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早上,他们两人起床时,已快吃中午饭了,青云感觉全身酸痛,特别是双腿痛得无法动弹。
程宇告诉她,是因为平时缺少运动,而昨天他们上山玩,突然大量运动,身体自然吃不消,但过两天,酸痛就会消失。
今天,天气有些闷热,天空飘着些许乌云,仿佛想下场暴雨,但又一时半刻下不下来。
刚起来一会,程宇一位儿时伙伴,来请他俩去家里吃饭,这几天,都在不停吃喝,也让青云深刻感受到乡下人的热情与好客。
几天来,他们俩就像是吃百家饭的人,东家吃完西家吃,程宇人缘好交际广阔,朋友们都喜欢他。
青云看着如鱼得水、谈笑风生的程宇,既高兴又羡慕,同时也有几分失落与伤感,她想到了自己,自己很少朋友,好朋友就只有小慧一人。
从小到大,极少与别人相处,她一直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哪怕在学校,她也是一个话少的女孩,与老师、同学的交流少得可怜,她仿佛也从没想过要与谁交流内心,诉说一切。
放学后,家人就把她接回,平时也不出来玩耍,除非小慧来找她,小慧是与她一起上学长大的好朋友,现在想起来,自己真的与别人不同,生活中缺失太多。
“来试试,这是我昨天自己打的鱼,青云,这个你一定要尝尝,城市应该吃不到的,是我们这里的特产,营养丰富。”刚子边招呼边道。
“刚子,这是你自己捕的吗?”程宇边吃边问。
“当然,我亲自去河里捞的,今天在对门的直洞里,还抓到一只麂子,应该是出来觅食,不小心掉进去。
这还是一只母的,肚里怀有一只小仔,看到它肚子怀着小仔,就放生了,喝酒。”
“来。”
“程宇这杯酒要干了才行,来,快点。”刚子叫嚷着。
“你不是不知道我的酒量。”
“这是啤酒,没有多少度,我们都是喝来解暑的,青云,你也来喝点?”
“我不会喝,你们喝就好。”青云急忙摆着手道。
“一点点,一点点没事。”
青云转头望着程宇。
“刚子,她就算了,我干了。”说完程宇一饮而尽。
“你小子,会护着媳妇啊!”刚子笑道。
“她真的不喝酒,今天哥俩就痛快地喝吧,下午哪都别去,喝醉就回去睡觉。”程宇笑着看了一眼青云道:“一会醉了,你可要照顾我。”
“哈!哈哈!来吃菜了。”刚子大笑道。
“我去看看嫂子,你们先吃。”青云马上站起来。
“你别去了,她一会就好。”说完刚子向厨房方向叫喊道:“你弄好了吗?弄好快来一起吃吧。”
刚嫂端着一盘菜走出来笑道:“就好了,你们先吃着,我把最后一个菜炒好马上出来,青云!你坐下多吃点。”
“嫂子我来帮你吧?”青云问道。
“这哪成,你是客人,再说我家厨房乱得很,你还是好好坐着,多吃点,没有什么好菜,当自己家一样啊!”嫂子客气地说。
“嫂子!你以前是不是做厨师的?”程宇调皮问道。
“不是,我没有做过。”嫂子迷惑地望着程宇。
“那就奇怪了,怎么做出这么好吃的菜?我看外面那些大厨都下岗得了。”
“瞧你说的,我哪能做得这么好。”刚嫂笑道:“就你嘴甜,我去把里面最后一个菜炒好,就出来了,你们先吃,多吃点。”
“辛苦了,嫂子!”
吃完饭,程宇和刚子都有几分醉意,坐在桌前谈论着往事,刚嫂对一旁的青云笑道:“男人就是这样子,这几天你不太习惯吧?以后慢慢熟悉就好了。”说完拍了拍青云的手。
“谢谢嫂子!”
“谢什么?你就是太客气了,你们一起多久了。”
“才一个多月。”青云有些害羞道。
“程宇就带你来看他外公了?看得出他好喜欢你,以前从没看过他单独带女孩来,倒是他老带一些朋友们过来玩。”
“朋友?“青云疑问道。
“也是你们市里的,去年来了五六个,还有两个女的,是他朋友的女朋友,不是程宇的,你别误会。“刚嫂急忙解释。
“没事,以前我也不认识他。”青云微笑道。
程宇被刚子扶着送到家中,家里人都不在,青云马上找来湿毛巾帮程宇擦脸,擦好后坐在床边望着躺在床上的程宇,手机响起,她急忙拿起电话:“喂!”
“青青,你还好吗?”那边是母亲的声音。
“妈!我很好,您怎么这个时候打电话我呢?”青云看着一边的程宇,压低声音道。
“想看看你在干嘛,都去了好几天了,那里好玩吗?”母亲担心道。
“妈!我很好,您不用每天都打电话给我,不用担心我。”
“妈知道,但这可是你第一次出去几天不回来,程宇呢?”
青云望了一眼身旁的程宇,道:“他刚出去,好了,妈您就放心吧!我们一会就要出去玩了。”
“那好吧!自己注意安全,要小心,有什么就和家里打电话,知道吗?”
“好的,我知道,妈!我挂了。”
放下电话,青云松了一口气,母亲从小特疼爱她,家里人也都关心她,就连大她几岁的哥哥从小也让着她,所以她这次出门,家里人总是一个电话,接一个电话地打来。
突然,两只手从后面搂着她的腰,青云慌忙回头,看到程宇侧面向着她这边,两只手搂抱着她的腰,但他的眼睛还是闭着,接着他松开手,把头埋在枕头底下。
青云轻轻道:“刚才是我妈打电话我,把你吵醒了?”
埋在枕头下的程宇摇了摇头,接着他坐了起来,他的脸因喝酒涨得通好,眼睛也发红,整个人就似一个红脸关公。
他静静地看着青云,青云闻到一阵扑鼻而来的酒精味,还有程宇望着她的眼神,她的心有如小鹿般乱跳。
她感觉气温一下子升高了许多,全身都发烫,她惊慌道:“好像天要下雨了,真的很热,我感觉也要出汗了。”
程宇突然紧紧抱着她,一转身把她压在身下,紧接着他的唇,火热地印在青云的唇上。
慢慢地,程宇放开了她,他闭着双眼,喘息着倒在一边,过了一会,他睁开眼睛,望着身旁不知所措的青云,然后,他侧过身把她搂在怀中。
过了许久,青云打破寂静轻轻道:“今天吃饭时,刚子说的麂子是什么来的,我一直不明白?”
程宇笑着亲了一口青云道:“其实麂子在我国是特产动物,保护品种,现在越来越少,很多地方都没有了,它还是珍贵的鹿类,更被国际上公认为最为珍贵的鹿类之一。”
“这么珍贵啊!”
“但这里的麂子很多,它们和野猪总是来吃农民种在地里的粮食和庄稼,六七十年代有一些人还是专业的猎户,还有着自己的猎枪,土话叫铳,不过现在没有了。”
“好神奇啊!你有看过活着的麂子吗?”
“当然有,我不但看过麂子还看过野猪了,是和外公去山上看到的,有时野猪一出来就好几只,外公年轻时还打到过一只很大的野猪,一百多斤,厉害吧!他一个人打到的。”
“真的好厉害,那真的麂子是什么样的?”
“公的比母的要大一些的,身长一米左右,尾巴很短,高就是六十厘米到吧,头顶部和额部有一簇长达五六厘米棕黄色冠毛,背面黑色,也有一些是棕色的。”
“那野猪也像家猪一样吗?”
“有许多不同,其实野猪有很多品种,这里的野猪身体健壮,四肢粗短,头比家猪长,尾巴比家猪短,毛又长又稀而且硬,猪崽带有条状花纹,雄性牙齿外露,比雌性大。
可能在山间经常运动,它的皮很厚,身体里大部分都是瘦肉,味道也与家猪不同,我觉得乡下人自己养的家猪比野猪好吃,但城里人喜欢吃野味,物以稀为贵嘛。”
“那你第一次看到时怕不怕?”
“不怕啊,还挺高兴的,那时小,看到野猪好兴奋。”
“我也想看到。”
“这个不像是家里养的,要碰到才行的,不过以后我常带你来外公这里住,这里环境优美森林密布,野生动物种类繁多,会有许多机会看到的。”
“嗯!”青云开心地点点头。