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库与明代财政制度演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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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一 研究现状

明代太仓库成立于正统年间,在明代中后期,随着内库的财政职能和收入日益远离国家公共财政职责、向皇室财政专属化方向演变,太仓库成为明代中央财政体系中白银储备的核心库藏,在整个国家财政体系中的地位日渐隆重。太仓库财政收支的日益扩大及财政地位的逐步提升与田赋、徭役、商业税收、盐法、民运、货币、边镇军饷供应以及中央、地方、皇室三大财政系统的关系等多方面的复杂变革紧密相关,是解读明代国家体制和社会结构特征的重大线索之一。本书即旨在研究明代太仓库财政制度演变的基本脉络,并以此为基础和视角,从整体上勾勒明代国家财政制度的深刻变迁,分析其含义,总结明代财政运行中的历史经验和教训。

(一)研究现状述评

首先,关于明代户部太仓库,国内外学术界已有成果如下:一为对太仓库的专门考察,这类研究成果稀少,主要包括香港全汉昇等《明中叶后太仓岁入银两的研究》和《明代中叶后太仓岁出银两的研究》及赵轶峰《明后期太仓收支数字考》。全汉昇两文的最大贡献是首次开拓性研究太仓库岁入、岁出的具体银额;赵轶峰一文对全氏二文进行专门考察,指出它们存在未区分太仓库实际收支与预算收支等根本问题。二为在其他专题研究中对太仓库的附带考察,美国黄仁宇《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日本寺田隆信《山西商人研究》、中国大陆南炳文《明史》、赵轶峰《论明末财政危机》、万明《白银货币化与中外变革》、樊树志《晚明史》及中国台湾徐泓《明代的私盐》等,都对它进行过初步研究。

其次,关于明代财政制度,国内外学术界已有成果可分为两类。

一是历史学者的研究,主要对一项或两项明代财政制度进行专门考察。比如,美国黄仁宇《明代的漕运》、日本森正夫《明代江南土地制度研究》、中国梁方仲《明代赋役制度》(文集)、王毓铨《明代的军屯》、唐文基《明代赋役制度史》、刘淼《明代盐业经济研究》、陈支平《民间文书与明清赋役史研究》、伍丹戈《明代土地制度和赋役制度的发展》、赖建诚《边镇粮饷:明代中后期的边防经费与国家财政危机》等大量专著,余清良《明代钞关制度研究》、刘利平《明代户部与中央财政管理体系研究》、黄阿明《明代货币白银化与国家制度变革研究》等博士论文,及万明《白银货币化视角下的明代赋役改革》、高寿仙《明代京通二仓述略》等一系列文章。其中,黄仁宇《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对16 世纪明代财政收入、支出及管理进行综合考察,长期以来在国内外学术界影响广泛而深入。但该书以静态眼光观察明代财政制度的一个横截面——16 世纪,因而对明代财政制度所发生的长期演变完全不予承认,认为“大而不变的结构是明代财政制度最主要的特点之一”,甚至明朝的财政制度“在明清两代接近500年的时间没有大的变化”。[1] 他撰写的《剑桥中国明代史·明代的财政管理》仍旧保持这一基本观点。

二是财政学学者从中国财政通史角度进行的明代财政断代史研究。比如,项怀诚主编、陈光焱著《中国财政通史·明代卷》,叶振鹏主编、张建民、周荣著《中国财政通史·明代财政史》,周伯棣《中国财政史》,黄天华《中国财政史纲》及孙文学《中国财政史》等。前两本明代财政史的财政专著,从明代财政收入、支出、财政管理及财政思想等多个方面进行考察,但对从明初到明末国家财政制度的重要长期演变关注甚少,对中央财政收支、地方财政收支未做明确划分,对相关财政收支的数据统计,也略显单薄;此外,这两本书在有关明代财政的史料搜集方面,还有很大拓伸空间。

鉴于此,本书以明代中央财政存储的核心机构太仓库的制度演变为切入点和观察视角,对明代中央财政制度、地方财政制度、边镇军饷供应体系的演变等进行研究。

(二)研究意义和创新点

本书的学术价值有:第一,对明代太仓库的财政收入和支出类项,京运年例银和太仓库年例银的关系演变进行创新性研究;对明代太仓库的预算岁入和岁出、实际岁入和岁出及库存银额等数据进行系统统计和分析。通过系统梳理明代太仓库财政制度的演变,深化迄今较为薄弱的明代中央财政制度研究。第二,通过系统梳理明代内库的制度演变,对明代内库财政收支特点及历史影响,明代内库中皇室财政和国家公共财政的关系演变以及内府十库与内库、户部的关系等进行了创新性研究,深化了对明代内库的系统认知。第三,以太仓库为独特视角,动态呈现了明代财政制度从明初到明末的整体演变脉络,深化对明代财政制度之动态特性的认识,纠正以往认为明代财政制度静止不变的误解。第四,对户部、工部、兵部等之间的财政往来进行研究,深化对明代中央财政收支机构内部关系的研究。第五,以太仓库为视角,对屯田、民运、盐法、京运等北边军镇的军饷供应体系演变脉络和构成比例、岁额进行了创新研究。第六,从中央财政收入的视角,深化了对中央与地方的税收分配关系的理解。第七,在纸钞、白银等货币制度演变对太仓库、北边军饷供应和国家财政体制的巨大影响等方面进行了创新研究。第八,从对财政制度演变的研究,深入到对制度背后的人及其财政思想、信仰体系的考察,对明代财政制度与儒家士大夫思想信仰之间的依存关系进行了研究,对明代皇帝、官员和财政制度演变之间的互动关系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第九,深化对明代国家财政制度与其实际运行之间差距和矛盾的认识。第十,为中国财政通史中的明代断代财政史研究提供深入考察的基础。

本书在作者博士论文基础上,增添史料,深化分析,调整结构,并在以下若干方面进行了更为深入的研究:

第一,学术现状的总结、学术对话的深入开展。作者博士论文主要以其对太仓库的开创性研究为核心内容,对自己研究与此前学术界已有成果之间的关系未及深入梳理。此次版本,广泛关注各大章节研究主题与现当代学术研究成果之间的关系,形成比较深入的学术对话,充分论证了本项研究的创新性。

第二,从内库与太仓库财政职能演变的角度研究明代内库、内府十库,进而对明代皇室财政与国家公共财政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厘清。明代太仓库成立之前,内库在皇室财政及中央公共财政收支方面扮演核心角色,因此,要想真正理解明代太仓库的财政制度,必须对明代内库制度进行细致深入的研究。同时,明代内库与太仓库财政地位的转换,恰是明代财政制度发生巨大变革的重要内容。鉴于此,本书在博士论文基础上,首先,对明代洪武时期的内库制度进行了较为全面的研究,论证了它在皇室财政、中央户部、兵部、工部、刑部等部门的财政收支方面的作用和地位,说明了它在明初兼有皇室财政与国家公共财政职能的特点。其次,本书对内府下辖十三个子库中的一部分,即内府十库,进行了开创性研究,证明了它最初是户部的财政收支机构。其后,内府十库收入逐渐形成实物收入归皇室、折银收入归户部的财政制度。以此为基础,本书进一步研究了明代内库的皇室财政专属化演变过程,史料更全面,分析更深入。最后,本书以明万历时期内库财政运行中的国家公共财政与皇室财政之间的冲突和纠纷为切入点,详细分析了内库兼有皇室财政和国家公共财政职能但明显向以负责皇室财政为主的职能转变的过程。这些对于深入了解明代太仓库财政制度意义重大,同时清晰展现了明代中央财政制度的巨大变化。

第三,太仓库与北边京运年例银方面的研究取得一定突破。在博士论文基础上,本书对北边军饷的结构组成进行研究,不但利用大量数据有力地证明了屯田、民运、盐法、京运年例银在北边军饷供应中所占比例变化,同时也有力证明了实物供应与白银供应在北边军饷中的占比变化,从而对太仓库京运年例银在北边军饷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了更深入的研究,更加清晰地梳理出明代屯田、民运、盐法、京运年例银的制度演变轨迹。

第四,明代太仓库长期处于入不敷出的境地,即便如此,明政府的北边军队还是抵御住了游牧民族一次又一次的有力侵略,继续生存了上百年的时间。那么,明政府及户部官员是如何在太仓库长期赤字情况下做到这一点的呢?本书对户部太仓库与其他财政收支机构,比如南京户部、工部、兵部,北京兵部常盈库、户部京通仓、工部节慎库的财政往来进行了创新性研究,从一个侧面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解答。

第五,突破博士论文仅仅关注制度演变的局限,以张居正的财政改革、财政思想研究为突破口,研究接受儒家教育的官僚士大夫与明代财政制度有效运行之间的有机关联,从而对财政制度的运行、变革财政制度的官员以及官员的思想信仰之间的互动依存关系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

二 研究的概念、方法与框架

(一)基本思路和研究方法

20世纪以来,中国的明代经济史研究主要是从生产力、生产关系角度研究中国古代社会的变迁趋势,对明代中央财政的研究长期以来一直都较为薄弱。由于太仓库在明代中后期国家财政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因此,对它的研究有助于深化对明代中央财政的理解;此外,从中央财政的角度来审视明代财政制度无疑会提出许多不同以往的问题,并得出若干不同的结论,这有助于进一步深化对明代财政制度的研究。

明代太仓库的相关财政制度是不断发展演变的,而真正实现这种演变的是观点、利益各不相同的处于政治权力体系最高阶层的“个人”。太仓库的财政制度演变又是在现实财政压力下,统治阶层各种不同利益和观点相互斗争、妥协的结果。以往用阶级斗争理论来研究明代历史的学术成果,对统治阶层内部的矛盾、冲突、分裂及妥协关注较少。对太仓库的研究可以使我们以更加直观的方式看到统治阶层内部的冲突和矛盾的复杂性。

今天的人们喜欢称自己所处的时代是个“全球化”的时代,但这绝不意味着这个世界的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经济理念或者财政思想是相同的。在这样一个中国对世界经济的影响正在逐步扩大的时代,对明代太仓库及国家财政制度演变的研究对于更好地理解当今中国的财政思想乃至经济理念无疑是有帮助的。

长期以来,黄仁宇《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是国内外明代财政史研究方面最重要和最有代表性的学术成果之一。不过,该书暗含有一种将西方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当作中国历史发展高级目标的理论预设。因此,它以西方现代财政体制为对照标准,对16世纪的明代财政进行研究。在这样的参照体系下,明代的财政体制充满了错误、不合理、落后与混乱。比如,该书认为:“明代的统治者……更希望各地都保持统一发展水平,至于经济部门是否落后并不重要。明代的财政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这种态度的左右”“这种为了短期的政治目标而牺牲长期的经济发展在现代历史学家看来是荒谬可笑的。然而,明代的统治者缺乏远见,他们不能预见到工业和商业在现代国家形成中的重要作用。在西欧小国,政府对工商业的鼓励迅速地推动了经济的资本主义化,而在中国这样的大国,却无法实现如此迅速而深远的变化……明代中国从来没有把自己的周邻视为竞争对手,所以就要付出落后的代价……这个悲剧在于尽管他们提倡简明与划一,但是他们的政策是以国家经济活动保持最低水平为基础的,所以明代统治者从来也没有完全实现他们的目标”“明代统治的独特之处在于其农村经济观念,这是16世纪、17世纪中国经济发展的情况所决定的,我们可以称之为保守型的,这是一个时代错误。”[2]“明朝力图在一个广大的帝国内强制推行其野心勃勃的中央集权的财政制度,这种做法超出达到这种程度的技术水平。这种技术水平包括实际的技术手段和专门的经济知识。表现为交通运输、信息交流以及其他服务性事业,货币和银行规则,会计统计和数据保存的技巧,甚至官员的心态”“在明代财政管理中,思想偏见,责任感僵化,行动范围分割,官吏俸给过低,政府工作人员不足,对于实际情况缺乏了解,中层后勤保障能力不力,公共投入不足(这些情况都是导因于低税政策)”“明代财政管理具有消极性。在传统中国,最主要关心的问题是政府的稳定。明代的财政制度就很好地贯彻了这一点。”[3]

事实上,20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中国史学界的主流也一直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发展道路与状况当作历史发展的目标与比较衡量的标准。这种研究理论在中国长期落后于西方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情况下是可以理解的,在一定程度上讲也是合理的,因为它促进了对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学习,加深了对中国历史发展道路的批判性内省。“值得注意的是,西方学术界一直存在着一股对现代资本主义社会进行批判性反思的思想潮流;相反地,中国学术界对于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性反思则要薄弱得多。早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的时候,马克思、涂尔干和韦伯等一大批思想家就已经以人作为自然人和自由人的本质为标尺对现代资本主义社会进行了深入批判,虽然国内史学界对他们的著作早就有了相当广泛的了解,然而人作为自由人和自然人的本质并非中国学术界看待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基础性的价值标尺。虽然保罗·柯恩对‘西方中心论’ 的批判已被国内史学界广泛认可,然而以西方为中心和标准的思维模式仍然在国内史学界占据主流位置。对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作为中国传统社会发展目标的追问除了需要在史学理论层面探讨外,还需要在中国思想文化层面进行剖析和反思。同时,对中国自身文化价值的自信心的重新建立也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4]

同一个人尚不可能连续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不同的社会共同体更无法按照相同的历史轨迹重复运行。“资本主义”是一个特定时期、特定地域内发生的特定社会运行模式,明代中国的历史发展道路既是与其大致处于同一时期的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一个因,也是它的一个果,它们同处于一个世界共同体内,因为各自的内在“基因”与彼此之间的相互影响而形成了不同的发展模式。我们没有理由在研究中国古代史时预设它会走一条“资本主义”道路,因此也就没有必要以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财政现实作为判断分析明代财政史的准绳。本书所要做的,就是抛却上述理论预设,根据现有史料,通过尽可能中性的观察,去发现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以此勾勒明代太仓库的发展脉络与大致情状。

此外,《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在方法与视角上,是通过截取明代财政的一个特定时期——16 世纪,来考察它的基本状况与特点。这种视角所带来的必然局限是很难说清楚被研究对象之所以如此的根源及其最终的发展结果,也很难看到明代财政制度在长久时间过程中的变迁。因此,黄仁宇才会认为:“大而不变的结构是明代财政制度最主要的特点之一。在上层,皇帝拥有不可分割的财政权力,而留给下层的只是财政责任。税收定额制度,交错补给,又没有中央国库,所有这些一直残存到本世纪”“尽管由明朝确立的财政制度有其独特性,但是在明清两代接近500年的时间没有大的变化。它的许多特征已经视为当然,其社会经济影响已经被接受,可以认为这就是传统中国的典型特点。很难认为明代制度在财政史中具有很大的突破性。从那时开始,政府财政的主要目标是维持政治的现状,再没有任何活力可言……这一制度的延续是依靠不断地强化文化上、政治上的统治来实现的。”[5]

黄仁宇在撰写《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时,极力避免史料堆砌的问题,其方法就是尽量采用专题的形式,大量运用描述性的语言而非用确切的数据。[6] 这种方法对于描述固定静止的“制度”可能是合适的。可是,太仓库从其成立直至明亡,最根本的特色却是不停地演变。因此,黄仁宇在该书中的方法对于本书而言是不适用的。

本书以明代中后期逐步成为中央财政核心机构的太仓库为视角和切入点,对明代内库财政收支、太仓库财政收支、太仓库与内库、兵部太仆寺常盈库、工部节慎库以及南京户部、兵部、工部之间的财政关系进行梳理,从而对明代中央财政制度、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关系、北边军饷供应系统的内部构成关系(屯田、民运、盐法)以及明代以纸钞和白银为核心的货币制度的长期演变脉络及历史影响进行了比较宏观的研究。其根本撰写方法是严格按照时间发展顺序将史料梳理成型,同时辅以能够更加充分地说明不同时期详细情况的横向断面的资料,比如明初《诸司职掌》、正德《明会典》、万历《太仓考》等,对与太仓库制度发展密切相关的其他各种财政制度的发展,比如商税、纸钞制造、田赋、徭役、屯田、民运、盐法、京运年例银、开纳事例、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关系、赋役折银、皇室财政与国家公共财政之间的关系、中央各部的财政关系等进行勾勒,其目的在于展现太仓库以及明代财政制度从明初到明末的动态变化过程。

本书的研究表明,明代太仓库从几十万两马草折银的存储机构到额定岁入2000余万两田赋加派银的演变过程,首先是因为北边军镇军饷供应体系中的屯田、民运的逐步衰退,以及北边军饷供应由实物供应为主转为以白银供应为主;其次是因为明代历朝皇帝逐步将内库变为以负责皇室财政为主的机构。这些演变都是太仓库岁入攀升并在北边军镇军饷供应中逐步扮演越来越重要角色的重要原因。而所有这些原因从国内角度讲,都与明代国家赋税征收能力和地方民众纳税能力的衰退有着直接而密切的关联。从国际角度讲,则与明代中国在国际贸易中的白银输入国地位以及由此带来的国内白银供给量的变动有直接关系。明代中央政府对国内商业、国际贸易的发展以及它们的发展对国家税收的财政意义缺乏清楚的认知和有效的应对,对赋役折银的整体影响缺乏深入的理解和有针对性的制度改革。虽然朱元璋确立的财政制度被视为祖制而予以尊崇,但实际上,明代财政制度一直或主动或被动地处于不断变革之中。从明初到明末,明代财政制度发生了极其巨大的变化。明代的财政制度是有生命的,它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相应而来的不同历史因素力量对比的变化而不断变化,且从来没有停止过。明代财政史乃至中国古代制度史的研究应当关照实行该制度的共同体的整个生命历程,这样才能厘清它的来龙去脉,了解它的基本形态。关于皇帝在明代国家财政体系中的权力问题,以往研究有夸大的倾向。有明一代,国家公共财政收支与皇帝个人收支呈明显的逐步分离的趋势,在这样的发展过程中,户部对其管辖的太仓库握有相当程度的财政权力。虽然有关太仓库的财政决定基本都要上奏皇帝,但不能因此就认为皇帝的财政权力不可分割或者皇帝以下的机构只有财政责任而无财政权力。以往用阶级斗争理论来进行的明代经济史研究,大多关注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的矛盾。本书的研究表明,在统治阶层内部,更加注重国家整体利益的官僚士大夫和过分强调私人利益的皇室利益团体之间存在长久而又深刻的矛盾与冲突。随着财政收入的不断萎缩,各中央财政收支机构之间的关系也由原来的互为补充变为各自力图自保,并由此引发彼此之间的财政冲突,中央财政收入与地方财政收入之间的矛盾也日渐显露。明代国家财政的目标是通过最小限度地征收民众财富以满足维持国家正常运行的基本需求,其背后隐含的思想理念是要最大限度地保障最大多数人的基本物质生存条件。个人利益与国家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是明代财政制度中不可忽视和避免的重要矛盾。在保持帝制体制不变的情况下,官僚士大夫的道德养成是解决个人利益与国家公共利益冲突的一种较实际和有效的方式。这是明代国家相对于制度的精密构建而言更加偏重于有德人才的选拔与任用的重要原因。明代税收方面的根本问题并不在于税率的高或低,而在于递减的国家赋税征收能力与递增的实际国家财政岁需之间矛盾的逐步升级。明代财政制度的衡量标准应当看它是否落实了明代财政理念,是否与明代的价值观念相符。与强调个人利益之天然合法性的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相比,生产能力有限的明代中国更注重当下的多数民众的生存状况。以这样的思想观念来衡量,明代追求稳定与最低经济活动水平的税收政策至少是可以理解的而非荒谬可笑的。

(二)研究框架

除绪论之外,本书共分8章:

第一章为“明代内库制度演变”。明代的太仓库成立于正统七年,且成立之后长期在明代中央财政体制中承担财政盈余存储机构的职能。由此引发的问题有二:一是太仓库成立之前,哪一机构负责中央财政尤其是户部的常规及非常规收支?二是明代中后期,太仓库逐步成为户部核心财政收入的存储机构,并承担起常规及非常规财政收支。从明代前期到明代后期,中央财政体系发生了哪些变革才导致户部太仓库财政地位和职能的这种巨大转变?

为解答这些问题,本章第一节先从明王朝的创建者朱元璋统治时期的内库财政制度着手,对其财政收支和财政职责进行研究,之后对明代前期、中期和后期的中央财政机构的概貌进行考察,从而呈现太仓库财政制度演变的总体背景。

本章第二节考察明代的内府十库。明初,内库包括了户部的内府十库(南京则为内府九库)和皇室的三个子库。其后,内府十库渐渐脱离了户部的实际管辖,其实物收入变为皇室专用。此前学术界对内库与内府十库的关系从未予以关注,并由此导致对明代内库的若干误解。本节通过对内府十库的深入考察,厘清了内府十库与内库的隶属关系,奠定了下一节研究的坚实基础。

本章第三节在上节对内府十库研究的基础上,对明代内库的皇室财政专属化演变进行专门研究。此前学术界很多学者误以为内库就是皇帝的财政收支机构,对内库曾经承担的国家公共财政职能认识不足。本节的研究则清晰展现内库由主要负责中央公共财政收支到主要负责皇室财政的复杂演变过程。只有理解了这一演变过程,才能真正理解随之而来的太仓库财政地位的上升和财政职能的巨大转变。

第二章为“明代太仓库库藏制度与管理制度演变”。其重点在展现太仓库自身制度的巨大变化。本章第一节重在梳理太仓库众多称谓的概念内涵及其关系。太仓库财政地位和职能的重大变化首先反映在它名称的多样性和多变性方面,厘清这些不同称谓之间的关系是研究太仓库的入门工夫,也是理解太仓库财政制度的基石。此外,随着太仓库财政地位和职能的不断提升,太仓库的库藏管理制度也日益复杂,因此这方面的内容成为本章第二节的研究重点。

第三章为“明代太仓库收入制度演变”。明代中后期,太仓库的岁入款项及其银额不断增加。本章第一节到第五节主要从内库、盐法、地方财政、事例及新饷5个方面探讨太仓库的岁入来源和银额,从而以太仓库岁入为视角,细致展示这5大财政制度的变革和发展。比如,从第二节的研究可以知道,明初盐法制度的本意,是利用国家对盐的垄断而促使商人将粮食运送至北方边镇,从而既减少国家和农民的运输成本,又满足北边军队粮食需求。这套制度与中央乃至户部的财政收入没有任何直接的关系。但随着盐法开中制的日渐失效,为增强管理的有效性,明政府不得不把盐法收入中的大部分通过折银的方式改为解送户部太仓库,从而最终形成正盐开中于边镇和余盐折银解送户部太仓库的双轨并行的财政制度。第六节则讨论太仓库实际岁入因税收逋欠和蠲免而受到的影响。第七节在前几节分项研究基础上,对太仓库收银种类的整体演变结果分阶段从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进行比较,并对太仓库财政预算收入达到顶峰后因实际税收征收能力骤减而不得不下放征税权力的过程进行梳理。

第四章为“明代太仓库支出制度演变”。太仓库的支出主要有四个方面:北京官吏、军队等的支出,迫于皇权而不得不送往内库的支出,对地方的赈济以及北边军镇的军饷支出。其中“军需与太仓库”是本章的重点和难点。太仓库的军事支出主要包括北边军镇开支、国内地方突发军情开支以及万历四十六年以后支付辽东军饷的新饷开支。而军事支出中,又以北边军镇的军饷开支最重要、压力最大。太仓库岁入银额的不断增加,直接导因就是为了应付北边军镇的军饷需求。本节对太仓库岁支年例银总额、老库窖房银与太仓库年例银发放以及万历中期以后边镇年例额饷之拖欠分别进行研究,展现了太仓库年例银从少到多的增长过程,以及从东挪西借到拖欠边饷的减少过程。而“从北边军饷供应制度的演变看太仓库年例银的发展”部分,则通过对屯田、民运、盐法与京运在北边军镇军饷供应中所占比例的变化,揭示出太仓库年例银岁支银额演变过程背后的具体财政原因。

第五章为“太仓库岁入、岁出及财政平衡的演变”。有关太仓库的岁入和岁出银额,此前最重要的研究成果为全汉昇、李龙华发表于20世纪70年代《明代中叶后太仓岁出银两的研究》和《明中叶后太仓岁入银两的研究》两篇文章。虽然这两篇文章在学术界长期有重要影响,但它们在统计方面有若干重要失误。其中最重要的问题就是“没有区分额收支与实收支数字,这是 ‘入表’ ‘出表’ 中大量出现的主要缺点,以致据此所作的财政趋势分析与实际情况相去甚远。”[7] 因此,本章对太仓库额定岁出入和实际岁出入银数分别进行了统计。其中第一节主要对《明代太仓库岁入、岁出及库存银额表》中的史料判定过程和制表内容的思考进行说明。《明代太仓库岁入、岁出及库存银额表》本身单独构成第二节的内容。第三节到第五节则依据该表的内容分别从太仓库库存银额、太仓库实际岁出入银额与太仓库额定岁出入银额三个方面进行深入分析。

第六章为“明代太仓库与其他中央机构的财政关系演变”。太仓库财政制度的发展,与内库财政职能的变革紧密相关。除此之外,户部太仓库与户部京仓、通仓、兵部、工部以及南京户部、南京兵部、南京工部等也有长期的财政往来。这几个方面分别构成了本章第一节到第四节的内容。通过对太仓库与这些部门之间财政往来的梳理,本章从另外一个角度解答如下问题:即明政府为何能够在太仓库长期入不敷出的情况下维持生存达一个多世纪之久?

第七章为“皇帝、官员与明代财政制度演变之间的互动关系”。明代财政制度的长期演变,与这套制度背后的制定者和维护者密不可分。因此,本章重点关注的是皇帝、官员在明代财政制度演变中所起的作用。第一节研究时限为万历初年,即神宗因年幼而未能切实行使其皇权的时候,以张居正为首的官员们对中央财政制度,尤其是对太仓库岁入和岁支制度,进行的改革。太仓库成立伊始,不过是存储户部财政收支盈余银的一个小仓库而已。随着它财政收入的增加、财政地位的提升,太仓库逐步负担起北边军镇京运年例银发放的财政职责。鉴于它是在内库逐步向皇室财政专属化演变过程中、在国家赋税征收能力日渐衰退而导致的北边军饷供应体系的实际供给能力逐步萎缩的背景下,为补充北边军饷之不足而发展起来的,因此具有先天的制度缺陷,财政收不抵支是一种长期的常态。但是,万历初期张居正当国十年间,太仓库财政状况一反常态,不但时有盈余,且太仓老库库存银额达到历史最高值。张居正死后,太仓库又迅速重新陷入收不抵支的财政困境。张居正当国时期,以太仓库为核心的中央财政制度到底发生了哪些变革从而导致了这种财政的反常丰裕?这是本章第一节要回答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本章第二节为“明朝万历时期内库与太仓库财政运行中的 ‘公’ 与‘私’”,重点研究的是张居正死后的神宗与官员们就内库、太仓库的收入归属而进行的博弈,从而细致展现他们在明代中央财政制度演变中的地位和作用。

第八章为“结语”。本书内容庞大,需要总结分析的结论点繁多。为了让读者能够比较集中有效地了解核心研究成果,本章将按照本书各章既成的前后编排顺序,一一对应地对其实证内容进行分析和总结。在此基础上,本章再对明代财政制度的基本特点和发展方向进行综合分析。

三 文献资料说明

明代的太仓库设置于正统年间,为了尽量完整地勾勒出太仓库的制度及其财政地位的发展演变脉络,本书的核心史料为明正统、景泰、天顺、成化、弘治、正德、嘉靖、隆庆、万历、泰昌、天启、崇祯共十二朝的《实录》,洪武、永乐、洪熙、宣德四朝《实录》也多有倚重;此外,《皇明宝训》是与明代各朝《实录》(以下总称《明实录》)同时进呈的前代皇帝谕旨汇编,虽同样采集于各种档案,但详略稍有不同,可以看作是对《明实录》中有关太仓库问题的补充校对史料;再者,本书还依据《明熹宗七年都察院实录》《崇祯长编》等对前述史籍进行补充。

之所以如此,首先是因为明代太仓库不是一项一成不变的制度,而是随着各种其他国家制度以及社会上各种经济状况的变化而不断调整的一项设置,所以任何一个皇帝单一执政期间的史书都无法反映太仓库在整个明代的演变脉络。《明实录》记事通贯明代始终,是涵盖太仓库运作全过程的一套最成体系的史料,本书将之作为研究太仓库演变的核心文献。

但是,以《明实录》为核心、以《皇明宝训》《崇祯长编》等为补充的这一整套史料也有其不可避免的缺点。其中最主要的缺点就是《明实录》所涵盖的范围太广,政治、经济、军事等都在其编撰范围之内。即使是对历朝制度的记载而言,财政制度也仅是其中的一个方面而已。因此,本书虽然可以依据这一大套史料勾勒出太仓库财政制度发展脉络,但就其每一阶段的具体情形而言,这一套史料所提供的信息就不够充分了。

为了弥补上述史籍的不足,尽可能详细地了解太仓库在各个阶段的实际财政情形,本书首先利用的就是各朝的制度汇编,比如洪武时期《诸司职掌》、正德《明会典》、万历《明会典》、万历《太仓考》以及《万历会计录》等。明太祖朱元璋开创基业后创立了一系列的国家制度,这些制度基本载于《诸司职掌》,从中可以发现一些关于明初财政体制的相关史料。《明会典》有两个不同版本,一为正德年间修订,一为万历年间修订。由于时间不同,正好可以通过对比发现太仓库在这两个时期的发展变化。《太仓考》由万历初年户部左侍郎刘斯洁偕同京粮厅郎中、监督京仓主事及监督银库主事等同僚共同编撰而成,刊刻成书时间为万历八年。《万历会计录》成书于万历初年。当时,为了更加系统和详细地了解户部的财政收支情况,户部尚书王国光任职期间与同属奉命编撰会计录,他们“遍阅案牍,编辑愈年”“先考本部册籍;未的者移查边腹及求耆旧诸臣家藏参互考订,旧额新增备述端委,类分款列,悉明数目。虽未尽得,亦庶几七八”。[8] 万历四年,这部会计录编撰完成,但还未等刊刻,王国光就因病离职。继任户部尚书张学颜在这部会计录的基础上,与同僚继续订正、增添,至万历十年才最终刊刻成书。所以,这部书对于从整体上把握太仓库在户部财政体制中的地位、太仓库的各种收入和支出情况以及这一时期户部官员对于太仓库的认识和理解都有极其重要的史料价值。

为了尽可能丰富关于太仓库的横向研究,本书所借助的另一套史料系统为明人文集及档案汇编。这类史书中对明代太仓库研究最重要的当然首推明代各位户部尚书的奏疏专集,其中包含针对太仓库某一具体问题的详细讨论,可以使得太仓库研究更加立体化、深入和丰富,如万历户部尚书赵世卿《司农奏议》、崇祯初年户部尚书毕自严《度支奏议》《石隐园藏稿》及崇祯末年户部尚书倪元璐《倪文贞集》等皆有大量关于太仓库的疏牍文献。其次,明人黄训所编《名臣经济录》、陈子龙等编辑《明经世文编》中也有大量关于太仓库的相关信息,明人章潢所编《图书编》自然也不能缺少。其他明人文集中也零星记载了关于太仓库的一些信息,兹不一一赘述。

清代《续文献通考》 “博征旧籍,综述斯编……合宋、辽、金、元、明五朝事迹议论,汇为是书。大抵事迹先征正史,而参以说部杂编,议论博取文集而佐以史评语录”。[9] 该书对明代太仓库有不少记载,从而也对太仓库研究有较重要的史料价值。《山西通志》《陕西通志》《江南通志》《浙江通志》等地方志对当地名宦或者当地重大财政事件记载较详细,其中会涉及他处不载的少许关于明代太仓库的记载,可以对明代太仓库的研究起到补充作用,因此具有一定价值。清代孙承泽《春明梦余录》,《四库全书》对它评介如下:“首以京师建置、形胜、城池、畿甸,次以城防、宫殿、坛庙,次以官署,终以名迹、寺庙、石刻、岩麓、川渠、陵园,似乎地志,而叙沿革者甚略;分列官署,似乎职志,每门多录明代章疏;连篇累牍,又似乎故事,体例颇为庞杂。”[10]很显然,《四库全书》编辑者对此书很不满意。然而,该书恰恰由于其庞杂而对明代太仓库研究具有独特价值。《明史》虽然大部分取材于《明实录》,但由于它分门别类进行叙述,因而可以对与太仓库有关的各种事件、人物或者制度沿革的研究起到很好的索引作用。尤其是它的人物传记,对于迅速掌握某个历史人物的生平和作为有很大帮助。《明史纪事本末》则侧重于对某个具体事件的整体叙述,对明代太仓库研究可以起到很好的背景知识的支撑作用。此外,本书对《明书》《明史稿》《明通鉴》《罪惟录》也略有参考。


[1]黄仁宇:《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阿风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428页。

[2]黄仁宇:《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阿风等译,第1、2页。

[3]黄仁宇:《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阿风等译,第416、420、426页。

[4]苏新红:《黄宗智“过密化”理论中的事实判定、逻辑分析与模式建构问题》,《古代文明》2009年第1期。

[5]黄仁宇:《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阿风等译,第428页。

[6]黄仁宇:《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阿风等译,第3页。

[7]赵轶峰:《明代的变迁·明后期太仓收支数字考》,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年版,第278页。

[8](明)张学颜等:《万历会计录》(上)卷1,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本,书目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6页。

[9](清)嵇璜等:《续文献通考·通考总目》,《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26 册,台湾商务印书馆有限公司1986年版,第3页。

[10](清)孙承泽:《春明梦余录·提要》,《文渊阁四库全书》,第868 册,台湾商务印书馆有限公司1986年版,第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