謙
謙亨
彖曰:「謙亨,天道下濟而光明,地道卑而上行」,此以卦體釋卦辭也。九三,乾也,降在下卦而萬民服之,是「下濟而光明」也。坤,地道,處勢至卑而升在上卦,是「卑而上行」也。「下濟」與「卑」皆釋「謙」字,「光明」與「上行」皆釋「亨」字。自人事言之,尊者行之則「有光」,即「天道下濟而光明」也。卑者行之則「不可踰」,即「地道卑而上行」也。始雖謙下,終必高明,是「有終」也。必稱「君子」者,以君子之心行之則有後福,苟非其人,如共工、王莽之象恭,得罪於天,雖欲有終,得乎?自「天道虧盈」以下,皆極言謙之必有後福,質之於天、地、神、人之心,以明「有終」之義也。
謙謙君子 勞謙君子
初六、九三皆稱「君子」者,此二爻皆非小人之所宜處也。初在謙之下,過謙者也,小人用之則爲柔佞矣,君子當不得已之時,用之以柔身濟難,則求吉之道也,故曰「卑以自牧」。「牧」者,馴養六畜之名也。三有大功爲萬民所服,小人處之則有不賞之禍,君子處之,致恭下人以保其終,則庶乎其獲吉矣。故二爻皆言「吉」而象皆再言「君子」,其意深矣。
用涉大川,吉
「利涉大川」者,未必有險也,但其道自利於濟險耳。「用涉大川」者,非利之也,有險在前,用此可以免凶也。
六二 上六
六二「鳴謙」,象以「中心」解之。上六「鳴謙」,象以「志」解之。豫之初六「鳴豫」,象又以「志」解之。然則凡言「鳴」者皆「志」也,志有憂有樂,皆寓於鳴。當豫之時,人志以從上爲樂,當謙之時,人志在下,不以上爲樂也。二在下卦之中,如其所欲,故其「鳴」爲得志。上在上卦之上,欲下而不可得,故其「鳴」爲「未得志」。此非小象辨之,則後世必不敢分爲二説也。雖然,二之「得志[22]」固爲「吉」矣,上謙已極,方病過中,豈可更得志乎?不得志於外,而用三之剛以自治其内,乃上六之「利」也,故曰:「鳴謙,志未得也,可用行師,征邑國也。」凡言「邑」者,皆指近言之,坤爲國,故曰「邑國」。
撝謙不違則
「鳴」者,情發於聲。「撝」者,用在於手。謙卦以柔居柔者三爻,皆誠於謙者也。二與上情藴於中而不見於用,故徒有其聲,「鳴」焉而已。惟六四一爻適當其用,故以「撝」言之。何以見四之當其用?曰:以其在三[23]與五之中而見之也。三爲大功之臣,五爲柔順之主,四居其中,當貴臣之位,使接三不用其謙,則必有抑功臣而激其變,如盧杞之於唐者。承五不用其謙,則必有挾柔主而弄其權,如中常侍之於漢者。謙於此時无往不利,施之於用,正得事宜,故雖以柔而不爲失則也。
萬民服也 征不服也
六五處謙之時,非樂於「侵伐」也。三以獨陽爲萬民所服,己既下人,人亦下己,故可以止於謙,无所復爲也。五以陰柔居尊位,己雖隆[24]謙,人未免有不謙者,故必用「侵伐」以一之,帥衆謙以攻少不謙,固不患於不利,又不謙者去則天下皆謙,故又爲「无不利」也。居謙之上,當「亨」與「有終」之時,故不[25]言謙,但言「謙亨」之效。「不富以其鄰」,不待賞而服者,同謙者也。「利用侵伐」,待刑而後服者,不謙者也。二者皆服,則无不謙矣。
无不利
六四先言「无不利」,明所向皆利於如此,言所施之宜也。六五既言「利用侵伐」,又言「无不利」,明自此之後无有不利之事,言所收之效也。
六五 上六
六五「利用侵伐」,上六「利用行師」,此二爻皆與卦材爻德不類者,居謙之極當反爲豫,豫「利行師」,故皆有行師之象也。五居君位,故利以征人。上无民,故可以自征。五居剛,故不假用師。上居柔,故必用師而後可。上之所用,蓋用三也。謙自二至上皆師卦也,三在師中,爲萬民所服,即師之「懷萬邦也」。師之六五「利執言」,故此六五亦「利侵伐」。師之上六與六三之小人相應,故戒以「勿用」,此所應者九三之君子,故勸以「可用」也。
六爻
謙之六爻,惟九三爲不得不謙者,故其取義最重,餘爻皆弱,自无不謙之患也。三以重剛獨陽,爲衆陰所服,功大德尊,不謙則无以保其終,故惟三之謙足以繫一卦之義。初最在下,二柔而中,四柔而正,皆无嫌於不謙者,但嫌其多謙耳。若五之居尊,上之處極,謙而不已則爲過矣,必能用剛以治人之叛、攻己之偏,而後爲利也,故五以「侵伐」爲「利」,而不言謙,上以「征邑國」爲「利」,而不得遂其謙,聖人之意蓋可見矣!
大象
「地中有山」,兼具兩義。自山言之,居高而能下,則以謙裁己者也。自地言之,高者下之,下者高之,則以謙裁物者也。「裒多益寡」所以象山,謂分人以財,不以自殖,教人以善,不以自高,此在己之事,非謂奪甲予乙也。「稱物平施」所以象地,謂有禮者殖之,昏暴者覆之。「虧盈而益謙,惡盈而好謙」,此治人之事,非謂以物予人也。然大象皆實,「地中有山」豈有其實乎?曰:此正實象也。以天下之勢觀之,地之最下而負海者,其中最多大山,非地中有山而何?若曰地下有山則不可耳。
[1] 天,宋本訛作「夫」。
[2] 恨,宋本訛作「限」。
[3] 宋本「離」下多一「祉」字。
[4] 此處及本條末句「在五爲『包桑』」,兩「包」字據宋本、明抄本、清抄本改,他本作「苞」。按,本條末句言「在五爲『包桑』,在二爲『包承』,『包』字皆指五也」,據此二五兩爻皆應作「包」。
[5] 載,宋本作「戴」。
[6] 至,據宋本改,他本作「致」。
[7] 同,宋本作「降」,明抄本作「阳」。
[8] 十干,據宋本、清抄本改,明抄本作「十年干」,四庫本同,通志堂本、薈要本皆作「十足干」。
[9] 令,宋本、明抄本、清抄本作「勢」。
[10] 人,宋本、明抄本脱此字。
[11] 主,宋本脱此字。
[12] 主,宋本、明抄本脱此字。
[13] 六,宋本、明抄本、清抄本訛作「九」。
[14] 宋本此處衍一「坎」字。
[15] 而,宋本、明抄本作「非」。
[16] 興,宋本、清抄本訛作「與」。
[17] 言遜,宋本作「遜言」。
[18] 經典釋文卷二「其彭」條:「干云:彭亨,驕滿貌。」
[19] 他,宋本脱此字。
[20] 卦,據宋本、明抄本、清抄本改,他本皆作「爻」。按作「卦」方與下文「以卦名冠之」之義相合。
[21] 大,宋本、明抄本訛作「天」。
[22] 志,據宋本、明抄本改,他本皆作「吉」。
[23] 三,底本作「二」,其他諸本皆作「三」,據改。下文「三爲大功之臣,五爲柔順之主,四居其中」,正謂四居三五兩爻之中,故知作「三」爲是。
[24] 隆,據宋本、明抄本、清抄本改,他本皆作「降」。按「隆謙」即下文「六爻」條「謙而不已」之義。
[25] 不,宋本訛作「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