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造就佛陀的社会和思想骚动
一 佛陀时代物质文化的变化
物质文化变化的诸因素
公元前五、六世纪的时期被认为是“整个古代世界出现广泛的宗教改革的时代”[160]。中国、希腊和伊朗都在这个时代出现显著的知识和宗教剧变。很幸运,我们有好几个独立的证据,即佛教、耆那教和婆罗门教的证据。奥托·施罗德(Otto Schrader)已经在1902年明确地予以论述[161],而此后,伯鲁阿(B.M.Barua)在他的经典之作《佛教之前的印度哲学》(Pre-Buddhist Indian Philisophpy)中,以更为细致的形式予以论述。导致贝尔沃卡尔(S.K.Belvalkar)命名的这种“思想骚动”[162]的诸因素不容易确认。唯物主义历史家如戈登·蔡尔德(Gordon Childe)将这种变化归诸社会存在,而唯心主义历史学家如贝利(Bury)发现它是通过自主的辩证法发展的思想进程[163]。
而就印度而言,不能否认在佛陀时代和前后几个世纪,社会发生重要的变化。在梵书文本中,我们遇见的社会仍然在相当程度上具有部落特点,由部落首领统治,虽然他具有财富和权力,但只有一种初步的政府机器,呈现为“诸宝”(ratna)组合的形式。正如巴沙姆所指出[164],流行的观点认为梵书中的“诸宝”代表雏形的内阁会议,是不正确的,因为“诸宝”的名单中还包括工匠和信使等。后期吠陀社会也缺乏文字[165],没有货币,只有微弱的商业系统。
但是,不久在吠陀社会的部落中出现张力。部落首领(,“王”)开始将自己视为部落土地的绝对所有者,分配给他选择的人。他不再只是部落的领导者,而成为真正的国王,具有一个初步的政府体系,在婆罗门的支持下,几乎对他的臣民享有无限的权力。旧有的部落大会大量消失,被朝廷取代。
按照夏尔马(R.S.Sharma),“某些物质条件有利于大国 兴起。在旁遮普和恒河上游平原地区,大规模的定居早已开始。而在恒河中游平原地区,大国的出现是与北方抛光黑陶器时期相联系的产物。迄今为止,在北印度、中印度和德干地区已有近570个北方抛光黑陶器遗址,但是,它们大多位于东部北方邦和比哈尔邦。它们暗示自从公元前六世纪前后,在冲积平原地区大规模定居的开始。在工艺和农业中使用铁器是北方抛光黑陶器文化的一个本质特点,虽然使用铁器也与其他类型陶器相联系。使铁器更加廉价和方便使用的两个因素是能大量获得和使它与碳结合的工艺技术。从贝拿勒斯出土的一些铁制品含有与辛格菩姆和摩由罗般遮出土的铁矿石同样的铁矿杂质。这无疑说明在恒河中游盆地的铁器使用者熟悉蕴藏最丰富铁矿的地区。同样,考察属于北方抛光黑陶器早期的铁制品,表明冶金工匠能加入更多的碳,使铁器更加经久耐用”[166]。巴沙姆也注意到,《梨俱吠陀》中不知道铁器,可能在后期吠陀文献中,铁也属于稀有金属,而在这时广泛使用,结果是更加容易清理森林,开辟耕地,发展农业。巴沙姆进而指出:“如果ayas在《梨俱吠陀》中指称铁,我们就必须修订所有我们对这部经典的年代概念。因为估计那时没有铁的一般看法已经得到对公元前950年前印度遗址考古发掘的证明。在憍赏弥S.P.I.3发现的‘小的铁碎片’(G.R.夏尔马:《憍赏弥考古发掘》,阿拉哈巴德,1960,第45页),但年代(同上书,第22页)是可疑的。事实上,在公元前十三世纪之前,在安纳托利亚之外,几乎不知道铁的存在(O.R.格尼:《赫梯人》,伦敦,1952,第83页)。在《阿达婆吠陀》(11.3和1.7等)中,黑铜 暗示某种新的金属,对它尚未命名。同样,在《歌者奥义书》(4.17.7)中的形容词‘黑铜的’ 也是如此。”[167]
“对这个时期物质生活作出贡献的第二次发展是在恒河中游地区开始移植稻谷。大规模清理恒河中游地带极其肥沃的土壤,引进新的耕作方法,每公顷的产量成倍增长。这样,农民能维持家庭,赡养家属,也能向国家纳税。”[168]
佛教早期是物质文化扩展的时期,具有比以前时期远为广泛的商业联系,富人的生活更加舒适,虽然城镇出现无产者,他们的生活或许比旧时代的部落民更贫穷。在吠陀文本中,几乎没有提到城市。现在,在佛陀时代,恒河流域所有地区存在人口众多的城镇和城市。印度社会和生活结构已经迅速发生巨大变化[169]。“在城市中,许多部落民互相交往,脱离他们的土地和部落同胞。在恒河流域的大部分地区,具有雄心的国王已经实际取消早期流行的部落体制。新兴的商人和技艺精湛的工匠日益富裕。”[170]
按照R.S.夏尔马,北方抛光黑陶器的分布暗示“实际上在恒河中游地区的每一个国家都有社会上层使用这种精致的陶器。他们包括祭司、武士和重要的家主 。他们显然成为巴利语和梵语文本中的要素。他们形成一种统治秩序,具有战斗和管理等功能,法经依据世袭的基础予以法律化,这是印度的特殊状况。在后期吠陀文本中,部落首领 的亲属 发挥小首领的作用,而现在在法经和巴利语文本中,实际上已经被刹帝利(或khattiya)取代。后期吠陀礼仪反映农民(,‘吠舍’)或部落农民和向部落民收取贡物的首领们 之间的斗争。而在佛陀时代,法经中已经明确规定刹帝利的统治功能,当然也得到祭司即婆罗门的支持。耆那教和佛教僧侣在婆罗门的世袭制度中没有地位,而大力支持新兴的统治秩序,因为他们将刹帝利排在社会地位中的首位。虽然没有充分研究刹帝利种姓的构成,但我们可以说刹帝利主要由统治阶级及其世系的首领构成,虽然他们的许多贫穷的堂兄弟也可能包括在这个范畴中”[171]。
在恒河北部地区到处还残存旧有的部落寡头政治集团。“最重要的共和政体,跋祇人的联盟,显然是受重视的一股力量,但有许多迹象表明它的部落联盟的统治机体即大会,很快就不适应对付新的形势,部落结构已经筋疲力尽。在佛陀的晚年或他逝世后,跋祇人的部落联盟被新兴的摩揭陀国压倒。”[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