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民警执法办案常用手册(第十版)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二、相关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

(1997年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51次会议通过 自1997年12月16日公布起施行 法释〔1997〕9号)

为正确理解、执行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统一认定罪名,现根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刑法分则中罪名规定如下: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img
img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img
img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img
img

第二节 走 私 罪

img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img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img
img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img
img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img

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img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img
img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img
img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img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img
img

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

img
img

第三节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img

第四节 妨害文物管理罪

img

第五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

img
img

第六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img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img
img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img

第九节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img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img
img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img

第九章 渎 职 罪

img
img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img
i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