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居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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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村落建筑的现状与问题

梳理村落建筑的现状发现,现在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村落用地要更集约、村庄规划要更合理、居住建筑要更科学。

一、村落用地要更集约

土地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资源,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的加速,非农建设占用了大量农用地,导致人地矛盾越来越突出。

总体上,村落用地要更集约。

乡村建设用地浪费严重主要表现在:自然村落规模总体偏小,布局分散;人均建设用地指标长期偏高;村庄交通面积过大;宅基地分配面积标准过高;宅基地形态不利于节约土地;建筑容积率过低。

新疆禾木村,风景极其优美,但村落中存在大量空地,村落的分散显而易见

(一)自然村落规模总体偏小,布局分散

据统计,21世纪初,我国有自然村落360多万个,这么庞大的数字,足见自然村落的分散程度。在城乡一体化的过程中,一个重要的变化就是自然村落大量减少,村庄不断集中。

总体上,自然村落规模总体偏小,布局分散,是乡村建设用地浪费严重的重要原因。

(二)人均建设用地指标长期偏高

乡村建设用地长期缺乏规划管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乡村村落多是自发形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乡村居住用地实行划拨制度。自20世纪80年代起,虽然开始对乡村住房建设统一规划,但并没有形成执行规划的机制。20世纪90年代之后,虽然开始有了相对详尽的土地使用规划,但在编制过程中存在对乡村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相对宽松的问题,在执行过程中政府无力顾及大量的村庄建设,批地建房的随意性很大,致使乡村住宅建设杂乱无序。进入21世纪之后,尽管开始推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但由于在乡村规划和建设管控方面缺乏强有力的手段,效果并不很好。其结果是,乡村人均建设用地指标长期居高不下。《镇规划标准》(GB 50188-2007)中人均60~140m2的指标,实际上定得偏高。

以重庆市为例,《重庆市城乡规划村庄规划导则(试行)》规定:改、扩建村庄:“以非耕地为主建设的村庄,人均规划建设用地指标80~110m2/人,对以占用耕地建设为主或人均耕地面积为0.7亩以下的村庄,人均规划建设用地指标为60~90m2/人。现在人均乡村建设用地已超过150m2/人的集中村庄,规划用地标准不得超过150m2/人。新建村庄:以非耕地为主建设的村庄,人均规划建设用地指标为70m2/人,对以占用耕地建设为主或人均耕地面积为0.7亩以下的村庄,人均规划建设用地指标为60m2/人。”当然,重庆市是山区城市,平地较少,可用于农村住宅建设的土地较为紧张,其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必然相对较低。

总体上,乡村建设用地指标60~80m2/人较为合理。

这个建设用地包括住宅建设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公共活动空间用地和村落交通用地。

(三)村庄交通面积过大

乡村村落是自然生长的,这就造成了村落形态散碎的局面。自然生长的村落形成过程,导致了村落用地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进一步加剧了村落建设用地的分散零碎。而用地的分散零碎,又导致了村落交通效率低下,村庄交通面积进一步增大。交通面积过大进而导致村庄面积过大。

(四)宅基地分配面积标准过高

在现行的乡村宅基地分配和建筑管控政策下,即使在东部发达地区,也存在宅基地分配政策过于宽松、面积标准过高的问题。

以北京市为例。目前,北京市户均宅基地控制标准为0.25~0.3亩(每公顷60~49.5户,未计入村落交通面积),虽然较过去已经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但仍然存在过高的问题。按每户3人计算,0.25亩就是166.7m2,也就是人均56.6m2;0.3亩就是200m2,也就是人均66.7m2,这显然是过高的。

而重庆市较北京市而言,宅基地标准低很多。《重庆市城乡规划村庄规划导则(试行)》规定:“主城九区范围内村民宅基地标准为每人20~25m2,主城九区外的其他区县范围内村民宅基地标准为每人25~30m2,3人以下户按3人计算,4人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户按5人计算。”重庆市的标准似乎较为合适。而且,北京市平原地区的宅基地多为平地,比较好用,指标降下来有其合理性。

对于宅基地的面积,只有与住宅面积及容积率一同测算才有意义。我国现在乡村人均住宅面积为45~50m2,尽管在不同的地区,容积率存在差异,但经过测算普遍认为,低层(本书中的“低层”指3层及以下,下同)高密度住宅或者4层的多层(本书中的“多层”指4~6层,下同)高密度住宅,容积率在1以上是比较科学合理的。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规定,低层住宅容积率为1.10~1.30,则乡村低层或4层的多层住宅,容积率为1.00~1.40是比较合理的。这样,人均宅基地面积控制在40平方米左右是适宜的,甚至再低一些,到25平方米左右,也是合理的。

但是,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某村,村庄占地面积21.65公顷,住宅用地16.74公顷,宅基地249块,每块宅基地的平均面积为672平方米,超过1亩。显然,这个村庄的宅基地使用是很不经济的,尽管这个问题是历史形成的。

(五)宅基地形态不利于节约土地

仅仅控制宅基地的面积而不控制宅基地的形态,仍然不能完全解决节约土地的问题。目前,我们的宅基地面宽往往过大,进深往往过小,这实际上是不利于节约土地的。宅基地的形态决定了建筑的舒适度和集约度,舒适度高,集约度就低,反之亦然。要在集约度与舒适度之间寻求一种平衡,就要在面宽和进深之间寻求一种平衡。适当的面宽和进深是保证舒适度和集约度的必要条件。(当然,通过科学合理的设计,在面宽较小的土地上,也能建设出舒适度较高的住宅。)但是在宅基地的批地过程中,却明显存在用地面宽过大、进深过小的浪费问题。

用地面宽过大、进深过小,不利于形成紧凑集约的建筑形态,加剧了建筑形态的小和散,不仅不利于节约土地,而且在节约其他资源方面也存在明显的不足。

用地面宽和进深的合理配比是形成土地集约利用机制的先决条件之一,只有有了合适的面宽和进深,才能做到乡村住宅土地的节约。

(六)建筑容积率过低

根据测算,不同气候区的乡村低层高密度住宅,经过精心合理的设计,可使容积率为1.00~1.40。如果建成4层的多层高密度住宅,容积率还能略微有所提升。这样的住宅容积率,既能保证居住的舒适度,又能达到节约土地的目的,是比较合适的。但是,现实的乡村却普遍存在住宅容积率过低的问题,尤其是乡村常见的合院式平房,容积率常常在0.5左右,甚至远远低于0.5,这样低的住宅容积率,造成的直接结果就是土地浪费的问题十分严重。

诚然,乡村住宅的容积率不应当等同于城市住宅的容积率。尽管乡村住宅不应该追求过高的容积率,但也应该有一个下限,不能放得过低,低层或4层的多层高密度住宅的容积率控制在1以上,应该说是相对比较合理的。

由此可见,要想节约土地,就要合理控制建筑容积率。

二、村庄规划要更合理

目前的乡村规划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对乡村规划的重视程度不足,对乡村规划的重视程度远远不如对城市规划的重视程度。

第二,对乡村交通的梳理存在不足。

第三,对乡村建筑形态的把控存在不足,只把控建筑的形式,而没有通过具体的设计把控建筑的形态。

第四,对乡村公共活动场所的完善存在不足。

第五,对乡村绿色空间的规划存在不足。

三、居住建筑要更科学

乡居的现代化,从一定角度看,是乡居的科学化。居住建筑要更科学有哪些具体的内容呢?

第一,建筑要适用。适用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符合时代的特色;二是符合人的生活需要;三是符合所在地的具体条件,与环境相适应。

第二,建筑要经济。经济即节约,包括节约土地,节约能源,节约材料等。

第三,建筑要美观。建筑科学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建筑是科学与艺术的结合,要注重美观。

总之,乡村居住建筑要适用、经济、美观。

但是,目前的乡村居住建筑,恰恰存在不够适用、不够经济、不够美观的问题。

(一)不够适用

乡村居住建筑不够科学,首先在于不够适用。建筑是一种容器,容器内承载的是一种生活。因此,住区规划和住宅设计不仅仅是建造居住的容器,更是创造一种生活方式。我国的乡村住宅,在一些比较发达的地区,已经走在现代化的道路上。但是,还有很多不发达、欠发达地区的住宅仍然脱胎于当地的传统民居,虽然历史文脉继承得较好,却与现代化生活相去甚远。例如,现代家庭结构对住宅设计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乡村住宅单体同这种新的要求相适应,但是目前这种适应还远远不够。

镇远古镇新吊脚楼住宅

今天的住宅,应当汲取我国传统民居的生态思想和艺术符号的精华,摒弃传统民居的缺点和不足。同时,要坚决地走乡村居住现代化的道路,改变目前乡村居住建筑不够适用的状况。

例如,在江南临水民居的建设中,可以借鉴吊脚楼的设计方法。又如,乡村家庭的小型化,对乡村住宅建筑提出了新的要求,但一些乡村住宅建筑并未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于是不能适应新的家庭结构。还如,现代化的家用电器、现代化的生活方式,大大改变了对乡村居住建筑的要求,但这些要求并没有很好地反映到乡村居住建筑的规划设计与建设中来。

适用,在很大程度上是适应现代生活方式,也就是一个乡居现代化的问题。现代和传统,是辩证的统一关系。要现代化,就不能过多地强调传统,因为生活在变,传统也在变。要尽量保留传统建筑中的优秀合理的部分,坚决摒弃其不合理、不适应现代生活的部分。

与现代生活方式相联系的现代家居

随着乡村产业的发展,农民收入的提高,农民文化水平的提升,农民生活方式的变革,应适时地移风易俗,推进乡村居住的现代化。

农民的生活方式变了,必然要求相适应的新的居住形式。现代化的农民必然要求现代化的居住形式。乡村的现代化,在生活上,很大程度上表现为乡居的现代化。因此,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乡居现代化的道路,并以此为抓手,推进整个乡村的现代化。

乡村住宅的现代化不是一个一蹴而就的过程,而是一个经过了量变积累并最终达到质变爆发的过程。现在,经过改革开放四十年的量变积累,乡村住宅的现代化正在质变的爆发之中。住宅现代化,前提是居住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现代化。形式追随使用功能是住宅变革的一般规律,只有热情拥抱而不是冷漠怀疑这场住宅的变革,才能更好地迎接新的时代。

村落相对集中,带来资源上的节约

(二)不够经济乡村居住建筑不够科学,也在于不够经济。不够经济也就是不够节约,即在土地资源和建筑材料、能源、资金上不够节约。

北京四合院建筑体形美观,具有特色,但体形系数过大,节能效果不佳

第一,在土地资源和建筑材料上不够节约。在土地资源上的浪费,主要表现为乡村村落用地松散零碎,建筑容积率过低;在建筑材料上的浪费,主要表现为建筑单体分散,体量过小,墙体面积过大。

第二,在能源上不够节约。在能源上不够节约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在建造过程中的能源浪费,二是在整个住宅使用过程中的能源浪费,以后者更为严重。在能源上不够节约的原因在于建筑体形系数过大,缺少保温层,以及采暖空调设备制热制冷效率低。

现代建筑的代表——萨伏伊别墅,集中式布局,较四合院更适合现代生活

第三,在资金上不够节约。在资金上不够节约主要是由前面所述的在土地资源和建筑材料、能源上的不够节约引起的。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是在建造中缺少科学的规划设计,且建筑物零散,建筑规模太小。

(三)不够美观

乡村居住建筑不够科学,还在于不够美观。过去那种把审美和科学完全对立起来的做法是不对的。美在一定程度上是有规律性的,也就是有科学性的。传统乡居有传统的美,现代乡居有现代的美。对于审美,一定不要先入为主。

现代乡居,结合地形的跌落,产生出动人的美感

建筑美的内容包含两个方面。

第一,建筑体现的形式美。形式美直接诉诸人的感官。建筑的形式美表现在建筑的序列组合、空间安排、比例尺度、造型式样、色彩装饰、节奏韵律、质感等方面。统一、均衡、比例、韵律、对比、布局中的序列、规则的和不规则的序列设计、色彩运用等,是创造建筑形式美的法则。

第二,建筑体现的时代精神和社会物质文化风貌。建筑美具有时代的、民族的、地域的文化特征,体现着一定时代和民族的社会政治、哲学、伦理观念,并受到民族文化传统、地理气候、风俗习惯的制约。

广东省潮州市黄正村,乡居的群体之美

城市建筑有城市建筑之美,乡村建筑也有乡村建筑之美。这两种美既有共性,又有个性。

共性在于:在城乡一体化融合发展的过程中,乡村建筑愈来愈像城市建筑,建筑审美在趋同。城市作为先实现现代化的地方,其审美对乡村产生了辐射,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乡村的建筑审美。

个性在于:乡村的建筑密度低,村庄所在的环境复杂多样,与城市环境有较大差异,乡村建筑借此而获得与城市建筑不同的个性。一些人片面强调乡村居住建筑的个性而忽略了城乡居住建筑的共性,另一些人片面强调城乡居住建筑的共性而抹杀了乡村居住建筑的个性,这两种倾向都是不可取的。目前,很多乡村居住建筑,总体上缺乏美感。

位于甘肃省桑科草原的传统夯土村落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