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随着全球化的推进和中国对国际事务参与程度的加深,地方被推向对外交往的前沿,地方外事成为国家整体对外交往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自1991年中国与东盟建立对话关系以来,地方积极参与中国—东盟合作,成为中国周边外交和中国—东盟关系中不容忽视的影响力量。
本书提出,在中国—东盟合作中,地方是具有一定能动性的中央代理人,兼具代理人本质和能动性特征的双重属性。中国的单一集权制决定了地方的代理人本质;地方自身的利益需求是其能动性的产生根源。当前的中国—东盟合作处于一个委托人和多个代理人的局面。地方的代理人性质和能动性特征在其参与中国—东盟合作的动因、表现、路径以及地方与中央、地方与地方的互动上得到充分体现。
地方积极参与中国—东盟合作具有多重动因,是经济全球化加速、中国中央政府鼓励引导以及地方发展需求共同作用的结果。中国对全球化的融入和中国—东盟关系的发展为地方参与中国—东盟合作提供了重要的外部平台,中央政府对地方的授权为地方参与中国—东盟合作提供了合法性,地方发展对外合作的客观要求为地方积极参与中国—东盟合作提供了必要的内部激励。地方的身影出现在中国与东盟在政治安全、经贸往来与人文交流的各领域。根据中央授权的大小,地方在不同领域的参与能动性存在差异。鉴于政治安全合作领域的高度敏感性,地方主要是政策执行者;在经济和人文领域,地方执行中央政策的同时,能动性开始凸显。总体上看,地方的参与有效促进了中国与东盟在各领域的合作,丰富了中国对东盟整体外交的形式和内容,为中国周边外交的落地和中国—东盟关系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以“自上而下”为主和以“自下而上”为主的双向路径更能体现出,在中国—东盟合作中,地方是具有能动性的中央代理人。以“自上而下”路径为主的参与中融入了地方的努力,以“自下而上”路径为主的地方尝试中也包含着中央的支持。这也是地方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统一、地方参与内嵌于中国对东盟政策总体框架内以及地方代理人和能动性并存的综合表现。
地方参与中国—东盟合作的过程伴随着地方与中央、不同地方间的频繁互动。总体上说,地方与中央之间的利益一致,以协作为主,在某些情况下,地方局部利益与国家整体利益也存在一定矛盾。地方在中央政策框架内开展活动,并不挑战中央政府的权威。地方之间会为了共同利益而联合起来,也会为了本地的利益最大化而彼此竞争。地方间的竞争往往出现在具有同类优势的省区之间。地方局部利益与国家整体利益之间的矛盾和地方间竞争不可避免地给中国—东盟关系的发展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增加了中国总体外交和地方发展的成本。地方参与对中国周边外交和中国—东盟关系的贡献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鉴于地方参与中国—东盟合作是必然趋势,需要加大中央对地方参与的指导和统筹,提升地方的服务意识和积极性,使地方参与更好地服务中国周边外交的有效落实、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和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