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关于国家起源的经典理论
关于国家起源有着多种源流,肇始于亚里士多德,其后遵循亚里士多德开创的历史考察和理论推演这一研究路径一直绵延不断地发展。到近代,国家理论经过博丹、霍布斯、洛克、孟德斯鸠、卢梭等一大批思想家的推动,叠加式地发展至层峦叠嶂。其后,托马斯·潘恩和约翰·密尔继续推进。直至马克斯·韦伯从组织和支配的角度研究国家的概念,以政治权威的合法性来源及其类型区别来讨论国家的不同类型,国家理论的研究路径发生较大转折,其国家理论长期占据主导地位。在国家理论的发展脉络中,马克思关于阶级统治工具的国家理论影响深远,斯密的守夜人理论则被称为新古典国家理论。国家理论的层出不穷说明国家是人类政治生活中最重要的现象,任何一个学科的学术发展史都或多或少地与国家相联系。
要探讨国家的起源问题,首先要追问何为国家。亚里士多德是这样界定国家的:“国家是在社会团体中最高而包含最广的一种”,“这种至高而广涵的社会团体就是所谓的城邦”[41]。恩格斯认为,“国家无非是有产阶级即土地所有者和资本家对被剥削阶级——农民和工人——施行的有组织的总和权力”[42]。列宁则认为,“系统地采用暴力和强迫人们服从暴力的特殊机构,这样的机构叫做国家”[43]。鲍桑葵认为,“国家就不仅仅是政治组织,国家一词确实主要是指统一体的政治方面,并与那种无政府状态社会的概念相对立。但是,它包括从家庭到行业,从行业到教会和大学各方面决定生活的整套组织机构”[44]。还有学者认为,“国家最邻近的上位概念乃是社会:国家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属于社会范畴”[45]。关于社会,他认为“社会,主要的讲,亦即团体、集体,是有组织的人群;全面地说,则是因一定人际关系而结合起来的人群,是两个以上的人因一定人际关系而结合起来的共同体”[46]。“国家是最大的社会,因为它是一切社会的总和,是一切社会所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国家是最高社会,因为它拥有领导一切社会的最高权力。国家是一切社会的总和,是最大且最高的社会,意味着:国家是社会发展的最高级最完备的形态。”[47]在他看来,国家区别于其他社会的特征在于最高权力,国家是拥有最高权力的社会。
如此等等,政治思想史上关于国家的种种理论,皆从某一层面揭示了国家的本质属性和特征,闪现着真理的火花。关于国家起源的理论林林总总,可以分类梳理如下。
一 原生国家和次生国家理论
原生国家和次生国家理论是在讨论国家起源问题时,美国人类学家莫顿·弗雷德以文化进化论为理论视角,融合了人类学家斯图尔德、史学家韦特费尔杰、经济学家波拉尼的观点而提出来。研究国家起源的历史,人类学家发现在埃及尼罗河谷地、印度河谷地、中国黄河谷地、美索不达米亚、美索美洲、秘鲁这六个地区先后(出现的时间早晚相差几百年或几千年)独立(每一个国家的起源与其他国家完全无关,虽然它们之间有的存在过一点点贸易关系,如印度与美索不达米亚)进化而产生了国家,发展出政治集权。这六个独立进化发展而成的最初国家被称为原生国家。
所谓次生国家指的是那些从先存国家或与这些国家发生联系后发展出来的国家。弗雷德看来,次生国家与原生国家迥然不同,它们是因为与既存的原生国家的交流、接触而演化而成的。欧洲近现代政治哲学家、马克思和恩格斯等所论述古希腊和古罗马两个伟大的古典国家是次生国家,其演化是建立在古希腊文化兴起之前2000多年的文化基础之上。传统政治学理论中的国家理论多指次生国家。“次生国家的出现可能是因为社会经济阶级的兴起,而这个阶级的产生则是由于军事征服、商业扩张、货币制度的出现及其他因素所造成的。而在原生国家,政治权力机构则可能是由于生计经济、分配方式及人口压力的自然变动而形成的”[48]。
弗雷德认为,原生国家和次生国家各循不同的轨道而演化。从六个原生国家的特征来看,灌溉系统和洪水控制系统与原生国家的产生之间有显著的关联。这是韦特费尔杰水利论的中心思想。概括原生国家的共同性特征,河谷、季节性定居、饲养和家种、村庄、定居、人口密度增加,逐渐形成城市这些共同性因素是导致全新的社会结构出现的条件。但对于这些原生国家进化的条件,人类学家争议却较大,因为在世界不同地区,农业和动物饲养似乎也是独立发展起来的,但只有少数几个地区进化产生为国家。但城市的产生必然促成新的政治组织形式的形成,超越世系和氏族忠诚的专门的管理官僚阶层形成,国家组织和动员,国家权威,专职的僧侣阶层,手工业和商业形成的社会网络,等等,于是,广大的地区连接而成一个国家,国家就诞生了。这六个地区自动进化而成国家,一定存在着某些基本的条件和相似的过程。
董建辉认为:“今天,一些政治人类学家已经放弃了原生国家与次生国家之间的区分,而转向一种类型学,试图从对众多国家的分类中去发现国家演化的一般过程。这种类型学甚至把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新产生的一些民族国家也包括进去了。”[49]
表2-3 原生国家发展年表[50]
二 原始国家:文化间的证明
也有人类学家不赞成原生国家和次生国家的区分。亨利J.M.克拉森和彼得·思卡尔尼主编的《古代国家》(1978)一书最大限度地运用文化间材料来研究国家进化问题。此书研究了19个国家的形成,从公元前2000年的埃及到目前印度的卡夏利。其有意识地排除了原生国家和次生国家的区分。从而弥补了人类学家长期以来只重视原生国家而忽略其他历史性国家,包括由那些相对自主地发展起来的国家,它们也可提供有关社会进化的依据。亨利J.M.克拉森和彼得·思卡尔尼在《古代国家》中使用“原始国家”这一概念,意即“一种使一个复杂社会内部的社会对立实现正常化的社会政治集权组织,这种复杂社会至少分为两个基本阶层或早期社会阶级(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二者的关系以前者的政治统治和后者的纳贡义务为特征,而所有这些都有一种共同的意识形态保证其合法化”[51]。从这个定义可见其将阶级分化和对立作为国家的首要特征,但不能理解为国家产生的原因。这一定义是对下面表2-4所展示的21个原始国家的归纳和总结。剩余产品而产生的社会分化,可以认为是原始国家产生的前提条件。这部著作以很丰富的材料为其结论提供充分的佐证。
表2-4 21个原始国家的分类[52]
续表
三 国家起源的理论
1.国家自然起源说
柏拉图的哲学体系博大精深,其著作《理想国》中首次提出合作论,柏拉图认为,一个城邦中一个人分点东西给别人或者从别人那里拿点东西,这样有进有出让人们感觉对自己有益处。在《理想国》中,柏拉图把人分为三类,金质之人即统治阶级,银质之人即辅助阶级,铜质之人即生产阶级。在柏拉图看来,国家就如同被放大的个人,灵魂由三部分组成:第一个部分是生产阶级(铜铁质之人)相当于“欲望”部分,他们是由农业、工商业等从事生产或者供应物资者组成,由于缺乏必要的知识,必须接受领导并予以节制,使之有序地进行社会生产。第二个部分是辅助阶级(银质之人),相当于“意志”或者“冲动”的部分,他们由士兵、军人组成,保卫城邦内外安全,除了要具有勇敢的品质之外,他们也应该要具备能够判断是非的“知识力”和体能训练。第三个部分为统治阶级(金质之人),相当于理性部分,是治国、领导城邦的政治角色,具有“理念”和“智慧”,具有纯粹的知识力与判断力,用他的智慧来捍卫城邦利益。这三种人各怀着不同的技艺,从事不同的职业,为了各谋其业联合成为一个整体,这个整体就是国家。国家是人们相互合作,满足共同需要的产物。
亚里士多德是柏拉图的学生,是古希腊政治学的集大成者。他提出“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这一著名命题。在《政治学》中,亚氏提出“城邦显然是自然的产物,人天生是一种政治动物,在本性上而非偶然地脱离城邦的人,他要么是一位超人,要么是一个鄙夫”[53]。人类要过群居生活,脱离了城邦,人的价值就无法体现,人要在城邦生活中方能实现最高的善。他认为,“等到若干村坊组合而为城市(城邦),社会就进化到高级而完备的境界,在这种社会团体以内,人类的生活可以获得完全自给自足;我们也可以这样说:城邦的长成出于人类生活的发展,而其实际的存在却是为了优良的生活”[54]。亚里士多德所论证的城邦国家是古希腊时期国家的基本形态,他认为国家起源于人类共同生活的需要,是人类社会生活发展的必然趋势,而国家的存在就是实现最高的善,也就是优良的生活。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人必须要过城邦的生活。
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都是从“人天生的合群性”出发,从人的心理和生理的需求,从人的社会性、相互合作的必要性出发来论证国家的起源和存在的必然性,认为国家起源于人类生活的需要,是自然演化的结果,也被称为国家自然起源说。
2.神权论
神权论认为国家起源于神意,是根据神的意志建立起来的,国家最高权力的执掌者是神的代理人。我国封建王朝国家时代统治者就宣扬神权论。认为封建君王的统治是神权的体现,封建帝王是国家最高权力的执掌者,是天的意志的代表,因而在古代中国皇帝又称为“天子”,是天之骄子,皇权是天赋的、神圣不可侵犯的,臣民必须顺从、臣服。正是因为皇权是天赋的,所以皇帝必须要对上天持有敬畏之心,宣扬敬天法祖的观念,国家遇到干旱、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就意味天子违背了上天的意志而受到了惩罚。于是,每年都要举行隆重的祭天活动,祭拜神灵以祈求来年风调雨顺,百姓幸福安康。当农业丰收、国家安定、百姓安乐时也要感恩上天赐予的福祉,祭拜上苍。在西方中世纪的一千来年里,神权政治观也占据统治地位。托马斯·阿奎那认为,人是理性的动物,国家是理性的产物,而人的理性是由上帝创造的,所以国家是由上帝创造的,一切事物都是由上帝安排的。
神权政治观既是在古代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的能力有限,自然、社会历史和人类思维的客观发展规律还未真正呈现的历史条件下,人们把希望寄托于神灵的保佑,将国家与神灵统一起来,将世俗政权和神权合二为一去论证的产物,同时神权论也是国家演进过程中必然经历的一个历史阶段,是国家形态还不完善、国家理论还不完备的条件下,统治者为论证其统治的合法性而产生的一种迷惑被统治对象的虚妄之说。
3.暴力说
在国家起源理论中暴力说曾赢得许多支持。暴力说认为国家是掠夺和征服的产物,起源于暴力或者强制力量,是人对人使用暴力的结果。杜林在《国家概论》里指出:“国家经常是一个部落对另一个部落施以暴力的结果而出现的,它表现为较强的部落对较弱的土著居民的征服与奴役。”[55]考茨基认为,“战胜的部落使战败的部落从属于自己,没收他们的全部土地,其后强迫战败的部落做工。每当发生这种情况时,产生阶级分化,但是这并不是将一个团体划分为几个小团体,而是相反地把两个团体连接为一个,其中一个就作了统治阶级和剥削阶级,而另一个则成为被压迫与被剥削的阶级,战胜者为了统治被征服者而建立的强制性机关就成为国家了”[56]。他们都是强调暴力征服是建立国家政权的重要条件。
4.水利文明论
水利文明论认为,国家是起源于人们对于灌溉和治理水患的需要。这一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是卡尔·韦特费杰尔,按照其观点,国家的演化是一种内部现象,与排水灌溉系统之间有着密切关系。他指出,在人类社会早期,耕作者们已经依赖洪水灌溉,每年洪水到来,就给土壤淤积一层新的土壤,但是洪水灌溉很难控制,于是耕作者们开始修筑堤坝和水库来控制洪水,保存水资源,之后,又修建沟渠来疏通水源。早期的灌溉系统简单且原始,但是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向前发展,耕作的规模不断扩大,人口不断增长,这些原始的灌溉设施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人们耕作的需要。于是出现了一个团体,他们改进这些设施,后来控制整个系统,由于他们具有专业的治理水利的方法,他们就成为这个地方的行政阶层。在韦特费杰尔的水利论看来,保护生产活动正常运行的控制系统的出现,与特殊的阶级制度即某种形式的权力集中现象的出现,是产生官僚组织以及享有最高权力的君主,从而形成国家的重要条件。黄仁宇也论述过在中国黄河上游产生中央集权政治的必然性,黄河的经常泛滥,治理水患需要有强大的政治集权,方能进行政治动员和政治组织活动,以号令天下。
卡尔·韦特费杰尔的水利论得到许多人的认可,一是早期产生的几个原生国家的确皆处于大河流域,具有规模的灌溉系统。然而在世界一些地区如玛雅文明以及美国西南部等地区,虽然早就具有完备的大规模灌溉系统和水利控制系统,却没有出现政治上的集权国家,也就是说,灌溉系统远远产生于国家之前;而有一些地区如美索不达米亚,大规模的灌溉系统则是在国家出现之后才产生的。水利文明论具有一定的意义,却带有片面性。马文·哈里斯为韦特费杰尔的观点进行了辩解,认为他的目的不是探讨国家起源,二是要探讨某些类型的管理制度的发展。论证在水资源管理的过程中产生了集权,并不意味着否认人口、贸易、战争和其他因素对社会日渐整合所起到的主要作用。
5.人口压力论
一定数量的人口和领土面积是国家产生的重要因素之一。人口压力论认为,国家起源于人口增长与资源紧张的矛盾。根据19世纪早期经济学家马尔萨斯的观点,当人口的增长超过食物所能供应的范围时,就会被疾病、饥荒和战争等因素消极地加以控制。[57]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口不断增长,密度增大,人口的压力导致了获取资源的机会的不平等,加剧了社会矛盾。当然,从积极方面去消解人口压力是许多时期社会的常态,通过发展生产、改进技术,兴修水利、扩大灌溉,修筑梯田、施肥、牛耕、改良物种等等而增加产量,产量的提高必然导致人口密度的增加。于是管理的诉求更强烈,导致更复杂的社会形式和政治组织形式与之调适,人类社会自然地站在了国家的门槛上。卡尼亚罗曾用图表标出46个社会人口密度与社会复杂性之间的关系,发现这两个变数之间的对应性,无疑是对人口与国家之间密切关系的印证。
马文·哈里斯在《食人肉者与国王》中提出“技术—环境决定论”认为,社会组织和意识形态是社会技术适应自然环境的结果。哈里斯指出,所有社会都会采取一些文化手段来补充马尔萨斯所说的对人口控制的方式。[58]狩猎采集团体好几万年都保持着人口的平衡,人类学家调查到的幸存的极少数社会也都依靠对人口的平衡来保证食物的供应。在初级社会中,人口增长产生食物供应的压力,人们的生存资料得不到有效满足,人们面临三种选择,第一种用杀婴的手段来控制人口增长,在一些初级社会,人口是通过提倡“大男子主义”来杀女婴而得以控制,还有另一些习俗:禁止在两三年内与分娩后的妇女发生性关系、延长哺乳期等来控制人口增长。第二种选择改进生产工具,提高生产效率,促进了剩余产品。剩余产品的出现使得社会内部阶级分化,他们把剩余产品征收起来,通过其他方式再重新进行分配,通过再分配,他们获得了自己的地位和权力,那些负责进行再分配的酋长掌握着中央集权化的强制力量。第三种选择是建立专门的政治组织来实现稳定的生存资源分配。第四种选择促成国家产生,国家的产生意味着由专门的政治组织来实现稳定的社会分配,其职能是调节资源与人口之间的矛盾。
6.社会契约论
社会契约论是西方近现代政治哲学家所提出。社会契约论认为,国家起源于社会契约,社会契约论的主要提倡者有洛克、霍布斯、卢梭。洛克和霍布斯同样用自然状态、自然法、社会契约等概念来阐释国家的起源,但两人的思想观点在内容上又有较大差异。洛克认为,在国家产生之前,人类社会处于自然状态,这种状态是一种自由、和平的状态,人人平等,平等地享有自由权、财产权等,但由于缺乏明确的和公认的法律以及裁决机构,这种状态不能长期存在,有的人会侵犯别人的利益,导致冲突和战争的发生,人们在这样的状态下会感到恐惧,进而他们愿意放弃自然状态,和别人联合起来进入社会状态,途径就是和他人订立契约,达成协议,联合成为一个共同体来保障安全,于是产生了国家。
洛克认为,人们通过订立社会契约来建立国家,人们为了保障自己的财产和人身安全,把自己的一部分权利转让给别人,让他们代自己行使保卫城邦的权利,同时得到自己所需的安全保护。统治者是从参与订立契约的一方之中推选出来的,他的权利是由人们让渡出来的,所以他必须遵守契约,如果统治者不能履行契约,无法保障大家的权益,人们就有权反对他,甚至推选新的统治者。
与“洛克状态”不同,霍布斯的自然状态则是一种战争状态,他认为人类在自然状态中,由于不存在迫使别人服从的政治权力和强制力量,人们就会各行其是、相互冲突、相互对抗和争夺资源,社会一片混乱无序,不仅没有国家也不会存在社会,自然状态是一种人人相互为敌的战争状态,很残酷。他认为国家产生于自然法,在这种人与人为敌的自然状态下,人人为了自身的利益而相互争夺,引发战争和冲突,为了多数人的利益考虑,人们需要订立契约来谋求自身的安全。于是,需要建立一个统一的政权组织来引领社会的发展,避免人类长期处于这种恐怖的战争状态,国家由此而产生。
7.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国家起源理论
在国家产生的根源和国家的本质维度,马克思和恩格斯着重于从社会分工、阶级分化及其对立,阶级矛盾和冲突的控制等思路进行论述,也被称为内部冲突理论。马克思认为,“国家并不是从来就有的,曾经有过不需要国家,而且根本不知道国家和国家权力为何物的社会。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必然使社会分裂为阶级时,国家就由于这种分裂而成为必要了”[59]。马克思认为国家的产生根源于社会的生产和分工导致的阶级矛盾和冲突。马克思的国家起源理论一定程度上就是阶级斗争理论,在人类社会早期,生产力低下,生产工具落后,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产力的进步,社会逐渐产生了剩余产品,一部分人依靠掌握的资源剥削和压迫他人,由此产生奴隶主和奴隶两个阶级,当奴隶长期被奴隶主压迫,阶级矛盾越来越大时,国家得以产生。恩格斯也指出:“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承认: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一种表面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60]
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国家起源理论和民族形成理论是联结在一起来论证的,这是马恩国家理论的一个重要特色。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提出了“三个过渡”的理论,即“野蛮向文明过渡、部落制度向国家过渡、地方局限性向民族过渡”的观点。后来,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1873—1883年)一文中,提出了“从部落发展成民族和国家”的思想,明确指出了初级社会部落的二重性,即作为人们共同体和社会组织的部落,其功能分别发展为民族和国家,民族和国家基本上是同时产生的。其后,马克思在《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1881—1882年),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1884年)中阐述了民族和国家的产生问题,对原先提出的从部落——民族、国家的观点进行了更为具体而深入的阐述,提出了部落联盟的概念。马克思指出:“在氏族制度下,只有当结合在一个政府之下的诸部落融合为一个统一的整体时,这时民族方始产生。”[61]认为,部落联盟将诸部落在一个共同地域内联合起来,部落联盟是与民族最近似的东西。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阐述了人类社会是怎样从家庭婚姻的出现到私有制的产生,再发展到国家的形成这一历史过程的。在讲述美洲印第安人部落情形时,他阐释道:“亲属部落间的联盟常因暂时的紧急需要而结成,随着这一需要的消失即告解散。但在个别地方,最初本是亲属部落的一些部落从分散状态中又重新团结为永久的联盟,这样就朝民族的形成跨出了第一步。”[62]
恩格斯在写作中援引了易洛魁人的资料,还引用了他自己著的《马尔克》《论日耳曼人的古代历史》和《法兰克时代》中希腊国家和罗马国家形成的历史资料,古代爱尔兰人、德意志人等不同类型的研究成果和历史资料作为例证来论证自己的观点,论述了氏族、胞族、部落及其特征,部落联盟向民族和国家的演化过程。恩格斯指出了国家产生的三种形式,即雅典式的国家起源、罗马式的国家起源和德意志式的国家起源。雅典式国家是直接地从氏族社会内部发展起来的阶级对立中产生的国家,又经过六次重大改革使国家政治更加完善。“雅典人国家的产生乃是一般国家形成的一种非常典型的例子。一方面,因为它非常纯粹,没有受到任何外来的或内部的暴力干涉。”“另一方面,因为在这里,高度发展的国家形态,民主共和国,是直接从氏族社会中产生的;最后,因为我们是充分知道这个国家形成的一切主要的详情的。”[63]罗马式国家是通过革命的形式来建立国家政权,革命的原因在于平民和贵族之间的矛盾,早期的罗马以氏族的方式存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产工具的改进,氏族内部少数人掌握了主要的资源,他们以权谋私、横行霸道,于是平民受到压制,其利益得不到满足,社会内部矛盾重重,公元前6世纪爆发了赛尔维乌斯·图利乌斯的改革,它打破了氏族制的樊篱,按照地域和财产原则划分公民,同时吸收大批外来移民为公民,扩大了罗马城邦公民集体的基础。由此,平民获得了一定的权益,战胜了贵族,建立起罗马国家。德意志式的国家起源即国家是直接从征服广大外部领土中产生的。“德意志野蛮人把罗马人从他们自己的国家里解放了出来,为此他们便强夺了罗马人全部土地的三分之二在自己人当中分配。”[64]德意志式的国家其实就是一种基于暴力而产生的国家,由于使用武力和暴力手段,通过征服别人的国家而建立起自己的国家政权。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研究的希腊城邦国家、罗马国家和德意志国家都是属于次生国家。
8.外部冲突论
20世纪下半叶,在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影响下,产生了国家起源于血与火之中的思想。郝伯特·斯潘塞对进化理论进行了极端解释,将“物竞天择,强者生存”的思想从人移植运用至社会,用以阐释国家,于是,强大的集权政府的产生成为必然。外部危险或冲突的存在需要建立强大的常备军,需要社会聚合力量,实现整合,建立中央集权。解决外部冲突的战争即成为国家建构的主要动力,然而也要注意到,战争的形式、持续时间、激烈程度和发生频率都影响到国家建构。这一理论后来发生了错误的演变,成为殖民主义、帝国主义、垄断资本主义和其他剥削形式的哲学理据,被宣扬为所谓的“丛林法则”。蒂利的一句经典名言“战争造就国家,国家发动战争”形象地道出了战争的关键作用。战争和战争的威胁迫使统治者调动全国的资源建立强大的军队,从而需要建立强有力的行政和税收机构。并在战争中改进并完善国家机构、税制和农业等经济政策,如中国古代的商鞅变法,其改革内容就有军事和农业相连接的政策。
9.祭司论
这一理论是中国学者张岩在探讨中国国家起源问题时提出的,他认为,国家起源于宗教。在部落社会时期,每个部落都有负责祭祀的祭司,它一方面以假装传递神的旨意的形式来发布自己的政治主张;另一方面,将人们对神的供奉和畏惧变成对自己的供奉,最终演变成国家标志的税收,于是国家便产生了。[65]这一理论也具有一定合理性,但是深究就会发现,在原始部落社会,有首领、成员大会、军事领袖等,部落内部的事情也并非祭司一人做主,加之,祭司的预言也并不一定全部是正确的,他对于神的旨意传达若有误,则可能会被推翻等等,这些都是这一理论存在的缺陷。[66]
10.其他关于国家起源的理论
斯宾塞的“社会有机体说”,把国家看成有机体,认为国家起源于使社会成为一个统一体或者有机体的需要。一方面,国家产生于使社会成为一个统一体的需要;另一方面,国家产生于社会成员对于社会最大化的需要。弗雷德认为,国家是基于亲属关系基础的各种制度的集合体,国家产生的原因是原有的亲属关系组织不再符合新的人际关系的需要而产生的。此外,还有其他原因,如人口、土地,生产和分配的复杂化等。让·博丹认为国家起源于家庭,家庭在共同的利益下组成村庄,为了发展生产,村庄不断向外扩张,形成城镇。为保卫财产和安全,同一个社区的人联合起来,对抗外来的战争,这部分人就拥有一定的权力,从而形成领导,国家由此产生。
奥尔森认为,国家起源于固定的匪帮,他以经济学上的“理性人”为唯一前提假设,人们会因为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来使用暴力权力,建构起国家,即“匪帮理论”。人们想要生存下去,就要获得足够的资源,人们获取资源的方式有三种:第一种是生产性劳动,如采集、狩猎、种植作物;第二种是自愿交换,用自己的物品和他人作交换;第三种是直接通过暴力从他人那里获取资源。[67]由于人都是“经济人”,每个人都想通过最低的成本来获取资源,若一个人与其他人相比具有很强的暴力资源,那么他从他人那里获取资源的成本就会很低。因此,各匪帮会尽可能地进行抢劫活动,扩大自己的实力,实力越强者获取的资源就越多,如此循环往复,实力强者就具有支配资源的能力,也就成了统治者。
思考题:
1.政治学和政治人类学对国家研究的侧重点有何不同?
2.从群队到部落的演进与从酋邦到国家的演化有何差异?
3.请列举原生国家和次生国家各一个例,分析二者的区别。
[1] 张小劲、景跃进:《比较政治学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93页。
[2] [英] 特德·C.卢埃林:《政治人类学导论》,朱伦译,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7—31页。
[3] [美] 马文·哈里斯:《文化人类学》,东方出版社1988年版,第204页。
[4] [英] 特德·C.卢埃林:《政治人类学导论》,朱伦译,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6页。
[5] 秦坚、张勇:《群队:柔然汗国的滥觞》,《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2期。
[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92页。
[7] 庄孔韶:《人类学通论》,山西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371页。
[8] 庄孔韶:《人类学通论》,山西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371页。
[9] [美]威廉·A.哈维兰:《当代人类学》,王铭铭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472页。
[10] [美]威廉·A.哈维兰:《当代人类学》,王铭铭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472页。
[11] 参见郑成军《彝族志:血统与根——云南小凉山彝族的生活方式、社会结构与家支制度》,云南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02—303页。
[12] 参见郑成军《彝族志:血统与根——云南小凉山彝族的生活方式、社会结构与家支制度》,云南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05页。
[13] 参见郑成军《彝族志:血统与根——云南小凉山彝族的生活方式、社会结构与家支制度》,云南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39页。
[14] 参见郑成军《彝族志:血统与根——云南小凉山彝族的生活方式、社会结构与家支制度》,云南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43页。
[15] 董建辉:《政治人类学》,厦门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49页。
[16] 董建辉:《政治人类学》,厦门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51页。
[17] 何国强:《政治人类学通论》,云南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77页。
[18] 何国强:《政治人类学通论》,云南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81页。
[19] 何国强:《政治人类学通论》,云南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81页。
[20] 董建辉:《政治人类学》,厦门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54页。
[21] [美]威廉·A.哈维兰:《当代人类学》,王铭铭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476页。
[22] [英]特德·C.卢埃林:《政治人类学导论》,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44页。
[23] 童恩正:《文化人类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224页。
[24] 李吉星:《南诏的章服制度》,《云南社会科学》2014年第2期。
[25] 樊绰:《蛮书》卷八。
[26] 方国瑜:《南诏名号考》方国瑜文集(第一辑),云南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
[27] 樊绰:《蛮书》卷九。
[28] 樊绰:《蛮书》卷九。
[29] 樊绰:《蛮书》卷七。
[30] 樊绰:《蛮书》卷九。
[31] 樊绰:《蛮书》卷九。
[32] 谢本书、郭大烈、牛鸿宾:《云南民族政治制度史》,云南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97页。
[33] 董建辉:《政治人类学》,厦门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57页。
[34] 樊绰:《蛮书》卷九。
[35] 董建辉:《政治人类学》,厦门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59页。
[36] [美]威廉·A.哈维兰:《当代人类学》,王铭铭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477页。
[37] [美]威廉·A.哈维兰:《当代人类学》,王铭铭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478页。
[38] 参见[英]特德C.卢埃林《政治人类学导论》,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47页。
[39]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2版,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72页。
[40] 董建辉:《政治人类学》,厦门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65页。
[41]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3页。
[4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39页。
[43] 《列宁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4页。
[44] [英]鲍桑葵:《关于国家的哲学理论》,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63页。
[45] 王海明:《国家学》(上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4页。
[46] 王海明:《国家学》(上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5页。
[47] 王海明:《国家学》(上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31页。
[48] 董建辉:《政治人类学》,厦门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74页。
[49] 董建辉:《政治人类学》,厦门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75页。
[50] [英] 特德·C.卢埃林:《政治人类学导论》,朱伦译,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58页。
[51] [英]特德·C.卢埃林:《政治人类学导论》,朱伦译,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75页。
[52] [英]特德·C.卢埃林:《政治人类学导论》,朱伦译,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75—76页。
[53] 苗力田主编:《亚里士多德全集》(第九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6页。
[54]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7页。
[55] [俄] 杜林:《国家概论》,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116页。
[56] [俄]考茨基:《伦理学和唯物史观》,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39页。
[57] 董建辉:《政治人类学》,厦门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82页。
[58] 董建辉:《政治人类学》,厦门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83页。
[59]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70页。
[60]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66页。
[61] [德]马克思:《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96页。
[6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89页。
[6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15页。
[6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47页。
[65] 张岩:《〈山海经〉和古代社会》,文化艺术出版社1972年版,第73—82页。
[66] 韩东屏:《国家起源问题研究》,《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4期。
[67] 张伟强:《奥尔森的国家起源理论》,《北方法学》2009年第1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