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中血(译文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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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火药桶

“黑大个”弗兰克·史密斯

“黑大个”弗兰克·史密斯想知道自己是否能习惯坐牢的生活。他的牢房像一口棺材,只是棺材盖离得够远,足以让噪音、臭虫和风霜雨雪跑进来,而笼子外面的条件也很恶劣。格林黑文监狱根本就不是人待的地方。

弗兰克·史密斯1933年9月11日出生于南卡罗来纳州的贝内茨维尔,父亲亨利·帕克,母亲米莉·史密斯。米莉花了很长时间在田里劳作,这块地也是当年她的家人在蓄奴制度下被迫劳作的地方。不过,随着儿子长大成人,米莉决定离开南方,寻求更好的生活。弗兰克5岁的时候,她和亨利最终鼓起勇气搬到了布鲁克林。可是,在这座北方的大城市里,工作很难找,工资又很低,一家人都在为生存而挣扎。最终,弗兰克的父亲开始靠赌博并在街头干些非法勾当来维持生计,等到弗兰克十几岁的时候,他便像父亲那样,在贝德福德-史岱文森街头掌握了赌技。1969年,他运气耗尽,当然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就在这一年,他发现从事赌博有个问题,那就是欠钱的人最后不是付不出钱就是不愿意付钱。当弗兰克揣着一把子弹上了膛的枪闯入一个赌局,把钱拿走时,他以为他拿的是别人欠他的钱,结果却被关进了纽约州最偏僻的监狱,只能在水泥墙后面过夜了。

格林黑文监狱里的其他囚犯都不爱搭理弗兰克·史密斯。史密斯块头大,脖子粗,留了个短寸头,嗓子低沉浑厚。他不喜欢政治,所以监狱里的黑豹党(1)、各种穆斯林组织、反战的叛乱分子对他来说都没什么用。那儿的人都叫他“黑大个”,他也不是特别虔诚,所以各种基督教派别也对他敬而远之。黑大个只能自己消磨时间。他的目标很简单:保持低调,数着日子过,返回布鲁克林。

1970年,黑大个发现自己被转移到了阿蒂卡监狱,在那里,他每天都待在充满蒸汽的洗衣房里,从巨大的推车里抽出臭气熏天、脏污不堪的衣服。那年夏天到秋天,阿蒂卡的囚犯都在纷纷传言纽约市多家监狱发生了一系列戏剧性的暴乱。从名声极臭的“坟墓”监狱到皇后区看守所,数千名囚犯正在接管他们的监狱,要求彻底改革。一队队同情囚犯的人被派去和他们谈判,其中包括纽约的两名众议员雪莉·奇肖姆和赫尔曼·巴迪罗,还有纽约市长约翰·林赛。其中一些暴乱在经过密集的商讨之后悄悄地终止了,另一些则在狱方操着警棍夺回监狱控制权之后结束了。无人伤亡。后来,市政府官员决定,对于监狱过度拥挤这一囚犯投诉最多的问题,最快的解决办法就是把尽可能多的人迁至纽约州北部的监狱里去。但这治标不治本。有传言说,这些囚犯当中的许多人就这样被遣往了阿蒂卡。当黑大个在给他面前的一堆堆从典狱长文森特·曼库斯的官邸送来的脏衬衫、脏床单分类的时候,心里一直在琢磨阿蒂卡在被挤爆之前究竟会挤成什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