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2018年第5辑(总第255辑)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作出修改

(一)删去第十一条中的“海关凭商检机构签发的货物通关证明验放”。

(二)删去第十五条第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