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教育与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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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唐代教育资源社会化下文人受教育状况考察

唐代教育资源社会化,必然会对享有这些教育资源的受教育者——文人产生影响,其影响是什么?这就是本节所要回答的问题,在本节中,笔者拟对有史料记载的唐代文人受教育状况进行考察,试图通过对考察结果的分析找到上述问题的答案。而至于考察对象,即本节所论“文人”,指的是《中国文学家大辞典》(唐五代卷)中所列而又有明确受教育情况记载的唐代文学家。[110]

一 唐代文人接受教育途径及阶层分布统计

笔者从史传、笔记、诗文、墓志碑刻中翻检出数百例唐代文人接受教育的记载,属于《中国文学家大辞典》(唐五代卷)中文学家之列的为以下百余例。为了能够更加清晰直观地显示唐代教育资源社会化下文人接受教育的状况,亦即考察唐代文人通过哪些途径接受教育,这些接受教育的文人是何种出身的问题。笔者将有史料记载的唐代文人接受教育的途径和他们的出身阶层分布列表如下:

(一)官学教育及受教育文人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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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隐居读书及受教育文人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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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私人授学及受教育文人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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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家学及受教育文人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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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私塾及受教育文人阶层

由表中所列可见,在笔者目力所及范围内,有明确受教育状况记载而又属于《唐代文学家大辞典》(唐五代卷)中所列文学家范围的唐代文人总数为112人。其中,在官学接受教育者24人,在私学接受教育者90人。在私学接受教育者当中,通过隐居读书接受教育者29人,通过私人授学接受教育者38人,通过家学接受教育者19人,通过私塾接受教育者2人。

上述统计有几点需要说明:

第一,表中所用阶层中士族、寒素和小姓的概念采用毛汉光的定义。士族既包括柳芳所说郡姓、虏姓、吴姓,也包括正史提及之大族,还包括一切三世中有二世居官五品以上的家族,当然也包括皇室在内。寒素指素士、农、工、商、兵、其他半自由民,以及非自由民如奴婢、门客等。小姓包括县姓、地方豪族、酋豪、部落酋长、洞主、累世低品、累世校尉、或曾有一世五品以上等家族。[111]

第二,为概念清楚起见,表中还采用了毛汉光关于士族、寒素和小姓的几点补充说明:所谓父祖,系包括从父、从祖;从其他证据中确知其为士族,但其父祖已不可考者,仍归于士族;父祖皆为六品或七品者,列为小姓;父祖有一代五品以上者,列为小姓;超过三代以上远祖为士族,但该族已趋衰微,间仕间歇者,列为小姓。[112]

第三,表中所载私学几种类型,隐居读书(包括隐居读书的三种类型:习业山林、习业寺观、习业别业)、私人授学、家学、私塾,采用李国钧、王炳照《中国教育制度通史》(第二卷)中对唐代私学的分类。[113]

二 唐代文人接受教育途径及阶层分布的统计结果分析

从统计结果可以看出,唐代教育资源社会化背景下文人接受教育有如下特点:

(一)小姓和寒素出身的文人就学于中央官学

如前所述,唐前中央官学的招生多以士庶出身来作为入学标准,小姓和寒素绝少有进入中央官学习业的机会。而在唐代,中央官学则一改以士庶之别招生的惯例,变为以父祖官爵品级确定其子孙习业学馆的招生办法。这样的招生标准,虽然仍有一定等级约束,但却使很多并非士族出身的官员子孙具备了进入中央官学习业的资格。加之四门学和律学、书学、算学都招收庶民子弟,使得小姓和寒素出身的学子得以进入中央官学,且这些学子还可以通过层级进补政策进入中央官学更高一级学馆习业,从而出现了一批曾就读于中央官学而又出身小姓和寒素的文学家。根据上表统计,唐代在官学接受教育的文人共有24人,除陈子昂在地方官学接受教育以外,其他23位文人均在中央官学接受教育。这23人中,太学15人,国子学3人,弘文馆4人,崇文馆1人。从出身看,士族8人,小姓8人,寒素3人,出身不明者4人。换言之,唐代曾就读于中央官学的23位文人中,除去出身记载不明者4人,出身小姓和寒素的文人共11人,数量甚至超过了出身士族的文人。唐代中央官学向出身寒微的学子开放,说明唐代中央官学学生出身阶层明显下移。

(二)官学中通过太学接受教育的文人较多

根据上表统计,唐代通过中央官学各学馆接受教育的23位文人中,在太学习业者15人,在国子学习业者3人,在弘文馆习业者4人,在崇文馆习业者1人。以在太学接受教育的文人数量最多,表现出重太学、轻国子学和两馆的特征。据《新唐书·选举志》记载,唐代中央官学六学两馆之中,两馆对学生父祖官爵品级要求最高。六学之中,国子学对学生父祖官爵品级要求最高。又据唐制,州县官学学生可升入四门学,四门学生可升入太学,州县官学学生根据这样的升学制度进入中央官学中的太学,实际上是使小姓和寒素出身的学子流入了中央官学。唐代文学家在中央官学接受教育多由太学正好说明了这一状况。唐代受教育者阶层从士族子弟向小姓寒素子弟下移是显而易见的事实。

(三)私学为广大小姓和寒素出身的文人提供了更多就学机会

唐代各类私学不限制学子身份,完全开放,大量小姓和寒素出身的文人得到了更多就学机会,通过私学接受教育的文人数量极多。而且,私学类型丰富,途径多样,都是完全没有任何身份准入限制的教育资源,为士族、小姓和寒素子弟提供了公平的受教育机会。开元年间朝廷承认私学教育的合法性,更从制度上保障了私学的繁荣,这也使私学成为唐代培养文人的重要途径。在统计表中所列112位唐代文人中,在私学接受教育者88人,在官学接受教育者24人,前者是后者的近4倍。这对比鲜明的数字,说明唐代私学教育在培养文人方面所起的作用远远大于官学教育。从就学于各类私学文人的出身看,隐居读书类中,除了出身不明的7人以外,出身士族者6人,小姓者3人,寒素者13人。出身寒素的文人由此途接受教育的最多,而寒素和小姓的文人数量之和更是远远多于出身士族的文人。在私人授学类中,除出身不明的11位文人以外,出身士族者8人,小姓者7人,寒素者12人,仍是寒素文人借由此途接受教育的最多。在家学教育类中,出身士族者8人,小姓者8人,寒素者3人,寒素文人家庭教育资源较为欠缺,远不及出身士族者和小姓者,但出身小姓和寒素者之和仍然大于出身士族者。私塾类中,小姓和寒素均为1人。从以上数字可以看出,无论是哪种类型的私学教育,其学生出身既有士族,也有小姓和寒素,而且小姓和寒素出身的文人数量极多,大大超出士族出身的文人数量。由此可以看出:唐代私学教育中大部分受教育者出身小姓和寒素,私学教育的繁荣为广大出身寒微的文人提供了更多就学机会。

此外,在私学教育中,择师授徒有很大随机性和偶然性,不受门派和身份约束。如赵匡不仅师事啖助,而且求学于萧颖士。刘叉不仅师从韩愈,而且师事卢仝。这种师教形式有利于出身小姓和寒素的文人享有更多优质师资,也有利于他们在这样的教育模式中博采众家之所长,快速获得文学创作才能。

综上所述,唐代文人接受教育的所有特点都指向一个结论,即唐代受教育阶层呈现出明显的下移态势。大量出身小姓和寒素者获得受教育机会,从而催生出一大批文学家,直接导致了唐代文人群体的扩大。换言之,唐代官学教育的适度宽松和私学教育的高度发达使得唐代教育资源进一步社会化,这使大量出身寒素和小姓者得到了更多受教育机会,使受教育者数量大幅增加,从而催生了大批具有较高文学修养并从事文学创作的文人,导致了唐代文人群体的扩大,为唐代文学的繁荣奠定了坚实基础。


[1] 韩宗礼:《试论教育资源的效率》,《河北大学学报》1982年第4期。

[2] 王善迈:《教育经济学简明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122页。

[3] 参看王卓《教育资源配置问题的理论研究——教育学的立场与观点》,博士学位论文,东北师范大学,2005年,第7页。

[4] 《韩非子·五蠹》,(战国)韩非撰,陈奇猷校注:《韩非子新校注》卷一九,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1112页。

[5] 《史记·秦始皇本纪》,(汉)司马迁:《史记》卷六,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255页。

[6] 《汉书·儒林传》,(汉)班固:《汉书》卷八八,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3594页。

[7] 《汉书·儒林传》,《汉书》卷八八,第3594页。

[8] 《汉书·儒林传》,《汉书》卷八八,第3594页。

[9] 《汉书·儒林传》,《汉书》卷八八,第3594页。

[10] (南朝·宋)范晔:《后汉书》卷六,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281页。

[11] 《史记·倪宽传》,《史记》卷一二一,第3125页;《汉书·翟方进传》,《汉书》卷八四,第3411页。

[12] 《后汉书·孝灵帝本纪》,《后汉书》卷八,第340页。

[13] (晋)陈寿:《三国志·魏书》卷一五,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464页。

[14] 《宋书·雷次宗传》,(南朝·梁)沈约:《宋书》卷九三,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2293页。

[15] (唐)李延寿:《北史》卷八一,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2704页。

[16] 《北史·高允传》,《北史》卷三一,第1126页。

[17] 《新唐书·选举志》,(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四四,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159页。

[18] 《新唐书·选举志》,《新唐书》卷四四,第1159页。

[19] 《唐会要·学校》,(宋)王溥:《唐会要》卷三五,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634页。

[20] 《新唐书·选举志》,《新唐书》卷四四,第1159页。

[21] 上海古籍出版社、法国国家图书馆编:《法藏敦煌西域文献》第1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122—134页。

[22] 王永兴:《唐灭高昌及置西州、庭州考论》,北京大学历史系编:《北大史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71页。

[23] 《唐六典·三府督护州县官吏》“下州官吏”条载:“户不满二万者为下州。”(唐)李林甫撰,陈仲夫点校:《唐六典》卷三〇,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746页。

[24] (唐)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卷四〇,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1032页。

[25] 《唐六典·三府督护州县官吏》“下州官吏”条,《唐六典》卷三〇,第747页。

[26] 《唐六典·三府督护州县官吏》“诸州属县”条,《唐六典》卷三〇,第752—753页。

[27] 参看姚崇新《唐代西州的官学——唐代西州的教育(之一)》,《新疆师范大学学报》2004年第1期。

[28] 宋大川:《唐代教育体制研究》,第168—206页。书院应当也是唐代私学的一种重要类型,宋著未列。笔者将辟专章讨论这一问题,详见本书第八章。

[29] 孙培青:《中国教育史》,第160页。

[30] (唐)白居易撰,朱金城笺校:《白居易集笺校》卷四五,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2793页。

[31] (宋)宋敏求:《唐大诏令集》卷一〇五,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537页。

[32] (唐)吴兢撰,谢保成点校:《贞观政要集校》卷六,中华书局2003年版,第331页。

[33] 《贞观政要集校》卷七,第385页。

[34] 《旧唐书·儒学传》,(后晋)刘昫:《旧唐书》卷一八九,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4940页。

[35] 《旧唐书·儒学传》,《旧唐书》卷一八九,第4941页。

[36] 《旧唐书·儒学传》,《旧唐书》卷一八九,第4941页。

[37] 《旧唐书·儒学传》,《旧唐书》卷一八九,第4942页。

[38] 《旧唐书·礼仪志》,《旧唐书》卷二四,第919页。

[39] 《新唐书·顺宗本纪》,《新唐书》卷七,第205页。

[40] 参看李国钧、王炳照《中国教育制度通史》第二卷,第233页。

[41] 《旧唐书》卷四四,第1890页。

[42] 《旧唐书》卷四四,第1891页。

[43] 《旧唐书》卷四四,第1891页。

[44] 《新唐书·选举志》,《新唐书》卷四四,第1160页。

[45] 《新唐书·选举志》,《新唐书》卷四四,第1160页。

[46] 《旧唐书·职官志》,《旧唐书》卷四四,第1891页。

[47] 《旧唐书》卷四四,第1891页。

[48] 《旧唐书》卷四四,第1891页。

[49] 《旧唐书》卷四四,第1891页。

[50] 《旧唐书》卷四四,第1892页。

[51] 《旧唐书》卷四四,第1892页。

[52] 《新唐书》卷四四,第1164页。

[53] 《旧唐书·儒学传》,《旧唐书》卷一八九,第4940页。

[54] (宋)司马光撰,(元)胡三省音注:《资治通鉴》卷一九〇“高祖武德七年二月”,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5976页。

[55] 《资治通鉴》卷二一四“玄宗开元二十六年正月”,第6832页。

[56] 《新唐书》卷四四,第1160页。

[57] 《旧唐书·职官志》,《旧唐书》卷四四,第1919页。《新唐书·百官志》,《新唐书》卷四九,第1312页。

[58] 《新唐书》卷四四,第1160页。

[59] 《唐六典》卷三〇,第742—753页。

[60] 《唐会要》卷三五,第635页。

[61] 宋大川:《唐代教育体制研究》,第168页。

[62] (清)彭定求:《全唐诗》卷五四四,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6293页。

[63] (五代)王定保撰,姜汉椿校注:《唐摭言校注》卷一〇,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年版,第207页。

[64] 《太平广记》卷三四七,第2751页。

[65] 《太平广记》卷三一三,第2480页。

[66] 《新唐书·王恭传》,《新唐书》卷一九八,第5645页。

[67] (宋)孙光宪撰,贾二强点校:《北梦琐言》卷三“不肖子三变”条,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60页。

[68] 《新唐书·马嘉运传》,《新唐书》卷一九八,第5645页。

[69] 《旧唐书·王义方传》,《旧唐书》卷一八七,第4876页。

[70] 《新唐书·袁滋传》,《新唐书》卷一五一,第4823页。

[71] 韩愈:《唐柳州刺史柳子厚墓志铭》,(唐)韩愈撰,屈守元、常思春校注:《韩愈全集校注》,四川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392页。

[72] 《新唐书·吕温传》,《新唐书》卷一六〇,第4967页。

[73] 《旧唐书·李玄植传》,《旧唐书》卷一八九,第4950页。

[74] (宋)王谠撰,周勋初校证:《唐语林校证》卷四,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393页。

[75] (清)董诰:《全唐文》卷三三七,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3419页。

[76] 唐王朝在高祖武德七年(624)颁布均田令,玄宗开元二十五年(737)再次颁布均田令。但玄宗颁布均田令时,均田制已濒临崩溃。唐代史料对于武德七年的均田制叙述较略,而对于开元二十五年的均田制记载则较详。本来开元时的均田令,是武德以来朝廷实施各种均田补充措施的总汇,所以它不仅代表开元时期,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整个唐前期的均田制度。为全面介绍唐前期实施均田制的各种制度,本节有些地方会把两次令文内容合在一起讲述。

[77] (唐)杜佑撰,王文锦等点校:《通典》卷二,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30页。

[78] 《通典》卷二,第29页。

[79] 《通典》卷二,第31页。

[80] 《通典》卷二,第30页。

[81] (唐)长孙无忌等编撰,刘俊文笺解:《唐律疏议笺解》卷一三,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994页。

[82] 《孟子注疏》卷一《梁惠王》:“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八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载于道路矣。”(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671页。

[83] 《旧唐书·裴耀卿传》,《旧唐书》卷九八,第3081页。

[84] 李国钧、王炳照:《中国教育制度通史》第二卷,第390页。

[85] 李国钧、王炳照:《中国教育制度通史》第二卷,第362页。

[86] 《唐会要·东都国子监》,《唐会要》卷六六,第1160页。

[87] 郑余庆:《请抽京外官俸料修孔子庙堂奏》,《全唐文》卷四七八,第4886页。

[88] (宋)王钦若:《册府元龟》卷四九五,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5623页。

[89] 《太平广记》卷四九九,第4095页。

[90] 韩愈:《唐故中散大夫少府监胡良公墓神道碑》,《韩愈全集校注》,第2335页。

[91] 《旧唐书·窦常传》,《旧唐书》一五五,第4122页。。

[92] 《旧唐书·王质传》,《旧唐书》卷一六三,第4266页。

[93] 《太平广记》卷四五一“崔昌”,第3685页。

[94] 《太平广记》卷三四二“周济川”,第2715页。

[95] 《后汉书·蔡伦传》载:“自古书契多编以竹简,其用缣帛者谓之为纸。缣贵而简重,并不便于人。伦乃造意,用树肤、麻头及敝布、渔网以为纸。元兴元年奏上之,帝善其能,自是莫不从用焉,故天下咸称‘蔡侯纸’。”《后汉书》卷七八,第2513页。

[96] 《太平广记》卷一四五,第1042页。

[97] (唐)裴铏撰,穆公校点:《传奇》,上海古籍出版社编:《唐五代笔记小说大观》,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1151—1152页。

[98] 《唐摭言校注》卷一〇,第219页。

[99] 张绍勋:《中国印刷史话》,山东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17页。

[100] 魏隐儒:《中国古籍印刷史》,印刷工业出版社1988年版,第36页。

[101] 《中国印刷史话》,第17页。

[102] (唐)元稹撰,冀勤点校:《元稹集》卷五一,中华书局2010年版,第642页。

[103] (唐)佚名撰,恒鹤校点:《大唐传载》,《唐五代笔记小说大观》,第896页。

[104] 《旧唐书·蒋乂传》,《旧唐书》卷一四九,第4028页。

[105] 韩愈:《送诸葛觉往随州读书》,《韩愈全集校注》,第941页。

[106] 《旧唐书·韦处厚传》,《旧唐书》卷一五九,第4187页。

[107] 杜牧:《冬至日寄小侄阿宜诗》,(唐)杜牧撰,吴在庆点校:《杜牧集系年校注》卷一,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80页。

[108] 《唐摭言校注》卷一〇“韦庄奏请不及第人近代者”条,第217页。

[109] (清)皮锡瑞撰,周予同注释:《经学历史》,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88页。

[110] 周祖主编:《中国文学家大辞典》(唐五代卷),中华书局1992年版。

[111] 毛汉光:《中国中古社会史论》,上海书店2002年版,第37—38页。

[112] 毛汉光:《中国中古社会史论》,上海书店2002年版,第146页。

[113] 其中,《中国教育制度通史》(第二卷)中所列私学类型尚有寺观中的儒学教育,亦即习称的寺学。寺学在敦煌地区较为发达,主要侧重儿童的启蒙教育。而在笔者所搜检到的唐代文学家接受教育的途径中,未见到此类记载,故而这一类在表中没有涉及。此外,本节所指的私人授学,是一种提高性的再教育,而非基础启蒙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