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大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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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改革和宗教战争

16世纪,帝国的教派统一性终结。

15世纪,人们不满罗马教廷的现状和很多神职人员的作为,批评声越来越多。众多教会高官坐拥大量财富,过着骄奢的生活,本应独身、禁欲的教士却拥有情妇和子女,教皇和宗教统治者们的世俗政治利益远远盖过其本职工作,这些都成为导火索。教皇和宗教大会之间的分歧日益明显,矛盾主要集中于对《圣经》的解读不一致,以及是否允许教会传统发生改变,并由此提出了一个问题:是否应由某个机构掌管拉丁地区基督教界神学问题的最终解释权。尤为引发争议的,是赎罪问题严重商业化。人们可以通过某些办法获得赎罪机会,主要是捐款和购买赎罪券,教会声称以此可以洗脱本应受到惩罚的罪孽,例如缩短死后在炼狱的停留时间,甚至可以提前洗脱从最后一次忏悔到死亡之间所犯的罪孽。无论生者还是死者,教会通过精心策划的形形色色的活动向其推销赎罪业务,所得收益用于修建罗马的圣彼得大教堂,以及供养主教们。尽管德意志土地上的诸侯们也参与分享收益,但总体上越来越多的钱财从德意志流向了意大利。

文艺复兴时期的教皇曾做出过极其有伤风化的举动,圣彼得大教堂的建造也消耗了大量的金钱,但从根本上讲,这些都算不得什么新鲜事。真正开天辟地的是,15世纪中叶,美因茨的印刷厂主约翰内斯·古腾堡(1394/1399—1468)发展了活字印刷技术,传媒世界因此而发生改变。比起过去的手工抄写和雕版印刷,更长篇的文本也可以迅速且大量地印制出来。同时,以意大利为核心并向其他欧洲地区辐射的人文主义教育计划带来了进一步的改变。它主张回溯古典时代的传统,因此重新发掘出大量加洛林文艺复兴运动中制作的手抄本,并以印刷方式将它们出版面世,使得这些在此前几个世纪都被遗忘,或在反复手抄过程中被破坏的文献的原始版本得以传播。在此过程中进行的文本批判以及对希腊语和希伯来语的研究,也被用来解读以源语言书写的《圣经》原文,而罗马教廷手中那部神圣的拉丁文《圣经》此时变成了众多译本中的一个。这种认知再次掀起了一波新的讨论:是否个人阅读译成各自民族语言的《圣经》,并按《圣经》规定约束自己的生活,才是最可靠的救赎之路。虽然当时已经存在不少其他语种的《圣经》译本,但这条个人通往启示的道路却遭到教会禁止,目的是排除所谓的异端解读,例如人们怀疑面包和葡萄酒如何通过“化体”(Wandlung)转化为上帝的肉和血 “化体说”,一种关于圣餐礼的天主教理论观点——译者注。

通过阅读《圣经》人们也产生了这样的疑问:是否积德行善、购买赎罪券或触摸圣骨就能保证进入天堂?因为上帝若无所不知,所有人的命运就早已预先注定,天命不可违。得救赎还是堕地狱,并非取决于人们出于自由意志在尘世做出的行为,而是另有根据:它仅取决于宽恕,取决于上帝的圣言,取决于基督的牺牲或取决于信仰。

早在14世纪末15世纪初,以英格兰的约翰·威克理夫(?—1381)和波希米亚的扬·胡斯为代表的神学家,就曾提出以各民族语言自行阅读《圣经》的要求,并对宿命论以及“化体说”提出质疑。在16世纪的宗教改革中,受过良好教育的牧师基于对各种语言版本的《圣经》的深入了解而再次秉持这些观点。这场神学和教会实践改革的重要参与者及其改革开始时间包括:马丁·路德(1483—1546)1517年于维滕堡,乌尔里希·茨温利(1484—1531)1518年于格拉鲁斯和苏黎世,以及约翰·加尔文(1509—1564)1536年于日内瓦和帝国直辖市斯特拉斯堡。

帝国本身在此次宗教改革中发挥了关键作用,一方面原因在于德意志地区的帝国政治体对意大利教廷的批评日益强烈,这在其15世纪末发布的《德意志民族的控诉》(Gravamina der Deutschen Nation)中便已挑明。另一方面,帝国复杂的权力关系,例如瑞士的自治,为改革者创造了可以活动的自由空间。这种自治关系的高度合法化以及帝国议会的存在,为夹杂着政治意味的神学辩论提供了公开场合。此外,哈布斯堡家族能否登上帝国皇位当时尚无定论。在1519年的皇帝选举中,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的国王卡洛斯一世(1500—1558)与法兰西国王弗朗索瓦一世(1494—1547)两强相争。这就使其他选帝侯在两者之间大有操作空间,尤其是他们通过投票给卡洛斯一世(当选帝国皇帝后称查理五世)而捞到了大笔资金回报。

1517年,马丁·路德发布了批评赎罪券买卖的《九十五条论纲》以及他的“称义”理论(Rechtfertigungslehre),原则上他必须因此而赴罗马接受教皇对他的异端审判,但萨克森选帝侯却设法于1518年在奥格斯堡的帝国议会上先行对其进行审讯,而在那里路德获得了皇帝的保护。尽管路德在1520年被逐出教会,但经过沃尔姆帝国议会的激烈争论,皇帝再次为他提供了安全护送,使他在已被判罪的情况下仍然得以回到瓦尔特堡,在那里完成了希腊文《新约》的德文翻译。

路德的批判引发强烈反响,其内涵止于何处尚不清楚,因其所涉范围甚广,包括修道院生活的合法性、教堂神像的许可、布道和弥撒语言以及礼拜形式。独身不娶被认定为11世纪的老黄历,神父结婚因而得到允许,路德、茨温利、加尔文都有婚配,甚至其他某些家庭形式都可以依据《圣经》组建。例如,早年加入新教的黑森侯爵菲利普(1504—1564)在路德的允准下同时娶了两位妻子。特别激进的宗教改革派支持者,例如1533至1535年间控制明斯特的再洗礼主义者,也偏爱一夫多妻制。宗教改革的论点也可以用于支撑建立没有主仆关系的平等社会的愿望,例如1524至1526年间发生在德意志西南部、图林根、萨克森以及蒂罗尔的那场所谓“农民战争”,其中神学家托马斯·闵采尔(1490?—1525)根据这些论点领导农民起义。另一方面,路德派新教和归正派 归正派即加尔文派,为新教第二大宗派——译者注。新教中的主要流派都投票赞成加强传统形式的世俗权威,并赋予他们对教会的控制权和财产所有权。

新的神学思想和宗教改革实践在德国迅速广泛传播;1530年甚至一度有望在奥格斯堡的帝国议会上将新教教义定为帝国国教,但最终在皇帝和其他教会、诸侯的反对下以失败告终。

自此,帝国产生了教派分裂。在新教控制地区,修道院被解散,礼拜式以德语进行,教区参加神父选举,教堂或多或少从根本上摆脱了天主教“迷信”的元素,例如圣物或圣像。此外还新建了一批大学,如耶拿大学(1558年)和黑尔姆施泰特大学(1578年)。牧师住所变成了人文主义教育中心,由于专注于将个人读懂印刷文本作为信仰的核心,教育事业比天主教地区扩张更快,虽然直至18世纪,新教地区也只有少数人能够阅读和书写。放眼整个欧洲新教地区,德国成为拥有重要教育机构和宗教权威的文化引领地区。

这对帝国的基本秩序也产生了影响,尤其是教会领地的所有者可以通过改变该领地内的教派信仰从中受益,该领地可从临时财产转变为他的世袭财产。1525年,身兼条顿骑士团首领的勃兰登堡—安斯巴赫藩侯阿尔布莱希特(1490—1568)通过皈依新教,将骑士团国变了普鲁士公国,首都为科尼斯堡。1618年阿尔布莱希特一脉绝后,公国落入勃兰登堡选帝侯之手。不过天主教一方也并没有坐以待毙,在强力的反宗教改革宣传下,也有一些领主由新教转投天主教门下。而在军事上,皇帝查理五世因为与法国争夺阿尔卑斯山口控制权,以及与不断扩张的奥斯曼帝国的冲突,在意大利和匈牙利同时陷入困境。1532年,他原则上承认了那些信奉新教的帝国政治体的合法性。

尽管如此,信奉新教的帝国政治体还是在1531年武装起来,成立了“施马尔卡尔登联盟”,以应对天主教集团可能进行军事干预的风险。1546年,他们果真遭到攻击,施马尔卡尔登联盟手头的资源不及哈布斯堡家族掌管下的帝国。同时事实证明,在紧急情况下,宗教团结可能会退居战略和王朝利益之后,例如信奉新教的萨克森公爵莫里茨(1521—1553)与查理五世结盟,联合对抗其堂兄约翰·弗里德里希一世(1503—1554)。作为奖励,莫里茨于1547年获得萨克森选帝侯之位。这场冲突以各方的妥协以及1555年签署的《奥格斯堡宗教合约》而告终,合约允许各地区统治者自行决定信奉天主派、路德派或归正派。这项规定对所有臣民具有约束力,在信奉某个宗派的领地内举行其他宗派的礼拜仪式是不允许的,但有权因此而迁出该领地。而这也会对犹太人产生后果,因为他们可能被驱逐出某些城市和地区,路德对此极力反对。只有少数地区允许多个教派存在,例如奥斯纳布吕克主教管区。帝国直辖市法兰克福虽选择了路德派,但作为举行皇帝选举之地并在1564年之后同时作为加冕之地,因此容许天主教机构存在,并对归正派教徒和犹太人也给予宽容。在哈布斯堡家族统治地区,新教思想赢得广泛好感,尤其是在波希米亚,因此皇帝对新教的禁令暂时未能严格执行。1555年后,只有天主教领地内的教派变更被禁止,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天主教在七大选帝侯中占据多数,前提还是波希米亚国王保持天主教信仰不变。因为普法尔茨、萨克森和勃兰登堡的其他三位世俗选帝侯此时皆已皈依新教。

至此,教派分裂局面成为定局,教派冲突也可以提交法律程序,自1555年起,统治者和臣民间的冲突也可由法律程序解决,即可在帝国最高法院进行审判。

16世纪末期被糟糕的气候条件所笼罩,而这也和当时轰轰烈烈的猎巫运动扯到了一起,这场运动在16、17世纪之交无论新教还是天主教领地内都广泛传播,因为糟糕的收成和恶劣的天气都可以归罪于所谓的“巫术”。

在这期间,天主教方面似乎表现出了更大的改革活力。1535年耶稣会的建立以及天特大公会议(1545—1563)所做的决议,都旨在改革天主教教育机构、改善对神父的培训以及普遍提升天主教的吸引力。这些举措在某些地方非常成功,例如富尔达。1582年教皇格利高里推行历法改革,天主教修改日历年,使其与天文年相适应,而新教地区拒绝做出改变。1583科隆主教区试图世俗化(这将使帝国的教派平衡转向新教徒一方)遭到阻止。皇帝鲁道夫二世支持亲天主教的措施,例如1607年巴伐利亚公国接管了信奉新教的帝国直辖市多瑙沃特。法国天主教统治的巩固也促进了此时天主教的乐观形势,不过它却在政治上被西班牙、荷兰、帝国内部和意大利北部等哈布斯堡家族所控制的领土包围。

新教势力察觉到天主教上述种种做法已经威胁到此前的宗教妥协,帝国最高法院和帝国议会的工作因此变得更加困难。这也导致新的教派联盟建立:1607年成立新教联盟,1608年成立天主教联盟。自1609年起,信奉新教的勃兰登堡选帝侯和正由新教向天主教转变的普法尔茨—诺伊堡公爵,对于利希—克里维斯—贝格联合公国的继承权展开军事争夺,法国和荷兰也纷纷介入冲突。教派问题和诸侯的利益纷争相结合,冲突风险显著增加,并有可能激起外部势力对帝国的干预。

随着狂热的天主教支持者斐迪南二世(1578—1637)成为波希米亚国王,要求统一教派的言论在哈布斯堡王朝内甚嚣尘上,同时由于帝国政治体要求政治共决被拖延,紧张局势开始升级。1618年5月,波希米亚愤怒的新教徒将数位帝国大臣从布拉格城堡的窗口扔出,以此表达他们的公开抵抗;1619年春皇帝马蒂亚斯(1557—1619)死后,他们宣布罢黜帝国指定的波希米亚国王,并于当年夏天自行选举出信奉新教的普法尔茨选帝侯弗里德里希五世(1596—1632)作为新的国王。如此一来,将对哈布斯堡家族长期把持皇位产生威胁,因为一个新教占多数的选帝侯大会是不会选出一位信奉天主教的皇帝的。

由此引发的三十年战争拉开了序幕,各种冲突矛盾集中爆发:皇帝和其他帝国政治体关于等级代表会议中席位占比的争议;教派冲突;帝国与邻国间的领地冲突,以及关于帝国控制权的冲突。这一时期的战争按照16世纪在意大利形成的战争模式而展开,即越来越多地使用雇佣军,他们由阿尔布莱希特·冯·华伦斯坦(1583—1634)这样的军事雇主招募、装备和供养。由此,获得资金对胜利而言至关重要。这方面一开始占有优势的是皇帝和天主教一方,他们掌握着蒂罗尔的银矿以及(由于1556年与西班牙的共主联邦解散而间接地掌握)南美洲的贵金属矿藏。

因此,天主教一方在战争伊始占据上风。他们成功地分化了信奉新教的帝国政治体,并将战争限制在波希米亚和普法尔茨范围内。1620年,哈布斯堡家族在巴伐利亚和波兰支持下重新控制波希米亚。1621年,西班牙军队占领普法尔茨。1625年,弗里德里希五世的普法尔茨选帝侯头衔由巴伐利亚的威特斯巴赫家族取代。丹麦国王在法国的经济支持下出手干预战争,其理由一方面是他在帝国境内的领地利益,另一方面则是保护新教。尽管如此,也只是暂缓了哈布斯堡家族的胜利:1629年,哈布斯堡家族如日中天的势力似乎不可抵挡。

这也使得斐迪南二世敢于冒险,谋求彻底改变局势。在未征求其他选帝侯意见的情况下,他下令对奥格斯堡宗教合约重新进行解读。他要求恢复自1552年以来世俗化的所有原天主教教会地盘,包括不来梅和马格德堡主教领地以及数百个修道院。这一圣谕一旦实施,不但会使各新教领地严重缩小,而且将彻底改变各选帝侯与皇帝的关系。此外,这种强化帝国集权的做法也加剧了法国对于哈布斯堡家族手中权力过于集中的担忧。

这一局面为瑞典国王古斯塔夫二世·阿道夫(1594—1632)提供了绝佳的干预机会。新组建的瑞典—新教联盟再次得到法国资助,扩大了对包括普法尔茨在内的广大地区的控制;结果他们的统帅却倒在了1632年的吕岑会战中。于是,法国于1635年决定直接参战,其战略目的在于,通过比利牛斯山脉、莱茵河谷和意大利北部三面同时作战来削弱哈布斯堡家族。瑞典军队仍然在帝国领土内活跃,其后数年帝国内发生过众多军事对抗、提出过多次新的政治秩序建议、经历过多次同盟关系的转变,但均未能找到解决冲突的方案。

这场三十年战争对各地区产生了截然不同的影响。在帝国西南部、北部、德意志中部以及波希米亚等直接受战争影响地区,因战争冲击、村庄、城市和田园荒废以及疫病在弱势人群中蔓延等因素的影响,导致了巨大的人口损失。马格德堡等一些城市几乎被完全摧毁,另一些则遭到严重破坏。被占领地区的居民被迫缴纳高额军税,波希米亚等地区的教派少数群体遭到驱逐。长途贸易也遭受重创,特别是为了筹集战争资金而一再降低铸币成色,进而导致汇率变动。

而那些较少或完全没有遭受军队袭扰的地区,则几乎不受影响,这主要是因为跨区域贸易对居民基本供给的影响仍然很小。优越的地理位置遇上精明的统治者,便有机会远离这场冲突,它在数年之中发展为一场整个欧洲的冲突,波及众多帝国政治体、西部和北部邻国,以及在荷兰拥有领地的西班牙。意图终结这场冲突的种种尝试同样错综复杂,谈判从1643年开始陷入僵局,直至1648年才达成两项和平条约,即天主教战争参与方之间签订的《明斯特和约》和新教参与方之间签订的《奥斯纳布吕克合约》。这两个合约和其他相互关联的条约共同构成《威斯特伐利亚合约》,其直接后果就是缩小了帝国版图,承认瑞士和荷兰独立。随着梅斯、图尔和凡尔登主教管区以及阿尔萨斯部分地区割让给法国,法国边界和莱茵河之间建立起了复杂的领土秩序。在帝国内部,建立了不来梅公国、维尔登侯国(1715年出售给不伦瑞克—吕讷堡公国)以及波美拉尼亚几个瑞典领地。许多领地边界发生转移,例如勃兰登堡选帝侯领地通过候补资格向西扩展到了马格德堡主教领地。而最初引发这场战争的冲突事由也得以解决:各宗教领地以1624年时所属的教派为规范保持不变,为莱茵普法尔茨设立第八个选帝侯席位,波希米亚国王之位依然留在哈布斯堡家族手中。

《威斯特伐利亚合约》事实上还包括承认各帝国政治体作为独立的外交参与者,但不得背弃帝国的利益。另一方面,在这一和平条约的基础上,不仅开始重建被战争毁坏的地区,而且恢复了帝国机构的活动,例如帝国最高法院,以及自1663年起持续运作的“帝国永久议会”。

注释

[1] “化体说”,一种关于圣餐礼的天主教理论观点——译者注。

[2] 归正派即加尔文派,为新教第二大宗派——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