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讲 《再别康桥》的因果与时间
有学者观察到,关于《再别康桥》的研究文章,在20世纪90年代每年约有三四篇,新千年开始突然增加到每年20多篇,个别年份达30多篇。[1]一首不足230字的诗歌,为何能够引发如此众多的解释?通过对这些解释的研究,我们发现对《再别康桥》除了从形式角度出发的解释基本上能够达成相对一致的意见之外,对意义的解释则五花八门。一说咏物诗,一说爱情诗,一说政治诗,一说伤感情调,一说别离主题,一说爱,一说美,一说自由,等等。孙绍振认为,多数评论者“都在力求从机械反映论和狭隘的社会功利主义中突破,力求从诗人心理方面寻求有效阐释。但是,在我看来,许多方面,尤其是方法方面,并没有多大的提高”[2]。他的意思是说,很多研究文章其实并没有仔细检查诗歌中的矛盾并给这些矛盾以有效的解释,造成解释上的不断重复,因而很多文章不但不能切中问题的要害,而且与诗歌幽远的意蕴相去甚远。孙绍振本人对《再别康桥》的分析,从文本出发,采用现象还原的方法,结合徐志摩的经历细加分析,较有说服力。他所谓的“还原”,“就是想象出未经作者处理的原生的状态,原生的语义,然后将之与艺术形象加以对比,揭示出差异/矛盾来,就可以分析了”[3]。孙绍振的论述看似很有道理,其实也存在问题。从文本学的观点看,“未经作者处理的原生状态”是不可能被读者凭空想象出来的。从文本出发的解释,解释层面的想象只可能源自文本,而“艺术形象”正是想象的出发点。换句话说,所谓的“原生状态”只不过是根据“艺术形象”想象出来的一种可能状态而已,“原生状态”是“艺术形象”派生出来的,怎么可能用本原与派生物对比,然后得出有效的文本意义解释?难道那个想象出来的“原生状态”就不是一种解释吗?我们到底应该如何解读一首诗歌?或者说,我们到底应该怎样理解诗歌的解释方法?要说清这个问题,我们得从情节分类学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