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 古人
四月二十九日,陆洵赶在四月底,就在自己的新宅子里,正式对外举办了《小松》的「初读」会。
除了之前《行路难》「初读」时的众人悉数到齐之外,来的还有本地两个小世家的杰出子弟,并汝南周氏四人。
那两个名额,是卖出去的,卖了九千两银子。
至于周氏,尽管周本中依旧只是被羁押在县衙的大牢里,“斩监候”的判决尚未通过太守府并上报刑部,算是还没落地,但毕竟该周靖周县令办的事情,他还是很认真的去办了的,陆洵自然要信守承诺,给了第四个名额。
这一次的「初读」会,陆洵实际到手两万一千两银子。
以至于连他都不得不感慨,要真是能敞开了卖,自己很快就会成为当今天下最富有的人——超过当今四大帝国的皇室,都不是没有可能。
然而事实上他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三星四星的诗作问世,已经牵动世人之心,却到底还没有大的妨碍,顶多就是各大世家都很愿意跟自己做些交易罢了,互惠互利的事儿,但要是五星六星之诗一出,那事情就会迅速变化。
到那个时候,很可能局势就不是自己能轻易掌控的了。
还了郭芬六千两买宅子的钱,剩下的自然就算是剩下了,全部交给陆老娘掌管,作为家里之后的生计支出。
并且在此之后,陆洵正式邀请路宁来为自己管家。
路宁连一丁点犹豫都没有,便慨然应下。
不管是汝南周氏,还是本地那两位小世家的子弟,都还惦记着陆洵另有一首四星之文《读孟尝君传》的「初读」没办,临走之前,都是殷勤致意。
但陆洵已经决定,接下来就不卖银子了。
在世俗社会中生存,简直是一举一动都离不开银钱,但银钱这个东西,却也只能管这个用,到了一定数目之后,再多了就纯粹是数字了。
他需要一些更有用的资源。
譬如,据说汝南周氏手里掌握有十三种仙药的种植技术,这甚至是他们历经千年一直到现在都屹立不倒的核心根基之一,想要种植技术,固然人家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卖的,也绝不愿意拿出来交换,但要求从他们手里交换一些成品丹药呢?总是可以聊聊的吧?
对于这世上的绝大多数修行者而言,丹药都是绝对的硬通货了。
时间进入五月。
邺城这边的雅会文会,举办的越发频繁了。
各路大大小小的世家,无不召集本地的文人名士们,以各种名目来举办文会,甚至邺城之外,魏郡各地的那些大大小小的世家们、名士们,也都纷纷赶到邺城,参与到各种各样的文会中去。
大家都在为端午节那一日的铜雀台文会预热。
在一年而言,那是仅次于中秋节太守大宴铜雀台的一次顶级盛会了。
各家名士、诗人,都倾尽全力,把憋了半年的压箱底的诗作拿出来,希望能够崭露头角,最好能拿到高一点的星级评定。
而各路世家在这个时候,也都很愿意用心地与名士诗人们宴饮、交流、拉拢,当然,还有交易——前面大约都是铺垫,最终目的都是交易。
陆洵对此毫无感觉。
他只是从自家老娘口中得知,最近邺城的牛羊肉价格飙涨。
事实上这是每年的惯例了——真正的大族世家,自家旗下各种产业都是有的,基本上都能做到完全的自给自足,根本就无需对外购买,也因此,他们的大肆宴饮,并不至于影响到市面上的牛羊肉价格,但架不住就连一些小的家族也借这个名士云集的机会,对各路名士施以拉拢,因此越是临近端午,整个邺城就越是酒肉飘香,那各类食材的价格自然是一路飞涨。
除此之外,陆洵接到了许多的请柬和拜帖。
是真的好多!
路宁那里很快就攒了好几摞。
一首四星之诗、一首三星之诗,外加一片四星之文,陆洵在短短的半个来月的时间内,就公开地拿出了如此辉煌的成就,就算是有些名士们非得要不承认,也架不住各路大大小小的世家们,都是眼馋的。
偏偏陆洵一向深入简出,之前又刚刚遭遇了刺杀,与各家的交情并没有来得及建立起来。那这个时候,若谁能抢在第一个请他到场,自家的文会毫无疑问会马上成为整个邺城,乃至整个魏郡的焦点所在。
若他在文会上还能再写一首诗,那就真的是要一时间名动天下了。
然而,陆洵当然不去。
他每日里晨起习武,至午方歇,除此之外,就只剩下修行。
这几日里,他唯一的一次外出,也只是很低调地带着保镖,去了一趟田小翠的家里,算是为田小翠的「开窍」充一下护法。
本来其实不需要,但田小翠特意打发了坠儿过来哀求,陆洵也就当是出去散散心——虽然明知道「开窍」不是坏事,田小翠也才刚刚二十一岁而已,从时间上来说,稍晚,但还没真的晚,但她的确是从一开始就很害怕这件事,只是碍于这是陆洵亲自点名要求的,她才不得不老老实实按照蔡家小娘子的要求去做。
当然,陆洵的这种深居简出,是少不了要被人嘲笑的。
尽管入室刺杀案就在不远,但随后陆洵就几乎不敢出门了,这等胆小之举,自然是成了不少本地名士口头上胆小如鼠的实证,频频拿来嘲笑。
为此,连诗作都写出了不少。
明斥、暗讽、隐喻,各种手法层出不穷。
甚至还有两首一星之作诞生。
陆洵不为所动,仍旧老老实实的窝在家里。
而外人所不知道的是,就在刺杀一事发生之后,这短短的五六日的时间里,他已经陆续的又点亮了四处「星宫」了。
有灌顶「文气」的强力加持,再经过重新的「开窍」之后,他的修炼进度一日千里,而且几乎不需要从天地之间汲取丝毫的「文气」,只凭借着炼化作诗所带来的「文气」,就已经足够了。
…………
眼看端午将至,邺城之内正是最热闹的时候,忽然有一日,繁忙熙攘的邺城南门外,来了一位中年文士。
他看上去约莫三十来岁,容颜清雅,举止从容,笑容谦和,他穿一身月白色长衫,头戴庶人帽,背后背了一个不小的长方形竹篓,已经破了几个洞,露出里面的书籍和两套替换衣服的一角。
竹篓旁挂了一把长剑,看上去更像是装饰品。
竹篓上方,还站着一只打瞌睡的鸟。
它有着青色的羽毛,喙短而黄,形若喜鹊,却小了些,头顶上是鲜艳夺目的红冠——它应该是困得不行了,此刻闭了眼睛,随着中年文士的走动,就站在竹篓上一摇一晃的,给人的感觉,似乎随时都可能会掉下来。
那文士随着入城的队伍,来到城门前,接受检查。
守门的士卒一看这打扮气质,就知道是赶来参加邺城的端午文会的,也不为难,不曾怎样认真搜拣,只收了五文钱的过门税,便放了进去。
只是等他过去了,却又忍不住看了一眼那竹篓旁挂的剑,不由笑笑摇头。
出门在外的人,会带上武器防身,本是正常,毕竟这天下虽然大体太平,但即便是承平如魏郡,地方阔达两千里,户口也只有千万户而已,事实上人们只是零散的聚居,而在人类的活动轨迹之外,还有大片大片人迹罕至的荒山野岭。
那些地方,纵是没有盗贼聚啸,也有数不清的山精妖怪。
旅途总是凶险的。
但以此人的身形、气质而言,看见他的人都会怀疑他能不能舞得起剑来。
入城之后,那文士找了处食肆,吃了一碗汤饼填饱肚子,会了帐出门,这才叫醒了自己背后竹篓上那鸟,命它指路。
然而其实它也不知道该怎么走。
它只在飞的时候能找到地方。
于是文士无奈,只好寻了路人打听一番,这才认准了道路,直奔城北的帽儿巷而去。
约莫半个多时辰之后,他终于找到了幽静的帽儿巷,过去叩响了“赵宅”的大门,待门人打开门,他拱手,客客气气地道:“还请禀告贵主人一声,故人河东吴仿,前来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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