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斯舅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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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斯舅舅

一八四四年十月,有一天下午三点光景,一个六十来岁而看上去要老得多的男人,在意大利人大街上走过,他探着鼻子,假作正经地抿着嘴,好像一个商人刚做了件好买卖,或是一个单身汉沾沾自喜地从内容室走出来。在巴黎,这是一个人把心中的得意流露得最充分的表示。那些每天待在街上,坐在椅子里以打量过路人为消遣的家伙,[1]远远的一瞧见这老人,都透出一点巴黎人特有的微笑;这微笑包含许多意思,或是讪笑,或是讽刺,或是同情。可是巴黎人对形形色色的场面也看腻了,一定要遇到头等怪物,脸上才会有点表情。那老头儿在考古学上的价值,以及大家眼中那一点笑意,像回声般一路传过去的笑意,只要一句话就能说明。有人问过以说俏皮话出名的戏子亚森特[2],他那些博得哄堂大笑的帽子在哪儿定做的。他回答说:“我没有定做啊,只是保存在那儿。”对啦!巴黎上百万的居民其实都可以说是戏子,其中有好多人无意中全做了亚森特,在身上保留着某一时代的一切可笑之处,俨然是整个时代的化身,使你在大街上溜达的时候,便是想着给朋友欺骗那一类的伤心事,也不由得要噗哧一声地笑出来。

那过路人的服装,连某些小地方都十足保存着一八○六年代的款式,所以它让你想起帝政时代而并不觉得漫画气息太浓。就凭这点细腻,有眼光的人才知道这一类令人怀古的景象更有价值。可是要体会那些小枝节,你的分析能力必须像逛马路的老资格一样。如今人家老远看了就笑,可见那走路人必有些怪模怪样,像俗语所说的扑上你的眼睛,那也正是演员们苦心研究,希望一露脸就得个满堂彩的。原来这又干又瘦的老人,在缀着白铜纽扣的,半绿不绿的大褂外面,套着一件没有下摆的栗色短褂,叫作斯宾塞[3]的!……一八四四年上还看到一个穿斯宾塞的男人,岂不像拿破仑复活了一样吗?

顾名思义,斯宾塞的确是那位想卖弄细腰身的英国勋爵的创作。远在一八○二年亚眠和会之前,这英国人就把大氅的问题给解决了:既能遮盖胸部,又不至于像笨重而恶俗的卡列克[4]那样埋没一个人的身腰,这种衣服如今只有车行里的老马夫还拿来披在肩上。但因细腰身的人为数不多,所以斯宾塞虽是英国款式,在法国走红的时间也并不久。那些四五十岁的人,看到有人穿着斯宾塞,自然而然会在脑筋里给他补充上一条丝带扎脚的绿短裤,一双翻筒长靴,跟他们年轻的时候一模一样!老太太们见了,也得回想起当年红极一时的盛况。可是一般年轻的人就要觉得奇怪:为什么这个老阿西比亚得要割掉他外套的尾巴呢?[5]总之,那个人浑身上下都跟斯宾塞配得那么相称,你会毫不犹豫地叫他做帝政时代的人物,正如我们叫什么帝政时代的家具一样。但只有熟悉那个光华灿烂的时代的,至少那些de visu[6]的人,才会觉得那行人是帝政时代的象征;因为要辨别服装,必须有相当真切的记忆力。帝政时代跟我们已经离得那么远,要想象它那种高卢希腊式[7]的实际场面,绝不是每个人所能办到的。

他帽子戴得很高,差不多把整个脑门露在外面,这种昂昂然的气概,便是当年的文官和平民特意装出来对抗军人的气焰的。并且那还是一顶十四法郎的怕人的丝帽子,帽檐的反面给又高又大的耳朵印上两个半白不白的,刷也刷不掉的印子。帽坯上照例胶得很马虎的丝片子,好几处都乱糟糟地粘在一块儿,尽管天天早上给修整一次,还像害了大麻风似的。

仿佛要掉下来的帽子底下,露出一张脸,滑稽可笑的模样,唯有中国人才会想出来,去烧成那些丑八怪的瓷器。阔大的麻子脸像个漏勺,凹下去的肉窟窿成为许多阴影:高的高,低的低,像罗马人的面具,把解剖学上的规则全打破了。一眼望去,竟找不着脸架子。应当长骨头的地方,却来上一堆果子冻似的肉;该有窝儿的部分,又偏偏鼓起软绵绵的肉疙瘩。这张怪脸给压成了南瓜的形状,配上一对灰眼睛——眉毛的地方只有两道红线——更显得凄凉;整个的脸被一个堂吉诃德式的鼻子[8]镇住了,像平原上的一座飞来峰。这鼻子,想必塞万提斯也曾注意到,表示一个人天生的热爱一切伟大的事,而结果是着迷上当。那副丑相,尽管很滑稽,可绝对不会叫人发笑。可怜虫苍白的眼中有一股极凄凉的情调,会叫开玩笑的人把到了嘴边的刻薄话重新咽下去。你会觉得造物是不许这老头儿表示什么温情的,要是犯了禁,就得叫女人发笑或是难受。看到这种不幸,连法国人也不作声了,他们觉得人生最大的苦难就是不能博得女人的欢心!

这个在造物面前极不得宠的人,穿得跟清寒的上等人一样,那是有钱人常常模仿的装束。帝国禁卫军式的长筒鞋罩,把鞋子盖住了,使他可以把一双袜子多穿几天。黑呢裤发出好些半红不红的闪光;裁剪的款式,跟折痕上面又像发白又像发亮的条纹,都证明裤子已经穿了三年。衣衫的宽大并掩饰不了瘦削的体格。他的瘦是天生的,并非学毕达哥拉斯[9]的样而素食的缘故;因为老头儿的嘴巴生得很肉感,嘴唇很厚,笑起来一口牙齿跟鲨鱼的不相上下。大翻领的背心也是黑呢料子的,里头衬一件白背心,还露出第三件红毛线背心的边,叫你想起从前加拉[10]穿到五件背心的故事。白纱的领结,扣得那么有模有样,正是一八○九年代的漂亮哥儿为了勾引美人儿而苦心推敲的;可是那硕大无朋的领结,拥在下巴前面,似乎把他的脸埋在一个窟窿里。一条编成发辫式的丝表链,穿过背心,拴在衬衫上,仿佛真会有人偷他的表似的!半绿不绿的大褂非常干净,比裤子的年代还要多上三年;丝绒领跟新换过的白铜纽扣,显得穿的人平时的小心简直是无微不至。

把帽子戴在脑后的习惯,三套头的背心,埋没下巴颏儿的大领带,长筒鞋罩,绿色大褂的白铜纽扣,都是帝政时代款式的遗迹;跟这些相配的,还有当年信不信由你的哥们儿[11]那股卖俏的劲儿,衣褶之间那种说不出的细巧,浑身上下那种整齐而呆板的气息,令人想起大卫[12]的画派和雅各[13]设计的瘦长家具。只要瞧上一眼,你就会觉得他要不是一个有教养而给什么嗜好断送了的人,便是一个进款不多的家伙,一切开支都是被有限的收入固定了的,万一打破一块玻璃,撕破件衣服,或是碰上募捐等等的要命事儿,就得把他整个月内小小的娱乐取消。你要在场的话,一定觉得奇怪,这张奇丑的脸怎么会浮起一点笑意,它平时的表情不是应当又冷又凄凉,像所有为了挣口苦饭而奋斗的人一样吗?可是这古怪的老人,像母亲保护孩子那么小心地,右手拿着件分明很贵重的东西,藏在双重上衣的左襟底下,生怕不巧给人碰坏了:你看到这个,尤其看到他急急忙忙,活像那些有闲的人偶尔替人跑腿的神气,你可能以为他找到了侯爵夫人的小狗什么的,带着帝政时代的人物所有的那种殷勤,得意扬扬地给送回去;他那位上了六十岁的美人儿,还少不了他每天的问候呢。世界上唯有在巴黎才能看到这等景致,大街上就在连续不断地演这种义务戏,让法国人饱了眼福,给艺术家添了资料。

一看那人瘦骨嶙峋的轮廓,虽然很大胆地穿着过时的斯宾塞,你也不敢把他当作什么巴黎艺术家;因为巴黎的艺术家差不多跟巴黎的小孩子一样,在俗人的想象中照例是嘻嘻哈哈,大有噱头的家伙,我这么说是因为这个古字现在又时行了。可是这走路人的确得过头奖,在法国恢复罗马画院之后,第一支受学士院褒奖的诗歌体乐曲,便是他作的,一句话说完,他就是西尔万·邦斯先生!……他写了不少有名的感伤歌曲,给我们的母亲辈浅吟低唱过,也作过一八一五与一八一六年间上演的两三出歌剧,跟一些未曾刊行的乐曲。临了,这老实人只能替大街上一所戏院当乐队指挥;又凭着他那张脸,在几处女子私塾内当教员。薪水和学费便是他全部的收入。唉!到了这个年纪还得为了几文学费而到处奔跑!……这种很少传奇意味的生活,原来还藏着多少的神秘哟!

因此,这个穿斯宾塞的老古董不单是帝政时代的象征,三套头的背心上还大书特书地标着一个教训。他告诉你“会考”那个可怕的制度害了多少人,他自己便是一个榜样。那制度在法国行了一百年没有效果,可是至今还在继续。这种挤逼一个人聪明才智的玩意儿,原是蓬巴杜夫人[14]的弟弟,一七四六年左右的艺术署署长普瓦松·德·马里尼[15]想出来的。一百年来得奖的人里头出了几个天才,你们屈指数一数吧!第一,伟人的产生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在行政或学制方面费多大的劲,也代替不了那些奇迹。在一切繁殖的神秘中,这是连野心勃勃、以分析逞能的近代科学也没法分析的。其次,孵化小鸡的暖灶据说当初是埃及人发明的;倘若有了这发明而不马上拿食料去喂那些孵出来的小鸡,你对埃及人又将做何感想?法国政府可就是这么办:它想把“会考”当作暖房一般去培养艺术家;赶到这机械的方法把画家、雕塑家、镂版家、音乐家,制造出来以后,它就不再关心,好比公子哥儿一到晚上就不在乎他拴在纽扣孔上的鲜花一样。而真有才气的人倒是格勒兹、华托、费利西安·大卫、帕涅斯特、籍里柯、德康、奥贝尔、大卫·德·昂日、欧也纳·德拉克洛瓦、梅索尼埃等等,[16]他们并不把什么头奖放在心上,只照着那个无形的太阳(它的名字叫作天生的倾向)的光,在大地上欣欣向荣地生长。

政府把西尔万·邦斯送往罗马,想叫他成为一个大音乐家,他却在那儿养成了爱古物爱美术品的癖。凡是手和头脑产生的杰作,近来的俗语统称古董的,他都非常内行。所以这音乐家一八一○年回到巴黎的时候,成了个贪得无厌的收藏家,带回许多油画、微型人像、象牙的和木头的雕刻、五彩的珐琅、瓷器等;买价跟运费,使他在留学期间把父亲大部分的遗产花光了。在罗马照规矩待了三年,他又漫游意大利,把母亲的遗产也照式照样地花完了。他要很悠闲地到威尼斯、米兰、佛罗伦萨、博洛涅、那不勒斯各处去观光,以艺术家那种无忧无虑的心情,像梦想者与哲学家一般在每个城里逗留一番,——至于将来的生计,他觉得只要靠自己的本领就行了,正如娼妓们拿姿色看作吃饭的本钱一样。那次奇妙的游历使邦斯快活至极;一个心灵伟大,感觉敏锐,因为生得奇丑而不能像一八○九年代的那句老话所说的,博得美人青睐的人,他所能得到的幸福,在那次旅行中可以说达到了最高峰。他觉得人生实际的东西都比不上他理想的典型;内心的声音跟现实的声音不调和,可是他对这一点早已满不在乎。在他心中保存得很纯粹很强烈的审美感,使他作了些巧妙、细腻、妩媚的歌曲,在一八一○至一八一四年间很有点名气。在法国,凡是靠潮流靠巴黎一时的狂热捧起来的那种声名,就会造成邦斯一流的人。要说对伟大的成就如此严厉,而对渺小的东西如此宽容的,世界上没有一国可与法国相比。德国音乐的巨潮和罗西尼的洋洋大作不久就把邦斯淹没了;一八二四年时,凭他最后几支歌曲,还有人知道他是个有趣的音乐家,可是你想,到一八三一年他还剩点什么!再到一八四四年,在他默默无闻的生涯中仅有的一幕戏开场的时候,西尔万·邦斯的价值只像洪水以前的一个小音符了;虽然他还替自己服务的戏院和几家邻近的戏院,以很少的报酬为戏剧配音,音乐商已经完全不知道有他这个人了。

可是这好好先生倒很赏识近代的名家,倘使有些优秀作品给美满地演奏出来,他会下泪;但他的崇拜,并不像霍夫曼小说中的克雷斯莱[17]那样的如醉若狂;他表面上绝不流露,只在心中自得其乐,像那些抽鸦片吸麻醉品的人。唯一能使凡夫俗子与大诗人并肩的那种敬仰与了解,在巴黎极难遇到,一切思潮在那儿仅仅像旅客一般地稍做勾留,所以邦斯是值得我们钦佩的了。他不曾走红仿佛有点说不过去,可是他很天真地承认,在和声方面他还差点,没有把对位学研究到家;倘若再下一番新功夫,他可能在现代作曲家中占一席地,当然不是成为罗西尼,而是埃罗尔德一流;[18]但规模越来越大的配器法使他觉得无从下手。并且,收藏家的喜悦,也把他的不能享有盛名大大地补偿了,倘若要他在收藏的古董与罗西尼的荣名之间挑一项的话,你爱信不信,他竟会挑上他心爱的珍品的。那收藏名贵版画的,博学的希那华说过,他拿一张吕依斯达埃尔、霍贝玛、荷尔拜因、牟利罗、格勒兹、塞巴斯蒂亚诺·代·皮永博、乔尔乔涅、拉斐尔、阿尔布莱希特·丢勒,[19]欣赏的时候,非要那张画是只花五十法郎买来的,才更觉得津津有味。邦斯也是这个主张,他绝不买一百法郎以上的东西;而要他肯花五十法郎,那东西非值三千不可;他认为世上值到三百法郎的神品久已绝迹。机会是极难得的,但他具备三大成功的条件,那就是:像鹿一般会跑的腿,逛马路的闲工夫,和犹太人那样的耐性。

这套办法,在罗马,在巴黎,行了四十年,大有成绩。回国以后每年大约花上两千法郎的结果,邦斯谁也不让看见的,藏着各种各样的精品,目录的编号到了惊人的一千九百零七号。一八一一至一八一六年间,他在巴黎城中到处奔跑的时候,如今值一千二的东西,他花十法郎就弄到了。其中有的是画,在巴黎市场上每年流通的四万五千幅中挑出来的;有的是塞夫勒窑软坯的瓷器,从奥弗涅人手中买来的;这些人是囤货商的爪牙,把蓬巴杜式的法国美术品用小车从各地载到巴黎来。总之,他搜集十七十八世纪的遗物,发掘一般有才气有性灵的法国艺术家,例如不出名的大师勒波特、拉瓦莱-普森之类;他们创造了路易十五式、路易十六式的风格,给现代艺术家整天待在博物院图版室中改头换面、自命为新创的式样做蓝本。邦斯还有好多藏品是跟人交换来的,这是收藏家无可形容的喜悦!买古董的快乐只能放在第二位;交换古董,在手里进进出出,才是第一乐事。邦斯是最早收鼻烟壶跟微型画像的人。[20]但他在玩古董的人中并不知名,因为他不上拍卖行,也不在有名的铺子里露脸,这样他也就不知道他的宝物的时值估价了。

收藏家中的巨擘迪索默拉尔,曾经想接近这位音乐家,但迪氏没有能进入邦斯美术馆就故世了;而邦斯美术馆,是唯一能和有名的索瓦热奥的收藏媲美的。[21]他们俩颇有相像的地方:两人都是音乐家,都没有什么财产,用同样的方法收藏,爱好艺术,痛恨有名的富翁与商人们抬价。对一切手工艺,一切神妙的制作,索瓦热奥是邦斯的对头,敌手,竞争者。跟他一样,邦斯的心永远不知餍足,对美术品的爱好正如情人爱一个美丽的情妇;斋戒街上的拍卖行内,作品在估价员的锤子声中卖来卖去,他觉得简直是罪大恶极,侮辱古董的行为。他的美术馆是给自己时时刻刻享受的。生来崇拜大作品的心灵,真有大情人那样奇妙的天赋;他们今天的快乐不会比昨日的减少一点,从来不会厌倦,而可喜的是杰作也永远不会老。所以那天他像父亲抱着孩子般拿着的东西,一定是偶然碰上的什么宝物,那种欢天喜地拿着就走的心情,你们鉴赏家自然能领会到!

看了这段小传的第一道轮廓,大家一定会叫起来:“哦!别瞧他生得丑,倒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呢!”不错,一个人染上了一种嗜好,什么烦恼,什么无名的愁闷,都再也伤害不到他的心。你们之中凡是没法再喝到欢乐的美酒的人,不妨想法去搅上一个收藏的瘾,不管收什么(连招贴都有人在收集呢!);那时你即使没有整个儿的幸福,至少能得些零星的喜悦。所谓好癖,就是快感的升华。话虽如此,你们可不必艳羡邦斯;要是你们存下这种心,那就跟其他类似的情操一样,必然是由于误会的缘故了。

这个人,感觉那么灵敏,一颗心老在欣赏人类美妙的制作,欣赏人与造化争奇的奋斗,他可是犯了七大罪恶中上帝惩罚最轻的一桩,换句话说,邦斯是好吃的。[22]既没有多少钱,再加上玩古董的瘾,饮食就不能不清苦,使他那张挑精拣肥的嘴巴受不了。先是单身汉天天在外边吃人家的,把饮食问题给解决了。帝政时代,仰慕名流的风气远过于现在,大概因为那时名流不多,又没有什么政治野心。一个人不用费多大气力,就能成为诗人、作家,或音乐家。邦斯当时被认为可能和尼柯洛、帕埃尔、贝尔东[23]等等抗衡的,所以收到的请帖之多,甚至要在日记簿上登记下来,像律师登记案子一样。他以艺术家的身份出去周旋,拿自己作的歌谱送给饭局的主人们,在他们家弹弹钢琴,把他服务的费多戏院的包厢票请客,替人家凑几个音乐会,有时还在亲戚家的小型舞会上即兴拉提琴。

那时法兰西最健美的男儿,正在跟联盟国最健美的男儿一刀一枪地厮杀;[24]因此,按照莫里哀笔下的爱丽央特的伟大理论,邦斯的丑陋被称为别具一格[25]他替什么美丽的太太办了一点事,人家会叫他一声“可爱的人”,但他的安慰也不过是这句空话而已。

在这一段约莫有六年(一八一○至一八一六年)的时期内,邦斯搅上了好吃好喝的坏习惯,眼看请他吃饭的主人们那么豪爽,端出时鲜的菜,开出顶好的酒;点心,咖啡,饭后酒,无一不讲究。帝政时代就有这种好客的风气;正当多少的国王王后云集巴黎的时候,大家都模仿他们光华显赫的气派。当时的人喜欢学帝王的样,正如现在的人喜欢学国会的样,成立好多有会长、副会长、秘书等等的团体,例如苧蔴研究会,葡萄改良会,蚕种研究会,农业会,工业会,形形色色,不一而足;有人还在寻访社会的烂疮,把良医国手组成团体呢!再说邦斯吧,受过这种训练的胃,必然影响到一个人的气节;对烹调的了解越深刻,志气也就越消沉。肉欲盘踞着你整个的心,在那里发号施令,意志和荣誉都给打得粉碎;它要你不惜牺牲使它满足。口腹之欲的专横,从来没有被描写过,因为每个人都得生存,所以连文学批评都把它放过了。但为了吃喝而断送掉的人,你真想象不到有多少。在巴黎,以倾家荡产而论,饮食等于在跟娼妓竞争;并且在另一方面看,一个人的吃是收入,嫖是支出。赶到邦斯因艺术家身份的低落,从无席不与的上宾降而为吃白食的清客的时候,他已经没法离开精美的筵席,跑进四十铜子一餐的饭店去尝斯巴达式的[26]牛奶蛋花羹。可怜他一想到要独立就得做那么大的牺牲,他就发抖,他觉得什么下贱的事都能作,只要能继续好吃好喝,按时按节尝到当令的珍馐美果,吃着精致的名菜大快朵颐!他仿佛觅食的鸟,含了满嘴的食物高飞远走,只要嘁嘁喳喳唱上一支歌就算道谢。并且那么好的酒饭都吃在人家头上,吃完了扯个鬼脸就跑:邦斯也觉得相当得意。跟所有的单身汉一样,他怕待在家里,喜欢老混在别人府上;凡是应酬场中的门面话,没有真情的假殷勤,他都习惯了,他也学会了把客套随口敷衍;至于看人,他只看个表面,从来不想去摸清底细。

这个勉强过得去的阶段又拖了十年,可是怎样的十年啊!简直是风风雨雨的秋天。邦斯尽量巴结那些走熟了的家庭,以便保住饭桌上的地位。终于他走上了末路,替人当差,跑腿,几次三番地代替用人和门房的职司。多少买卖都由这一个家庭派他到另一家庭中去探听消息,做个并无恶意的间谍;可是他跑了那么多回腿,当了那么些有失身份的差使,人家并不感激他。“邦斯是个单身汉,”人家说,“他无聊得很,能够替我们跑跑才高兴呢……要不然他怎么办?”

不久他开始散布出老年人的那点凉意,像北风一般把人家的感情都吹凉了,尤其他是个又穷又丑的老人,那不是老上加老吗?这是人生到了冬季,鼻子通红,腮帮灰白,手脚麻木的冬季!

一八三六至一八四三年之间,邦斯难得有人请吃饭了。每个家庭都不想再找他,他要上门,就耐着性子担待他,像忍受捐税一样。大家觉得没有欠他一点情,甚至也不把他真正出过力的事放在心上。老人在那里混了一世的几个家庭,都不是尊重艺术的,他们只崇拜成功,只重视一八三○年以后得来的果实:财富或杰出的社会地位。既然邦斯在思想上举动上都不够气魄,没有那种叫布尔乔亚敬畏的聪明或才气,结果他当然变得一文不值,只是还不至于完全被人唾弃罢了。但他跟一切懦弱的人一样,受了社会的白眼不敢说出来。慢慢地他学会了把情感压在胸中,把自己的心当作一个避难所。好多浅薄的人,管这个现象叫作自私自利。孤独的人与自私的人的确很相像,使一般说长道短之辈毁谤好人的话,显得凿凿有据,尤其在巴黎,没有人肯用心观察,一切都快得像潮水,昙花一现像内阁!

所以,人家在背后责备邦斯自私,而邦斯也就给这个罪名压倒了,因为你一朝加了人家罪名,结果终会把他坐实的。诬蔑给一般懦弱的人多大的打击,可有人想到过?谁又会描写他们的痛苦?这个一天天恶化的局面,说明了可怜的音乐家脸上的悲苦;他的生活是以可耻的牺牲换来的。可是为了嗜好而做的丢人的事,反而加强你对嗜好的联系;越需要你卑躬屈膝的嗜好,你越觉得宝贵;你会把所有的牺牲看作消极的储蓄,仿佛有无穷的财富在内。譬如说,给有钱的混蛋极不客气地瞪上一眼之后,邦斯津津有味地呷着波尔多酒,嚼着焗鹌鹑,像出了一口怨气似的,心里想:“总算还划得来!”

在伦理学家心目中,他这种生活是情有可原的。人必须在某方面有点满足才能活。一个毫无嗜好,完全合乎中庸之道的人,简直是妖魔,是没有翅膀的半吊子天使。基督旧教的神话里,天使没有别的,只有头脑。但在我们的浊世上,所谓完人便是那迂腐的葛兰狄松[27],连街头的神女对他也不成其为女性的。而邦斯,除了漫游意大利的时期,大概靠气候帮忙而有过一两次平凡的艳遇以外,从来没看见女人对他笑过。好多人都遭到这一类的厄运。邦斯是天生的丑八怪,当初他父母是晚年得子,诞生既过了时令,他自有那些过了时令的瘢痕,例如死尸一般的皮色,很像在科学家保存怪胎的酒精瓶里培养出来的。这位艺术家,生成一颗温柔的心,有幻想,有感觉,却为了一副尊容不得不过那种生活,绝无希望得到女人的爱。可见他的独身并非由于自己喜欢,而是迫不得已。赶到饕餮来勾引他,他就奋不顾身地扑上去,像当年奋不顾身地崇拜艺术品和音乐一样;好吃的罪过,不是连有道行的僧侣都难免吗?[28]为他,珍馐美食与古董代替了女人;因为音乐是他的本行,而世界上哪有人喜欢他挣饭吃的本行的?职业有如婚姻,久而久之,大家只觉得它有弊无利。

布里雅-萨瓦兰,在《食欲心理学》一书中有心替老饕张目,但对于人在饮食方面真正的快乐,似乎还说得不够。消化食物,需要不少精力,那是一场内部的战斗,对那些供养口腹的人,其快感竟不下于爱情。一个人只觉得生命力在那儿尽量发挥,头脑不再活动而让位给横膈膜那边的第二头脑,同时所有的机能都麻痹,使你入于完全陶醉的境界。便是巨蟒吧,它吞了一条公牛,就会瘫倒在那里听人宰割。一过四十岁,谁还敢吃饱了饭马上工作?……因此,所有的大人物对饮食都是有节制的。大病初愈的人,精美的食物给限制得很严,他们往往觉得吃到一只鸡翅膀就能迷迷糊糊地愣个大半天。安分老实的邦斯,一切乐趣都集中在胃的活动上,所以他老像病后的人,希望凡是珍馐美食所能给他的快感都能享受到,而至此为止他的确每天享受到。可是世界上就没有一个人有断瘾的勇气。好多自杀的人临死都改变了主意,因为丢不下每天晚上去玩多米诺骨牌的咖啡馆。

一八三五年,邦斯的不获美人青睐,意外地得到补偿,他像俗语所说的有了一根老年的拐杖。这个一生下来就老的人,居然从友谊中获得人生的依傍;社会既不容许他结婚,他便跟一个男人结合,——也是个老头儿,也是个音乐家。倘使拉封丹不曾写下那篇奇妙的寓言,我这本小传大可题作《两位朋友》[29]。但亵渎名著的行为,不是一切真正的作家都应当避免的吗?咱们的寓言家既然把心中的秘密和梦境写成了一篇杰作,那题目就应该永远归他。因为这首诗简直是一所神圣的产业,一所庙堂,前面像榜额似的标着两位朋友几个大字,将来每一代的人,全世界的人,都得恭恭敬敬进去瞻礼一番,只要有印刷术存在。

邦斯的朋友是钢琴教授。两人的生活,人品,都非常调和,使邦斯大有相见恨晚之慨,因为他们直到一八三四年,方才在某个私塾的授奖典礼上认识。在违背了上帝的意旨,发源于伊甸园的茫茫人海中,[30]两颗这样心心相印的灵魂恐怕是从来未有的。没有多少时候,两位音乐家变得你少不了我,我少不了你。彼此的信任,使他们在八天之内就跟亲兄弟一般。施模克简直不相信世界上会有一个邦斯,邦斯也不信世界上会有一个施模克。这几句已经把两个好人形容得够了。可是大众的头脑不一定喜欢简单的综合手法。为一般不肯轻易相信的人,必须再轻描淡写地说明一番。

这钢琴家,像所有的钢琴家一样是个德国人,像伟大的李斯特、伟大的门德尔松般的德国人,像施泰贝尔特般的德国人,像莫扎特与杜赛克般的德国人,像迈尔般的德国人,像德勒般的德国人,像塔尔贝格、德莱旭克、希勒、利奥波德·迈尔、克拉迈尔、齐默尔曼、卡尔克布雷纳、赫兹、沃兹、卡尔、沃尔夫、皮克齐斯、克拉拉·维克般的德国人,[31]尤其是像所有的德国人。虽是大作曲家,施模克只能做一个演奏家,因为他天生地缺少胆气,而天才要在音乐上有所表现,就靠有胆气。好多德国人的天真并不能维持到老;倘使在相当的年龄上还有天真,那是像我们从河中引水灌田一般,特意从青春的泉源上汲取得来,使他们能够在科学、艺术或金钱方面有所成就的;因为天真可以祛除人家的疑心。为了这个目的,法国有些刁滑的家伙,用巴黎小商人的鄙俗来代替德国人的天真。可是施模克无意之中把童年的天真全部保存着,正如邦斯保存着帝政时代的遗迹。这高尚而地道的德国人,是演员而兼观众;他玩音乐给自己听。他住在巴黎好比一只夜莺住在森林里,孤独无偶地唱了二十年,直到遇见邦斯,才有了个跟自己的化身一样的伴侣。(参阅《夏娃的女儿》)[32][33]

邦斯和施模克两人的性格与感情,都有德国人那种婆婆妈妈的孩子气:例如爱花成癖,爱一切天然景致,在园子里砌些玻璃瓶底,把眼前大块文章的风景,缩成了小规模来欣赏;[34]又如探求真理的脾气,使一个日耳曼学者穿着长筒靴,走上几百里地去寻访一点事实,而那事实就在院子的素馨花下,蹲在井栏旁边瞅着他笑;再如他们对微不足道的小事都需要找出一个形而上的意义,从而产生了约翰·保尔·李赫忒那种不可解的作品,霍夫曼那种荒诞不经的故事,和德国印行的那些救世济人的巨著,把芝麻绿豆的问题看作幽深玄妙,当作深渊一般地发掘,而掘到末了,一切都是德国人的捕风捉影。

两人都是旧教徒,他们一同去望弥撒,奉行宗教仪式,可是跟儿童一样,根本没有什么可以向忏悔师说的。他们深信音乐是天国的语言,思想与情感还不能代表音乐,正如语言的不能完全表达思想与情感。因此,他们之间拿音乐来代替谈话,一问一答,可以无穷尽地谈下去;而所谓谈话,无非像情人似的,加强自己胸中的信念。施模克的心不在焉,和邦斯的处处留神,正好是异曲同工。邦斯是收藏家,施模克是幻想家:一个忙着抢救物质的美,一个专心研究精神的美。邦斯瞅着一只小瓷杯想买,施模克却在一旁擤着鼻子,想着罗西尼、贝利尼、贝多芬、莫扎特的某一个主题,推敲这乐句的动机是什么一种情操,或者它的下文又该是什么一种情操。施模克的理财原则是漠不关心,邦斯是为了嗜好而挥霍,结果是殊途同归: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两人的荷包里都一文不剩。

要没有这番友谊,邦斯也许早已悲伤得支持不住;但一朝有了一颗心可以倾诉自己的心,他日子又过得下去了。他第一次把痛苦倒在施模克心中的时候,淳朴的德国人便劝他,与其受那么大的委屈去吃人家的,不如和他一样在家里吃点面包跟乳酪。可怜邦斯不敢对施模克说出来:他的胃跟心是死冤家,凡是叫心受不了的事,胃都满不在乎,它不惜任何代价要有一顿好饭尝尝,仿佛一个多情男子需要有个情妇给他……调戏调戏。日子一久,施模克终于了解了邦斯,因为他是十足地道的德国人,看事情不像法国人那样快;可是这样他倒反更喜爱邦斯了。要交情坚固,最好两个朋友中有一个自命为比另一个高明。施模克一发觉朋友的口腹之欲那么强,不由得在旁搓搓手,这种表情便是天使也不能加以责备。第二天,好心的德国人亲自去买了些精致的饭菜,把他们的中饭点缀一下,并且从那天起,他想法每天给朋友换口味;因为从他们搬到一起之后,午饭总是一同在家里吃的。

巴黎人爱讥讽的脾气是对什么都不留情的,倘以为这一对朋友能够幸免,那真是不认识巴黎了。施模克与邦斯,把各人精神的财富与物质的艰苦合在一块儿之后,想出个经济办法,在沼泽区[35]幽静的诺曼底街上一幢幽静的屋子内,合租了一所公寓,虽然房间的分配很不平均,房租是各半负担的。他们常常一同出去,肩并肩地老走着同样几条大街,逛马路的闲人便替他们起了一个诨名,叫作一对榛子钳。有了这个绰号,我不必再描写施模克的面貌了,他之于邦斯,正如知名的梵蒂冈的《尼俄柏像》之于《梅迪契的维纳斯像》[36]

一对榛子钳家中的杂务,都以看门的西卜太太为中心。在这一幕使两老的生涯急转直下的悲剧中,西卜太太担任极重要的角色,所以她的面貌且待她登场的时候再描写。

关于两人的心境,还有一点需要说明。但这正是最不容易叫一八四七年上的百分之九十九的读者了解的,不了解的原因或许在于铁路的勃兴使金融有了空前的发展。路局不是发行股票,借大家的钱吗?好吧,礼尚往来,让我们向它借用一个形象来做譬喻。列车在铁路上驶过的时候,不是有无数绝细的灰土在轨道上飞扬吗?那些在旅客眼中看不见的沙粒,要是飞进了旅客的肾脏,他们就要有剧烈的痛楚,害那个叫作石淋的可怕的病,而且是致命的。我们的社会正以火车一样的速度在钢轨上飞奔,它对于那些看不见的细沙是毫不介意的,可是灰土随时随地都在飞进那两位朋友的身体,使他们仿佛心脏里面生了结石。他们对旁人的痛苦已经非常敏感,往往为了爱莫能助而在暗中难受,对自己身受的刺激当然更敏感到近于病态的地步。尽管到了老年,尽管连续不断地看到巴黎的悲剧,两颗年轻、天真、纯洁的心,始终没有变硬。他们俩越活下去,内心的痛苦越尖锐。凡是有操守的人,冷静的思想家,生活谨严的真正的诗人,不幸都是如此。

一对榛子钳

两老同居以后,因为职业相仿,起居行动像巴黎出租马车的牲口一样,自有一种同甘共苦的友爱的气息。不分冬夏,两人都七时起身,吃过早点,分头到各个私塾去教课,必要时也互相替代。到了中午,逢到排戏的日子,邦斯便上戏院去,所有空闲的时间他都在街上溜达。然后,两人到晚上又在戏院里见面,那是邦斯把施模克推荐进去的。下面我们就得把推荐的经过说一说。

邦斯认识施模克的时候,刚当上乐队指挥,那在一个无名的作曲家真是登峰造极的地位了!他并没钻谋,而是当时的部长包比诺送给他的人情。靠七月革命发迹的商界豪杰,[37]手头恰好有所戏院,又恰好碰上一个老朋友,一个会叫暴发户脸红的朋友,便把戏院交给了他。包比诺伯爵,有一天在车中瞥见那个青年时代的老伙计,狼狈不堪地在街上走,鞋袜不全,穿着件说不出什么颜色的大褂,探着鼻子,仿佛想凭几个小本钱找些大生意做做。那朋友叫作戈迪萨尔,跑街出身,当年对包比诺大字号的兴发很出过一番力。包比诺封了伯爵,进了贵族院,当了两任部长,可并没翻脸不认人。不但如此,他还想让跑街添点服装,捞点钱。平民宫廷的政治与虚荣,[38]倒不曾使老药材商的心变质。色眯眯的戈迪萨尔,听到有所破产的戏院,便想拿过来;部长给了他戏院,又介绍给他几位老风流做股东,都是相当有钱,能够做女戏子们的后台的。邦斯既是部长府上的食客,部长就把他的名字交了下去。戈迪萨尔公司开张之后,居然很发达,一八三四年上又有了个大计划,想在大街上搅些通俗歌剧。芭蕾舞跟神幻剧的音乐,[39]需要有个过得去而还能写点曲子的乐队指挥。戈迪萨尔接手以前,经理部因为亏本,久已不雇用抄谱员。邦斯便介绍施模克去专管乐谱,虽是起码行业,可非有点音乐的真本领不行。施模克听了邦斯出的主意,跟喜歌剧院的乐谱主任联络之下,无须再照顾刻板工作。两个朋友合作的结果非常圆满。像所有的德国人一样,施模克的和声学功夫极深,总谱的配器工作由他一手包办了去,邦斯只管写调子。他们替两三出走红的戏所配的音乐,颇有些新鲜的段落,得到知音的听众赞赏,但他们以为这是时代的进步,从来不想追究作者姓甚名谁。因此,像戏池里的人看不见楼厅的观众一样,没有人看见邦斯和施模克有什么光荣。在巴黎,尤其从一八三○年起,要不是千方百计,以九牛二虎之力,把大批竞争的同业排挤掉,谁也休想出头;而这是需要强壮的身体的;两位朋友既然心里长了那块结石,怎么还会有气力去为功名活动呢?

邦斯平时要八点左右才上戏院,那是正戏开场的时间,而正戏的前奏曲和伴奏,都非有严格的指挥不可。小戏院对这些事多半很马虎;邦斯因为从来不跟经理部计较什么,行动更可以随便,并且必要时还能由施模克代庖。一来二去,施模克在乐队里的地位稳固了。大名鼎鼎的戈迪萨尔嘴里不说,心里很明白邦斯的副手是有本领的,有用处的。潮流所趋,人们不得不学大戏院的样,在乐队里添架钢琴放在指挥台旁边,由义务的助理指挥施模克义务弹奏。当大家把没有野心没有架子的老实的德国人认识清楚之后,所有的音乐师都拿他当自己人看待。经理部开发一份很少的薪水,把小戏院不备而有时非用不可的乐器,统统交给他担任,例如钢琴、七弦竖琴、英国号角、大提琴、竖琴、西班牙响板、串铃、竖笛等等。德国人不会运用“自由”的武器,可是天生地能演奏所有的乐器。

两个老艺术家在戏院里人缘极好;他们对什么事情都像哲学家一样取着洒脱的态度,闭着眼睛,不愿意看任何戏班子都免不了的弊病。譬如说,为了增加收入而把跳舞团跟剧团混在一起的时候,就有种种麻烦事儿,叫经理、编剧和乐师们头疼。可是谦和的邦斯,凭他洁身自好与尊重旁人的作风,博得了大众的敬意。再说,一清如水的生活,诚实不欺的性格,在无论哪个阶层里,即使心术最坏的人也会对之肃然起敬。在巴黎,真正的道德,跟一颗大钻石或珍奇的宝物一样受人欣赏。没有一个演员,一个编剧,一个舞女——不管她怎样的无赖——敢对邦斯和施模克捣鬼或搅什么缺德的玩意儿的。邦斯有时还在后台出现,施模克却只认识从戏院边门通往乐队的地下甬道。休息时间,德国老头偶尔对池子里瞧一眼,向一个吹笛子的,生在斯特拉斯堡而原籍德国克尔的乐师,打听那些月楼上的怪人物是什么来历。施模克天真的头脑,从笛师那儿受了一番社会教育之后,对于众口喧传的交际花,朝三暮四的姘居生活,红角儿的挥霍,女案目的舞弊,慢慢地也觉得真有可能了。无伤大雅的放荡,这老实人已经认为是糜烂的大都会生活中最要不得的罪恶,他听了笑笑,仿佛是海外奇谈,无法相信的。精明的读者,当然懂得邦斯和施模克照时髦的说法是受人剥削的;不错,他们在金钱上是吃了亏,但在人家的尊敬和态度上占了便宜。

戈迪萨尔公司靠了某一出芭蕾舞剧的走红而很快地赚了钱之后,经理们送了一组银铸的人像给邦斯,据说是却利尼[40]的作品,价值的惊人竟成为后台的谈话资料。原来人家花了一千五百法郎!好好先生一定要把礼物退回。戈迪萨尔费了多少口舌才硬要他收下了。

“唉!咱们要找到像他这样的演员才好呢!”戈迪萨尔对股东们说。

两位朋友的共同生活,表面上那么恬静,唯一的扰乱是邦斯不惜任何牺牲的那个恶癖;他无论如何非在别人家里吃晚饭不可。每逢他穿衣服而施模克恰好在家的时候,德国人总得对这个要命的习惯慨叹一番。

“要是他吃得胖些倒还罢了!”他常常这么说。

而施模克一心希望能有个办法,治好朋友那个可耻的恶习;因为真正的朋友在精神方面的感应,和狗的嗅觉一样灵敏;他们能体会到朋友的悲伤,猜到悲伤的原因,老在心里牵挂着。

施模克虽然丑得可怕,还有股恬静出世的气息给冲淡一下;可是邦斯以纯粹法国人的性格,罗曼蒂克的气质,眉宇之间就没有那种风采。你们想吧,他右手小指上还戴着一只钻戒,那在帝政时代还过得去,到了今日岂不显得可笑?德国人看到朋友满面愁容的表情,知道他吃白食的角色越来越当不下去了。一八四四年十月,邦斯能够去吃饭的人家已经很有限。可怜的乐队指挥只能在亲戚中间走动,并且,我们在下文可以看到,他把“亲戚”二字的意义也应用得太广了。

从前在布尔东奈街上做绸缎生意的富商卡缪索,前妻是娶的邦斯的嫡堂姊妹,一个有钱的独养女儿。她的父亲和邦斯的父亲便是供应内廷的刺绣商,有名的邦斯兄弟。音乐家邦斯的父母都是那铺子的合伙老板。一七八九年大革命之前创设的刺绣工场,到一八一五年上,由卡缪索太太的父亲盘给了里韦先生。退休将近十年的卡缪索,一八四四年时当了国会议员,厂商公会的委员。因为卡缪索一族的人对邦斯很好,邦斯便自认为跟卡缪索后妻所生的孩子也是甥舅,其实他们之间一点亲戚关系都谈不上。

卡缪索的填房是卡陶家的小姐,邦斯既是卡缪索的舅子,连带就跟卡陶家认了亲戚。卡陶也是一个布尔乔亚大族,近亲远戚之多,使他们的势力不下于卡缪索族。卡缪索后妻的兄弟卡陶公证人,太太是娶希弗维尔家的,大名鼎鼎的希弗维尔是化学业的巨头,和昂赛末·包比诺有姻亲。大家知道,[41]包比诺在药材批发业中称霸的时期很久,又给七月革命捧上了台,成为拥护路易-菲力浦的中心人物。邦斯附着卡缪索与卡陶的骥尾,闯入了希弗维尔家;又从希弗维尔家一溜溜进了包比诺家:说起来,他到处是舅子的舅子。

我们知道了老音乐家的这些亲戚关系,便可懂得他怎么在一八四四年上还会有人很亲昵地招待他:第一位是包比诺伯爵,贵族院议员,前任农商部部长;第二位是卡陶,退休的公证人,现任巴黎某区的区长兼国会议员;第三位是老卡缪索,国会议员,厂商公会的委员,未来的贵族院议员;第四位是卡缪索·德·玛尔维勒,老卡缪索前妻所生的儿子,也就是邦斯唯一的、真正的嫡堂外甥。

小卡缪索为了跟父亲和后母所生的兄弟们有所区别,在姓氏后面加上一处田产的名字——玛尔维勒。一八四四年时,他是巴黎高等法院的一个庭长。

卡陶公证人的女儿,嫁给受盘卡陶事务所的后任贝蒂埃。邦斯自命为卡陶事务所的一分子,理当一并移交,去做贝蒂埃家的座上客。在那边吃饭的权利,照邦斯说来是有老公证人为证的。

这个布尔乔亚的天地,便是邦斯所谓的亲属,也就是他千辛万苦保留着一份刀叉的人家。

那些人家中间,卡缪索庭长照理应当是待他最好的,而他也特别巴结这一家。不幸,庭长夫人——她的父亲蒂里翁是路易十八与查理十世的传达官——对丈夫的舅舅从来没有表示过殷勤。邦斯白白费了不少时间去奉承她,义务教卡缪索小姐弹琴,可是他没法把那个头发半红不红的姑娘造就成一个音乐家。本书开场的时候,他正捧着一件宝物要到外甥家里去。玛尔维勒府上庄严的绿幔子,淡褐色的糊壁花绸,丝绒毯子,古板的家具,屋子里一派森严的法官气息,老是使邦斯心虚胆怯,仿佛走进了杜伊勒里宫。奇怪的是他在城根街包比诺公馆,因为屋里摆满了艺术品,倒觉得很自在;原来前任部长自从进了政界以后,忽然风雅成癖,也许他在政治上悄悄搅的丑事太多了,需要收集一些美妙的艺术品调剂一下。

玛尔维勒庭长住在汉诺威街,屋子是十年前庭长太太在父母去世之后买下来的。蒂里翁老夫妇大约有十五万法郎的积蓄留给女儿。屋子在街上坐南朝北,外表有点阴气;但靠院子的一边是朝南的,院子尽头有所相当美丽的花园。法官住着整个的二层楼,从前是路易十五时代一个极有势力的银行家住过的。三楼租给一位有钱的老太太。整幢屋子又幽静又体面,刚好配合法官的身份。玛尔维勒乡下那块良田,当初还剩下一部分没有受主,庭长把二十年的积蓄,凑上母亲的遗产,去买了一个年收一万二的农场,一所别墅,那种壮丽的古迹如今在诺曼底还能看到。别墅四周还有个一百亩的大花园。这规模今日之下已经近乎王侯气派了。庭长为了别墅和花园每年得花上三千法郎,把庄园的净收入减到九千。九千之外,再加他的薪俸,一年的进款统共是二万左右,表面上应当是足够的了,尤其他的嫡母只生他一个,父亲方面的遗产将来还有半数可得。但巴黎的开销和因地位关系不得不撑的场面,使玛尔维勒夫妇差不多把每年的进款花得一文不剩。到一八三四年为止,他们一向是手头很紧的。

这笔账可以说明二十三岁的玛尔维勒小姐为什么还没有嫁掉。虽然有十万法郎陪嫁,虽然将来还有遗产可得的话常常很巧妙的在嘴上搬弄,依旧没用。邦斯舅舅五年来老听着庭长太太絮絮叨叨地抱怨,她眼看所有的后备员都结了婚,新任的推事已经有了孩子;可是她把玛尔维勒小姐未来的家私,在毫不动心的,年轻的包比诺子爵前面尽量炫耀,也始终没有结果。这子爵便是药材业大王的长子;据伦巴第街上一般眼红的人说,当年闹七月革命简直是为的包比诺,至少也得说他对革命的果实和路易-菲力浦平分秋色。

走到舒瓦瑟尔街,快要拐进汉诺威街的时候,邦斯就莫名其妙地张皇起来。那种感觉使一个问心无愧的人所受的罪,像最坏的坏蛋看到了宪兵一样。而邦斯的忐忑不安,只是为了不知道庭长太太这一回怎样招待他。老在破坏他心房组织的那颗沙子,并没有给磨钝,棱角倒反越来越尖锐;庭长府上的仆役还要时时刻刻去撩拨那些刺。卡缪索他们对邦斯的轻视,邦斯在亲属中间地位的低落,对仆役也有了影响:他们虽不至于对他不敬,却把他看成穷光蛋一流。

他的死冤家是玛尔维勒太太和玛尔维勒小姐的贴身女仆,一个干枯瘦削的老姑娘,叫作玛德莱娜·维韦的。玛德莱娜虽是酒糟皮色,也许正为了这个酒糟皮色和蛇一般细长的身材,立志要做邦斯太太。她拿两万法郎的积蓄在老鳏夫面前招摇,可是邦斯对这张酒糟脸表示无福消受。一厢情愿的女仆,存心想做主人的舅母而没有做成,从此跟可怜的音乐家结了仇,想尽方法欺侮他。听到老人走上楼梯,玛德莱娜会老实不客气地叫出来,故意要他听见:“哦!吃白食的又来了!”逢着男当差不在,由她侍候开饭的话,她就在老人的杯中只斟一点酒,冲上很多的水,[42]使他不容易把满满的杯子端向嘴边而不泼出来。她假装忘了给老人上菜,让庭长太太提醒她(而那种口气简直叫邦斯脸红),再不然就泼些汤汁在他衣服上,总之是下人们阴损一个上级的可怜虫的那套玩意儿,他们知道那样做是绝不会挨骂的。

又是贴身女仆又是管家,玛德莱娜·维韦从卡缪索夫妇结婚的时候就跟了他们。主人初期在外省过的苦日子,她是亲眼所见的:卡缪索先生那时在阿朗松地方法院当推事。一八二二年,卡缪索在芒特法院的庭长任上调进京里当预审推事,她又帮着他们在巴黎撑持门户。她和这个家庭的关系既这样密切,自然免不了满肚皮的牢骚。想做庭长先生的舅母,岂非跟骄傲而野心勃勃的庭长太太开玩笑吗?这欲望明明是憋在肚子里的怨气逼出来的;她心中的许多小石子,有朝一日简直能变作一场大风雹。

“哦,太太,”玛德莱娜进去报告,“你们的邦斯先生又来了,还是穿的那件斯宾塞!我真想问问他,用什么方法保存了二十五年的!”

卡缪索太太听见在她卧房与大客厅之间的小客厅中有个男人的脚步声,便望着女儿耸耸肩。

“玛德莱娜,你老是通报得这么巧妙,叫我措手不及。”

“太太,若望出去了,只有我在家。邦斯先生打铃,是我去开的门;像他这样的熟客,总不成拦着他不让进来:此刻他正在脱他的斯宾塞呢。”

“我的小猫咪,”庭长太太对女儿说,“这一下可完啦,我们只能在家吃饭的了。”然后,看见她心爱的小猫咪哭丧着脸,便补充一句:“你说,要不要把他一劳永逸地打发掉?”

“哦!可怜的人!那他不是少了一处吃饭的地方吗?”卡缪索小姐回答。

小客厅里响起几声假咳嗽,表示:“我听见你们说话呢。”

“好,让他进来吧。”卡缪索太太耸了耸肩,吩咐玛德莱娜。

“舅公,想不到你来得这么早,”赛西尔·卡缪索小姐装着撒娇的神气,“妈妈刚要去穿衣服呢。”

舅公眼梢里看到庭长太太肩头的动作,不由得一阵心酸,把客套话都忘了,只意味深长地回答一句:

“你老是这么可爱,小外甥!”

然后转身对她母亲弯了弯腰,又道:

“亲爱的外甥,你不会怪我早来了一步吧,你上次要的东西,我特意给捎来了……”

可怜的邦斯每次叫出“外甥”二字,庭长夫妇和庭长小姐就要觉得头疼。这时他从上衣袋里掏出一只雕刻极工的、小长方的檀香匣子。

!我早就忘了!”庭长太太冷冷地回答。

这句话的确太狠了!那岂非把这位亲戚的情意看作一文不值吗?固然他没有什么错,但谁叫他是个穷亲戚呢?

“可是,”她又道,“你太好了,舅舅。这小玩意儿是不是要我花很多钱呢?”

这一问使舅舅心里打了个寒噤,他本想拿这件古玩来缴销他吃了多少年的饭的。

“我想你可以赏个脸,让我送给你吧。”他的声音有点发抖了。

“那怎么行!咱们之间不用客气,都是自己人,谁也不会笑话谁。你又不是那么有钱好随便乱花的。费了时间各处去找,不是已经很够了吗?……”

“亲爱的外甥,这把扇子倘使要你出足价钱,你也不想要的了,”可怜虫有点生气地回答,“这是一件华托的精品,两边都是他画的;可是,外甥,你放心,以艺术价值来说,我给的钱连百分之一还不到。”

对一个有钱的人说“你穷!”等于对格拉纳达的大主教说他的布道毫无价值。[43]凭着丈夫的地位,玛尔维勒的田庄,出入宫廷舞会的资格,庭长夫人素来自命不凡,听到这样的话,尤其是出诸穷音乐家之口,还是一个受她恩惠的人,当然是大不高兴了。她马上顶了一句:

“那么,卖这些玩意儿给你的人都是二百五了?”

“巴黎是没有二百五的生意人的。”邦斯冷冷地回答。

“那一定是靠你的聪明喽。”赛西尔想借此转圜。

“告诉你,小外甥,我的聪明就是在于认得朗克莱、帕泰、华托、格勒兹;可是主要我是想讨你亲爱的妈妈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