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其他团体”到“计划单列”
基金会的发展可大致分为三个阶段:残联成立之前的一段,是初创;中间十一二年,残疾人事业全面起步发展,新的残联组织出现,大家合在一起,认真执行国家计划,为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和生活做点实事;第三个阶段两家又分开,基金会做捐赠者愿意做的项目,残联做国家经过综合平衡、研究认定应该办的大事。
我经历的是第二个阶段,全力配合全国残疾人事业大发展,执行国家大的计划,动员社会为残疾人呼吁和筹资。筹集的社会资金,用来完全配套执行国家制订的残疾人事业机构的五年纲要。
1987年我来了,当时基金会的工作主要是全力以赴筹组中国残联。一些残疾人有愿望,特别是邓朴方有这个愿望:中国应该有个残疾人的统一组织。
当时为残疾人服务的基金会有40个编制,在民政部的盲聋哑协会有70个编制。在此基础上,1988年,中国残联按新的模式成立,但保留独立法人,由一个“其他团体”,变成了国务院直接领导、计划单列。
为什么别的“其他团体”在党中央,这个团体在国务院?这个团体的政治代表属性和其他行业团体一样,但其他的群众都是有依托单位的——工人都有工厂,学生都在学校,可残疾人自己养自己的微乎其微,主要靠家庭、社会供养,很少能自立于社会。所以如果新成立的残联成为代表组织,而没有服务和管理职能,这个事业就发展不起来。
原来的基金会是民政部代管,一切钱经民政部户头拨。我从政府来的,知道这不行,所以就计划单列。
这时的基金会由挂到民政部下的一个社团法人,由单纯地考虑怎样为残疾人筹钱服务,走到了第二步:独立的法人、领导班子和章程,但办事机构和中国残联合一,中国残联同时承担福利基金会的日常工作。对外两块牌子、两套领导层,但内部的办事人员和办事机构全合到一起,比较精干。当时残联有个基金部,专职做基金会的工作。朴方是基金会的理事长,我们几个差不多都是基金会的副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