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人道,集善天下:邓朴方论残疾人福利基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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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会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我在基金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中说过:“我们基金会工作需要建设一支有觉悟、有干劲、有知识和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队伍。”首先是有觉悟。就是要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觉悟,有事业心。我们做事要热心、真心,对自己的工作和各种社会现象才能有所“觉”,再认真地有条理地想,才能有所“悟”,有了“觉悟”才能更加自觉地做事,而不是让别人催促着去做。其次是有干劲。同志们都很有干劲,希望大家继续保持这股干劲。不只是一时有干劲,要长期有干劲;不只是顺利时有干劲,遇挫折时更要有干劲。第三是有知识。我们不仅需要大量的专家、教授、工程师和各方面的专业人员,而且每个人都要有知识。就目前来说,基金会工作人员的素质和知识水平(包括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还有待提高。我曾劝许多同志要多读点书。书本里有知识,工作实践中也有知识。要使每个同志有独当一面的能力,就必须用知识来武装。须知,知识就是力量。第四是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要做到全心全意,恐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记得一九五八年,“大跃进”时,人们真是全心全意、干劲十足地办事。当然那时路线不对。但就群众来讲,那种奋斗精神却是可贵的。残疾人是社会中最困难的人,他们需要我们的全力帮助。只有树立了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我们才能全心全意地为他们服务。这个要求比较高,但我相信大家是能向这个方面努力的。

除了这四点之外,我要特别强调几个问题。

(一)要有献身精神

不论是什么社会,具有献身精神的人都是那个社会的强大支柱。古今中外,不论是神话传说还是真实的社会历史中,都有大量具有献身精神的志士。女娲补天力竭而死,就是为了造福人类。为了给人类寻找食物,发展农业,神农氏尝百草之滋味,一日而遇七十毒。西方传说中的普罗米修斯,把火种盗给人间,而自己却被镣铐锁在高加索的山崖上,每天被鹰啄食肝脏。这些都是献身精神。历史上有献身精神的人多得不可胜数,尤其是在共产主义事业中,为人类解放事业献身,已成为每个革命者的义务。从对敌斗争的英勇牺牲,到和平时期的兢兢业业、鞠躬尽瘁,无不体现了伟大的献身精神。这一切都应当是我们的榜样。

我们每个同志应当不为名,不为利,一心一意地为残疾人工作。我在康复中心讲过,资本主义国家受宗教宣传的修女都可以把自己的一生贡献出来,我们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武装起来的共产党员、共青团员还比修女差吗?基督教的思想基础是“原罪”论,宣传人生下来就有罪。为了赎罪,要受神的召唤,神叫怎么做就怎么做。这是唯心主义。而我们共产党人搞唯物主义,应当自觉地为人类的解放事业、为共产主义而献身。奥斯特洛夫斯基说:“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忆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在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与全部精力,都已经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我们应当具有这种精神。

(二)要有科学性

有了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思想,还不能使我们的工作走上正常的、高效率的轨道,这里有个科学性问题。要讲科学性,首先就要讲实事求是的原则。实事求是是最具有科学精神的,就是不说假话,不凭主观意志办事,而是根据事实办事,根据客观规律办事。这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我们的同志办每一件事,都要考虑方向及计划性、条理性,还要考虑周密的实施措施,这些都要求有科学性。科学性还包括科学的管理、科学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有了科学性,我们基金会每个同志的能力就会大幅度提高。

(三)每个工作人员都要廉洁奉公,不谋私利

这在我们“工作人员守则”中已经写了,现在特别提出这个问题,就是因为全国人民和国外的人都在看着我们,看我们到底干什么,而且通过我们看我们的党。还因为社会福利事业本身,就应当具有高度的廉洁标准。香港宗教组织救世军的一个成员在弱智中心当院长,每月生活费两千港币,而副院长的薪金是一万多。这里面有基督教的献身精神,也有廉洁的一面。因而搞社会福利事业,为残疾人服务,被看成高尚的事业。搞救济、福利而谋私利,在封建社会都是不能允许的。大家都知道“陈州放粮”的故事,那是要杀头的。我们每个从事残疾人福利事业的同志应该自觉约束自己的行动,严格执行廉洁奉公的纪律。

当然,我们基金会的工作人员还要讲原则,讲纪律,讲团结,谦虚谨慎。

对基金会工作人员的要求,我想到的就是这些。大家还可以再提。如果要求不是过高,那就朝这个方向努力。我们的“工作人员守则”是每个人必须做到的,没有打折扣的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