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人口与家庭
1 人口及家庭概述
1.1 “户”的概念
《说文》:“護也。半門曰戶。象形。凡戶之屬皆从戶。”半门为户,古代大门多为对开,只有内门才是半扇呈户。内门从属于庭院之内,户的范围往往要比“家族”小很多。户为半门,本身就是对于财产产权的划分,可以说,家就是共有财产的内容,而户就是共有财产的边界。家庭本身就是一种经济依从关系,随着依从关系本身的变化,“户”的概念、范围本身也在不停的变化。我们在走访过程中,发现人们对于户的理解大致可以分为三个类别:宗族户、法律户、经济户。使用这三个词的人不同,这些词汇的含义也不同。
宗族户更多的被年长男性家主(即家中最年长的男性)所使用。它指代的范围,包括家主及其妻子、家主所有的男性子孙及其妻子以及未出嫁的女性,女性出嫁后便不再被计算在本宗族之内。需要注意的是,宗族的概念一定是建立在同姓家族中存在最年长男性的情况下,比如一个40岁已经成家的男子有70岁的父亲,那么这个男子单独的家庭及其附属人员就不能单独的称作一个“宗族户”。另外,如果该男性迁居他地,并与本家族不再有联系,可视作另立他户。这与分家的概念略有不同,如果男性成年结婚后选择另居别处但是与原家庭仍保持着联系(在辛庄村绝大多数人分家后仍住在相距不远的地方,这就仅是分家),在男性家长去世前,都不能称作为另立门户。
法律户的概念相对简单,就是户口本上名字写在一起,没有单独分户的就被称为法律户。
经济户的概念更多的被我们调查小组所使用,经济户指代的家庭中的成员必须有足够强的经济依附关系。比如赡养关系、养育关系、共生关系,等等。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很多受访人描述的情况与实际情况相差很大的现象。比如存在子女未成年就进城打工,与原生家庭不再有经济联系的情况,这类子女就不能算作经济户内的成员,尽管他们的法律户口并未迁出。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爷爷辈直接经济支持儿媳妇及其子女的生活,但其儿子个人并不对其妻子进行经济支援的情况,这一家的儿媳妇户口被其父辈扣住,[1]并未在法律上与其丈夫结为夫妻,且其丈夫也并没有和其父亲分户,这种复杂的经济从属条件下,我们视作儿媳妇及孙辈均是爷爷这一方经济户的成员,而其儿子并不能算作经济户成员。更多的情况下,往往子辈愿意对父辈提供经济支援,但是父辈完全不接受,这些子辈不能算作经济户成员。
虽然我们精细地划分了经济户的判定标准,比如满足三个月以上在家或者直接、长期提供对应方的生活资料主要来源等条件,但实际情况远比文字描述的复杂,很多情况棘手到没办法具体地归为一类。我们采访的某一家人,其祖辈有三男一女,祖辈和前三个子女共同贷款为幺男娶妻,全家负债,各还各债,除此之外自顾不暇,再无联系。从时间上讲,2018年,这五个家庭之间确实没有任何明显的经济依存关系,但是这种共同贷款娶妻的行为,又不能说没有经济依存关系。为了尽量简化问题,我们并没有把这种分担风险的行为划分为经济户的判定标准。
1.2 家庭成员权责利的分配变化
家庭成员中的权力地位并不平等,一般推崇男尊女卑、长尊幼卑的传统序列,但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这样的情况并不是总是成立的。前文提到了家庭的核心是共有财产和管理一整套财产的规范办法,在我们的采访中曾经遇到过家庭几乎没有任何财产——除了一口用来居住的窑洞,在这种条件下,家庭成员之间的属从关系似乎被削弱了(这种情况集中出现在20世纪50—60年代最困难的时期)。
一个小孩从出生到四五岁,是由其更大的兄姐和家长共同抚养长大的,长兄(姐)负有一定的监护责任。在小孩成长到足够劳动之后,家庭就会给他分配轻度的劳动任务,比如捡柴、放羊、解枣(即打枣子)等。等小孩进入少年期,就可以参与和大人相同的种地劳作了。有两个情况引起了我们的注意:其一,本地的男孩和女孩在劳动上面没有任何的区别,由于采访样本的年龄限制,从我们了解到的情况来看,至少从20世纪50年代末起,男孩和女孩进行相同的农务劳作,女孩并没有学习纺织等传统意义上的轻手工业制造;其二,当地的作物全部为玉米、红薯、高粱、小米、土豆等主食,几乎不存在经济作物,另外一个未经数据证实的情况是,我们所采访的9个家庭中大都患有脑梗等心脑血管疾病,可能与本地的高碳水化合物饮食结构有关。总体来说,青少年承担的责任就是参与农务劳动,贡献体力,由于物资的贫乏,基本只能要求满足生存需求的食物。不过青少年所承担的责任随着时代的变化,逐渐发生了变化。20世纪80年代之后出生的小孩,在基本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读书任务之后,大都外出打工,此时他们与原生家庭的联系被前所未有地削弱了,即便是他们愿意赡养父母,父母也并不愿意接受他们的付出,我们的数据中仅有1/9的父母接受了孩子提供的金钱援助。父母更希望他们能够在城市立足,逃脱这个只能种地的环境。
家长的职责除去劳作以外,还需要负责子女的婚姻嫁娶的部分或者全部支出。具体来讲有两方面:其一,父母负有监督子女结婚的责任,在子女到达适婚年龄仍未结婚的时候要予以介入,比如主动寻求介绍对象,甚至包括联系买卖媳妇等情况;其二,父母经济上负有支持子女结婚的责任,包括男方提供给女方的彩礼(我们采访中遇到了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女方父母要求的彩礼和我们采访到的男方父母提供的彩礼数额之间存在极大的统计差异,后文会讲到)。在父母缺乏对于子女结婚进行经济支持资金时,他们甚至可能以自己个人的名义向亲朋好友和金融机构贷款结婚,这种现象在近二十年愈演愈烈。一方面,自由恋爱的主动性前所未有地增强了,存在有“私奔”的现象,也存在自由恋爱嫁娶时女方几乎不要求任何物质条件的现象;另一方面,介绍婚姻和部分自由恋爱的女方对于物质的要求却极大地增强了。在20世纪60年代,由于物质的贫乏,结婚基本不需要经济条件;20世纪70—90年代,结婚所要求的经济物资基本满足改善生活或者礼仪习俗要求,不会有过分的要求;近二十年来,结婚要求的经济条件逐渐开始偏离当地的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借款结婚开始出现。往往有“一人结婚,全家欠债”的情况。
另外,对于儿子和女儿,婚嫁的经济支持程度是完全不同的。习惯上,嫁出女儿应该是得到净收入,而儿子娶媳妇需要净支出。这里从男方的角度进行叙述。在娶媳妇的时候,需要准备三笔钱,一部分直接交予女方家长;另一部分则交予女方用于购买“三金一银”和新娘的衣物等,还有用于招待女方的亲朋好友;还有另一部分则由男方准备置办婚礼宴席。
父母的权力在市场经济逐渐渗透进这个乡村的同时,在不断地被削弱。曾经的婚嫁市场中,父母之命非常之重要,虽然从伦理习俗上我们讲到传统婚姻需要父母的同意和支持,以及一个双方都认可的媒人介绍才算是“明媒正娶”,否则便是不被祝福的。但从经济因素上讲,20世纪90年代前,适婚年龄20岁左右,结婚的男女双方对于大家庭的经济依赖度仍然是非常高的。结婚时,适婚年轻人往往缺少独立工作,以及独立的经济基础。生活依赖于务农,务农依赖于土地,土地与户口一对一绑定,而户口则被家长牢牢地握在手中。在这个贫穷的山村中,年轻人往往也不具备把握一定量现金的机会,也很难脱离户籍制度离开本土去外出谋生,这就决定了,从经济上讲,年轻人的婚姻一定是和大家庭绑定在一起的。
时代的变化要从1977年恢复高考说起,这个时间以后,读书成为改变命运的一条重要道路(尽管辛庄村走通这条道路的人屈指可数)。我们可以看到,恢复高考后,辛庄村的平均教育年限不断地提升。但是通过教育改变命运需要不断的投资,而恰巧辛庄村缺乏这样的一个基础条件,故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恢复高考并不意味着生活发生了彻底的变化。
20世纪90年代,经济制度改革的春风吹到了黄土高原深处。黄土坡上务农女,独木桥上读书郎,外出打工二十载,一朝归故乡。打工逐渐成为年轻人就业的主流,与此同时,延续数百年的大家庭概念逐渐开始解体。首先是生产关系的解体,年轻人就业的途径不仅仅限于务农,人和土地之间无比密切的联系逐渐消散,与此同时,长辈对于晚辈的控制力也逐渐减弱。一方面,就业途径更多了,另一方面,年轻人对于长辈的财产和社会关系的依赖程度也降低了。在婚姻情况上,不被长辈允许的婚姻出现,也被我们视作大家庭解体的标志性事件之一。在这样的一个时代,长辈只能通过扣留子女的户口从而使其不能结为合法夫妻,除此之外,便没有太多其他的控制手段了。
家中最长辈,即80岁及以上的老人(我们的采访数据缺乏丧失劳动能力的祖辈),他们基本都能生活自理,子女轮流看望长辈,而不存在完全的依附关系。我们发现在辛庄村中,直接而明显的赡养依赖关系非常的稀少,部分原因是当地普遍存在的贫困,使得长辈认为小辈把自己的衣食住行处理好,不拖累长辈已是非常好的情况。另外,我们也合理地怀疑,由于我们的采访对象均是家长辈,出于面子的原因,他们可能也不愿意直接透露接受子女经济支持的情况。
1.3 人口结构的变迁
家庭大多建立在婚姻关系的缔结和子女后代的生养上,其中婚姻关系的建立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形式。在我们的统计数据中,1998年前结婚的夫妇中,100%为介绍婚姻。此处的介绍婚姻,严格来说,男女双方在被介绍认识之前,应该是没有见过面的,在介绍之后,通过一系列的婚俗上的规定检验(如家庭背景的调查,人品的调查,等等,都在后文讲到),再订婚,最终结婚生子。2000年之后,由于20世纪90年代打工潮的出现所带来的人口外迁,逐渐出现了以自由恋爱为主的结合形式。在我们的数据中,只有10对夫妇是通过打工而自由恋爱最终结合的。鉴于延续香火对于辛庄人来讲是如此的重要,没能在适婚年龄结婚的成年男子(由于男女比失衡,女性总是能嫁出去的),可以选择与大龄后婚女性、残障女性结婚,若到最终都没有找到对象,则可以选择买被拐女性,这一现象集中出现在20世纪90年代末至21世纪初,后文会专门讲解。
图1-1 抽样采访的7户代表性人家人口结构图
为了叙述的方便,这里引入生物学的遗传系谱图(见图1-1)。方框代表男性,圆框代表女性,两框之间的单横线代表二者为原配,双横线代表二者其中有一方为二婚。横线下方的树形扩展线代表二者生育的子女。我们称首排的为亲代,亲代的下一代为子一代,子一代的下一代为子二代。整个图表示的是祖孙三代,而标阴影的为祖辈男子的经济户成员。第一、第二户人家均有二婚女性携带其原配子女再嫁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