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笔法清楚是秦汉简牍的最大优势
书法教学与历史、文化等方面的研究不同,以“书写”为关注重心,因此,“笔法”是极其重要的一个方面。如果“笔法‘失真’”,对教与学来说都是极大的障碍。
沈尹默在谈怎样学王羲之、王献之书法的时候指出:学习“二王”书法的摹刻版本“有一点不足之处”,就是经过“摹”和“刻”两重作用之后的字迹,“其使笔行墨的微妙地方,已不复存在,因而使人们只能看到形式排比一面,而忽略了点画动作的一面,即仅经过廓填后的字,其结果亦复如此,所以米老教人不要临石刻,要多从墨迹中学习。二王遗迹虽有存者,但无法去掉以上所说的短处。这不是无关紧要的小缺点,在鉴赏来说是关系不大,而临写时看来却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必得设法把它弥补一下”。[2]对于书家来说,“使笔行墨的微妙地方”是否真切是很重要的问题之一,米芾早就强调过这一点。米芾说:“石刻不可学,但自书使人刻之,已非己书也,故必须真迹观之,乃得趣。如颜真卿,每使家僮刻字,故会主人意,修改波磔,致大失真。”[3]冯班《钝吟书要》说,“间架可看石碑,用笔非真迹不可。”[4]启功《论书绝句》第三十二首:“题记龙门字迹雄,就中尤数始平公,学书别有观碑法,透过刀锋看笔锋。”第九十七首:“少谈汉魏怕徒劳,简牍摩挲未几遭。岂独甘卑爱唐宋,半生师笔不师刀。”[5]米芾、冯班、启功与沈尹默关注的是同一个问题:笔法“失真”是书法教学的一大难题。
笔法“失真”怎么办?教师如何教?学生又如何学呢?当然是要把被表面现象所掩盖的“真相”找出来。对此,笔者曾提出“三步”还原法:一是“剥离”拓印过程中导致的变化,“还原”拓印前的石碑文字原貌;二是“剥离”自然因素(雷击、风化、剥蚀等)与人为因素(损毁、反复捶拓等)导致的变化,“还原”初刻时的碑文面貌;三是“剥离”摹刻所导致的变化,“还原”书丹时或摹刻前笔迹的原貌。[6]其中,第三步要依靠对笔法的认识以及对真迹的经验来推测,最终是要以“真迹”、实践经验、真理性认识作为参照系的,而当教师和学生面对的是“真迹”时,也就用不着“还原”而是只需要“理解”了,这对教和学来说都是非常理想的状况。秦汉简牍都是墨迹,是“真迹”,能够清晰地展示书写的原貌,没有摹刻、拓印以及其他因素导致的“变样”,是理解书法“笔法”的理想参考材料,也可以作为直接的学习范本来使用。
举一个例子来说:学隶书。清代人罕见秦汉简牍,学习的主要范本是东汉隶书碑刻,如《礼器碑》《乙瑛碑》等,对秦汉隶书的本来面目并不清楚,所以形成了清代隶书的天生缺陷。清代隶书大多写得方、板、厚、重,起、收和转折处的用笔受碑刻面目的影响,与真正的秦汉隶书墨迹所体现的笔法并不相同,但是终其一代也没有人能够见到秦汉隶书墨迹的真相。直到清末,随着流沙坠简的出现和简牍为罗振玉、王国维等人所重视,早期隶书的“真迹”才显露了“真容”。其“使笔行墨的微妙地方”与清代隶书明显不同,自然而活泼。秦汉隶书与清代隶书在风格、形式上的差异,就在于秦汉隶书是“原生态”,而清代隶书是“模仿态”。由于清代书家无缘见到秦汉隶书墨迹,就只能照搬碑刻上的隶字模样,仅得汉隶之“间架”而不得汉隶之“笔法”,所以,清代隶书只是“体貌”大体与汉隶相似,“神情悬隔”却难以避免。这样,从肯定的方面说,是清代隶书有自己的“特点”;从否定的方面说,则是清人不知秦汉隶书的真正笔法,是时代的遗憾。更进一步说,不仅仅清代隶书作者不知秦汉隶书的真正笔法,其实唐、宋、元、明的隶书作者也是这样,所以,书法天赋极高的米芾,隶书也写得一塌糊涂。
上面仅仅列举了隶书的例子,其实问题不仅出在隶书上,篆书、章草、今草、行书、楷书的笔法亦然。后人在学习皇象章草,钟繇楷书,王羲之和王献之楷、行、草书的时候,常常苦于没有“真迹”作为范本,对“笔法”只能“隔皮猜瓜”,胡乱摸索。而这些,在秦汉简牍帛书大量出土的今天,已经迎来了解决问题的真正机遇。这是因为,秦汉时期是从篆书向隶书发展的时期,也是楷、行、草从萌芽到成熟的时期。上承篆书,下启楷、行、草书,生动地展现了五种书体的承传关系和隶、楷、行、草书一步步发展与成熟的轨迹。因此,秦汉简牍是后世笔法的大渊薮,是探索所有书体笔法的“金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