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山东运河区域方志概述
山东运河在经历春秋至秦汉的初创、隋唐时期的繁荣、宋金时期的沉寂后,自元代起,特别是在明清时期达到鼎盛。因此,对山东运河区域方志的研究亦应具有较大的历史跨度。从山东运河区域方志文献纂修与存世状况看,隋唐之前以地记和图经为主,至宋代始出现较为定型的志书。从北宋末年起,山东先后被金、元占领,方志纂修一度陷于停滞。自元代建立并统一南北之后,为解决江南漕粮北运的困难,在山东境内先后开凿了济州河与会通河,实现了京杭大运河的南北贯通,山东省遂成为运河所经的重要省份。元代山东运河区域纂修方志数量不多,于钦纂修的《齐乘》为仅存之作。自明代京杭大运河疏浚通航后,废海运,专行河运,南方绝大多数漕粮均经由运河北运京师,山东的政治地位大大提升。与明代以来全国方志纂修日趋兴盛的总趋势一致,山东运河区域亦纂修了大量方志,保存了与山东运河有关的大量重要文献,为开展山东运河研究,提供了宝贵的资料。
从山东方志发展简史来看,与江浙等发达地区相比,山东宋元时期方志纂修相对较为落后。自明代起,受全国范围修志活动的推进及明代山东地处畿南、政治经济地位大大提升等因素的影响,山东沿运区域纂修方志数量大大增加。山东运河流经区域方志运河文献的形成与累积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概言之,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山东政治经济地位的提升。自中古以来,中国政治中心自西而东逐渐转移,山东的政治地位亦逐步上升。元代定都大都后,调整全国建制,在各地设立10个行省,而将今山东、河北、山西地区作为“腹里”,由中书省直接管辖,并于至元二十三年(1286)设山东东西道宣慰使司,治益都,掌管军民事务,山东遂密迩京畿。自明代起,山东正式设立行省。明永乐中迁都北京,山东自此成为畿南重地、京师藩篱。清承明制,建都北京,乾隆九年(1744),山东巡抚喀尔吉善称:“臣细察形势,东省为三辅之地,拱卫神京,泰山屹峙”[1],山东省在区位上的重要性仍然得到延续。从经济方面来看,山东社会和宋元时代相比,经济发展更快。虽然在明末清初出现了短暂的战乱局面,但没有像宋金对峙和元末明初那样,对山东经济造成空前的大破坏。尤其是“明代中后期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和京杭大运河的贯通,山东除了传统的农业发展较快外,手工业和商业也保持较快发展,如在纺织业、采矿业、制瓷业、运输业方面较之前代都有了长足进步”[2],这些都为山东方志的纂修提供了较为坚实的经济和社会基础。
二是山东运河的开凿、疏浚与使用。从京杭大运河的开凿史来看,山东境内的京杭运河河道主要开凿于元代,经明清两代不断使用和提升,遂对山东运河区域形成了广泛深入的影响,并为包括山东方志运河文献在内的各类相关文献的产生、累积奠定了基础。山东运河本身的重要性及多方面的影响,大大丰富了山东方志纂修的内容,并使山东方志具备了与其他地域方志不同的鲜明特色。
三是国家对运河重视程度的不断提升。方志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存世方志多为各级地方官主持纂修。元代以来,京杭大运河在运输漕粮等物资、维护朝廷统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国家往往设立各级运河衙署,以保障运河的畅通。如明代即设立了较为完善的运河管理机构:
总督漕运都御史一人,驻淮安;理刑刑部主事二人,亦驻淮安;管厂工部主事二人,驻清江浦,监仓户部主事四人,分驻淮、临、徐、德;管河工部郎中二人,一驻安平镇,分理济宁以北;一驻高邮,分理济宁以南;管洪工部主事二人,一驻徐州洪,一驻吕梁洪;后又设管闸工部主事二人,一驻沛县,一驻济宁;管泉工部主事一人,驻宁阳;提举二人,一驻清江浦,一驻临清。[3]
其中不少官员即驻扎于山东临清、德州、济宁、宁阳等地,他们为履行保障运河漕运之职,先后纂修了《东泉志》《泉河史》等山东运河专志。而山东运河流经地域官员负有守土之责,在纂修方志时,亦往往专设“河渠志”“漕运志”等类目,保存了大量运河文献。
四是山东运河文献的累积。方志具有较强的资料性。山东明代以来方志中收录的运河文献大多数并非方志所独有,而是方志纂修者根据修志之需要,在不同运河文献中采择、移录、剪裁与整理而成。因此山东方志运河文献的数量、类别与质量直接决定了山东方志运河文献的内容与特色。就山东运河发展史及方志纂修史来看,明代以来,逐步废海、陆运,专行河运,山东运河的重要性空前提升,与山东运河有关的文献亦随之大量出现,为山东方志运河文献的移录与编纂提供了客观条件。
五是方志自身发展脉络的影响。自明代以来,中国方志形态趋于定型,方志发展进入繁荣期和成熟期。与全国方志纂修总趋势相一致,山东方志的纂修亦呈现出逐步发展、不断繁荣的趋势。特别是自清代以来,山东方志篇幅加长,门类增多,叙述更加细致,内容更加丰富,其关于山东运河及漕运的记述亦更加详细,为相关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