手足无措。④
第一种:“先学后习”,即先学习理论知识,再参加实践。与孔子“学而时习之”中的“习”(按时温习和实践练习)有关,符合学习规律,为两千多年来中国教育的主流模式。从职业教育的角度看,若“先学”时间过多,“后习”时间不够,就会影响学习和培养效果。
第二种:“先习后学”,即先参加实践,后学习理论——“脱学全习”。这在学校自己无企业和校企合作表层化的形势下,全面实施是不可能的。据黄炎培先生对自己学校介绍的情况看,中华职业学校所为的“每周上课时间四分之一,工作时间四分之三”,其实是在一定时间内将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交替安排。“先习后学”中“习”与“学”的顺序并非泾渭分明,不过是上课时间少、工作时间多而已。从一个学期的角度看,实为“习学交替”,与德国“双元制”模式相似。
第三种:“同时学习”,即“学”与“习”融合并同时进行。这种做法如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开始推行的工学一体化课程教学。该模式效果好,但条件要求高,实施难度大。
(2)1931年2月,黄炎培先生在《中华职业教育社宣言》一文也谈及学生实习:
使学生一面修学,一面实地习其所学。迨学年修了,尤须责令实际服务半年或一年,取得管理者之证明,然后正式给予毕业文凭。
“一面修学,一面实地习其所学”即指“习学交替”, “学年修了,尤须责令实际服务半年或一年”即指毕业前的顶岗实习。黄炎培先生所言均为实践体会,至今依然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8.职业教育补习教育的观点
这里的补习,犹如当代的职业培训。黄炎培先生把职业补习教育视为职业教育的一条康庄大道,其所办的中华职业学校本身就开展职业补习教育。他给职业补习教育下了定义:对于就业的青年和成人利用其工作余暇,对于其知识、技能、品格、体格各方面予以相当的训练,谓之“补习教育”。他把补习教育分为两类:一是普通补习教育,即已过义务教育年龄之儿童,未曾受过义务教育,现已经就业,而令补受义务教育;二是职业补习教育,即已受教育,因感知识、技能之缺乏,尤图上进,再予以教育。后者是主要对象。他认为职业补习教育形式主要有七种:日校、夜校、晨校、星期学校、农隙学校、家事教场、通问学塾。开展职业补习教育应注意三个方面:第一,要有弹性,容量要大,不可呆板,应具有活动性。第二,应知受教者之心理,受补习教育者大都年龄较大,他们为生计之解决已经进入职业界,现在受教者之共同目标,还是为生计问题之解决,故办理补习教育者应设法达到他们所欲达到之目标,授以知识、技能,对他们的生计问题有直接利益或间接有效的帮助。第三,要注意非职业学科。非职业学科为多数人所忽视。其体格、品格最重要,绝不在其他职业学科下。
9.职业道德教育的见解
黄炎培先生的职业道德教育思想由两个阶段构成。
第一阶段是20世纪20年代初期,即中华职业学校创办初期。他提出“敬业乐群”的校训,并以此作为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的基本指导思想。所谓“敬业”,是指“对所习之职业具嗜好心,所任之事业具责任心”;所谓“乐群”,是指“具优美和乐之情操及共同协作精神”。① 中华职业学校根据这一校训,制订学校训育(职业道德教育)标准,把“敬业乐群”思想具体化,即认识职业之真义再服务社会;养成责任心;养成勤劳习惯;养成互助合作精神;养成理性的服从美德;具有稳健改进之精神;养成对所从事职业之乐趣;养成经济观念;养成科学态度。上述是各科共同的标准。此外,学校还根据农科、工科、商科、家事科各自的职业特点,制订了专门标准。②
第二阶段为20世纪30年代。当时,社会政治、经济、教育形式发生巨大变化,黄炎培先生自身的政治观、社会观、职业教育观也相应发生变化。1933年,他要求学生“人人须勉为一个复兴国家的新公民,人格好,体格好,人人有一种专长,为社会国家效用”③。这个要求与之前相比,增加了“人格好”这一新的内容。所谓“人格好”,他的理解是:“须有高尚纯洁之人格,须有博爱互助之精神,须有侠义勇敢之气概,须有刻苦耐劳之习惯。而更须以坚强贞固的节操战胜千难百险的环境。……将吾整个生命完全献给我国家民族生存工作上。”④ 黄炎培先生职业道德教育思想在“敬业乐群”的基础上,增加了“四好”:人格好、技能好(人人有一种专长)、身体好(体格好)、行为好(为社会国家效用)。总结起来,就是要求学生敬业乐群,成为人格好、技能好、身体好、行为好的新公民。
黄炎培先生的理论观点之所以珍贵,是因为他不仅是教育家,还是办学成功者。他既有理论研究,又有实践体会。
(三)中华职业教育社
中华职业教育社(简称“职教社”)由黄炎培先生联合蔡元培、梁启超、张謇、宋汉章等48位教育界、实业界知名人士,于1917年5月6日在上海发起创立。中华职业教育社是中国近代职业教育发展的先行者、引领者和主要推动者,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具有“统战性、教育性、民间性”的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团结、联系职业教育界和民办教育界有关人士的桥梁和纽带。
1.职教社目的
成立中华职业教育社的目的是:提倡职业教育,改进职业教育,改革普通教育。
2.职教社工作范围
至1923年,中华职业教育社的工作范围包括调查、研究、倡导、咨询、演讲、出版、报告、通信;建立职业学校,组织教育展览,建立农场、工厂等实验站。
3.职教社所属机构
至1923年,中华职业教育社建立以下机构并开展工作:行政部、调查部、出版部、演讲部、职业介绍部、通讯部、顾问部、中华职业学校、职业指导所、农业教育委员会、全国职业学校联合会、上海商业补习教育联合会、职业教育研究委员会、职工教育馆。其中,在中华职业学校之下开办铁工厂、木工厂、学校银行。⑤
4.职教社七个“一”
(1)一所学校。1918年成立中华职业学校,其为迄今为止全国历时最久的职业学校。
(2)一本杂志。1917年发行《教育与职业》杂志,其为迄今为止全国历时最久的职业教育杂志。
(3)一副饭具。1917年《教育与职业》第一期将“以幼儿画饭具”置于封面。所画饭具即一个碗,一双筷子,一只汤匙。这表明职业教育就是要解决生计问题。这在当时引起了关于职业教育目的问题的争论:“称之者曰:善哉!今后之学子,其得啖饭地矣。诋之者曰:鄙哉!乃以职业教育为啖饭教育也。”① 当时的两派观点,犹如100年后关于职业教育是否即就业教育的争论。
(4)一副横匾。匾名:劳工神圣。其悬挂于中华职业学校及所办铁工厂、木工厂。
(5)一份债券。1920年首发,用于扩充工场,添办商科。
(6)一个口号。口号为“使无业者有业,使有业者乐业。”
(7)一首校歌。校歌为“中华职业学校校歌”。
惟先劳而后食兮,嗟!吾人群之天职。
欲完此天职兮,尚百业之汝择。
愧先觉觉后之未能兮,舍吾徒之责而谁责?
同心组成吾社兮,将以求吾道之昌也。
研究实验以实施兮,期一一见诸行也。
苟获救吾民之憔悴兮,卜吾国族之终强也。
手旗兮飞扬!吾何往兮?比乐之堂!
将使无业者咸有业兮,使有业者乐且无疆。
嗟!嗟!吾愿何日偿兮?
天假我以岁月之悠长!
三、近代职业教育特点
(一)技能人才素质要求更高
从18世纪中叶开始,西方列强相继走上国家工业化道路。洋务运动是我国近代工业的开始。为了增强国家的军事实力,军工业率先发展,接着是与之相适应的燃料工业、交通运输业、电讯业、民用工业以及商业的发展。这些新兴产业的发展需要的技能人才是古代师带徒和艺徒训练场培养的工人所不能适应的。如果说,与古代手工业发展相适应的劳动者素质结构是以技术技能为主,理论知识为辅,那么,与近代工业发展相适应的劳动者素质结构是技术技能与理论知识并举。因为面对庞然大物——各种现代机器,没有足够的文化水平,是无法操作的。只有兼备理论知识与技术技能者,才可能在正确操作机器的过程中,发现机器的某种不足,进行技术革新,促使机器的更新换代和劳动生产率的进一步提高。
(二)职业教育规模扩大
工业革命以及近代工业的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标准提出了新的要求,而传统师带徒的学徒培养制度和官营的艺徒训练制度均无法实现新兴产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于是,在18世纪就诞生在西方列强国家中的各类职业学校模式也被引至我国。洋务学堂以及20世纪初期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我国大江南北的职业学校,既是西风东进的产物,也是我国近代工业发展催生以职业学校形态规模化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成果。据中华职业教育社1926年统计,当时全国有职业学校846个,职业传习所、讲习所196所,设职业科的中学57所,职业预备小学37所,设职业专修科的大专院校113所,职业补习学校及补习科99所,职业教师养成机关8所,实业机关附设之职业教育24所,慈善感化职业教育132所,军队职业教育6所,共1 518所。这是整个近代职业教育历史阶段职业教育机构数目最多,影响最大,业绩最辉煌的时期。
(三)职业教育模式基本成型
近代职业教育虽然只有110年左右的历史,但发展迅速。从职业教育要素角度看,其定义、范围、原则、厂校合作、专业建设、课程内容、教师素质、学用结合要求、实习训练、就业促进等要素已经齐备;从职业教育功能角度看,其不仅大力推进学制教育,还开展了职业补习,即职业培训、职业指导;从职业学校管理角度看,其在借鉴西方国家管理经验过程中,结合中国的实际,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同时政府也出台了一批政策法规,如《职业学校法》和一系列政府规章,逐渐形成了比较规范的管理体系;从职业教育类型角度看,其形成了两类学校,即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民国政府从1940年开始设立技工训练处,专管全国技工训练,其分一、二、三年学制训练特殊、普通、速成技工。技工训练班多数设在工厂,少数高等院校如中央大学、中央工业专科学校也开办了技工训练班。
(四)涌现出一批著名教育家倡行职业教育
近代职业教育的一个特点是职业教育不仅得到政府、实业界的支持,包括一批官员如左宗棠、沈葆桢、周学熙,实业家如张骞等的热情倡导和大力支持,甚至亲力亲为创设实业学堂,更有一批教育家大力支持。除黄炎培从理论到实践大力支持并身体力行推进职业教育外,著名教育家蔡元培、陈独秀、陶行知、邹韬奋、潘文安、钟道赞、江恒源等都曾为近代职业教育发展鼓与呼。
(五)初步构建起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理论体系框架
伴随着职业教育的形成与发展,职业教育理论也在“生根发芽”,并“茁壮成长”。除了大量职业教育论文外,还出版了一批职业教育专著,如朱元善编《职业教育真义》、邹恩润编译《职业教育研究》、庄泽宣著《职业教育概论》、庄泽宣著《职业教育》、庄泽宣编著《职业教育通论》、潘文安著《职业教育ABC》、杨鄂联著《职业教育概要》、张旦初著《职业教育纲要》、熊子荣著《职业教育》、陈选善主编《职业教育之理论与实际》、邵祖恭著《反职业教育论》、江西省实施百业教育委员会编《百业教育理论》、江恒源与沈光烈编著《职业教育》、何清儒著《职业教育学》等。①
与漫长的古代职业教育相比,近代职业教育发展时间短,但因为经济社会发生巨变,职业教育也相应地发生了显著变化,表现出与古代职业教育相比更加先进的诸多特点。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辛亥革命之后,战争频繁,社会动乱,中国手工业虽有发展但相当缓慢,民族工业逐渐走向凋敝,工业规模有限且技术技能人才数量要求不多,相应地,职业教育的发展空间也受到限制。
第三节 当代职业教育
中国当代职业教育从1949年至2021年,共72年。这段时间的职业教育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一、1949年至1980年
第一阶段共32年,可谓我国职业教育的恢复调整期。1949年,全国中等技术学校仅561所,在校生人数4.7万人;技工学校3所,学生3 000人。从1953年开始,国家实行国民经济五年规划,国民经济得到发展,推动职业教育快速发展。到1965年,全国中等技术学校871所,在校生人数达39.2万人;技工学校400所,在校生人数达18.3万人。同时,出现了一种新类型职业学校——职业高中,且其数量已达61 626所,在校生人数达77.5万人。1980年,职业教育出现三个变化:一是职业学校层次发生变化。1980年全国设立9所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二是中等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迅猛发展。中等技术学校增加到2 052所,在校生人数达76.1万人;技工学校3 305所,在校生人数达70万人。三是职业高中明显萎缩,剩3 314所,在校生人数降至31.9万人。①
32年时间,全国中等技术学校在校生人数增加16.2倍,学校总数增加3.65倍;技工学校在校生人数增加233倍,学校总数增加1 102倍。其原因,一是经济社会发展带动职业教育的发展。32年时间,国家经济虽遭受多种因素干扰,但发展是客观事实。职业教育是经济发展的产物。经济发展快,技术技能人才需求量大,职业教育规模也相应地扩展;反之,便萎缩。二是当时社会各阶层差距不明显,技术技能人才与其他人才收入水平相差不大。但中等技术学校毕业生的社会身份是干部,吸引力大;技工学校毕业生身份虽不是干部,但国家实行统招统配政策,毕业生由政府包分配,收入稳定,社会地位比较高,因此学校对社会的吸引力比较大。
二、1981年至1996年
第二阶段共16年。可谓我国职业教育稳步发展期。
(1)党和国家工作重心转移促进职业教育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全党全国工作的重心从以阶级斗争为中心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大力发展生产力。这一转变为我国经济发展带来勃勃生机,与之相适应,职业教育也迎来了春天。
(2)党和国家接连出台一系列重要文件,有效推动了全国职业教育工作。特别是1985年5月27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对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重要性作了深刻的阐述: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但需要高级科学技术专家,而且迫切需要千百万受过良好职业技术教育的中、初级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技工和其他受过良好职业培训的城乡劳动者。没有这样一支劳动技术大军,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先进的设备就不能成为现实的社会生产力。但是,职业技术教育恰恰是当前我国整个教育事业最薄弱的环节。一定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改变这种状况,力争职业技术教育有一个大的发展。”
这段话,分析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职业技术教育的关系,明确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决定》还从职业技术教育学制、职业技术教育内在结构、职业技术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之间应有的关系、职业技术教育多种力量办学以及师资培养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意见。在《决定》的有效指导下,全国职业教育展示出较好的发展势头。1996年,中等技术学校在校生人数为334.78万人,比1980年增加4.4倍;全国技工学校4 467所,比1980年增加1.35倍,其在校生人数为191.81万人,比1980年增加2.74倍。全国职业教育发展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峰。
(3)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6年9月1日,我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它标志着我国职业教育步入依法办职教的时代。该法分五章共四十条,规定了国家职业教育的性质、实施范围、职业教育方针、职业教育体系构成、职业教育的实施要求和保障条件。
(4)明确职业教育管理体制。《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明确:“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有关的职业教育工作。”即各类职业院校由教育部管理,各类技工院校由劳动部(后来的劳动保障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从此,我国将职业教育的院校统称为职业学校。职业学校又包括两类:一是教育部分管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简称为“中高职院校”;二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分管的普通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简称为“中高技院校”。
(5)实行“双证书”制度。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规定职业学校要“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因此,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双证书”制度在职业学校中得到普遍执行,形成了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兼具的现代职业教育特点。
三、1997年至2021年
第三阶段共24年。这个阶段的职业教育可谓职业教育依法办学期。职业教育发展波澜起伏,留下一些难以磨灭的历史烙印。
(一)扩大职业教育规模
我国采取鼓励、扩大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规模等办法强化职业教育在全国教育领域的地位,优化教育结构,相关文件见表1-5。
表1-5 我国优化教育结构的相关文件
5个国务院文件,1个四部委文件,连绵18年“发力”,要求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占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一半以上。至2019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1.01万所,在校生人数1 576.47万人,占受高中阶段教育学生总数的41.7%。高职(专科)院校1 423所,在校生人数1 280.7万人,占普通本科专科学生总数的52.9%。高职教育已占高等教育半壁江山。
(二)技工院校探索“三技”培养模式
2004年11月,深圳高级技工学校率先提出技能教育、技能就业、技能成才培养模式。其内涵是:让所有进入技工院校学习者明确认识、接受学校教育与个人就业、成才的关系,让更多新成长劳动力接受技能教育,实现技能就业,走技能成才道路。2005年,该校“三技”中的“二技”,即“技能就业、技能成才”被劳动保障部写入文件,逐渐传向全国。从2005年开始,深圳高级技工学校在“三技”基础上探索“三高”培养模式。“三高”即高技能教育、高技能就业、高技能成才。所谓“高技能教育”,是指以高级技工、技师为主要对象的教育;所谓“高技能就业”,就是使教育对象以高技能实现高水平就业;所谓“高技能成才”,就是通过对受教育者进行高技能的教育,使其实现高技能就业,在就业过程中不断磨砺成为高技能人才。其具体做法是:(1)高技能教育方面,主要采取四个措施:第一,改革学校教育制度,使之与高技能人才要求相适应。减少中级技工班班数,增加高级技工班班数。到2005年10月,全校高级技工班学生占全校学生人数94.6%,同时,招收并培养全日制预备技师。从2006年开始,学校不再招收中级技工班,只招高级技工和预备技师班,专事高技能教育。第二,开展课程改革,使教学内容体现高技能。学校建立技能实训课、技能节、技能俱乐部、技能竞赛、技能鉴定考试五个制度让学生学到高技能。第三,教师必须拥有高技能教学能力。学校要求规定年龄内的专业教师须考取相应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具备职业资格、能讲授工学结合一体化课、经测评合格的教师,才能被学校认定为“双师型一体化”教师,分等级享受一体化课程教学的特殊岗位津贴。“双师型一体化”教师分三类:一是准双师型,即助理讲师+高级技工+一体化教学;二是双师型,即讲师+技师+一体化教学;三是双高师型,即高级讲师+高级技师+一体化教学。第四,学生所学必须是与市场需求相衔接的高技能。从2005年开始,五年制高级技工班全面实行“学两项技能,考多本证书”制度。两项技能,即本专业高级工技能及相关工种的中级工技能;多本证书,即与两个专业对应的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学校毕业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和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证书。
(2)高技能就业方面,该校对各系各专业毕业生考核八项指标:一是毕业实习到岗率,即最后一学期,毕业生到岗位实习的比例;二是毕业实习转就业率,即毕业生实习结束后从实习岗位转就业岗位的比例;三是就业率,即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合同的比例;四是专业对口就业率,即毕业生就业岗位与所学专业对口的比例;五是工资水平,即毕业生就业后工资收入平均水平;六是毕业生就业企业满意度,即通过问卷调查,了解毕业生就业的企业对毕业生整体素质的满意度;七是毕业生家长满意度,即通过问卷调查,了解毕业生家长对子女就业状况的满意度;八是毕业生满意度,即通过问卷调查,了解毕业生自己对就业状况的满意度。
(3)高技能成才方面,学校为高技能成才构筑了四条通道:一是报读全日制高级技工班成才。二是报读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成才。按照“3+1.5”(高级技工3年,预备技师1年半)学制,实行学分管理、校企合作、课题导师等制度培养。学生考取技师学院预备技师证明后,由学校推荐就业,就业两年后,申请技师考评。三是报读业余技师班进一步成才。社会上已在岗的高级技工或我校毕业生就业两年后,可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技师学院业余技师班学习,用一年半左右时间,完成规定模块学习并考核合格者,可以申请技师考评。四是报读业余高级技师班进一步成才。所有技师到了规定时间都可以上该校技师学院一年制业余高级技师班,通过规定程序,完成业绩跟踪,合格者由市劳动保障局颁发高级技师证书,成为高等级技能人才。
该校“三高”培养模式由主持该校工作的黄景容副校长于2006年9月25日在北京京西宾馆召开的全国高技能人才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三)开展校企合作
2018年2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教职成 〔2018〕1号)。这是国家层面第一次专门发文推行校企合作;第一次界定校企合作的概念,即职业学校和企业通过共同育人、合作研究、共建机构、共享资源等方式实施的合作活动;第一次明确职业教育的基本办学模式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2019年,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 〔2019〕4号)进一步要求“推动校企全面加强深度合作”。
(四)重视教师专业能力培养
2019年8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出台《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教师 〔2019〕6号),明确教师队伍是发展职业教育的第一资源,是支撑新时代国家职业教育改革的关键力量;认识到全国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短缺,已成为制约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瓶颈,需要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同时明确:“双师型”教师队伍含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师。但实际上,“双师型”教师与“一体化”教师分属两类不同的教师类型。
“双师型”教师是教育部的提法,其内涵是同时具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的教师。所谓“双师”,是指既具有理论教学能力,又具有实践教学能力的教师。这里的“实践”包括企业岗位实践、社会实践、课堂实践在内的所有实践活动。简言之,既会教理论,也会教实践的教师即为“双师型”教师,其实质是理实一体化教师。
“一体化”教师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简称“人社部”)的提法,其定义是“指按照《一体化课程规范》,进行一体化课程教学设计并组织实施一体化课程教学的专业教师”①。其中最基本的一个能力要求是“能完成任教课程的学习任务实践”。这里的“学习任务”由用人单位(主要是企业)将实际在做的代表性工作任务按规定步骤转化而来。其在企业叫“工作任务”,按照教育教学规律,转化为学校的课程内容后,改称为“学习任务”,但其基本内容与企业的代表性工作任务相同。学生须完成这样的学习任务。这里的“实践”,专指任课教师须在任课之前先完成“学习任务”,即学生须学会的学习任务,任课教师须先学会,做到“以其昭昭,使人昭昭”。笔者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一体化教师标准课题调研组组长,亲身经历一体化教师标准的制订过程。制订标准的意图十分明确:技工院校专业教师必须既具教学能力,又具企业工作能力。其实质是工学结合一体化教师,简称“一体化教师”。
两个政府主管部门、两类不同学校、两个教师能力标准,在实践中比较,在比较中按不同的办学路径培养不同的人才。
(五)开展学徒培养
进入21世纪20年代之后,职业学校怎样更好地适应现代企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要求,创新企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传统的学徒培养方式,探索新的培养模式,是一个体现职业学校社会贡献度的重要课题。教育部从2014年开始,站在学校为主、企业配合的角度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从2015年开始,站在企业为主、学校配合的角度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
(六)开展职业培训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规定,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是职业学校的法定职责。职业学校面向全体劳动者广泛开展职业培训,既有利于支持和促进就业创业,也有利于学校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能力,是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但是,职业学校开展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现象普遍存在,且面向社会开展培训还存在学校和教师的主动性不高、课程及资源不足、针对性和适用性不够、教师实践教学能力不强等问题。2019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推动职业学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14个部委局办公厅也联合出台《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要求全国职业学校面向全体劳动者特别是重点人群及技术技能人才紧缺领域开展大规模、高质量的职业培训,加快形成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并重的办学格局,为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提供有力支持。
(七)开展职业教育办学质量第三方评价
深圳高级技工学校(深圳技师学院)率先开展办学质量第三方评价。2004至2005两年时间,由学校招生就业办牵头,各系配合,每年10月份开始,调查当届毕业生对学校工作的评价、毕业生家长对学校工作及子女就业情况的评价、毕业生就业单位对毕业生在岗表现的评价。通过三种评价的调查,了解各系专业建设质量和学校办学质量情况。
2006年开始,学校委托深圳市企业家协会牵头,由第三方机构——深圳市万人市场调查有限公司对学校2006届毕业生就业质量进行第三方调查(学校提供毕业生就业企业、毕业生和家长联络办法等资料后退出调查)。调查结果形成《深圳高级技工学校2006年办学质量满意度调查报告》。由深圳市劳动局和深圳市企业家协会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向深圳社会公布该校2006届毕业生质量。
(八)组织黄炎培职业教育奖评选
黄炎培职业教育奖评选活动由中华职业教育社负责,两年一届,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表彰全国职业教育领域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项目共4个,分别是:优秀学校奖、杰出校长奖、杰出教师奖、杰出贡献奖。
(九)习近平同志高度重视职业教育
随着国家进入新发展阶段,党和国家更加重视职业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作出密集指示、批示、讲话。
(1)2013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与全国劳模代表座谈时指出:工业强国都是技师技工的大国,我们要有很强的技术工人队伍。
(2)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听取来华外国高层次专家发言时点评:作为一个制造业大国,我们的人才基础应该是技工。
(3)2014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大青年打开通往成功成才大门的重要途径,肩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职责,必须高度重视、加快发展。
我们要树立正确人才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努力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要牢牢把握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各层次各类型职业教育模式,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行业企业积极支持职业教育,努力建设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要加大对农村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职业教育支持力度,努力让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好支持和帮助职业教育发展,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4)2014年9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职业教育力度要加大,逐步实现中职免费教育,特别是要搞好未就业初高中毕业生的职业技术培训,使他们在校学一手,就业有技能。
(5)2015年6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调研时的讲话:职业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基础工程,要上下共同努力进一步办好。
(6)2015年8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要统筹考虑教育和就业,改进专业设置和课程设置,办好一批工农医等急需学科专业,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培养更多实用人才。
(7)2015年11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发展教育脱贫一批,治贪先治愚,扶贫先扶志。国家教育经费要继续向贫困地区倾斜,向基础教育倾斜,向职业教育倾斜,帮助贫困地区改善办学条件,对农村贫困家庭幼儿特别是留守儿童给予特殊关爱。脱贫攻坚期内,职业教育培训要重点做好。一个贫困家庭的孩子,如果能接受职业教育,掌握一技之长,能就业,这一脱贫就有希望了。
(8)2016年5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上指出:全国技能劳动者达到一亿六千五百万人,但高技能劳动者仅占百分之二十七。有人说,我国制造业高级技工缺口达四百余万人,像模具钳工这样重要的工种,人才几乎断档。这也是一种供给侧失衡,需要的培养不出来,培养出来的不需要。
我国必须强化人力资本,加大人力资本投入力度,着力把教育质量搞上去,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据了解,德国国家认可的职业培训工种有340种。职业教育学校学生同时是合同企业学徒,学习和实践结合得很紧密。德国技工收入普遍高于社会平均水平,不少行业高级技工可以拿到高于高校教授的工资。要深入研究职业教育培训体制机制问题,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使技能人才越来越多,高技能人才越来越多。
(9)2016年7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上的讲话:西部地区要彻底拔掉穷根,必须把教育作为管长远的事业抓好。东部地区要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方面,通过联合办学、设立分校、扩大招生、培训教师等多种方式给予西部地区更多帮助。
(10)2017年5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华职业教育社成立100周年的贺信:
值此中华职业教育社成立100周年之际,我代表中共中央,向你们表示热烈的祝贺!
中华职业教育社是我国成立最早的职业教育社团。在风雨如晦的旧中国,中华职业教育社本着教育救国的宗旨,致力于改革传统教育、推动职业教育发展,参与爱国民主运动,投身民族救亡,成为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追求民主进步的爱国社团。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华职业教育社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广泛联系社会各界和海内外关心支持职业教育的人士,为发展职业教育、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新形势下,中华职业教育社要立足自身特点和优势,广泛联系和团结有志于职业教育的海内外各界人士,加强交流协作,积极建言献策,更好服务社会,不断为促进我国职业教育发展,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习近平
2017年5月5日
(11)2017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指出: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注重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12)2018年9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要着眼于“学好”,围绕立德立志,增智健体,成才用才推进改革,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提高职业教育质量,打好教育脱贫攻坚战,提升民族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水平,为每个人成长成才创造条件。
(13)2018年9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要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大力推进产教融合,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源源不断为各行各业培养亿万高素质的产业生力军,让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职业发展上也有广阔空间。要出台灵活有效的优惠政策,厚植企业承担职业教育责任的文化环境,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
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贯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各领域,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要围绕这个目标来设计,教师要围绕这个目标来教,学生要围绕这个目标来学。
(14)2019年8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甘肃张掖市山丹培黎学校视察时强调:我们国家现在缺少的就是大量的合格的技能工人、技师。职业学校就朝这个方向在这方面输送人才,大有前途。①
(15)2019年9月2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北京召开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参赛总结大会。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劳动者素质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至关重要。技术工人队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基础,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要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要在全社会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激励广大青年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16)2020年8月28日至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要培养更多理工农医等紧缺人才,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和未来市场需求办好职业教育,科学设置学科,提高层次和水平,培养更多专业技能型实用人才。
(17)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培训,有效提升劳动者技能和收入水平,通过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扩大中等收入群体,释放内需潜力。
(18)2020年12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致首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的贺信:
值此我国首届职业技能大赛开幕之际,我向大赛的举办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各位参赛选手和广大技能人才致以诚挚的问候!
技术工人队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力量。职业技能竞赛为广大技能人才提供了展示精湛技能、相互切磋技艺的平台,对壮大技术工人队伍、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希望广大参赛选手奋勇拼搏、争创佳绩,展现新时代技能人才的风采。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技能人才工作,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预祝大赛取得圆满成功!
习近平
2020年12月10日
(19)2021年4月13日,全国职业教育大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入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推动职普融通,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大制度创新、政策供给、投入力度,弘扬工匠精神,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社会地位,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
上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指示、批示、贺信、讲话,表明了党和国家对职业教育的重视,并明确了职业教育性质,即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了职业学校办学方向,即服务发展、促进就业;明确了职业学校培养目标,即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明确了职业学校办学职能,即学制教育和职业培训;明确了职业学校办学模式,即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指出了职业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即人才供给侧失衡,需要的培养不出来,培养出来的不需要;要求职业学校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要求大力发展技工教育;要求在全社会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激励广大青年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等,需要全党全国认真学习、领会、落实。
(十)党的十八大之后,党和国家密集出台7个职业教育重要文件
党的十八大之后,党和国家又出台了7个职业教育重要文件,见表1-6。
表1-6 党的十八大之后的7个职业教育重要文件
表1-6(续)
这7个文件体现出了四个特点:一是相关性。7个国字号文件精神与习总书记指示批示讲话内容密切相关。二是广泛性。7个国字号文件涉及职业教育的有3个,涉及技术工人的有2个,涉及职业技能培训的有2个,这体现大职业教育格局。三是密集性。两年时间连发涉及技术工人的2个国字号文件,为国家改革开放以来首次。两年时间连发涉及职业技能培训的2个国字号文件,为改革开放以来首次。四是影响大。7个国字号文件都对相关领域业务的改革发展产生了很好的指导、推动作用。在国家7个文件的推动下,各省出台落实文件,促进我国职业教育形成一个新的热潮。
四、当代职业教育特点
(一)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职业教育
2013—2021年,9年时间,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指示、批示、贺信、讲话多达19次。指示、批示、贺信、讲话内容切合实际、高屋建瓴、丰富而深刻,直接促进国家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一系列文件出台。与此同时,各级政府加大职业教育投入,扩大职业教育政策供给,使我国职业教育进入有史以来最好的发展新阶段。
(二)职业教育规模宏大
经过多年艰苦努力,我国基本建成职业教育体系。该体系由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职业教育本科院校以及普通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两个系列各三个层次构成。至2020年12月,全国共有职业学校1.15万所,在校生2 857万人,职业教育覆盖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333个市2 846个县,其规模为全世界最大。
(三)职业教育地位凸显
国家明确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采取鼓励、扩大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规模等办法强化职业教育在全国教育战线的地位,优化我国教育结构。
(四)职业教育双轨并行
教育部门管理的多数职业院校,走的是以学历为特色,以升学为导向,培养学历人才的办学路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多数技工院校走的是以技能为特色,以就业为导向,培养技能人才的办学路径。两个政府管理部门、两类学校、两条办学路径培养社会需要的不同人才。
① 宋兆麟,冯莉.中国远古文化[M].宁波:宁波出版社,2004:6.
① 杜石然.中国科技史·通史卷[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3:2.
② 宋兆麟,冯莉.中国远古文化[M].宁波:宁波出版社,2004:137-138.
③ 马洪路.中国远古暨三代经济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126.
④ 蔡锋.中国手工业经济通史·先秦秦汉卷[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5:3.
⑤ 蔡锋.中国手工业经济通史·先秦秦汉卷[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5:8.
① 刘英杰.中国教育大事典[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6:7.
② 刘英杰.中国教育大事典[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6:7.
③ 刘英杰.中国教育大事典[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6:321.
④ 刘英杰.中国教育大事典[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6:325.
① 刘英杰.中国教育大事典[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6:325.
② 杜石然.中国科学技术史·通史卷[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3:148.
③ 刘英杰.中国教育大事典[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6: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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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资料来源:《宋史》卷163《职官志三》。
③ 刘英杰.中国教育大事典[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6:325.
④ 资料来源:《全晋文》卷145,载《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第3册),第2294页中华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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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蔡锋.中国手工业经济通史·先秦秦汉卷[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5:26.
③ 蔡锋.中国手工业经济通史·先秦秦汉卷[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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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中华职业教育社.黄炎培教育文选[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8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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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中华职业教育社.黄炎培教育文集:第三卷[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1994:377.
⑤ 中华职业教育社.黄炎培教育文集:第二卷[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1994:489-491.
⑥ 中华职业教育社.黄炎培教育文集:第四卷[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1994:43.
⑦ 中华职业教育社.黄炎培教育文集:第二卷[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1994:432.
① 中华职业教育社.黄炎培教育文集:第二卷[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1994: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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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中华职业教育社.黄炎培教育文集:第三卷[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1994:269.
① 资料来源:潘文安,《新教育评改》(第3卷), 《最近之中华职业学校》。
② 毛礼锐,沈灌群.中国教育通史:第五卷[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2005:460.
③ 资料来源:黄炎培,《中华职业学校十五周年纪念特刊》, 《职业教育该怎么样办?》。
④ 黄炎培.吾人在非常时期将以何者为最大贡献乎,空江集[M].上海:上海生活书店出版社,1937.
⑤ 中华职业教育社.黄炎培教育文集:第二卷[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1994:384-385.
① 中华职业教育社.黄炎培教育文集:第二卷[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1994:254.
① 米靖.二十世纪中国职业教育学名著选编[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11:4.
① 纪秩尚,郭齐家,余博.职业教育法实务全书[M].北京: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996:67.
①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师标准(试行)》(人社职司便函 〔2013〕37号)
① 这是现场手机视频录音转成的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