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徐志摩的旅游散文
旅游文学有多种形态,简单说,可归为“有我”和“无我”两类。像朱自清的《欧游杂记》,在《序》中就说:“以记述景物为主,极少说到自己”,大概可称为“无我”或“少我”吧。而徐志摩的旅游散文,则几乎每篇都有一个强烈的“我”存在,所以必须归入“有我”类。
徐志摩是在新诗和散文两方面都有重要成就的作家。他是“五四”浪漫派散文在一个方面的代表。徐志摩先后出版过《落叶》《巴黎的鳞爪》《自剖》和《秋》四本散文集,还有一本题为《轮盘》的小说和散文的合集。这些散文率性而作,信马由缰,行文灵动,感情奔放,题材大小不拘,却都向读者敞开心扉,直面性灵。加之想象奇妙,文辞繁丽,风格潇洒飘逸,让人读来轻松舒爽,获得盛暑喝冰水般的快感。
徐志摩生性天真好动,从小涉猎广泛,对天文、物理、数学和文学、历史都有兴趣。他自己说:“我是一只没笼头的野马,我从来不曾站定过。”(《迎上前去》)“我的心灵的活动是冲动性的。”(《落叶》)据赵家璧回忆,徐志摩自认最喜欢的还是天文,他曾读了许多天文书籍,常在夏夜观察天空,琢磨着各种星座的神态,思考和探索着宇宙的奥秘。正因为这样,他在留学美国与英国期间,才对爱因斯坦相对论及“四维时空”说颇为入迷,还参考六种英文著作,撰写了一篇名为《安斯坦相对主义——物理界大革命》的文章,在梁启超主编的《改造》杂志第八期(1921年4月)上发表(徐志摩可能是最早向中国读者介绍爱因斯坦的人)。他的散文诗《夜》,在对浩渺星空的想象和赞美中,确实留下了爱因斯坦学说的痕迹。在《猛虎集·序》中,他也说:“二十四岁以前,我对于诗的兴味远不如我对于相对论或民约论的兴味。”这种对自然科学的强烈兴趣与他对文学的热爱相互融合,反过来又大大增进和深化了他对大自然的感情,使他崇拜自然,亲近自然,相信大自然是人类最伟大的导师,在大自然中可以发现无穷尽的真和美。从这个意义上说,徐志摩是一位天然地酷爱旅游并且最适合于创作旅游文学的作家。
了解徐志摩性格中的这一特点,有助于我们真正领会他散文的审美内涵与思想意义,不至像过去那样造成误解。
徐志摩散文进入艺术的成熟期是在1925—1926年间,但早年散文也颇有可观之处。如《北戴河海滨的幻想》就是一篇美文,它以富有诗意的语言回顾了青少年阶段值得珍惜的人生:“青年永远趋向反叛,爱好冒险;……他厌恶的是平安,自喜的是放纵与豪迈。无颜色的生涯,是他目中的荆棘;绝海与凶巘,是他爱取自由的途径。他爱折玫瑰,为她的色香,亦为她冷酷的刺毒。他爱搏狂澜:为他的庄严与伟大,亦为他吞噬一切的天才。”这就是徐志摩!——一个爱自由、爱冒险、充满真性情的徐志摩!《泰山日出》实写登玉皇顶观看霞彩变幻、壮丽辉煌的日出,在象征的意义上,却又寄托了对泰戈尔这位东方杰出人物的尊敬和怀念;用作者自己的话来说:“亦是我想望泰戈尔来华的颂词。”应该说,这些文字都写得相当富有青春气息。
即使是早年写的旅游散文,徐志摩也很少纯粹记述景物,他总要抒发自己的感想。他应《晨报》邀约在《副刊》上陆续登载《欧游漫录》,写的是他经西伯利亚到莫斯科之所见、所游、所感。这些文字,既让读者看到俄国的自然风光,也看到苏俄百姓的艰苦生活,同时又感受到作者对血与火的那种颤栗。在不久之后写的《列宁忌日——谈革命》中,他也说:“我是一个不可教训的个人主义者。……我们不要狂风,要和风,不要暴雨,要缓雨。我们总得从有根据处起手。我知道唯一的根据处是我自己!认识你自己!我认定了这不热闹的小径走去。”
当然,更值得称道的应该是1925年以后徐志摩那些写得非常潇洒、体验得相当深切、艺术上也很圆熟的散文,如《翡冷翠山居闲话》《我所知道的康桥》《天目山中笔记》《想飞》《话》《海滩上种花》等作品。它们最能见出作者的性情和才华。
以《翡冷翠山居闲话》为例,就写得活泼自然,无拘无束,如行云流水。文章从“像是去赴一个美的宴会”(着重号为引者所加,下同——引者)开头,引得读者兴味油然而生。接着作者就絮絮道来,介绍自己的体验:“作客山中的妙处,尤在你永不须踌躇你的服色与体态;你不妨摇曳着一头的蓬草,不妨纵容你满腮的苔藓;你爱穿什么就穿什么;扮一个牧童,扮一个渔翁,装一个农夫,装一个走江湖的吉卜赛,装一个猎户,你不必提心整理你的领结,你尽可以不用领结,给你的颈根与胸膛一半日的自由……”又说:“这样的玩顶好是不要约伴”,因为有了伴总得叫你分心,“只有你单身奔赴大自然的怀抱,像一个裸体的小孩扑入他母亲的怀抱时,你才知道灵魂的愉快是怎样的”。“我们浑朴的天真是像含羞草似的娇柔,一经同伴的碰触,他就卷了起来,但……你一个人漫游的时候,你就会在青草里坐地仰卧,甚至有时打滚,因为草的和暖的颜色自然的唤起你童稚的活泼;在静僻的道上你就会不自主的狂舞,看着你自己的身影幻出种种诡异的变相,因为道旁树木的阴影在他们纡徐的婆娑里暗示你舞蹈的快乐;你也会得信口的歌唱,偶尔记起断片的音调,与你自己随口的小曲,因为树林中的莺燕告诉你春光是应得赞美的;……”全篇不长的文字,却将春天山野的妩媚与温柔抒写得如此入迷,成串的妙喻和想象竟又如此奔泻而出,让人读来感到那么舒爽亲切,那么赏心悦目,那么富有情趣,作者的性灵也就敞露无遗。徐志摩不仅是美的热心发现者,而且是美的成功传播者和创造者,他善于将自己的这些发现化为美文,与读者交流分享。
《我所知道的康桥》也是徐志摩代表作之一。他曾说:“我早想谈谈康桥,对它我有的是无限的柔情。但我又怕亵渎了它似的始终不曾出口。”直到1926年年初,他才开始在《晨报副刊》上连载这篇文章。他笔下写出的,是经过他性灵浸润了的美。他说:“康桥的灵性全在一条河上;康河,我敢说是全世界最秀美的一条水。”“康河的精华是在它的中权,著名的‘Backs’,这两岸是几个最蜚声的学院的建筑。……它那脱尽尘埃气的一种清澈秀逸的意境可说是超出了画图而化生了音乐的神味。再没有比这一群建筑更调谐更匀称的了!论画,可比的许只有柯罗(Corot)的田野;论音乐,可比的许只有萧班(Chopin)的夜曲。就这,也不能给你依稀的印象,它给你的美感简直是神灵性的一种。”同样令作者神往的,是与康桥人文环境相协调的自然环境。据他的体验,“在康河边上过一个黄昏是一服灵魂的补剂”。“在星光下听水声,听近村晚钟声,听河畔倦牛刍草声,是我康桥经验中最神秘的一种:大自然的优美、宁静,调谐在这星光与波光的默契中不期然的淹入了你的性灵。”除了黄昏,他还在多少个清晨去树林里散步,听鸟语,盼朝阳,察春信;多少个傍晚骑着自行车追赶落日,欣赏康桥一带的晚景,观看西天云霞的变幻,甚至在羊群归来的时刻突发感悟,望着夕阳的万缕金辉下跪。徐志摩说:“我这一辈子就只那一春,算是不曾虚度。就只那一春,我的生活是自然的,是真愉快的!”作者袒露自己的心扉,让他的作品如清风习习吹拂,似山泉潺潺流淌,直面读者的性灵。
在徐志摩多篇散文中,都渗透着一个重要思想:自然是人类最伟大的先生,也是人们精神生活的无限源泉。这已成为他审美理念的一个组成部分。《天目山中笔记》称松声、竹韵、鸟叫、虫鸣为“天然的笙箫”,认为这些音响“来得纯粹,来得清亮,来得透彻,冰水似的沁入你的脾肺”,“分明有洗净的功能”。《翡冷翠山居闲话》也说:“什么伟大的深沉的鼓舞和清明的优美的思想的根源不可以在风籁中,云彩里,山势与地形的起伏里,花草的颜色与香息里寻得?自然是最伟大的一部书,葛德(即歌德——引者)说,在他每一页的字句里我们读得最深奥的消息。……只要你认识了这一部书,你在这世界上寂寞时便不寂寞,穷困时不穷困,苦恼时有安慰,挫折时有鼓励,软弱时有督责,迷失时有南针。”在《话》这篇演讲中,他更强调自然的不可穷尽性和生命的理想境界:“我们决不可以为单凭科学的进步就能看破宇宙结构的秘密。……这无穷尽性便是生命与宇宙的通性。知识的寻求固然不能到底,生命的感觉也有同样无限的境界。”作为个体的人,“只要在有生的期间内,将天赋可能的个性尽量的实现,就是造化旨意的完成”。“不能在我生命里实现人之所以为人,我对不起自己。在为人的生活里不能实现我之所以为我,我对不起生命。”可见,徐志摩的自然观与人生观是统一的,积极向上的。他的亲近自然、赞美自然,完全不含有过去有人指责的所谓“逃避现实斗争”的成分。
如果说《翡冷翠山居闲话》《我所知道的康桥》《天目山中笔记》等散文较多体现了徐志摩性格上潇洒、通脱、追求美好、热爱自由的一面,那么,《海滩上种花》《落叶》等则较多显示了他坚韧、执着、为理想不息奋斗的一面。“海滩上种花”原是贺年卡上设计的画面。海滩上当然很难种成花,但画面出现的是个孩子,他一手把花往砂里栽,一手拿壶淡水准备浇。在孩子看来,只要天天浇一壶淡水,花也许就能活。设计这个贺卡的,就是徐志摩自己和他的画家朋友,他们用这幅画来进行自我嘲讽,象征他们这群天真的大孩子其实很可能是一群呆子和傻瓜,他们想在近代中国这个“比沙漠还要干枯的社会里”播种“几颗文艺与思想的种子”,难得有几分希望。但他们又“像在海砂里种花的孩子一样”,有一个很单纯的信念:“宗教家为善的原则牺牲,科学家为真的原则牺牲,艺术家为美的原则牺牲——这一切牺牲的结果,便是我们现有的有限的文化。”所以,徐志摩说:“花也许会消灭,但这种花的精神是不烂的!”在《落叶》中,徐志摩特别反对“精力的散漫,志气的怠惰,苟且心理的普遍,悲观主义的盛行”,主张“Everlasting Yea!”意思就是要对生活永远持积极肯定的态度,这与《海滩上种花》的那份赤子之心也是一致的。
徐志摩散文体现出的想象力是奇妙而惊人的,只要读读《想飞》这篇作品——也许可以称为“准旅游散文”,人们就能有所感受。在文章前半篇,作者就向读者提出一个问题:“你能不能把(云雀发出的——引者)一种急震的乐音想象成一阵光明的细雨,从蓝天里冲着这平铺着青绿的地面不住的下?”在作者的感觉中,飞上天的云雀们发出的快乐的叫声就像一颗颗极细小的精圆的珠子从云端里往外唾,因而成为光明的细雨(这也就是“通感”)。想象,对徐志摩来说,乃是与生俱来的。他天生就爱想象,而且想插上翅膀飞翔。他说:“是人,没有不想飞的。老是在这地面上爬着够多厌烦,……飞出这圈子!到云端里去!哪个心里不成天千百遍的这么想?飞上天空去浮着,看地球这弹丸在大空里滚着,从陆地看到海,从海再看回陆地。凌空去看一个明白——这才是做人的趣味,做人的权威,做人的交代。这皮囊要是太重挪不动,就掷了它,可能的话,飞出这圈子,飞出这圈子!”他认为:“人们原来都是会飞的。天使们有翅膀,会飞,我们初来时也有翅膀,会飞。我们最初来就是飞了来的,有的做完了事还是飞了去,他们是可羡慕的。但大多数人是忘了飞的,有的翅膀上掉了毛不长再也飞不起来,有的翅膀叫胶水给胶住了,再也拉不开,有的羽毛叫人给修短了像鸽子似的只会在地上跳,有的拿背上一对翅膀上当铺去典钱使过了期再也赎不回……”开幽默的玩笑,也带上徐志摩式的想象。按照徐志摩的想法,人的一切离不开想象:“诗是翅膀上出世的;哲理是在空中盘旋的。”“人类最大的使命,是制造翅膀;最大的成功是飞!”这里展露的完全是一个浪漫主义者的本色。连他散文中比喻的丰富和文辞的华丽,也都是由这个特点所决定的。他在翻译曼斯菲尔德的短篇小说《刮风》时写的前言中说:“曼殊斐儿文笔的可爱,就在轻妙——和风一般的轻妙,……是远处林子里吹来的微喟,蛱蝶似的掠过我们的鬓发,撩动我们的轻衣,又落在初蕊的丁香林中小憩,绕了几个弯,不提防的又在烂漫的迎春花堆里飞了出来……”这类文字恐怕只有徐志摩才能想象出来。无怪乎沈从文要称徐志摩为“才气横溢光芒四射”的诗人和散文家了。
徐志摩只在我们这个星球上旅游了三十多年就飞走了,永远不回来了。他留给我们的旅游作品虽然不很多,却具有某种经典性。从这个方面说,他也值得我们永远怀念。
注释:
[1]沈从文:《友情》,载《新文学史料》1981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