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宋代史·上卷:907-127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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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联合

后周与北汉(951—954)

后周政权建立后,重新回归25年前朱温与李存勖时代曾经出现的扩张主义。此次扩张主义建立在强大得多的基础之上,这个基础历经三个沙陀王朝的斗争与联合而形成。大部分五代时期的节度使满足于接受这样一个原则,即他们形式上臣属于某个高级权威,此权威让他们保留实际意义上的地方自治。虽然从10世纪20年代中期的李嗣源以来,后唐与后晋的统治者们越来越致力于削弱藩镇权力,但是由于王朝统治者需要防止节度使转而拥护他人,所以地方统治者被赋予了很多他们渴望得到的自治权。然而,经历过几年毁灭性的战争之后,到950年,节度使的资源所剩无几,以至于臣属不再仅仅是形式上的,而是实际上的,因为他们已经无法在抵制朝廷权威的同时还能继续留在政权之内。此时的节度使若想获得自治地位,必须将自己完全置于后周管辖权限之外。保持自治情况下的拥护在中国北方已经不可能了;节度使只能臣属或者独立。

因此,郭威的宿敌、后汉建立者刘知远的亲弟弟刘崇,不愿接受其家族地位被取代的事实。他立即在其大本营太原,宣布自己是后汉王朝帝位的独立继承者(汉世祖,951—955年在位)。这个延续后汉王朝的政权被称为北汉(951—979)。刘崇据有河东十二州之地,并且新任命了自己的元从为官,取代那些郭威的任命者。刘崇虽然自己已经称帝,但他本人对其政权的皇室表示质疑,曾对他的官员说:“我是何天子,汝曹是何节度使邪!”他没有建立皇家宗庙,也没有举行将其与普通人区分开来的祭祀,而且他还意识到自己的财政局限;他的宰相俸禄只有当时正常俸禄的一半,以至于司马光批评此政权“少廉吏”。[192]

不出所料,刘崇向辽寻求联盟,因为河东无法单独在与后周的对抗中生存下去。刘崇每年向辽贡奉,并且遵循“晋世故事”向辽称臣,得到了辽帝的正式册命,并以之为侄。新的盟友随即进入后周境内劫掠晋州(位于山西中心地区),这促使郭威加强北边防御,即使他正在公开打击任何针对淮南地区领土的挑衅意图,以保卫南部边境。尽管辽朝向郭威的即位表示了祝贺,但他们随后扣押了后周的使臣。北汉的西边邻镇——定难节度使转而拥护刘崇,这确保后周无法通过他的辖区对北汉发动侧面进攻。尽管辽内部的政治动荡最终导致了辽帝兀欲被弑杀,辽的援军因此有所耽搁,但兀欲的堂弟耶律璟(辽穆宗,951—969年在位)继承帝位后,继续维持与北汉的关系。这一年的冬天,北汉与辽联合,组成的大军围攻晋州,直至他们在后周援军到来之时因为乏食而被迫撤军。后周军队追击逃跑的入侵者,并声称已经消灭了三分之一的敌方盟军。[193]

战争带来的连锁反应对刘崇不利,对郭威有利。河东地区曾经比中原任何地方都更好地度过了10世纪40年代,但该地区经济弱、人口少。为了支付军费、贡奉辽朝,刘崇向百姓征发繁重的赋役,这导致很多人逃往后周境内,从而使北汉丧失了最重要的资源——人口。郭威向这些北汉难民提供庇护,大大提高了郭威的影响力以及作为一名帝王应该具备的魅力,以至于他能够将义武节度使孙方谏移镇,而没有引发他的叛逃。后晋与辽曾分别于946年与948年试图将孙方谏移镇,但都引发了他的叛逃。[194]

郭威确实也曾遇到过挑战者。比如山东西部的泰宁节度使慕容彦超。他先向郭威进奉贡物,然后向南唐与北汉请求援助,计划发动叛乱。952年,南唐前来援助慕容彦超,但被郭威击败,并且通过含蓄的威胁让其感到害怕,不敢再插手此次争斗。没有了盟友,又被围困在兖州城内,慕容彦超依靠大肆搜刮来赡军,但四个月之后,在郭威亲自领导的一次进攻中,兖州城被攻占,慕容彦超自杀。尽管郭威听从建议没有将慕容彦超的将吏全部处斩,但他允许军队大肆剽掠兖州城并杀掉近万人,以此警示其他地区。[195]随后挑战郭威权威的主要是953年西北地区的彰武节度使,以及同年晚些时候位于魏州的天雄节度使王殷,他们都被迅速且轻松地平定。[196]尽管河东地区以外的节度使仍然能够带来麻烦,但他们缺乏军事与财政资源,这让他们几乎完全依靠来自中原地区以外的援助,而且这些盟友中很少有人能够抵挡得了后周禁军。郭威若想确保其控制力,禁军是其需要特别关注的对象。

郭威已经利用他对远征侍卫军的领导权培养了一批追随者,因此他非常担心侍卫军都指挥使对其构成威胁。现任王殷是郭威早期的支持者,并且是其任命的都指挥使;然而,郭威依然采取预防措施,任命王殷为天雄节度使,以切断他与侍卫军士兵间的私人联系。与杨光远以及很多之前的天雄节度使一样,王殷建立了自己的牙兵,并且带领着几百军士入朝。尽管魏州发生没有支持王殷的暴动,侍卫军也没有发生叛乱,但郭威还是在953年以阴谋叛乱为由将王殷杀死。[197]对军队的控制依然依靠尽可能地与其进行日常接触,但领导权已经不是天然的权力基础了。

为了平衡京城内部侍卫军的势力,郭威开始加强侍卫亲军的力量,他任命外甥李重进为都指挥使,将互不统属的各部禁军统一到一个将领的领导之下。当王殷前往魏州之时,还需要有人以副职掌管京城侍卫军事宜,郭威于952年将此权力交给了李重进,并保留了他对侍卫亲军的指挥权。从李嗣源统治时期起,主要禁军的指挥权便分别掌握在一位重要的亲随与一位皇室宗亲手中,但与那些早期事例不同的是,此时是皇室宗亲,而不是亲随掌握了实际权力,而且这个宗亲不是一个可能会跋扈的皇帝的儿子或者养子,而是一名来自皇帝本家的成员。[198]加强对中央军队控制的同时,郭威继续致力于削弱节度使的军事力量,他于952年下令节度使将他们生产的最好的军器,而不是次等品上贡朝廷;工匠则送往京城,从而限制节度使获取武装的渠道。[199]

不同于他的大部分前任者,郭威主要在朝中为官而不是担任节度使,因此没有发展出大量的私人元从。然而,他却在朝中有一批支持者。在他即位之前,郭威已经任命自己在魏州时的监军兼副手王峻担任枢密使。刚刚登基,郭威便以王峻为宰相,并越来越多地任用他在魏州时的其他僚属。然而,当他之前在朝中为官时,朝中两位曾中进士的文官李谷与范质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郭威还在魏州之时,就已经任命他们分别担任三司使以及枢密副使。即位之后,郭威还任命他们担任宰相。[200]郭威还起用了诸如冯道等历仕多朝的人物,但行政的连续性此时已经不再那么关键,因为几乎所有郭威任命的官员都具有同样的仕宦生涯。因此许多后周高官的生涯重新回归到以前那种在朝官与藩镇官员间正常迁转的常规模式。这意味着官员会更频繁地被任命为将领或者节度使。

除了致力于将军事与行政权力集中在自己手中之外,郭威还在统治方式方面做出了巨大改变,给朝廷带来了独特的简朴与活力。在他统治的前八个月内,他取消了藩镇的献贡,减少自奉,表示会倾听任何官员的奏事,摔碎汉宫中的宝贵玉器以表明他关心朝政,并且公开与大臣们议政。他奖赏世代同堂之家,以皇帝之礼埋葬刘承祐,并且将一些被俘的北汉将卒遣还回家,这可能是试图争取刘崇。尽管他在限制节度使的活动,但他也会给予他们适当的尊重,改变后汉以及北汉直接向藩镇任命军政官员这一让节度使厌恶的政策。[201]

郭威在自己的即位大赦中,凸显了自己与战时后晋以及与后汉、北汉朝廷的差异,并且大赦涉及之事追溯至936年,以此暗示这些政权并非正统。按照他统治时间的长度考虑,郭威对象征合法性行为的利用,似乎比任何一位他五代时期的前任者都多。952年,他拒绝臣下帝王不应拜一位陪臣的建议,在孔子祠行拜礼。虽然李嗣源至少已经表现出对学习儒学的兴趣,并且下令重新校正《九经》,但最终完成是在953年,这促进了《九经》的印卖与广泛传布,从中受益者是郭威。郭威还试图禁止未经地方审理程序便向朝廷提出诉讼,以此减轻台省负担。郭威的措施无疑会减少朝廷的工作量,但在下层却没有通过改革提升责任感、执行正确的程序,地方事务还是经常受到个人贪腐影响。比如,952年发生在西北地区的庆州事件。庆州刺史非法赂求羊马的行为导致了一次起义,两个刺史与一个节度使花了两个月时间才将其镇压。[202]尽管试图压制这种滥用权力的行为,但皇帝的命令在京城之外仍然只能产生有限的影响。

郭威在地方社会采取了一个更为有效的措施,他取消了淮南东南部由兵农合一的庄园组成的营田制度,这一地区受唐末以来战争的影响最为严重。这些庄园的土地属于官有,租课按照牛来征收。大量的牛已经死了,但租课数额却一直未改,很多人被迫当了盗贼。然而,由于这些庄园直接隶属户部,地方政府无权管理这种混乱状态。953年,郭威免除牛租,拒绝了出卖肥沃营田以获取收益的建议;将土地、庐舍、农具,赐予佃种营田者;将营田百姓隶归州县,增加户口三万户并提高了地利与政府收入。另一项类似的关心民生的政策已经在952年的一道诏令中体现出来,郭威减少了每年应向朝廷输纳牛皮的数量,允许百姓私有并买卖牛皮,唯禁止卖于敌国。牛皮是制造甲胄的重要材料,后汉法律规定,私藏牛皮一寸便可处死,这导致民间日常所用的缺乏。郭威在试图控制节度使生产军器的同时,愿意给百姓更多的自由。这对百姓具有直接的吸引力,提高了郭威的声望并进一步削弱了地方领导者的权威。因此在953年,郭威禁止节度使差人向县一级政府收取赋税,这不仅限制了节度使的权力,而且展现了他对百姓负担的关注。[203]这些政策,与郭威其他的经济措施相结合,似乎已经促进了经济的普遍恢复。

善政带来的效应传播到了郭威政权以外的地方。一位南唐的大臣在游历了淮河地区之后,向朝廷上言,认为郭威正在增修德政,因此可能很快对南唐产生威胁。不仅如此,对南唐不再抱有幻想的士子也很快开始前往北方,谋求后周政权的职位。郭威在北方享有很高的威望,以至于952年,一位曾经于947年随辽帝耶律德光入辽的学士,劝说辽南京幽州的节度使——一位辽的外戚——转而依附后周。[204]

郭威还试图向北部边境地区的百姓表明他是一位贤明的君主,以赢得他们的支持。在此地区,郭威主要关注北汉及其来自辽朝的保护者。孔子曰:“修文德以来之。”郭威意识到了传统蕴含的价值:解决现存的忧虑可以提高一个君主的威望。辽朝边境地区,那些曾经为唐以及后唐统治的很多百姓,他们明显与其后周临境内的百姓有很多共同之处。952年,郭威下诏禁止后周北面沿边州镇入辽境俘掠,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表明郭威试图减轻北部边界民众的负担,但也表明了他拥有自信,认为自己的意志将会被遵从。[205]因为此条诏令未见重申,所以可能已经取得成效,从而加强了郭威作为一名有德行的君主的声望。当辽边界地区的三个州遭受严重的洪灾之时,郭威对进入后周河北境内的流民进行赈济,从而以一种和平的方式增加了自己的人口。当辽帝对可能由同样的自然灾害导致的劫掠不加禁止时,郭威与之相反的做法无疑提高了他的声望。次年,在南方也是如此。南唐大旱,后周允许淮南饥民从后周买米,再次展现了郭威的人文关怀,尽管随后遍布后周东部三分之二地区的洪灾,可能有损郭威贤明君主的形象。[206]

与这些德行相伴随的是郭威病情的加重,结果表明他的病情已经处于晚期。有人建议郭威散财以禳除他的关节炎,他的当务之急是祭祀南郊,并将社稷、太庙神主从洛阳迎至开封。南郊祭祀举行的当夜,他的病情变得非常严重。他用了两周的时间,教导后人对自己的葬礼以及陵墓制度要一切从简,努力确保帝位继承的有序进行,并且安排修建洪水防御工事。[207]在郭威之前,只有李嗣源和石敬瑭获得了足够的声望,加上他们的政权足够稳定,从而让他们能够自然死亡,并有一个正常的帝位继承。郭威此时成功地指定其养子郭荣(之前名柴荣)作为他的继承者,并且在954年正月,对官员职位进行调整,这种调整一般出现在皇帝即位之后,而不是之前。郭威将很多节度使移镇,并且赐予他们中的很多人以王爵,他还重新任命了侍卫亲军的步军与马军都指挥使。他以侄子李重进担任侍卫军都指挥使,但已经能够控制郭威殿前军的郭荣,获得了军事事务的总控制权,并且李重进被命拜见郭荣,以表明君臣之分。同一天,郭威去世,郭荣毫无意外地继承帝位(周世宗,954—959年在位)。[208]

地图9 后周的扩张(959年)

当然,我们必须对史料中郭威崇高的形象保持怀疑。史家明显认可他,并且在最早的史料中能够明显地感觉到一种新秩序的全新开始。郭威至少确实看起来避免了诸如残暴和贪腐之类的个人缺陷,从而让其看起来与同时代人的有所不同。

重回扩张主义(954—958)

郭威之所以能够集中精力塑造自己的高尚形象,是因为他在后周境内拥有压倒性的军事优势。他的继承者郭荣,也有军事经验,多亏如此,因为北汉统治者刘崇得知郭威死讯后联合辽以大军进攻潞州。郭荣继承了其父对侍卫军的私人控制,他领导后周军队于954年三月,在潞州附近的高平经过激烈的战斗取得了一场激动人心的胜利。这是一次关键的胜利,它限制了北汉军队,让其此后只能进行零星的劫掠,并且表明郭荣对天命的占有不仅是靠继承,还有最强大的手段,那就是他自己的军功。在其统治期内,他将军队领导权控制在个人手中,从而扩大了自己的军功。年迈的北汉统治者刘崇,兵败之后被郭荣追杀,几乎由于体力不支而死在撤退路上,并且仅仅能够组织起太原的防御。对太原的围攻促使北汉大片地区以及一位高级指挥官向郭荣投降,但后周军队战线很快便拉得过长,不到两个月之后,就停止了对太原的围攻。[209]

在这个充满变数的军事环境中,府州刺史让府州重新恢复藩镇建制,并自己担任节度使。府州(位于陕西北端)是西北地区的前哨,对后周而言是一块可以由此对北汉展开侧翼进攻的飞地,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最近被取消了藩镇地位。在被占领的北汉地区,郭荣没有像以前的做法一样留任投降的刺史以及县级官员,而是任以自己人,以求尽快整合这一领土。当他撤军之时,他将他所任命的官员一起带走。[210]仅靠拥护已经不能给郭荣的权威带来足够的基础,现在一定要全力以赴,如果他不能够完全控制被占领地区,他将放弃它们而不是对他的最高权威采取折中妥协的态度。

郭荣领导高平之战时曾拒绝接受大臣的建议。他的成功证明他是正确的,并且体现出了侍卫亲军战斗力的缺乏。侍卫亲军此时充斥着累朝相承的羸老之人。几支侍卫亲军在战争中逃遁,包括各个级别将领在内的几十人随后被处斩(包括不久以前任命的步军与马军都指挥使),郭荣代之以殿前军的将领,这些将领已经被郭荣私人领导了一年多时间,并且在高平之战中表现突出。在自己人的控制之下,郭威于954年晚些时候对侍卫军进行了一次早就需要进行的精简,显著削减了侍卫亲军的规模,提高了其战斗力。为了制衡侍卫亲军,郭荣扩大了殿前军的规模,殿前军此时已经主要扮演着后周皇帝侍卫亲军的角色。他选募天下最为骁勇之士充任殿前军,组建了一支精强之师。这些士兵中的很多人是从节度使的军队中挖掘而来,因此在加强了郭荣自己军事力量的同时削弱了节度使的战斗力。此时,郭荣已经垄断性地控制了帝国全部的军事力量,这与40多年前的情况完全不同。这种控制力意味着郭荣不再需要依靠节度使的拥护来维持帝位。加上辽在高平之战中败北,此时对任何节度使,或者即便是节度使间的联盟而言,都明显不可能与郭荣对抗,而且让人印象深刻的是,在其整个统治时期内,没有任何一个后周藩镇起兵叛乱,对抗他的权威。但是将军事力量集中至殿前诸军也表明,郭荣已经改变了保持节度使与殿前诸军力量互相制衡的有效措施。这种新形势让郭荣依赖指挥使们的忠诚,从而让他的地位存在风险。[211]

尽管郭荣首先应该关注军事问题,但他还追随郭威的榜样致力于统治的改善。他惩治大贪官;裁定让真正通过科举考试者及第(不以家族关系为基准);恢复节度使、刺史以及县令的地方防御与监督职责(不是派遣中央任命的官员);并沿黄河修建大量的防御工事(调发了6万役夫)。955年,他试图鼓励流民返回曾经所在的庄田,允许返还的逃户重新占有一部分他们逃亡期间被他人占据的土地与财富。他还谨慎地下令分阶段扩展开封城墙,随后又拓宽并修直了城市的街道。[212]他还试图规范宗教秩序,954年在籍的宗教人员数目为61200。955年5月,他规定只有那些祖父母、父母以及叔伯都已去世的人,才能够出家;禁止苦行修道者自残;要求更为精确地统计僧尼数量;废除了3万多所寺院。如此禁令的目的不是反佛,主要是出于财政方面的考虑。因为铜钱会被拿去销镕铸造佛像,所以这种佛教实践显著缓解了钱币的紧缺问题。同年晚些时候,为了解决铜的供应,郭荣命令除现存寺院的佛像[213]、军器以及朝廷法物之外,所有的“民间”铜器、佛像必须输官,给其值,隐匿5斤以上者判死刑。[214]与石敬瑭同样方式的做法不同的是,郭荣的措施看起来有所成效。与郭威类似,郭荣正成功地重塑中央权威。

所有这些组织与管理活动都是在为首的大臣们的全力配合下执行的,与前朝不同的是,没有迹象表明他们为自己谋求过分的权力。郭荣与他的父亲一样,按照常规的级别提拔官员,但私人关系仍对皇帝的选择具有重要的指引作用;因此,郭荣的枢密使在就职以前便已经是重要的谋臣。郑仁诲是郭威宠任的天雄镇判官,在954年郭荣即位之后,马上被任命为枢密使、同平章事[215]。曾帮助郭威稳固帝位的魏仁浦很快也被任命为枢密使。郑仁诲于955年去世,次年王朴被任命为枢密副使,并在一年后升任枢密使。王朴从951年开始便已在郭荣麾下,他是后周领土扩张蓝图的规划者。郭荣于959年去世前不久,坚持认为魏仁浦应该出任宰相,尽管他未曾中过进士。魏仁浦不同于之前的郭崇韬或者杨邠,但类似于他之前的同僚郑仁诲,他不会仰仗自己的权势,即便当郭荣幼子不久后即位时仍是如此。[216]

955年之后,郭荣越来越关注他的北部边境。当定难节度使塞绝道路不通周使之时,他拒绝放弃具有战略地位的府州,而是提醒定难节度使,他辖区内的经济仰仗后周,从而迫使其就范。他还疏浚了河北地区深州与冀州之间的一条河流,改善其通航能力并且使骑兵更加难以跨越;他在冀州修筑了一座新的城池;再往南,他允许好斗的德州刺史随意讨击劫掠。加强边防的同时,郭荣还开始向长远处规划。据称在“秦州民夷……恢复旧疆”请求的促使下,他命令大臣就领土扩张事宜提出对策。[217]

朱温与李存勖的扩张几乎完全建立在依靠军事实力赢取拥护的基础上,而郭荣作为一个统治者其吸引力则建立在军事与道德的基础上。王朴给郭荣所上的关于如何扩张后周控制力的著名策论,是这一强调道德与军事策略的典型代表。王朴认为,首要任务是通过任命贤良、赏功罚罪、轻徭薄赋等措施恢复“道”。他进一步建议,应该集中兵力,并由易到难罗列了攻取目标:南唐的江北地区、遥远的南方、西部,最后是北汉。[218]王朴建议首先改革内政,然后再讨论向外攻取。这种建议是完全传统并且可行的——一个内部强大的政权更有可能成功地对外扩张。但是郭荣与他的前任们不一样,他具备实施这些扩张计划的条件。他此时已经密切控制了大量强大的军事力量,并且不再需要将主要精力放在其政权的存亡问题之上。郭荣以郭威统和的努力为基础,也以通过控制藩镇资源逐步增强的集权化为基础,这种集权化从50年前的朱温时代开始,并为以后各朝所继承。现任辽帝(穆宗)的无能,大大削弱了辽与北汉联盟带来的威胁,这进一步助长了郭荣的野心。王朴将所有围绕后周领土的政权都列入攻取目标,这显示出在仅仅几年时间之内权力之间的平衡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因为王朴给郭荣构建的扩张蓝图拒绝承认与郭荣并存诸帝的合法性,从而将他们从可以容忍的邻国转变成了不共戴天的仇敌。此时后周政权已经不可能接受他们转而拥护其他对象,这让节度使和刺史失去了公认的、寻求外部援助的方式。

王朴于955年夏天提交了他的策论,与此同时,郭荣出其不意地攻占了最近被后蜀所接管的四个州(包括秦州),尽管在王朴的列表中,后蜀并非最弱的对手。这被看作此后进一步扩张的前奏。后蜀在任命远征军指挥官以前便已丧失了八个城寨,尽管他们迅速与北汉和南唐结成了联盟,但他们并未提供任何实质性的帮助,秦州在秋天陷落。后蜀皇帝在请和过程中不愿放弃自己的特权,自称“皇帝”,但他的书信没有得到答复。该年年底之前,凤州陷落,郭荣为投降的将士发放俸赐,并且减轻百姓负担以赢取他们的支持。这些后蜀将士随郭荣一起攻取淮南。[219]

为了准备征服南唐淮河与长江之间的富庶地区,郭荣沿汴河疏导污泽,直至淮河以及南唐边界。然而,南唐却没有束手就擒。955年年末,后周军队在宰相李谷的率领下渡过淮河,围攻淮河南岸的寿州。郭荣寻求与吴越国王联盟,并随后在956年年初御驾亲征,亲自指挥围攻寿州。寿州久攻不下,李谷担忧南唐援军将会切断他的退路,在郭荣的反对命令到来之前,便解除了寿州之围。后周皇帝派侍卫亲军都指挥使李重进重新围攻寿州,并以之取代李谷担任都招讨使。郭荣试图通过“存抚”刚刚返回土地的农民来扭转局面,鼓励他们各安其业,并希望赢取他们的支持。对寿州进行重新围困之时,攻打长江与淮河沿岸南唐水军与城镇的后周军队也取得胜利,这迫使南唐统治者李璟两次求和。第一次,他提出每年向郭荣贡输货财,以兄事之(如此便拥有几乎平等的地位),但随后李璟放弃皇帝称号,向后周称臣。[220]

如同辽帝耶律德光一样,郭荣坚持进行完全的征服,在956年3月,后周军队已经通过征战控制了淮河与长江之间的大部分州,但不包括淮河沿线加强防御的那些边界军镇。在吴越军队的帮助下,郭荣对南唐都城金陵形成了钳形攻势;与此同时,后周军队对位于淮河沿线、寿州以西的黄州发动了一次大规模进攻。李璟遣使,对他在接受后周之命过程中表现出的怠慢向郭荣致歉,他向郭荣献上六州之地,并岁输金帛,以此换取继续称帝以及后周的罢军。但郭荣只想尽占江北之地。有人试图劝说南唐统治者接受这些条件,但被朝中的反对势力阻止,一位勇敢的南唐宗王领导的一次反攻让郭荣及其将领短暂地有了撤军的考虑;但是4月后周军队在六合之战中摧毁了南唐的精锐部队,六合就在长江之北且位于南唐京城附近。被攻占地区的百姓最开始欢迎后周的统治,他们抱怨李璟的征敛,尤其是淮南地区的营田制度,可能是因为知道郭威在其境内已经取消了营田制度。李璟在956年聪明地效法之。因此,当后周将士的俘掠让很多被攻占地区不再抱有幻想之时,强烈的抵制便无法避免。当年夏天,一支自发组织的“白甲军”让很多后周所得之地重新回到南唐手中。[221]

957年,南唐倾尽全力去解除淮河上的寿州之围。未占领寿州,郭荣便无法确保能够继续向南进攻。因而,南唐仍有一线希望,可能恢复对淮河流域的控制。957年年初,南唐将士列成互相关联的十余军寨,并且修建甬道,运粮供应寿州,希望让寿州守将与南唐其他军队之间保持联系。然而,郭荣已经开始创建水军,在开封附近修造数百艘战舰,并且以南唐投降的水兵训练后周水军。郭荣此时命令这些水军顺淮河的一条支流而下,从开封直趋寿州。957年3月,他们切断了南唐的供应链,并且迫使其主将率万余人投降。寿州继续抵抗,但郭荣从水陆两方面扫平了淮河流域下游地区,摧毁了南唐的援军。后周军队则构建了自己的供应与援军通道。即使所有的援助都已无望,寿州主将的僚属也只能在其病入膏肓之后才能投降。郭荣对他的坚定不移表示认可,赏赐并善待之。[222]

在这两次战争期间,郭荣集中精力巩固自己的地位。956年,他委任官吏管理新征服的地区,当年以及次年,他专注于诸如以下的国家事务:实行新历法;重新制造祭祀礼器;尊礼一位高级官员;拒绝从自己的诸位幼子中选立皇储,因为有更合适的成年宗室,试图以此避免一个动荡的摄政期。其他的统治措施包括诏令租税只能在六月、十月征收,不能提前,以便百姓有时间完成收获与纺织。攻克寿州之后,郭荣大赦寿州百姓并打开州仓赈济饥民。他重组南唐降卒为怀德军,并且奖赏淮南之战中作战勇敢的指挥官赵匡胤,任命他为节度使。郭荣在京城周边的水道上花费了更多心思,并且下令编纂《大周刑统》,训释律令条文。他收到一系列议题包括礼乐制定到远征后勤供应等在内的疏奏,以此精心塑造自己是一位具有德行的君主的形象。他还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经学优深可为师法、详闲吏理达于教化”等制科举人。[223]

军事上的胜利总是可以加强德行的炫耀。957年年底,郭荣率水陆大军进攻濠州。濠州位于淮河之上、寿州以东。濠州守将看重对自己忠诚的看法,直到向南唐朝廷奏请之后才向郭荣正式投降。寿州守将已经拒绝接受后周的任何任命,然而濠州守将愿意接受后周官职。[224]接受后周将士剽掠淮南带来的教训,郭荣在攻克泗州(濠州以东)后推行了严厉的军纪。然而,他最重要的胜利来自水军。楚州是位于海岸线以里的最后一座城池,郭荣沿淮河及其两岸向下游的楚州发动了一次大规模攻势,南唐的所有水军或被摧毁或被俘获。再往南,南唐轻易地放弃了长江上的扬州。郭荣想将他的水军从淮河转移至长江,但是南唐仍然控制着楚州附近沟通两条水系的运河。郭荣便开凿了一条新的水道绕过封锁。这一神迹让长江之上的南唐水军大为震惊,郭荣则在长江及其沿岸取得了多次胜利。楚州的南唐守将徒劳无益地战斗至死。当两条水系都实际上被后周战舰控制后,南唐皇室诸位的皇子陷入互相指责与彼此图谋之中。为了让后周停止进军,李璟做出了最后的努力,他提出如果郭荣同意以长江为界并且停止战争,他会把淮南十四州中的最后四个献给郭荣。李璟还提出将退位传子。这次,郭荣同意了。在最终协议中,李璟没有退位,但是改称“国主”,行用后周正朔,并且放弃了可以显示天子地位的外在标志。[225]

在南唐将败之前,南汉政权的统治者已经向郭荣入贡(之前从未承认中原政权的正统),并且悲痛地准备抵抗攻击。吴越采取了谨慎的外交策略,因为助军后周,与独立的荆南节度使一起得到赏赐。[226]至于南唐自身,虽然正式臣属于后周,但却得到了应有的尊重,并在开封设置了一个特殊官署作为南唐的外交代理机构。这种机构类似于后来拥有特别重要的外交权力处理对外关系的机构。这也显示出与南唐之间关系的本质与意义。一次使节间展开了关于哪些南唐大臣应该为失利负责的争论,这看上去已经为后周与南唐间的关系定下了某些特性基调。随后,郭荣拒绝李璟继续做臣属,并允许他修复守备。[227]

淮南之战被证明是统一过程中历时最长、最为重要的一次战役,他让郭荣在领土扩张过程中,遇到了不亚于朱温与李存勖扩张时遇到的困难。[228]后周最大的收益是经济上的,一开始是战争过程中掠夺的大量物资,然后是来自残存的南唐政权每年提供的大量贡物,一年所献银、绢、钱、茶、谷共百万左右。淮南的盐田本来在南唐成为南方最富庶的地方政权中做出了重要贡献,此时则大大加强了后周继续征服的经济基础。更为重要的仍然是,高产的土地以及密集的人口——十四州共在籍226574户——提供了一个粮食产地以及水路设施。后周人口可能增长了30%之多。郭荣继续通过疏浚与修复重开通往开封的主要运河系统,以便粮食可以从南方漕运而来。与此同时,后周水军在长江之上巡警,而且淮南盐田的食盐生产依赖于后周,这些时刻提醒着南唐的附属地位与脆弱。[229]

胜利返回开封之后,郭荣颁行编纂完成的法典,并鼓励学习礼乐,以此继续塑造其象征的合法性。[230]实际事务方面,郭荣尤其关注农业生产,他尽力表明自己是农业生产的保障者。他最重要的土地政策是试图均定田租。他遍赐天下《均田图》,并且任命43人为使分赴诸州执行此计划,其目的是将土地均分给无地的流民,从而使其定居,促进经济繁荣,提高租税收入。此措施需要进行一次土地清查。清查工作在几个月后完成,大大提高了在籍的土地数量。虽然其中部分土地由于受到税额突然提高之人的抵制而被免除租税,但国家收入肯定仍然有大量的增加。我们只有开封的数字,其在籍土地从12000顷增加至42000顷(大约相当于从168000英亩增加至588000英亩),其中有4000顷被放免。[231]其他的经济措施包括规范俸禄支取方式以及进一步改善京城周边的渠道。后一项措施便利了粮食运输,使京城地区的田税收入增长了三倍,并且使朝廷能够更从容地赈济淮南的饥荒。郭荣此时称百姓为子,提供赈济也给了他另一个机会,证明自己意识到对百姓所应负有的责任。[232]

后周北进(958—959)

郭荣此时在考虑他下一步的扩张目标。他派遣一支军队远征西南,但被拥有地形与后勤优势的后蜀军队歼灭。之后,郭荣瞄准了北方的十六州,[233]这既是一块郭荣想得到的地区,也是一个扰乱辽对北汉提供支持的办法。北汉的刘崇已于955年去世,继承者刘承钧(汉孝和帝,955—968年在位)的军队在郭荣平定淮南之时便已到达过潞州城下。为了进行报复,后周首先于953年夏天由一位节度使攻占了束城,然后迅速攻取了北汉的六个堡寨与一座城池。河北南部的沧州节度使已经改善了向北通往契丹境内瀛洲、莫州的水道。利用这些新连通的水道,在没有骚扰河北百姓的情况下,郭荣便率领水陆军队直驱边境。辽的益津关投降,随着水路渐趋变窄,郭荣舍弃舟船,并攻占了瓦桥关以及淤口关,擒获辽瀛洲、莫州以及易州的刺史。郭荣在不到三周的时间内,兵不血刃,便占领了辽南京(之前的幽州)行政区域内的南部地区,但他却因生病而撤军了。如同往常一样,在被占领地区进行行政整合,增强防御,并派兵驻守。后周将领继续侵夺辽朝盟友北汉的地盘,几乎不遇抵抗便攻占了城池以及堡寨,并且在当年秋天,南唐福建泉州的清源节度使主动臣服于郭荣。[234]

郭荣的吸引力很大一部分来自扩张计划本身。战事的胜利是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扩张政策的结果也有助于让更多的人相信,支持郭荣以及后周政权对他们有利。战争已经几乎是五代时期的一种常态,但直到此时,战斗主要发生在中原政权境内而非以外地区:朱温征服河南,他与李克用、李存勖的战争;辽的征服;当然还有无数或成功或失败的叛乱。与此相反,尽管郭荣的军队给周边政权带来了普遍的恐慌,而这些政权已经处于和平与繁荣的重要时期,但郭荣的战役并没有让他自己的百姓遭受毁灭,而且在让郭荣及其中央统治获利的同时,甚至让后周社会的很多阶层受益。后周境内战争的消失让百姓能够从持续的经济恢复中得到好处。诸如疏浚水渠等政策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改善则进一步促进了经济的恢复。尽管郭荣的目标可能在于改善军情沟通,但商业也从中受益。郭荣的军事胜利依靠其军队力量,持续的战事胜利让这些军队及其指挥官无暇他顾并得到优渥的赏赐。这让他们高兴的同时,大大降低了其对郭荣自身可能带来的威胁。郭荣的军事力量可能也让节度使与刺史相信对抗其权威将不会得到任何好处,而且后周周边政权变成了难以和解的对手,意味着不会有任何地方对潜在的叛乱提供外部援助。明显的外敌出现的这种变化让郭荣的臣民——包括节度使在内——站在了同一条战线上,而且由于禁军此时能够提供可靠的防御对抗外部威胁,所以大部分节度使愿意接受臣属地位,以此换取自己的安全。为了增强这种交易带来的优势,郭荣保留了这些节度使的全部特权,并有意识地对其表示信任。[235]他没有试图将自己的权威施加到少有的几个仍实际上保持自治的节度使身上,尤其是西北地区的定难节度使。郭荣的扩张计划很明显有助于赢取国内潜在挑战者的支持,他们的支持随后会加入他的扩张行动当中,从而形成一个循环,提高了其作为一名有德行的君主的吸引力。

郭荣已经将后周帝国的属州数量从96个扩大至118个,但是在39岁时他就处于弥留之际了。尽管他之前曾拒绝以幼子作为接班人,但他在人生最后仅有的几周时间里,为他七岁的儿子郭宗训(周恭帝,959年在位)选任顾命大臣。郭宗训在959年6月即皇帝位。尽管郭荣的威望比之前任何一位五代时期的君主都要崇高得多,但他带来的反响并不足以让一个幼孩坐稳帝位。其年秋天,南唐为了解决钱币短缺问题开始自己铸钱,并且决定在比金陵更具战略地位的洪州(今江西南昌)修建新都。这些举动可能是在试探后周辅政期间的决心,但是对后周而言更危险的是南唐与辽之间可能出现的联盟。然而,后周利用诡计破坏了这个联盟。当一个辽朝使团到达南唐境内时,一位后周在淮南的团练使贿赂一些南唐官员刺杀了为首的使臣。这个使臣是辽的一位宗室成员,这导致辽帝与南唐断绝往来,让南唐失去了一位非常需要的盟友。[236]

对后周政权最后的考验出现在6个月后。960年春节期间,镇州与定州奏报北汉与辽发动入侵。据说已经长期跟随赵匡胤的殿前军,由于君主年幼而拒绝与辽作战。表面上看起来,是将士要求赵匡胤掌权并登基称帝。如同郭威以及后周的建立一样,辽的一次进攻提供了推翻在位皇室的借口,而且取代者再一次不顾来自北方的危险而进军京城,并登基称帝(宋太祖,960—976年在位)。只有两位后周的节度使表示反对:曾经帮助郭威取得帝位的昭义节度使李筠,以及郭威之甥淮南节度使李重进。由于两人未能集中力量结成同盟,所以忠诚且强大的宋殿前军轻松地将其平定了。李重进向南唐求助,但被拒绝;李筠没有急于向北汉求援,而且当他向北汉求援时明确要求不要把辽军牵扯进来。[237]李筠有自己称帝的野心,而且不想成为第二个石敬瑭,臣属于另一个政权。但是缺乏只有外部政权才能够提供的援助,一个区域性的叛乱几乎没有成功的机会。

赵匡胤及其弟弟赵光义(宋太宗,976—997年在位)继续后周开始的扩张,直至979年北汉最终被打败投降。兄弟二人都具备人君应有的魅力,他们集政治智慧与军事领导能力于一身,慷慨大方,信任他人,要求自身及其追随者遵守礼仪规范,并努力获得普通民众的认可。宋朝的创建者之所以信赖他们的追随者能够保持忠诚,部分原因是这些追随者缺乏形成挑战所需的独立资源,而且重要的是,服务于宋是朝中、藩镇官员以及所有社会阶层所能做出的最佳选择。潜在的挑战者此时是被拉拢,而非被打压的对象。早在半个世纪以前,选择余地就已经变窄,部分是由于有意识的推动,部分是由于在高压环境下必须迅速做出选择所产生的不可预知的影响。这种高压环境以及受限的选择本身就是安禄山叛乱导致的长期不稳定所带来的遗产。

(翻译:李永)


[1]关于这些事件的最好介绍参见崔瑞德主编的《剑桥中国史,第3卷:隋唐(589—906)》(剑桥:剑桥大学出版社,1979;中文版:《剑桥中国隋唐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0)最后四章及其引用的参考文献。

[2]这些朝代的开创者都沿用一个前朝的名字,以此将自己朝代的世系、区域、成就与前朝发生关联。尽管这些政权通常都没有在自己的朝代名称前使用诸如后、北、南之类的前缀,但这是一种区分不同朝代的史学惯例。

[3]以下论述参见葛德威《中古中国的战争,300—900》 (伦敦:罗德里奇,2002),第211、229—231、243页;查尔斯·彼得森《安禄山叛乱后河朔藩镇的自治》(学位论文,华盛顿大学,1966年);王赓武《五代时期北方中国的权力结构》(吉隆坡,1963);卫文熙:《宋朝的建立(950—1000):军政体制的综合变化》(学位论文,普林斯顿大学,1976),尤其是该论文的第265—271页。日本学者是此领域的研究先驱,尤其是日野开三郎的“四部曲”:《唐代藩镇的跋扈和镇将(1)》,《东洋学报》第26卷第4期,1939,第1—37页;《唐代藩镇的跋扈和镇将(2)》,《东洋学报》第27卷第1期,1939,第1—62页;《唐代藩镇的跋扈与镇将(3)》,《东洋学报》第27卷第2期,1940,第1—60页;《唐代藩镇的跋扈和镇将(4)》,《东洋学报》第27卷第3期,1940,第1—40页。关于五代,可参见日野开三郎《五代镇将考》,《东洋学报》第25卷,1938,第54—85页;周藤吉之《五代节度使的支配体制》,《史学杂志》第61卷,1952,第289—329、521—539页。还可参见韩国磐《唐末五代的藩镇割据》(初刊《历史教学》1958年第8期),《隋唐五代史论集》,北京, 1979,第308—320页;欧阳修撰,戴仁柱译《五代史记》,纽约,2004。

[4]由于唐代最后20年以及五代初年事件的不稳定性,这些地区继承了混乱的地方政府以及机构名称。唐初,中央政府直接指挥州(唐玄宗时曾短暂改称“郡”)。安禄山叛乱之后,道成为更高一级的权力机构。这些更大的行政单位由若干相邻的州组成,其最高长官在北方大部分地区称为节度使,在南方大部分地区称为观察使。这些藩镇在自治程度与军事力量方面有很大差异。对此的总结研究参见崔瑞德《唐代藩镇自治的不同模式》,约翰·佩里(John Curtis Perry)、巴德维尔·史密斯(Bardwell L.Smith)主编:《唐代社会论集:社会、政治与经济力量的互动》(莱顿:博睿,1976),第90—109页。随着节度使军事力量的增长,中央政府的控制力日渐式微,藩镇变得愈加自治,至9世纪90年代,节度使成为他们辖区内实际上的统治者。

[5]目前尚未有人用任何一种欧洲语言对五代进行整体研究。王赓武《五代时期北方中国的权力结构》以及卫文熙《宋朝的建立(950—1000):军政体制的综合变化》主要关注制度以及权力重心的演变,而龙沛《战争与北宋的建立》(学位论文,宾夕法尼亚大学,1996)强调军事课题以及与辽的关系。王赓武研究至947年,卫文熙与龙沛则继续往后探讨。中文研究成果可参见吕思勉《隋唐五代史》(1959,上海,1984);以及陶懋炳《五代史略》(北京,1985)。所有藩镇的年代学研究参见栗原益男《五代宋初藩镇年表》(东京,1988)。五代帝王之间15次政权转移的类型研究参见张其凡《五代政权递嬗之考察——兼评周世宗的整军》,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1985年第1期,第22—30页。关于此时段更宏观的背景研究,参见郝若贝(Robert M. Hartwell)《750—1550年期间中国的人口、政治和社会变迁》,《哈佛亚洲研究学报》1982年第42卷第2期,第365—442页。关于晚唐、五代以及宋这一时段的历史编纂是复杂的。断代史本身折射出朝代历史记载方式及其管控的变化。在这段时期内,断代史由“书”改称“史”。不同版本的重要的朝代历史记载被编纂出来,尤其是分别成书于945年、974年的《旧唐书》与《旧五代史》。宋代,欧阳修分别于1060年、1073年完成了《新唐书》《五代史记》(即《新五代史》),并取代了《旧唐书》《旧五代史》成为权威的断代史。在欧阳修的版本变得重要以后,《旧五代史》便较少为人所关注。1206年,《旧五代史》被剔除出正史行列,似乎到15世纪中叶时,便已不行于世。300年后,也就是公元1775年,邵晋涵(1743—1796)与其他的清朝学者从《永乐大典》以及其他史料中重新辑录出该书。尽管他们的辑录无法恢复《旧五代史》的全貌,尽管邵晋涵必须在敏感的环境下工作,因为当朝的清统治者会将本朝历史与《五代史记》中涉及的契丹统治者联系起来,但该书仍比《五代史记》保存了更完整、更准确的五代文献。关于这些史书的条目可参见吴德明编《宋代书录》 (香港, 1978),第61—63页;以及王赓武《〈旧五代史〉 与五代时期的历史书写》,《泰东》第6卷第1号,1958,第1—22页。

[6]这种研究路径最明显的例子参见艾伯华《征服者与统治者:中国中世纪的社会力量》(第二版)(莱顿,1965)。

[7]参见史怀梅《忠贞不贰?——辽代的越境之举》(火奴鲁鲁,2007)。

[8]列表与绘图参见罗伯特·萨默斯(Robert Somers)《唐朝之灭亡》,崔瑞德主编:《剑桥中国史,卷3:隋唐(589—906),上卷》(剑桥,1979),第764—765页。接下来的总结主要借鉴了萨默斯所撰章节的内容,以及王赓武《五代时期北方中国的权力结构》第2—3章,第7—84页。主要的史料来自刘昫等《旧唐书》卷19下—卷20下(北京,1975),第689—814页;薛居正等《旧五代史》卷1—卷2(北京,1976),第1—43页;卷25—卷26,第331—364页;以及司马光《资治通鉴》卷255—卷260(北京,1956),第8287—8482页。

[9]参见《旧五代史》卷132,第1737—1740页。

[10]所有这些任命中的最后一项在908年被披露出来。参见《资治通鉴》卷266,第8696页。

[11]参见《旧唐书》卷200下,第5395—5399页。

[12]参见《旧五代史》卷134,第1779—1782页;《旧五代史》卷136,第1815—1819页;以及本书的下一章。

[13]参见《旧五代史》卷135,第1799—1803、1806页。关于独立的卢龙镇的历史,参见松井秀一《卢龙镇考》,《史学杂志》第68编,1959,第1397—1432页。关于河朔地区的独立藩镇,参见查尔斯·彼得森《安禄山叛乱后河朔藩镇的自治》。关于劫掠关系,参见史怀梅《五代时期的劫掠与边疆社会》,韦栋、狄宇宙主编《中国历史上的政治边疆、族群边界以及人文地理》(伦敦,2005),第160—191页。

[14]参见《旧唐书》卷182,第4699—4701页;《旧五代史》卷54,第725—731页。包含两个同等重要州的藩镇,比如易州与定州或者魏州与博州,用连接号连接两个州(比如易—定、魏—博)来指示该地区。

[15]关于魏博地区职业军队的完整历史,参见毛汉光《唐末五代政治社会之研究——魏博二百年史论》,《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50本第2分,1979年,第301—360页。后梁之前的历史,亦可参见堀敏一《魏博天雄军的历史——唐五代武人势力的形态之一》,《历史教育》,第6卷第6号,1958,第65—72页。

[16]在宋代以及更晚的历史书写者眼中,“拥护”与“忠诚”有所不同,它强调永远支持某个将领。尤锐:《朋友还是敌人:前帝制时代中国君相观念以及忠诚概念的演变》(《华裔学志》第50卷,2002,第35—74页)一文对五代时期的情况也有借鉴意义。关于“拥护”这一主题,斯科特·阿什利、鲍勃·摩尔、尤锐以及杜希德的讨论,让笔者获益匪浅。研究欧洲中世纪早期的史学家们对与“拥护”相关的主题多有关注,但尚未有全面的探讨。较早的研究参见戴维斯《斯蒂芬国王(1135—1154)》(伦敦,1967);海因里希·费希特劳撰,帕特里克·格里译《生活在十世纪:精神状态与社会秩序》(芝加哥,1991);卡尔·李泽《中世纪早期的社会规则与冲突》(牛津,1979);以及埃莉诺·赛尔《掠夺性王权与诺曼人权力的创建》(伯克利,加利福尼亚州,1988)。

[17]傅飞岚曾讨论这种对权威进行挑战的一次回应,参见傅飞岚《一次被遗忘的唐室中兴:黄巢之后的道教教规》,《泰东》第3辑第7卷第1号,1994,第107—153页。

[18]以下段落内容参考了王赓武《五代时期北方中国的权力结构》第2—3章,第7—84页;以及萨默斯《唐王朝的灭亡》,崔瑞德主编:《剑桥中国史,卷3:隋唐(589—906),上卷》(剑桥,1979),第777—784页。晚唐时期历史事件的基本原始史料参见《旧唐书》卷20上—卷20下,第752—812页;《旧五代史》卷1—卷2,第15—42页;《资治通鉴》卷260—卷265,第8462—8665页。

[19]李克用自己的本纪中说他的都指挥使曾被允许通过魏博,但在他的军队侵犯魏博的刍牧者之后,这种关系便破裂了。参见《旧五代史》卷26,第353—354页。

[20]参见《旧五代史》卷15,第203—206页。

[21]参见《新唐书》卷223下,(北京,1975),第6355—6358页。关于宦官及其掌握的权力如何为朝廷以及藩镇所反感的相关讨论,参见萨默斯《唐王朝的灭亡》,第766—780页;王赓武《五代时期北方中国的权力结构》,第9—10、13页。

[22]参见《旧五代史》卷14,第187—192页。

[23]参见《资治通鉴》卷262,第8549—8550页。李克用给朱温的书信再现于《旧五代史》卷60,第802—804页。

[24]关于此举的意义,参见王赓武《五代时期北方中国的权力结构》,第87页。

[25]参见《旧五代史》卷18,第251—253页。贵族以及士族官员的数量经过881—882、886—887年的大规模杀戮,已经大为减少。参见王赓武《五代时期北方中国的权力结构》,第98页。

[26]当两个州的罗马字母拼法相同时,文中以及地图4—地图9中会以数字的形式加以区分,比如郓(yün,在今山东省)以及云(yün2,在今山西省)。

[27]参见王赓武《五代时期北方中国的权力结构》,第64—67页;《资治通鉴》卷266,第8687页。关于朱珍,参见《旧五代史》卷1,第7、9页;卷19,第259—261页;《资治通鉴》卷257,第8365页,卷258,第8389页。关于五代时期节度使的牙军,参见周藤吉之《关于五代节度使牙军的一个考察——和部曲的关系》,《东洋文化研究所纪要》第2期,1951年,第3—72页。对朱温军队的专门研究,参见堀敏一《朱全忠的厅子都》,和田博士古稀记念东洋史论丛编辑委员会《和田博士古稀记念东洋史论丛:昭和三十五年11月》 (东京, 1961),第819—831页。关于五代时期禁军的发展,参见张其凡《五代禁军初探》 [广州(译者按:原书为Hang-chou), 1993]。

[28]关于五代时期的养子,参见栗原益男《唐五代义父子结合的性质》,《史学杂志》第62卷第6期,1953,第1—30页,以及氏著《唐末五代义父子结合者的姓名与年龄》,《东洋学报》第38卷第4期,1956,第61—88页。

[29]关于朱温最早追随者的列表参见王赓武《五代时期北方中国的权力结构》,第50、58页(周藤吉之对其进行了细致的考察,参见氏著《关于五代节度使牙军的一个考察——和部曲的关系》,第13—19页);对天平军节度使朱瑄的讨论参见同书第60页。朱瑄的传记参见《旧唐书》卷182,第4717—4718页,以及《旧五代史》卷13,第169—171页。

[30]参见王赓武《五代时期北方中国的权力结构》,第79页;《资治通鉴》卷264,第8626页。杨崇本的传记参见《旧五代史》卷13,第181—182页。关于人质,参见杨联陞《中国历史上的人质》,《中国制度史研究》(剑桥,1961),第43—57页。

[31]译者按:原书作荆南(Ching-nan)节度使。

[32]参见《旧五代史》卷2,第37—38页;《资治通鉴》卷265,第8643—8650页。

[33]参见《旧五代史》卷2《梁书·太祖纪二》,第38—39页;《资治通鉴》卷265,第8648—8653页。蒋玄晖的传记参见《新唐书》卷223下,第6360—6361页。柳璨的传记参见《旧唐书》卷179,第4669—4671页。关于九锡,可以对照唐王朝建立时的礼仪,参见魏侯玮《玉帛之奠:唐王朝正统化中的仪礼与象征》(纽黑文,1985),第34、91—101页。

[34]参见王赓武《五代时期北方中国的权力结构》,第83—84页。《旧五代史》卷2—卷3,第39—45页;卷26《唐书·武皇纪下》,第360页;《资治通鉴》卷265—卷266,第8656—8669页。丁会的传记参见《旧五代史》卷59,第789—790页。关于魏博在此事件中的重要性,参见毛汉光《唐末五代政治社会之研究——魏博二百年史论》,第320—321页。

[35]参见《旧五代史》卷3,第46—53页;《资治通鉴》卷266,第8672—8680页。

[36]军事征服对于登基的重要性,参见魏侯玮《玉帛之奠:唐王朝正统化中的仪礼与象征》,第80—82、96—97页。

[37]《资治通鉴》卷266,第8673页。

[38]参见姚瀛艇《论唐宋之际的天命与反天命思想》,邓广铭、郦家驹主编《宋史研究论文集》(郑州,1984),第370—384页。

[39]参见《旧五代史》卷3,第55—56页。

[40]参见《资治通鉴》卷266,第8675、8685页;《旧五代史》卷26,第360页。

[41]参见本书第二章的相关讨论。

[42]参见《资治通鉴》卷266—卷267,第8681—8709页;《旧五代史》卷3—卷4,第362—370页。李克宁与李嗣昭的传记分别参见《旧五代史》卷50,第685—687页;卷52,第701—706页。

[43]参见《资治通鉴》卷267,第8721、8725—8726页;《旧五代史》卷5,第84—86页。李仁福的传记参见《旧五代史》卷132,第1746—1747页。

[44]参见《资治通鉴》卷266,第8674页;《资治通鉴》卷267,第8704页。

[45]参见《资治通鉴》卷267,第8714—8717页。

[46]参见《资治通鉴》卷266,第8671—8672、8683—8687页;《资治通鉴》卷267,第8706—8716、8720页;《旧五代史》卷4,第59、62、70—71页;《旧五代史》卷5,第81页;《辽史》卷1(北京,1974),第3—4页。

[47]王赓武:《五代时期北方中国的权力结构》一书第124页,列举了12个忠诚的节度使以及5个具有潜在或实际威胁的节度使,这个数目未将朱梁宗室计算在内。

[48]参见王赓武《五代时期北方中国的权力结构》,第130—133、123—124页。

[49]译者按:当为907年。

[50]敬翔的传记,参见《旧五代史》卷18,第246—250页。关于敬翔之妻的影响,参见王赓武《五代时期北方中国的权力结构》,第90页,注10。《资治通鉴》卷266,第8674页,描述了枢密院的职责,另外还有大量的二手文献对此有所涉及,这些文献还对此机构的起源与权力进行了有益的讨论。参见卫文熙《宋朝的建立(950—1000):军政体制的综合变化》,第212—221页;佐伯富《五代的枢密使》,《史窗》第46号,1989年,第1—19页;苏基朗《五代的枢密院》,《食货月刊》第10卷第1—2期,1980年,第3—19页;杜文玉《论五代枢密使》,《中国史研究》1988年第1期,第63—73页。

[51]参见王赓武《五代时期北方中国的权力结构》,第89—96页(该书第101页还将武人政治与内臣政治做了重要的区分);卫文熙《宋朝的建立(950—1000):军政体制的综合变化》,第220—224页。详细的全面的研究,参见周藤吉之《关于五代节度使牙军的一个考察——和部曲的关系》。关于内诸司使及其在军队中重要作用,参见赵雨乐《唐宋变革期军政制度史研究(一)——三班官制之演变》(台北,1993)。

[52]王赓武:《五代时期北方中国的权力结构》,第96—97页。

[53]谷霁光:《范论唐末五代的私兵和亲军、义儿》,《历史研究》1984年第2期,第26—27页。

[54]关于行政能力,参见王赓武《五代时期北方中国的权力结构》,第120页;关于俸禄,参见《资治通鉴》卷267,第8707页。

[55]参见王赓武《五代时期北方中国的权力结构》,第73—75页;《旧五代史》卷14,第188—191页。

[56]参见王赓武《〈旧五代史〉 与五代时期的历史书写》,第1—22页。

[57]参见《资治通鉴》卷267,第8730页;《资治通鉴》卷272,第8908页;《旧五代史》卷4,第67页。从这一时期的社会影响来看,至少部分应该归咎于朱温,有多种文字的文献对此进行过讨论。姜士彬对此有很好地介绍,参见氏著《世家大族的没落:唐末宋初的赵郡李氏》,《哈佛大学亚洲研究》第37卷第1期,1977年,第5—102页。

[58]参见《资治通鉴》卷266,第8696—8697页。亦可参见臧嵘《论五代初期的汴晋争衡》《史学月刊》1984年第3期,第34—40页。该文认为此次胜利从901—902年即已开始奠定基础。

[59]参见王赓武《五代时期北方中国的权力结构》,第135页;栗原益男《唐末五代义父子结合者的姓名与年龄》,第75—76页;氏著《唐五代义父子结合的性质》,第4页;《新五代史》卷36 [译者按:原书作24](北京,1974),第385—396页;《资治通鉴》卷266,胡三省注云:李克用有义儿百余人,第8690页。

[60]参见《资治通鉴》卷266,第8696页。

[61]参见《旧五代史》卷26,第357页;卷54,第727—728页;《资治通鉴》卷262,第8534页。

[62]参见《资治通鉴》卷267,第8728—8729页;《旧五代史》卷6,第92页;卷27,第371页。

[63]参见《资治通鉴》卷267,第8734—8739页;《旧五代史》卷27,第372—375页;卷135,第1803—1804页。还可参见胡三省在《资治通鉴》中的注,表明李存勖在与刘守光的斗争中握有主动权。

[64]参见《资治通鉴》卷268,第8742—8745页;《旧五代史》卷27,第375—376页;卷135,第1804—1805页。

[65]参见《资治通鉴》卷268,第8749—8751页;《旧五代史》卷28,第379—380页;《辽史》卷1,第5页。

[66]《资治通鉴》卷268,第8752—8753页。

[67]参见《资治通鉴》卷268,第8753—8754页;《旧五代史》卷28,第380页。

[68]参见《资治通鉴》卷268及卷269,第8747—8781页;《旧五代史》卷8,第118页;卷28,第380—384页;卷56,第752—753页;卷135,第1805—1806页;《辽史》卷1,第6页。

[69]参见《资治通鉴》卷268,第8755—8760页。朱友珪未获庙号,也无本纪。关于他现存的内容极少的传记,参见《旧五代史》卷12,第165页。张其凡强调朱友珪领导的军队大部分由后梁的禁军组成。参见张其凡《五代政权递嬗之考察——兼评周世宗的整军》,第25页。

[70]参见《资治通鉴》卷268,第8761—8768页(此处记载朱友珪系自杀);《旧五代史》卷8,第113—115页(此处记载朱友珪系被杀);卷22,第297页;卷59,第797—798页;卷63,第845—846页。

[71]参见《资治通鉴》卷268—卷269,第8764、8772—8784页;《旧五代史》卷8,第116—119页。

[72]参见《资治通鉴》卷269,第8786—8790页;《旧五代史》卷8,第120—122页;卷21,第293—294页;卷22,第297—298页;卷28,第384—385页;毛汉光《唐末五代政治社会之研究——魏博二百年史论》,第330—334页。

[73]参见王赓武《〈旧五代史〉 与五代时期的历史书写》,第8—10页。

[74]参见《资治通鉴》卷269,第8789—8806页;《旧五代史》卷8,第123—127页;卷23,第310—312页;卷28,第385—389页;《新五代史》卷33,第356—357页。

[75]关于这些劫掠的影响,参见史怀梅《五代时期的劫掠与边疆社会》。

[76]译者按:《资治通鉴》记载:李存勖“以叔父事阿保机,以叔母事述律后”,而不是作者理解的将叔父、叔母送至辽廷为人质。

[77]参见《辽史》卷1,第10—11页;《资治通鉴》卷269,第8808—8810页。契丹政权在不同时期使用不同的国号。出于方便起见,后文提及时,将统一使用“辽”。

[78]参见《资治通鉴》卷269—卷270,第8811—8819页;《旧五代史》卷28,第389—390页;卷56,第753—754页;卷137,第1828—1829页;《辽史》卷1,第11—12页。

[79]参见《资治通鉴》卷269,第8803、8807—8808页;卷270,第8821—8824、8830—8849页;卷271,第8850—8858页。《旧五代史》卷9,第135—139页;卷10,第143—144页;卷13,第183页;卷28—卷29,第391—397页;卷56,第756—757页;卷63,第846—847页。

[80]参见《资治通鉴》卷271,第8859—8875页。 《旧五代史》卷10,第146页;卷29,第397—400页;卷52,第705—707页;卷54,第730页;卷54,第731—732页;卷62,第831页;卷137,第1829—1830页。《辽史》卷2,第17页。

[81]参见《资治通鉴》卷271,第8876—8877页。 《旧五代史》卷10,第149页;卷29,第401—402页;卷62,第831页。

[82]参见《资治通鉴》卷268,第8777页;卷269,第8782页。

[83]参见《资治通鉴》卷271,第8862页。《旧五代史》卷72,第952—953页。

[84]参见《资治通鉴》卷272,第8879—8880页。《旧五代史》卷29,第402页;卷133,第1768页。

[85]参见《资治通鉴》卷272,第8880—8883页。《旧五代史》卷29,第402—404页;卷52,第707—708页。

[86]参见《资治通鉴》卷272,第8884—8900页。《旧五代史》卷10,第150—152页;卷21,第291—293页;卷29—卷30,第404—412页;卷73,第963页。

[87]参见《资治通鉴》卷272,第8901—8910页;卷273,第8917—8919页。《旧五代史》卷132,第1740—1743页;卷133,第1751—1752页。高季兴入朝之时改名。

[88]尽管朱温命令将唐律全部销毁,但某州的敕库中保留了唐律的旧本,唐律在此基础上得以复原。参见《资治通鉴》卷272,第8908页。

[89]本段以及下段内容,参见王赓武《五代时期北方中国的权力结构》,第106—114页,以及卫文熙《宋朝的建立(950—1000):军政体制的综合变化》,第225—227页。郭崇韬的传记参见《旧五代史》卷57,第763—773页;孔谦的传记参见《旧五代史》卷73,第963—965页。

[90]参见姜士彬《世家大族的没落:唐末宋初的赵郡李氏》,第57页。

[91]参见王赓武《五代时期北方中国的权力结构》,第115—116、第134—140页。

[92]参见《资治通鉴》卷273,第8930页;《旧五代史》卷32,第445页。

[93]参见《资治通鉴》卷273—卷274,第8934—8946页。《旧五代史》卷33,第454—460页;卷51,第691—692页;卷136,第1820—1822页。欧阳修《新五代史》卷63,第794页。

[94]参见《资治通鉴》卷273,第8916页;卷274,第8947—8955页。《旧五代史》卷57,第771—772页。郭崇韬的作用可能被夸大了,参见王赓武《五代时期北方中国的权力结构》,第110页;以及卫文熙《宋朝的建立(950—1000):军政体制的综合变化》,第227页。

[95]参见《资治通鉴》卷274,第8956页。

[96]译者按:叛乱者为军士,而非指挥使。

[97]参见《资治通鉴》卷274,第8955—8964页。《旧五代史》卷74,第967—970页;卷90,第1177—1178页。

[98]参见《资治通鉴》卷274—卷275,第8960—8982页;《旧五代史》卷34,第469—478页;卷70,第926—927页;卷74,第971—972页;王赓武《五代时期北方中国的权力结构》,第150—151页。

[99]参见《资治通鉴》卷275,第8982—8983页。关于此事件的影响,参见魏侯玮《玉帛之奠:唐王朝正统化中的仪礼与象征》,第86、101—106页。

[100]参见王赓武《五代时期北方中国的权力结构》,第158—159页;以及卫文熙《宋朝的建立(950—1000):军政体制的综合变化》,第107—125页。卫文熙引用了大量的参考文献,对这些演变自唐以来的发展脉络做出了最清晰的解释。

[101]参见王赓武《五代时期北方中国的权力结构》,第178—185页,包括涉及原始史料的注释。大部分的文献参见《旧五代史》卷37,第507—509页;卷39,第538页;卷42,第581页。

[102]关于他的养子,参见栗原益男《唐五代义父子结合的性质》,以及氏著《唐末五代义父子结合者的姓名与年龄》。关于李嗣源沙陀传统的影响,参见冈崎精郎《后唐明宗与旧习(上)》,《东洋史研究》第9卷第4号,1945,第50—62页,以及氏著《后唐明宗与旧习(下)》,《东洋史研究》第10卷第2号,1948,第29—40页。

[103]参见王赓武《五代时期北方中国的权力结构》,第152—155、180页;卫文熙《宋朝的建立(950—1000):军政体制的综合变化》,第227—228页。关于冯道历经数朝而不倒,参见王赓武《冯道:论儒家的忠君思想》,芮沃寿、崔瑞德主编:《儒家人格》(斯坦福,1962),第123—145页;冯道的完整传记,参见砺波护《冯道》(东京,1966)。

[104]参见《资治通鉴》卷275,第8983—8984页;《旧五代史》卷67,第895—896页。还可参见艾伯华《论十世纪中国北方的官僚制度》,《远东》第4期,1951,第280—299页。

[105]关于麹税及其管理措施,参见《资治通鉴》卷276,第9021页,以及《旧五代史》卷42,第578、581页。钱币法令参见《资治通鉴》卷276,第9028页;马政参见《资治通鉴》卷275,第9002—9003页,以及卷278,第9090页。租税法令参见《资治通鉴》卷277,第9059、9061页;考试法令参见《旧五代史》卷39,第543页;铁禁参见《旧五代史》卷42,第583—584页;张延朗参见《旧五代史》卷69,第919—921页。

[106]参见《资治通鉴》卷277,第9045—9046、9055—9056页;《旧五代史》卷72,第955—956页。卫文熙对比了安重诲与郭崇韬的结局,参见氏著《宋朝的建立(950—1000):军政体制的综合变化》,第228页。

[107]参见《资治通鉴》卷276—卷277,第9007—9073页;卷278,第9074—9077、9102页。相关人物传记参见《旧五代史》卷136,第1751—1752页;卷62,第831—834页。

[108]参见《资治通鉴》卷275—卷277,第8979—9053、9073页;《旧五代史》卷133,第1751—1752页;卷134,第1783—1784页。

[109]参见《资治通鉴》卷276,第9017—9027页;《旧五代史》卷39,第537—541页;卷40,第548页;卷54,第733—734页;卷137,第1832页;《辽史》卷3,第28—29页。

[110]参见邓如萍《西夏》,傅海波、崔瑞德主编:《剑桥中国史,第6卷:辽西夏金元史(907—1368)》(纽约,1994),第164—165页;《资治通鉴》卷276,第9033—9035页;卷277,第9064—9065页;卷278,第9074、9082页。关于沙陀领导者建立的政权及其与周边政权的关系,参见艾伯华“Die Beziehungender Staaten der T'o-paundder Sha-t'o Zum Ausland,”Annales de l'universté d'Ankara, 2(1948),第141—213页。

[111]参见《资治通鉴》卷275,第8989—8990页;姚从吾《阿保机与后唐使臣姚坤会见谈话集录》,《台大文史哲学报》第5期,1953年,第91—112页;崔瑞德、克劳斯—彼得·蒂兹(Klaus-Peter Tietze):《辽》,傅海波、崔瑞德主编:《剑桥中国史,第6卷·辽西夏金元史(907—1368)》,第66—67页。耶律德光的统治方式与其父亲非常不同,参见史怀梅《游牧者所欲:947年辽的劫掠、入侵与征服》,瑞乌文·阿米塔、彭晓燕主编《蒙古、突厥及其他:欧亚大陆的游牧民族与定居世界》(莱顿:博睿,2005),第129—174页。

[112]参见《资治通鉴》卷275,第8994、8997页;《旧五代史》卷37,第511页;《辽史》卷2,第23页。十年前,平州节度使卢文进也曾率军投奔契丹。契丹在928年重新占领了平州。

[113]关于此话题的讨论,参见史怀梅《五代时期的劫掠与边疆社会》。审慎的谈判来自契丹要求归还928年定州之战中被俘的将领。

[114]参见《资治通鉴》卷277,第9052—9052页;《旧五代史》卷41,第571页;《辽史》卷3,第32页;《辽史》卷72,第1209—1211页。

[115]参见《资治通鉴》卷278,第9076、9079—9080页;《旧五代史》卷43,第592、596页;卷98,第1309页。

[116]参见《旧五代史》卷43,第596页;《资治通鉴》卷278,第9080页。

[117]参见《资治通鉴》卷278,第9082—9085、9090页;卷279,第9127—9128页。《旧五代史》卷44,第603—605页;卷47,第644页;卷132,第1747—1749页。

[118]译者按:杀死李从荣者为皇城使安从益,非康义诚。

[119]参见《资治通鉴》卷278,第9087—9095页。《旧五代史》卷44,第605—610页;卷66,第876—877;卷66,第879—880页。

[120]参见《资治通鉴》卷278,第9097—9098、9102、9099页;王赓武《五代时期北方中国的权力结构》,第160页;卫文熙《宋朝的建立(950—1000):军政体制的综合变化》,第125—126页。

[121]参见《资治通鉴》卷279,第9104—9116页;《旧五代史》卷45—卷46,第618—632页。

[122]张其凡认为李嗣源成功夺取帝位的过程中,禁军的拥护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参见氏著《五代政权递嬗之考察——兼评周世宗的整军》,第26—27页。

[123]参见《资治通鉴》卷279,第9105—9124页;《旧五代史》卷44 [译者按:当为46],第632—636页。

[124]参见《资治通鉴》卷279,第9118—9119、9120、9130—9131、9133、9137页;《旧五代史》卷69,第922页;王赓武:《五代时期北方中国的权力结构》,第156页。韩昭胤与薛文遇在史书中均没有传记。

[125]参见《资治通鉴》卷279,第9133、9137、9128—9129页。

[126]参见《资治通鉴》卷279,第9115、9121—9122、9133页;王赓武《五代时期北方中国的权力结构》,第188页。

[127]参见《资治通鉴》卷279—卷280,第9104、9119—9120、9124—9131、9139—9145页。《旧五代史》卷45,第618—619页;卷46,第634—635页;卷47,第649—650页。关于以私财助军,参见谷霁光《范论唐末五代的私兵和亲军、义儿》。

[128]参见《资治通鉴》卷280,第9141—9142、9145—9147页。《旧五代史》卷48,第660—663页;卷75,第983—984页。《辽史》卷3,第38页。关于河东政权与辽合作的意愿,参见任崇岳《契丹与五代山西割据政权》,孙进己等编《契丹史论著汇编》第1册,1988年,第384—388、368页;关于篡权者(从李嗣源到郭威)利用辽带来的威胁,参见邢义田《契丹与五代政权更迭之关系》,《食货月刊》第1卷第6期,1971,第296—307页。

[129]最初割让的是“卢龙一道及雁门关以北诸州”。参见《资治通鉴》卷280,第9146页。

[130]参见《资治通鉴》卷280,第9154页。关于此地区的地理环境,参见赵铁寒《燕云十六州的地理分析(上)》,《大陆杂志》第17卷第11期,1958年,第3—7页;氏著《燕云十六州的地理分析(下)》,《大陆杂志》第17卷第12期,1958,第18—22页;何天明《试论辽朝接管燕云地区》,《辽金契丹女真史研究》1986年第2期,第14—18页;此事件的影响参见何天明《论辽政权接管燕云地区的必然性及历史作用》,陈述主编《辽金史论集》第4辑,书目文献出版社,1989,第100—115页。

[131]本段以及下段内容,参见《资治通鉴》卷280,第9147—9164页;《旧五代史》卷48,第663—668页;卷75—卷76,第984—994页;卷70,第933—934页;卷97,第1296—1297页;卷98,第1309—1310页;卷137,第1833页;《辽史》卷3,第38—40页;王赓武:《五代时期北方中国的权力结构》,第189页。一些史料表明赵德钧已经计划在数月前称帝,但总的说来,这似乎不可能。关于赵延寿,参见史怀梅《穿越宋辽边界,900—1005》(学位论文,杜伦大学,1994),第165—189页。

[132]吴越政权的反应最为明显,参见《资治通鉴》卷280,第9164页 [译者按:原文为 WuYüeh regime,但查《资治通鉴》第9164页,并无相关内容]。

[133]参见《资治通鉴》卷281,第9173页。石敬瑭由于割让领土以及称臣于另一个统治者而饱受质疑,学界曾对此进行过重新评价,参见魏良弢《义儿·儿皇帝》,《历史研究》1991年第1期,第164—167页;郑学檬《关于石敬瑭评价的几个问题》,《厦门大学学报》1983年第1期,第57—63页。史怀梅则从耶律德光的角度对此进行探讨,参见氏著《游牧者所欲:947年辽的劫掠、入侵与征服》。

[134]参见《资治通鉴》卷281,第9169、9175页;《辽史》卷3,第40—41页。

[135]参见《资治通鉴》卷280—卷281,第9165—9192页;《旧五代史》卷76—卷77,第1002—1022页;《辽史》卷3,第40—41页。

[136]参见《旧五代史》卷97,第1290—1291页;《资治通鉴》卷281,第9186页。

[137]参见王赓武《五代时期北方中国的权力结构》,第162—163页。 《旧五代史》卷76,第991—992页;卷94,第1250页。《资治通鉴》卷280,第9158—9159页;卷281,第9192页。

[138]《资治通鉴》卷281,第9191、9194页。《旧五代史》卷77,第1019、1021—1022页;卷97,第1291页。王赓武:《五代时期北方中国的权力结构》,第186、165—166页。毛汉光:《唐末五代政治社会之研究——魏博二百年史论》,第344页。

[139]参见王赓武《冯道:论儒家的忠君思想》;冯道的传记参见《旧五代史》卷126,第1655—1666页。欧阳修与司马光对其进行批评。参见《新五代史》卷54,第611—612页;《资治通鉴》卷291,第9511—9513页。

[140]参见王赓武《五代时期北方中国的权力结构》,第157—158、162、171—176页;卫文熙《宋朝的建立(950—1000):军政体制的综合变化》,第228—230页。

[141]关于铜钱的诏令,参见《资治通鉴》卷281,第9195页;卷282,第9204页。关于桑维翰的措施,参见《资治通鉴》卷280,第9168页。还可参见郑学檬《关于石敬瑭评价的几个问题》,第62—63页,以及其参考文献。桑维翰的传记参见《旧五代史》卷89,第1161—1169页;刘审交的传记参见《旧五代史》卷95,第1392—1394页。

[142]参见《资治通鉴》卷281,第9168、9188—9190页。吴已于939年被南唐取代。

[143]参见《资治通鉴》卷281,第9188、9191页;《旧五代史》卷126,第1658页 [译者按:原书为卷108]。

[144]参见《资治通鉴》卷282,第9204页;郑学檬《关于石敬瑭评价的几个问题》,第61—62页。

[145]参见《资治通鉴》卷281,第9194页。

[146]参见《资治通鉴》卷281,第9168页。对这种策略的一个例子的探讨,以及更多的参考文献,参见栗原益男《五代宋初藩镇年表》,第398—399页。

[147]参见《旧五代史》卷79,第1038—1041页;《资治通鉴》卷282,第9211—9222页。

[148]参见《资治通鉴》卷282,第9203、9219、9222—9223页。《旧五代史》卷79,第1945页;《辽史》卷4,第48页。安重荣的传记参见《旧五代史》卷98,第1301—1304页。

[149]译者按:原文为安州安从进。

[150]参见《资治通鉴》卷282—卷283,第9222—9239页。《旧五代史》卷79,第1048、1080页;卷98,第1305页。《新五代史》卷51,第586—587页。《辽史》卷4,第49—50页。桑维翰阐明辽—后晋联盟重要性的奏章,参见《旧五代史》卷89,第1163—1166页。

[151]参见《资治通鉴》卷283,第9237页。景延广的传记参见《旧五代史》卷88,第1143—1146页。

[152]参见《资治通鉴》卷283,第9242—9247页;《辽史》卷4,第51—53页;以及《旧五代史》卷81,第1068—1076页。其中《旧五代史》完整地记载了两个政权间正常的使节往来。杨联陞针对给耶律德光的关键信件提出了一些有趣的可能性,参见氏著《942年晋帝致契丹皇帝的一封遗书》,《哈佛亚洲研究学报》, 1947年第10卷第3—4期,第418—428页。

[153]参见《资治通鉴》卷283,第9253—9254页。《辽史》卷4,第52页。《旧五代史》卷88,第1144页;卷137,第1834页。其中《辽史》记载此事件的发生时间为942年7月,《旧五代史》的两处记载既有早于此者也有晚于此者。

[154]参见《资治通鉴》卷283,第9255—9257页;《辽史》卷4,第53页;《旧五代史》卷97,第1292页;卷98,第1311页。

[155]此次战争的前两个阶段参见《资治通鉴》卷283—卷284,第9257—9290页;《旧五代史》卷82—卷83,第1082—1104页;《辽史》卷4,第53—56页。

[156]参见《资治通鉴》卷284,第9271—9274页;卷285,第9297页。《旧五代史》卷89,第1166—1167页。

[157]其中一个例子是慕容彦超,参见《资治通鉴》卷285,第9308页。

[158]参见《资治通鉴》卷284,第9285页;卷285,第9295—9296、9300—9301页。《旧五代史》卷89,第1167页。

[159]参见《资治通鉴》卷285,第9306—9308页。

[160]参见《资治通鉴》卷285,第9303—9304页。《旧五代史》卷84,第1115页;卷125,第1649—1650页。《辽史》卷4,第57页。

[161]参见《资治通鉴》卷285,第9297—9299、9306、9311—9314页。关于与赵延寿互通信件的顺序与时间,史料记载并不明确。尤需参见《旧五代史》卷84,第1118页;《辽史》卷76,第1248页。

[162]译者按:原文为彰义。

[163]参见《资治通鉴》卷285—卷286,第9313—9329页;《旧五代史》卷85,第1121—1126页;《辽史》卷4,第57—58页。

[164]参见《资治通鉴》卷286,第9327—9330页。《辽史》卷4,第59页。《旧五代史》卷85,第1126页;卷137,第1835页。关于耶律德光此次占领行为的动机与性质,参见史怀梅《游牧者所欲:947年辽的劫掠、入侵与征服》。

[165]参见《资治通鉴》卷286,第9330—9339页;《旧五代史》卷99,第1324页。

[166]参见《资治通鉴》卷286,第9334—9335、9348—9350页;《辽史》卷4,第59—60页。关于“打草谷”政策的研究,参见赵光远《略论契丹军队在中原“打草谷”》,《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1986年第6期,第67—71页。

[167]译者按:据《通鉴》,当为3月。

[168]译者按:并非写给其弟弟的信,而是“顾谓侍臣曰”。

[169]参见《资治通鉴》卷286,第9348—9354页;《辽史》卷4,第60页;也可参见《旧五代史》卷99,第1325—1327页,对这些事件给出了不同的记载;还可参见史怀梅《游牧者所欲:947年辽的劫掠、入侵与征服》。

[170]参见《资治通鉴》卷286,第9330、9333、9336、9338页。权力真空的重要性参见邢义田《契丹与五代政权更迭之关系》,第301页;以及张其凡《五代政权递嬗之考察——兼评周世宗的整军》,第24—25页。

[171]参见《资治通鉴》卷286,第9330、9335—9338页。

[172]参见《资治通鉴》卷286,第9339—9343页。

[173]参见《资治通鉴》卷286,第9340—9348页;《旧五代史》卷99,第1324—1326页。

[174]参见《资治通鉴》卷286,第9351—9352页;《旧五代史》卷99,第1326—1329页。

[175]参见《资治通鉴》卷286,第9356页。

[176]参见《资治通鉴》卷286,卷287,第9352—9364页。

[177]译者按:当为李从益。

[178]参见《资治通鉴》卷287,第9359—9368页;卷288,第9389页。《旧五代史》卷100,第1331—1335、1338—1339、1347—1348页。

[179]参见《资治通鉴》卷287,第9368—9373、9376—9378页;《旧五代史》卷100,第1336—1339页;毛汉光:《唐末五代政治社会之研究——魏博二百年史论》,第349—350页。

[180]参见《资治通鉴》卷287,第9377、9380、9382—9384页。张匡赞的传记只有一行字,参见《旧五代史》卷98,第1313页。

[181]参见《资治通鉴》卷287,第9370—9380页。关于军队的重组,参见王赓武《五代时期北方中国的权力结构》,第195页;关于管理,参见卫文熙《宋朝的建立(950—1000):军政体制的综合变化》,第231页。

[182]参见《资治通鉴》卷287,第9384—9385页;《旧五代史》卷100,第1340页。

[183]参见《资治通鉴》卷287—卷288,第9386—9391页;《旧五代史》卷101,第1343—1346页;王赓武《五代时期北方中国的权力结构》,第196页。李守贞及其盟友的传记参见《旧五代史》卷109,第1437—1441页;卷109,第1441—1444页;《新五代史》卷53,第603—605页。

[184]参见《资治通鉴》卷288,第9390—9396页;《旧五代史》卷101,第1345—1349页;卫文熙《宋朝的建立(950—1000):军政体制的综合变化》,第232页。

[185]参见《资治通鉴》卷288,第9396—9417页;《旧五代史》卷101—卷102,第1346—1359页;卫文熙《宋朝的建立(950—1000):军政体制的综合变化》,第139—140页。

[186]参见《资治通鉴》卷288,第9412—9415页;《旧五代史》卷110,第1452页;卫文熙《宋朝的建立(950—1000):军政体制的综合变化》,第232—233页。

[187]参见《资治通鉴》卷289,第9419—9423页;王赓武:《五代时期北方中国的权力结构》,第196—197页。

[188]参见《旧五代史》卷289,第9422—9434页。《旧五代史》卷103,第1369—1370页;卷110,第1452页。卫文熙详细地叙述了郭威掌权的过程,参见氏著《宋朝的建立(950—1000):军政体制的综合变化》,第139—143页。

[189]参见《资治通鉴》卷289,第9434—9440页。《旧五代史》卷103,第1370—1373页;卷110,第1452—1455页。卫文熙《宋朝的建立(950—1000):军政体制的综合变化》,第142页。

[190]参见《资治通鉴》卷289,第9440—9443页;《旧五代史》卷103,第1373—1376页;卷110,第1455—1457页。刘赟的传记参见《旧五代史》卷105,第1387—1388页。

[191]参见《资治通鉴》卷289—卷290,第9443—9459页。《旧五代史》卷103,第1376—1377页;卷110,第1457—1462页。《辽史》卷5,第65页。

[192]参见《资治通鉴》卷290,第9452—9454页。《旧五代史》卷110,第1464页;卷135,第1811页。司马光记载刘崇终于954年,参见《资治通鉴》卷292,第9520页。还可参见《旧五代史》卷115,第1535页。《辽史》卷6,第73页。

[193]参见《资治通鉴》卷290,第9455—9471页;《旧五代史》卷110—卷111,第1464—1479页;还可参见《辽史》卷5,第66—67页。

[194]参见《资治通鉴》卷290,第9462、9470—9471页;《旧五代史》卷125,第1650页。

[195]参见《资治通鉴》卷290,第9453—9478页。《旧五代史》卷112,第1479—1482页;卷130,第1716—1718页。《新五代史》卷53,第608—610页。《辽史》卷6,第69页。

[196]参见《资治通鉴》卷291,第9489—9490、9493、9497—9498页。卫文熙认为天雄节度使王殷具有更大的威胁,因为他是禁卫军的都指挥使,参见氏著《宋朝的建立(950—1000):军政体制的综合变化》,第143—145页。

[197]参见毛汉光《唐末五代政治社会之研究——魏博二百年史论》,第350—354页。

[198]参见卫文熙《宋朝的建立(950—1000):军政体制的综合变化》,第144页。李重进的传记,参见《宋史》卷484(北京,1977),第13975—13979页。帝王与其姐妹结盟的优势,参见珍妮弗-赫尔姆格仁《从汉至明汉族与非汉族政权的皇室婚姻》,华如璧、伊沛霞主编《中国社会的婚姻与不平等》(伯克利,1991),第58—70页。

[199]参见卫文熙《宋朝的建立(950—1000):军政体制的综合变化》,第145—146页。《旧五代史》卷112,第1485页(关于军器的诏令);卷113,第1503页。以及《宋史》卷484,第13975页。

[200]这几个人的传记,参见《旧五代史》卷130,第1711—1716页。《宋史》卷262,第9051—9056页;卷249,第8793—8796页。

[201]参见《资治通鉴》卷290,第9450—9462页;《旧五代史》卷110,第1460页。还可参见韩国磐《柴荣》,上海,1956,第18页。

[202]参见《资治通鉴》卷290,第9478—9479页(关于孔子祠);卷291,第9485—9490页(关于朝廷以及庆州起义)、9495页(关于《九经》)。关于中国象征的合法性,参见陈学霖(Chan Hok-lam)《中华帝国的合法化:女真—金朝(1115—1234)》(西雅图,1984)。

[203]参见《资治通鉴》卷291,第9488—9489(关于营田的诏令参见《旧五代史》卷112,第1488页)、9486页(关于牛皮的诏令);《旧五代史》卷113,第1498页(关于赋税征收的诏令)。关于郭威的经济措施,参见韩国磐《柴荣》,第16—17页;关于土地所有权,参见艾伯华《论十世纪中国北方的官僚制度》,第292页。

[204]参见《资治通鉴》卷291,第9490页。关于这位支持者的故事,参见《资治通鉴》卷290,第9479—9480页;《辽史》卷6,第70页;以及史怀梅《忠贞不贰?——辽代的越境之举》第6章。

[205]参见《旧五代史》卷112,第1484页。此诏令也清楚地表明,边境地区的劫掠图利并非游牧民族的专利。参见史怀梅《五代时期的劫掠与边疆社会》。

[206]参见《资治通鉴》卷291,第9484、9489、9496页。

[207]参见《资治通鉴》卷291,第9496—9500页;还可参见《旧五代史》卷113,第1498—1503页。

[208]参见《资治通鉴》卷291,第9500—9501页;《旧五代史》卷113,第1501—1503页;卫文熙《宋朝的建立(950—1000):军政体制的综合变化》,第148—149页。卫文熙认为李重进没有被任命为侍卫军都指挥使,该职位自王殷于953年被免职后便一直空缺。

[209]参见《资治通鉴》卷291,第9501—9510、9513页;卷292,第9514—9516页。《旧五代史》卷114,第1511—1517页。还可参见《辽史》卷6,第72页。关于对高平之战的讨论以及参考文献参见龙沛《宋朝创建者的登台与退场》,《宋元研究学刊》第29期,1999年,第43—62页;以及氏著《战争与北宋的建立》。

[210]参见《资治通鉴》卷292,第9515—9516页。

[211]参见《资治通鉴》卷292,第9518—9519页。卫文熙详细地描述了这种殿前军与禁卫军的新结构,参见氏著《宋朝的建立(950—1000):军政体制的综合变化》,第148—164页。关于高平之战与此次重组间的关系,参见龙沛《宋朝创建者的登台与退场》。

[212]关于藩镇防御,参见《资治通鉴》卷292,第9519页;关于科举考试,参见《旧五代史》卷115,第1527—1528页;以及艾伯华《论十世纪中国北方的官僚制度》,第293页;关于流民参见《旧五代史》卷115,第1525页;王溥《五代会要》卷25(上海,1978),第406—407页;以及栗原益男《乱世的皇帝——后周世宗及其时代》(东京,1978)。关于开封城,参见《资治通鉴》卷292,第9525、9532页。

[213]译者按:史料的记载为“寺观钟磬钹铎之类”。

[214]参见《资治通鉴》卷292,第9527、9530页。诏令参见《旧五代史》卷115,第1529—1531页。以及王溥《五代会要》卷12,第196、200—202页;卷27,第437页。相关讨论参见韩国磐《柴荣》,第37—41页;栗原益男《乱世的皇帝——后周世宗及其时代》,第214—230页。关于佛教对财政的影响,参见谢和耐著,傅飞岚译《五至十世纪中国社会佛教经济概况》(纽约,1995)。

[215]译者按:郑仁诲任枢密使在郭荣即位之前。

[216]参见《资治通鉴》卷291,第9499页;卷292,第9517页;卷293,第9559、9571页;卷294,第9601页。卫文熙:《宋朝的建立(950—1000):军政体制的综合变化》,第235—236页。诸人传记参见《旧五代史》卷123,第1620—1621页;《宋史》卷249,第8802—8805页;《旧五代史》卷128,第1679—1682页。

[217]参见《资治通鉴》卷292,第9520—9525页;《旧五代史》卷115,第1528—1529页。

[218]参见《资治通鉴》卷292,第9525—9527页;《旧五代史》卷115,第1529—1531页;相关的译文参见卫文熙《宋朝的建立(950—1000):军政体制的综合变化》,第15—17页。因为成功需要一个灵活的方式,所以这个顺序在实践中并未被遵循。参见龙沛《宋朝创建者的登台与退场》。

[219]参见《资治通鉴》卷292,第9527—9533页;卷293,第9569页。《旧五代史》卷115,第1534—1542页。详细的讨论参见龙沛《宋朝创建者的登台与退场》。

[220]参见《资治通鉴》卷292,第9532—9540页;《旧五代史》卷115—卷116,第1534—1542页。关于寿州之战的影响及其困难,参见卫文熙《宋朝的建立(950—1000):军政体制的综合变化》,第34—37页。

[221]参见《资治通鉴》卷292—卷293,第9540—9558页;《旧五代史》卷116,第1542—1549页(李璟给郭荣的书信,见第1543—1546页)。

[222]参见《资治通鉴》卷293,第9562—9567页;《旧五代史》卷116—卷117,第1549—1557页。

[223]参见《资治通鉴》卷293,第9555、9559、9562—9564、9567—9569、9571—9573页。

[224]参见《资治通鉴》卷293,第9573、9575页。寿州所置军队已经被重新命名为忠正军,进一步反映出忠诚具有重要的政治功用(参见《资治通鉴》卷293,第9568页)。

[225]参见《资治通鉴》卷293—294,第9574—9581页;以及《旧五代史》卷117,第1562—1570页。

[226]参见《资治通鉴》卷293,第9576页;卷294,第9581页。关于吴越的策略,参见卫文熙《生存外交:吴越政权的内外关系,907—978》,莫里斯·罗萨比主编《均势中的中国:10—14世纪的中国及其邻邦》(伯克利,1983),第17—44页;以及本书的第二章。

[227]参见《资治通鉴》卷294,第9584—9590、9599页。

[228]吕思勉认为郭荣的胜利是因为南唐的衰弱而不是后周的强大,参见氏著《隋唐五代史》,第694页。

[229]参见《资治通鉴》卷294,第9582—9583、9595页;《旧五代史》卷118,第1570页;卫文熙《宋朝的建立(950—1000):军政体制的综合变化》,第38—39页。

[230]参见《资治通鉴》卷294,第9585、9591—9594页。此法典为962年的宋朝法典提供了基础。参见马伯良《宋代的法律与秩序》(剑桥,1992),第334页。

[231]参见《资治通鉴》卷294,第9587—9588、9595页;《旧五代史》卷118,第1574页;王溥《五代会要》卷25,第402页。还可参见卫文熙《宋朝的建立(950—1000):军政体制的综合变化》,第39—40页;韩国磐《柴荣》,第55—57页。

[232]参见《资治通鉴》卷294,第9589、9594—9595页。

[233]参见《资治通鉴》卷294,第9587—9588页。

[234]参见《资治通鉴》卷294,第9583—9600页。《旧五代史》卷118,第1572页;卷119,第1580—1582页。《辽史》卷6,第74—75页。吕思勉特别对此次战役以及郭荣给出了否定的评价,参见氏著《隋唐五代史》,第697页。

[235]参见《资治通鉴》卷293,第9560页。

[236]参见《资治通鉴》卷294,第9601—9606页;《旧五代史》卷119,第1582—1584页。

[237]关于此事的详细讨论以及大量的参考文献,参见卫文熙《宋朝的建立(950—1000):军政体制的综合变化》,第42—44页,以及本书的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