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从中美贸易摩擦谈起
进入2018年以后,美国挑起了中美贸易摩擦。4月4日,美国政府发布了加征关税的商品清单,将对中输美的1333项价值500亿美元的商品加征25%的关税。4月5日,美国总统特朗普要求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依据《对华301调查报告》,额外对1000亿美元中国进口商品加征关税。4月16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将禁止美国公司向中兴通讯销售零部件、商品、软件和技术7年,直到2025年3月13日。理由是中兴违反了美国限制向伊朗出售美国技术的制裁条款。2018年6月15日,美国公布了将加征25%关税的500亿美元中国进口商品清单。其中对约340亿美元商品自2018年7月6日起实施加征关税措施,同时对约160亿美元商品加征关税开始征求公众意见。2018年7月6日,美国开始对340亿美元中国进口商品加征关税。2018年8月7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宣布,将从8月23日起,对160亿美元中国输美产品加征25%的关税。2018年9月18日,特朗普指示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针对大约2000亿美元的中国进口商品征收额外关税,关税将于2018年9月24日生效,2018年年底前为10%,2019年1月1日起将增至25%。同时,特朗普还称,如果中国政府对美国农民和其他行业采取报复性行动,美国将“立即”对另外价值2670亿美元的中国商品加征关税。这期间,中国政府也对美国采取了反制措施。2018年7月6日,中国将对原产于美国的545项约340亿美元的进口商品加征25%的关税,其中,汽车类商品涉及28项。2018年8月8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8年8月23日12时01分起对价值160亿美元的美国产品加征25%的关税。
在美国《对华301调查报告》中,存在着对中国技术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的许多不实判断和无端指责,例如指责中国政府要求美国企业组建合资公司和技术转让;指责在中国许多核心产业中外国投资者仍面临所有权限制;指责中国政府提供充足的资金对美国公司和资产实施了广泛的系统性投资和收购,获得先进的技术;指控中国强制规定中国的信息网络中使用的产品有中国或其控制的实体公司开发和生产;等等。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对华301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称,“USTR认定,中国政府有关技术转让、知识产权和创新的法律、政策和做法是不合理或者具有歧视性”的,还列举了大量的案例予以证明,并以此为依据,美国政府挑起了中美贸易摩擦。虽然客观上看该《报告》也指出了中国一些现行制度和做法与国际通行规制的差异,但是,总体上看,该《报告》存在大量的主观臆断和错误认识,《报告》论证也有诸多逻辑混乱之处,以《报告》结论为基础发展贸易摩擦,实际就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从《报告》指责中国的制造业技术转让问题来看,至少存在三方面错误。
一是论证过程存在逻辑误导。该《报告》认为中国充分利用外方所有权股比限制、审批程序来强制或者迫使美国企业转让技术,而论证支持这个观点的材料主要是一些行业的案例或者一些商会的调查。但实际上基于该《报告》所提供的这些论证材料得出中国强迫美国公司进行技术转让的判断存在以偏概全、牵强附会、无中生有、夸大渲染等诸多方面的逻辑误导。例如,《报告》抨击《中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版)“在许多核心产业,外国投资者仍面临所有权限制”,“35个行业为限制类,存在股权限制或本地合作要求”。但该《报告》并没有全面指出实际上该目录列出的鼓励类产业高达348个,而限制类和禁止类产业基本上是关系国家安全的产业,美国同样存在出于国家安全等需要对外国投资者进行限制的行为。又如,《报告》给出一些面上调查基本来自美国商会,调查结果也只是担心被强制技术转让之类的主观感受指标(“35%受访企业担心实际的技术转让要求成为市场准入条件”),并没有实际发生了多少起被强制技术转让事件等客观数据,无法成为“业务许可核准与外资企业股比限制”和“强制技术转让”有关联的直接证据,根据美国商会这些调查,《报告》推定“股比限制和业务许可核准”就是为了“强制技术转让”的结论十分牵强。再如,引用美国商会报告,《报告》莫须有地指责《中国制造2025》将技术转让给中国合作方作为市场准入条件,但是实际上《中国制造2025》十分强调和鼓励提高制造行业利用外资与国际合作水平。还如,《报告》通过夸大技术转让对本土企业创新能力提升的重要性,来渲染中国政府强制技术转让的强烈意愿。《报告》中专门列举了“长安模式”案例——长安集团通过政府规定的强制性合资获得合资方技术后控制了核心生产技术。但是,《报告》却忽视了长安集团长期大幅度增加研发投入培育自主创新能力的事实。实际上长安集团是在引进消化基础上再吸收的技术创新典范,但这种技术转让也完全是企业自愿行为,是各方企业自身发展战略的需要。德国、日本、韩国等国家也都鼓励这种企业创新行为。而且,从绝大多数在中国的汽车合资企业看,发达国家跨国公司虽然不具有绝对控股,但由于掌握核心技术,所以还是占有主导权的,而跨国公司对中国民族汽车企业技术升级的帮助并不明显,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中国企业失掉了市场却并未换来技术的问题。
二是对国有企业行为存在严重误读。《报告》列举了一些国有企业的案例,将国有企业行为等同于政府行为,国有企业从合资方或者国外收购先进技术是政府行为。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已经经历了40年,实际上中国国有企业生存发展状态已经非常多元化了,2013年以后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要求,中国的国有企业已经开始实施分类改革与治理,虽然存在一些深受政府影响的公共政策类企业,但数量非常少,绝大多数国有企业已经是具有现代多元化产权结构、市场化管理机制的商业类企业——“新国企”,这些“新国企”与民营企业一样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其技术收购战略和国际化战略都是企业自身行为。《报告》指出2000—2016年1395起中国企业在美的投资收购案中,中国国有企业实施了351宗,占比约为25%,但并没指出这351宗投资收购案实施主体的国有企业是什么类型的国有企业。在中国国有企业日益多元化、大多数国有企业都已经成为市场化主体“新国企”的情况下,以此证明中国政府主导的收购占有相当的比重无疑是存在严重的逻辑漏洞的。基于这样的证明,《报告》进一步得出结论“中国政府提供充足的资金对美国公司和资产实施了广泛的系统性投资和收购,获得先进的技术”——无疑是错误的。中国企业的对外投资是企业的市场化行为,随着中国产业的升级和市场竞争加剧,中国企业自身需要推动技术水平的提高,通过收购获得技术是国际惯例。国际经济学界公认企业跨国投资存在所谓“技术寻求型”跨国并购战略,中国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实施“走出去”战略,在海外设立研发中心或者进行海外收购、技术型并购,即使存在个别高于一般市场价格并购标的的案例,总体上也都是全球化背景下“双赢”合作的正常企业行为,将其误读为政府干预下谋求知识产权是完全没有道理的。
三是对产业政策目标存在主观臆断。毋庸讳言,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一直重视实施产业政策促进经济发展,而且,中国从一个贫穷落后的农业国发展成为一个经济总量世界第二的工业大国,产业政策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20世纪90年代中国出于适度保护本土产业和国家经济安全的目的开始颁布《外商直接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在加入WTO后中国积极与国际惯例接轨,绝大多数行业在市场准入环节已经实现了内外资企业的同等待遇,少数存在外资进入股比限制或者禁止进入的行业均是出于国家安全、传统文化保护目的,而不是《报告》对《外商直接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之类的产业政策目的主观臆断为获取技术。同样,关于《中国制造2025》的目的,《报告》也存在诸多误解和无端猜想。《中国制造2025》是以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为重点、以促进制造业创新发展为主题、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以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为主线、以推进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的一个产业规划。从本质上看,《中国制造2025》主攻“智能制造”,与美国“先进制造业伙伴计划”主攻“工业互联网”、德国“工业4.0”主攻“物理信息系统”(CPS),并没有什么区别。而且学界专家编制的《中国制造2025技术路线图》提到的市场占有率、自主化率等目标,都只是一个预测性、信息引导性指标,不是政府设定的政策目标,不具有任何强制性,也没有与政府的相关政策、资金投入等挂钩。这只是坚持市场主导原则下的政府引导,这种做法在国外也并不鲜见。因此,《报告》认为《中国制造2025》限制外国企业市场经营或者将技术转让给中方作为市场准入条件,这是毫无根据的。需要指出的是,在中国2001年加入WTO后,需要无条件地遵循世贸组织《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和《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中国就一直在努力实现产业政策转型,更多的是依靠竞争政策促进中国经济发展。近年来中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对于排除妨害竞争的不正当行为、建立公平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和企业的正当利益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至于《报告》中指责中国将《反垄断法》作为产业政策工具而不是保护竞争、对某些外国企业存在歧视性执法则是没有任何真凭实据的。
美国《对华301调查报告》之所以存在上述误导、误读和臆断问题,并不是偶然的。加入WTO后,在制造业全球分工的格局下,中国制造业升级步伐加快,中国产业结构从劳动密集型主导逐步转向资金和技术密集型主导,产业和产品结构与美国的重合度越来越高,双方在产业层面和技术层面的竞争日趋激烈。实际上,面对来自中国崛起的竞争压力,近些年一些美国智库不从美国自身找原因,而是将问题归结为中国“逾规竞争”,并捏造出“创新重商主义”(Innovation Mercantilism)概念,将中国列为“创新重商主义”国家,毫无道理地指责中国采用的是通过减少进口、扩大出口高附加值产品、违反世贸组织精神及规则的经济发展战略。[1]从一定意义上看,美国《对华301调查报告》是近些年这个错误学术思潮的政府翻版。
从实质上看,美国对华贸易调查及中美贸易摩擦的根本原因在于美国对中国制造业的快速发展的担忧。美国《对华301调查报告》表面是针对贸易逆差,但其关键词是“技术”,核心是维护美国在高科技领域的利益,遏制中国向制造强国转型。从另一角度看,这恰恰说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制造业发展取得了伟大的成就。中国的经济总量2010年已经居世界第二位,到2017年已经超过了美国经济总量的60%,尤其是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一的制造大国,制造业是兴国之器、强国之基、立国之本。随着中国这个制造大国的崛起,试图遏制中国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才是美国挑起对华贸易摩擦的战略出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